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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想當裏長的村長不是好村民 作者:一曲日水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和書店的時候,那種無畏無懼的表情不同,現在的簡平身上多了一份木訥,目光也變得‘單純’了幾分。
老闆頓了頓,然後不自覺的又看了一眼櫃檯上的書本,然後才接過簡平遞過來的竹筷夾了一條筍條放入口中。
幾乎是在那筍條進入口中的瞬間,老闆的眼睛都變得亮了幾分。“嗯,不錯。”
東西挺好,店裏多一份兒小菜販賣也算是穩賺不賠。本來按照商人的習性,老闆應該將價錢壓低才對。
可是再看了一眼放在櫃檯上的那些書本,老闆看向簡平的時候,還是那副溫和的笑容。
“那小哥看,一斤一百文怎麽樣?”
簡平目光都有點呆愣,給人的感覺貌似是沒反應過來一斤一百文是什麽概念。
‘讀書人’的身份,倒是在老闆的心目中越發的落實了。
簡平撓了撓頭,然後看了一眼框子裏的五個竹筒。“行吧,那這裏大概有五斤。”
簡平直接將竹筒全部拿出來放在了櫃檯上,然後就看著老闆。老闆用手掂量了一下,也覺得這斤兩絕對有五斤。
等了片刻,看對方的樣子這些竹筒應該就是白送了。至此,老闆臉上的笑容都變得更加溫和了。
老闆從櫃子裏數出來五百文錢,然後遞給了簡平。“小哥以後如果還有貨的話,都可以來店裏,我都收。”
做完‘交易’,簡平的表情像是鬆了很大一口氣一樣。錢貨兩清之後,簡平的表情也變得‘清高’了幾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種‘惟有讀書高’的超然感覺。
“好的老闆,以後如果還有,我就送到你這裏來。”
說完,簡平小心翼翼的將櫃檯上的書本拿起來放在懷中,然後才露出來到店裏之後的第一個笑容。
說完,簡平再次沖老闆點了點頭,小心翼翼的抱著書本就出了店。
簡平又去了一趟書店,買了最普通的毛筆和一塊最普通的墨,就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剛賣東西得到的錢,轉手間就全部給了書店老闆。
真真是,貴啊。
不過,小小的兩件事兒,倒是讓簡平再次見識到‘讀書人’的身份,在這個時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沒有那筆字,書店老闆肯定不會願意讓自己抄書。如果沒有那書本放在雜貨店的櫃檯上,那老闆不可能這麽好說話的收購簡平的筍條。
筍條好吃,老闆說不定會願意收購,但是價錢還有談話,就真的不見得能這麽順利了。
而簡平,還真的不喜歡和別人磨磨蹭蹭嘰嘰歪歪。
所以這個‘讀書人’的身份啊……
第10章
賣了東西,拿了書。簡平身上的錢財基本沒什麽變動。至於雜貨店老闆為什麽以一百文錢的價格收購一斤的筍條,也不光是因為簡平‘讀書人’的身份,還有一個原因,自然是因為老闆眼不瞎。
筍條什麽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過並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聞都能聞的出來。
更何況,其中最關鍵的還有那價格‘不菲’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闆真的不虧。
更何況,雜貨店老闆賣的時候,恐怕是論兩賣,一兩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畢竟鎮上的人,真心不缺這點錢。這麽一個來回,老闆就能賺將近一倍的錢,還能在簡平麵前落個好,何樂而不為呢。
在確定了自己有賺錢的能力之後,簡平更是不覺得花錢有什麽問題了。畢竟會花錢的人才會賺錢,上輩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後,簡平就發過誓,絕對不會再虧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買了兩匹棉布,本來還想直接買成衣的,但進去之後才知道,手裏的五百文錢真的少的可憐。
所以最後隻能買了兩匹棉布,回去之後讓家人幫下忙,起碼能做出來幾身貼身的衣服出來。
既然要做衣服,那自然不能隻給自己一個人做。所以買了兩匹,其他人先不說,爹娘一人一身內襯,自己一身,幾個小孩說不定也能弄上一身。
至於弟弟妹妹什麽的,暫時就先顧不上了。不過,簡平有信心這件事情用不了多久就能解決。
簡平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工地搬磚的糙漢子,也是到了這個地方才知道,原來自己也算是‘身嬌肉嫩’的。
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紀的時候,就算再怎麽貧窮的人,穿個純棉的衣服還是沒什麽問題的,畢竟那東西又不貴。
可是在現在這種古代時空,棉花就變得貴重了不少。
簡平身上的衣服,是一種粗麻製成的。結實有了,但粗糙的程度就算是簡平這種糙漢子穿在身上也會被磨的發疼。
就這,還是簡平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家裏倒還是有一兩件穿著不疼的,卻不是因為料子好,而是因為穿的時間久了,漿洗的次數多了,就算是麻布也變得軟和起來了。
買好步之後,簡平又去買了兩斤肉。畢竟這東西還要煉油,所以一大半都是簡平不喜歡的肥肉。
不過想想肥肉也能做吃的,也就隻能這樣了。
買了肉之後,又買了兩斤白糖。肉也不過十二文錢一斤,可白糖一斤居然要三十文,讓簡平不由得的咋舌。
老闆頓了頓,然後不自覺的又看了一眼櫃檯上的書本,然後才接過簡平遞過來的竹筷夾了一條筍條放入口中。
幾乎是在那筍條進入口中的瞬間,老闆的眼睛都變得亮了幾分。“嗯,不錯。”
東西挺好,店裏多一份兒小菜販賣也算是穩賺不賠。本來按照商人的習性,老闆應該將價錢壓低才對。
可是再看了一眼放在櫃檯上的那些書本,老闆看向簡平的時候,還是那副溫和的笑容。
“那小哥看,一斤一百文怎麽樣?”
