到了四十歲的時候,白然找了一個比她小二十歲的外籍男朋友。她和他沒有結婚,一直同居,直到兩鬢斑白,夕陽西斜,她和這個男朋友一起走過了無數的地方,經歷了無數一般人無數經歷的生活,兩個人始終不離不棄。白然去逝的時候,有很多人主動為白然寫起來自傳。
在對白然在世的好朋友的訪問中,有一個人告知了訪問者,白然最喜歡的花,那個人就是還在世的莫心塵。彼時,莫江邊已經去世,而莫心塵告訴訪問者,白然最喜歡向日葵,我哥作為白然的朋友,每次回來都會送白然向日葵。
訪問者離開了莫心塵的家,一臉褶皺的姚墨出現在莫心塵身邊,她有那麽點吃醋地問:“你還記得白然的喜好?”
莫心塵隔了好久,再次以看白癡的眼神看著姚墨,無聲地點了點頭。
姚墨笑了起來,她知道莫心塵一直那麽聰明。
姚墨和莫心塵很幸運地得以攜手白頭,在閉眼離開世界之前,姚墨在未來喜歡上莫心塵的可能性終於成為了百分之百,她以她所有的生命為證明。
她在未來喜歡上莫心塵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不容置喙。
曇花開了一世紀。
第56章 歌手男主
完成了這次的替換女主計劃,姚墨又開始馬上閱讀下一本書。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娛樂圈的故事,很美好的感覺。影後於飛和圈外人張旭青梅竹馬,可是後來因為遇見了歌手劉青,移情於劉青,兩人共同在娛樂圈生存的人,相處起來聚少離多,而張旭一直在於飛身邊默默守護著於飛。
有的男人,適合戀愛,例如劉青。
有的男人,適合結婚,例如張旭。
姚墨這次的任務就是成全男配張旭,這本書她看得津津有味,感覺很有意思。在一旁的掌書人看著姚墨,也覺得很有意思。姚墨似乎太過認真地看這本書,不再向以前一樣質問他開啟快穿替換女主計劃的原因。
把原書用很快的速度看完,這一次的姚墨堅決不打算再用自己的本來麵目進入書中。因為這樣實在是太有代入感,太入戲了。
什麽樣的女人,會吸引愛唱歌的劉青,姚墨想了很久。有些人,一直會喜歡同一種類型的人,這種類型往往是和自己很像的,或者是和自己互補的。有些人,喜歡人的類型不定,呈現多樣化和隨意性。偏愛搖滾音樂的劉青,是個很執著的人,所以,他喜歡人的類型不會變,於飛屬於高挑有靈氣的類型,所以姚墨也選擇了這樣的外形。
隻是她決定架著黑框眼鏡出場,不在人群中顯得太搶眼。至於性格,姚墨打算先行忽略。準備好了一切,就等著掌書人把她送到書中。
掌書人於謹澈不知道為什麽沒有直接把她送到書裏,反而先開口和她聊起了天,這次的任務,你覺得怎麽樣?”
“代入了太多主觀意識,浪費了時間。”姚墨很認真地回答於謹澈的問題,於謹澈笑了笑,“你還記得自己原來的樣子嗎?”
“不怎麽記得,人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改變,每個人都會披上各種各樣的麵具,探討人生的原色是不是太虛偽了,以前我總認為每個人的本性都是真善美的,現在我發現不是這樣,人隻在有真善美的環境和氛圍下,真善美。而我原來的樣子,其實一直蠻幼稚的。才會被人騙。”
姚墨真誠地看著於謹澈,“人不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嗎,今天的我和明天的我不同,雖然我現在不算是人,但還是有人的思考方式,又何必執著於原來的樣子。”
於謹澈看著姚墨的麵孔,姚墨在他麵前已經變了千千萬萬次麵孔,可是有一些東西沒有改變,那就是愛講自己完全不相信的道理的執著。明明是感性的不行,還偏偏要以邏輯取勝。
不管怎樣,在離別之情,於謹澈拍了拍姚墨的腦袋,向姚墨告別。他的動作很親昵,姚墨下意識地閃躲,於謹澈尷尬地笑了笑。
“如果想找我的話,拿出我送你的手帕,喊兩聲我的名字。”於謹澈如是說道。
“那你就會出現?”姚墨覺得不尋常。
“不一定。”於謹澈笑了笑,他是一定會出現的。姚墨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於謹澈身旁,進入了原書。
書裏麵她有一個好聽的名字——許昀曉。迎接她來到書中的,是虛歡城的第一場暴雨。大雨漂泊,她站在劉青會出現的街打算攔住劉青的車。
夜已深,街上人很少,來往的車輛少得可憐,站在雨幕之中很久的許昀曉都沒有發現會為她停下的車。一直表演著被大雨淋濕,迫切想要打上車的女子,隻為了在劉青出現的時候,創造出真實感。