簡平目光都有點呆愣,給人的感覺貌似是沒反應過來一斤一百文是什麽概念。
‘讀書人’的身份,倒是在老闆的心目中越發的落實了。
簡平撓了撓頭,然後看了一眼框子裏的五個竹筒。“行吧,那這裏大概有五斤。”
簡平直接將竹筒全部拿出來放在了櫃檯上,然後就看著老闆。老闆用手掂量了一下,也覺得這斤兩絕對有五斤。
等了片刻,看對方的樣子這些竹筒應該就是白送了。至此,老闆臉上的笑容都變得更加溫和了。
老闆從櫃子裏數出來五百文錢,然後遞給了簡平。“小哥以後如果還有貨的話,都可以來店裏,我都收。”
做完‘交易’,簡平的表情像是鬆了很大一口氣一樣。錢貨兩清之後,簡平的表情也變得‘清高’了幾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種‘惟有讀書高’的超然感覺。
“好的老闆,以後如果還有,我就送到你這裏來。”
說完,簡平小心翼翼的將櫃檯上的書本拿起來放在懷中,然後才露出來到店裏之後的第一個笑容。
說完,簡平再次沖老闆點了點頭,小心翼翼的抱著書本就出了店。
簡平又去了一趟書店,買了最普通的毛筆和一塊最普通的墨,就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剛賣東西得到的錢,轉手間就全部給了書店老闆。
真真是,貴啊。
不過,小小的兩件事兒,倒是讓簡平再次見識到‘讀書人’的身份,在這個時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沒有那筆字,書店老闆肯定不會願意讓自己抄書。如果沒有那書本放在雜貨店的櫃檯上,那老闆不可能這麽好說話的收購簡平的筍條。
筍條好吃,老闆說不定會願意收購,但是價錢還有談話,就真的不見得能這麽順利了。
而簡平,還真的不喜歡和別人磨磨蹭蹭嘰嘰歪歪。
所以這個‘讀書人’的身份啊……
第10章
賣了東西,拿了書。簡平身上的錢財基本沒什麽變動。至於雜貨店老闆為什麽以一百文錢的價格收購一斤的筍條,也不光是因為簡平‘讀書人’的身份,還有一個原因,自然是因為老闆眼不瞎。
筍條什麽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過並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聞都能聞的出來。
更何況,其中最關鍵的還有那價格‘不菲’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闆真的不虧。
更何況,雜貨店老闆賣的時候,恐怕是論兩賣,一兩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畢竟鎮上的人,真心不缺這點錢。這麽一個來回,老闆就能賺將近一倍的錢,還能在簡平麵前落個好,何樂而不為呢。
在確定了自己有賺錢的能力之後,簡平更是不覺得花錢有什麽問題了。畢竟會花錢的人才會賺錢,上輩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後,簡平就發過誓,絕對不會再虧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買了兩匹棉布,本來還想直接買成衣的,但進去之後才知道,手裏的五百文錢真的少的可憐。
所以最後隻能買了兩匹棉布,回去之後讓家人幫下忙,起碼能做出來幾身貼身的衣服出來。
既然要做衣服,那自然不能隻給自己一個人做。所以買了兩匹,其他人先不說,爹娘一人一身內襯,自己一身,幾個小孩說不定也能弄上一身。
至於弟弟妹妹什麽的,暫時就先顧不上了。不過,簡平有信心這件事情用不了多久就能解決。
簡平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工地搬磚的糙漢子,也是到了這個地方才知道,原來自己也算是‘身嬌肉嫩’的。
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紀的時候,就算再怎麽貧窮的人,穿個純棉的衣服還是沒什麽問題的,畢竟那東西又不貴。
可是在現在這種古代時空,棉花就變得貴重了不少。
簡平身上的衣服,是一種粗麻製成的。結實有了,但粗糙的程度就算是簡平這種糙漢子穿在身上也會被磨的發疼。
就這,還是簡平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家裏倒還是有一兩件穿著不疼的,卻不是因為料子好,而是因為穿的時間久了,漿洗的次數多了,就算是麻布也變得軟和起來了。
買好步之後,簡平又去買了兩斤肉。畢竟這東西還要煉油,所以一大半都是簡平不喜歡的肥肉。
不過想想肥肉也能做吃的,也就隻能這樣了。
買了肉之後,又買了兩斤白糖。肉也不過十二文錢一斤,可白糖一斤居然要三十文,讓簡平不由得的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