劉青會不會讓助手在她跟前停車,許昀曉也不知道。或許會,或許會,街道已漸變成荒蕪一人,剛剛錄完歌的劉青在助手的陪伴下,開車回家。
這次的錄音,讓劉青很是不滿,他一直隻想要退出搖滾歌曲,他給自己的定位是搖滾歌手,可是公司給他的定位是抒情歌手,常常給他一些爛大街的口水歌。你愛我,我愛你,愛到死,死不夠,這樣的言情套路,讓劉青很是不屑。
他不想成為一名成功的歌手,他隻想成為一名成功的搖滾歌者。二者看上去並不矛盾,可惜劉青長得很精緻好看,所以公司為了賺取更多的金錢,硬是讓他唱抒情的非搖滾的歌曲。以前還可以堅持自我,後來出名之後,越來越火之後,非搖滾歌曲的比例就在他專輯裏越來越少,他越來越火,然後越來越不快樂。
一首甜蜜的歌他來來回回錄了幾百遍,超越了他的極限。膩歪的歌詞讓他無從表現,接近暗夜的心情,席捲著他的皮膚與毛孔。他的經紀人正在家裏給媒體發有關劉青深夜錄歌敬業十足的通稿,配以一張劉青略顯疲倦的照片。坐在車上的劉青收到了經紀人的郵件,他覺得說他敬業無比可笑,嘴裏浮起一抹苦笑的他,看向車窗外。
他注意到有一個女的正在攔車,那個女的很是狼狽,他沒看幾秒,轉過頭,悠然自得地坐在車內。
劉青乘坐的車從許昀曉的身邊開過,濺了許昀曉一身的水滴,秉持不拋棄、不放棄的許昀曉依舊朝著開過去的車揮動雙臂。
黑色轎車停了下來,許昀曉激動地跑到車前,敲了敲車窗,“能搭我一程嗎?”她對著劉青的助手小王說。
坐在駕駛座上的小王有些不安,他知道劉青不是個多管閑事的主,可這車有確實是劉青讓停的。即使在車內,劉青依舊戴著墨鏡,讓人不聯繫到他是個明星都難。
“你是唱《彩虹》的男歌手嗎?”許昀曉把頭探近車內,“我很喜歡這首歌。”許昀曉整個人給小王的感覺,實在是太激動了。他把許昀曉的頭推了出去,打算把車開走。
劉青製止了這麽做的小王,在聽到《彩虹》這兩個字的時候,劉青的眼角就掙得很大,這首歌是他兩年前出道的時候,推出的搖滾歌曲,是他原創的第一首曲子,最近很少被人提起,就像是這首曲子從來沒有人知道一樣。
兩年前的曲子被突然提起,心情好像沒有那麽地槽了。劉青示意許昀曉可以坐上他的車,許曉昀很開心地接收了劉青的好意。
在對白然在世的好朋友的訪問中,有一個人告知了訪問者,白然最喜歡的花,那個人就是還在世的莫心塵。彼時,莫江邊已經去世,而莫心塵告訴訪問者,白然最喜歡向日葵,我哥作為白然的朋友,每次回來都會送白然向日葵。
訪問者離開了莫心塵的家,一臉褶皺的姚墨出現在莫心塵身邊,她有那麽點吃醋地問:“你還記得白然的喜好?”
莫心塵隔了好久,再次以看白癡的眼神看著姚墨,無聲地點了點頭。
姚墨笑了起來,她知道莫心塵一直那麽聰明。
姚墨和莫心塵很幸運地得以攜手白頭,在閉眼離開世界之前,姚墨在未來喜歡上莫心塵的可能性終於成為了百分之百,她以她所有的生命為證明。
她在未來喜歡上莫心塵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不容置喙。
曇花開了一世紀。
第56章 歌手男主
完成了這次的替換女主計劃,姚墨又開始馬上閱讀下一本書。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娛樂圈的故事,很美好的感覺。影後於飛和圈外人張旭青梅竹馬,可是後來因為遇見了歌手劉青,移情於劉青,兩人共同在娛樂圈生存的人,相處起來聚少離多,而張旭一直在於飛身邊默默守護著於飛。
有的男人,適合戀愛,例如劉青。
有的男人,適合結婚,例如張旭。
姚墨這次的任務就是成全男配張旭,這本書她看得津津有味,感覺很有意思。在一旁的掌書人看著姚墨,也覺得很有意思。姚墨似乎太過認真地看這本書,不再向以前一樣質問他開啟快穿替換女主計劃的原因。
把原書用很快的速度看完,這一次的姚墨堅決不打算再用自己的本來麵目進入書中。因為這樣實在是太有代入感,太入戲了。
什麽樣的女人,會吸引愛唱歌的劉青,姚墨想了很久。有些人,一直會喜歡同一種類型的人,這種類型往往是和自己很像的,或者是和自己互補的。有些人,喜歡人的類型不定,呈現多樣化和隨意性。偏愛搖滾音樂的劉青,是個很執著的人,所以,他喜歡人的類型不會變,於飛屬於高挑有靈氣的類型,所以姚墨也選擇了這樣的外形。
隻是她決定架著黑框眼鏡出場,不在人群中顯得太搶眼。至於性格,姚墨打算先行忽略。準備好了一切,就等著掌書人把她送到書中。
掌書人於謹澈不知道為什麽沒有直接把她送到書裏,反而先開口和她聊起了天,這次的任務,你覺得怎麽樣?”
“代入了太多主觀意識,浪費了時間。”姚墨很認真地回答於謹澈的問題,於謹澈笑了笑,“你還記得自己原來的樣子嗎?”
“不怎麽記得,人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改變,每個人都會披上各種各樣的麵具,探討人生的原色是不是太虛偽了,以前我總認為每個人的本性都是真善美的,現在我發現不是這樣,人隻在有真善美的環境和氛圍下,真善美。而我原來的樣子,其實一直蠻幼稚的。才會被人騙。”
姚墨真誠地看著於謹澈,“人不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嗎,今天的我和明天的我不同,雖然我現在不算是人,但還是有人的思考方式,又何必執著於原來的樣子。”
於謹澈看著姚墨的麵孔,姚墨在他麵前已經變了千千萬萬次麵孔,可是有一些東西沒有改變,那就是愛講自己完全不相信的道理的執著。明明是感性的不行,還偏偏要以邏輯取勝。
不管怎樣,在離別之情,於謹澈拍了拍姚墨的腦袋,向姚墨告別。他的動作很親昵,姚墨下意識地閃躲,於謹澈尷尬地笑了笑。
“如果想找我的話,拿出我送你的手帕,喊兩聲我的名字。”於謹澈如是說道。
“那你就會出現?”姚墨覺得不尋常。
“不一定。”於謹澈笑了笑,他是一定會出現的。姚墨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於謹澈身旁,進入了原書。
書裏麵她有一個好聽的名字——許昀曉。迎接她來到書中的,是虛歡城的第一場暴雨。大雨漂泊,她站在劉青會出現的街打算攔住劉青的車。
夜已深,街上人很少,來往的車輛少得可憐,站在雨幕之中很久的許昀曉都沒有發現會為她停下的車。一直表演著被大雨淋濕,迫切想要打上車的女子,隻為了在劉青出現的時候,創造出真實感。
劉青會不會讓助手在她跟前停車,許昀曉也不知道。或許會,或許會,街道已漸變成荒蕪一人,剛剛錄完歌的劉青在助手的陪伴下,開車回家。
這次的錄音,讓劉青很是不滿,他一直隻想要退出搖滾歌曲,他給自己的定位是搖滾歌手,可是公司給他的定位是抒情歌手,常常給他一些爛大街的口水歌。你愛我,我愛你,愛到死,死不夠,這樣的言情套路,讓劉青很是不屑。
他不想成為一名成功的歌手,他隻想成為一名成功的搖滾歌者。二者看上去並不矛盾,可惜劉青長得很精緻好看,所以公司為了賺取更多的金錢,硬是讓他唱抒情的非搖滾的歌曲。以前還可以堅持自我,後來出名之後,越來越火之後,非搖滾歌曲的比例就在他專輯裏越來越少,他越來越火,然後越來越不快樂。
一首甜蜜的歌他來來回回錄了幾百遍,超越了他的極限。膩歪的歌詞讓他無從表現,接近暗夜的心情,席捲著他的皮膚與毛孔。他的經紀人正在家裏給媒體發有關劉青深夜錄歌敬業十足的通稿,配以一張劉青略顯疲倦的照片。坐在車上的劉青收到了經紀人的郵件,他覺得說他敬業無比可笑,嘴裏浮起一抹苦笑的他,看向車窗外。
他注意到有一個女的正在攔車,那個女的很是狼狽,他沒看幾秒,轉過頭,悠然自得地坐在車內。
劉青乘坐的車從許昀曉的身邊開過,濺了許昀曉一身的水滴,秉持不拋棄、不放棄的許昀曉依舊朝著開過去的車揮動雙臂。
黑色轎車停了下來,許昀曉激動地跑到車前,敲了敲車窗,“能搭我一程嗎?”她對著劉青的助手小王說。
坐在駕駛座上的小王有些不安,他知道劉青不是個多管閑事的主,可這車有確實是劉青讓停的。即使在車內,劉青依舊戴著墨鏡,讓人不聯繫到他是個明星都難。
“你是唱《彩虹》的男歌手嗎?”許昀曉把頭探近車內,“我很喜歡這首歌。”許昀曉整個人給小王的感覺,實在是太激動了。他把許昀曉的頭推了出去,打算把車開走。
劉青製止了這麽做的小王,在聽到《彩虹》這兩個字的時候,劉青的眼角就掙得很大,這首歌是他兩年前出道的時候,推出的搖滾歌曲,是他原創的第一首曲子,最近很少被人提起,就像是這首曲子從來沒有人知道一樣。
兩年前的曲子被突然提起,心情好像沒有那麽地槽了。劉青示意許昀曉可以坐上他的車,許曉昀很開心地接收了劉青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