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是打算去衙門告我忤逆?”林雅菡被林繼孝的話弄得都要笑出聲了。


    忤逆罪在封建時代的確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輕則杖刑流放,重則梟首淩遲。但要判忤逆罪卻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要求,那就是原告必須是被告的父母。雖然生父母、養父母或繼父母都可以,但唯獨叔父是不行的。


    其他非父母的長輩隻能告“不敬長輩”,但這個罪名就要輕許多了。而且一般衙門也不會經手這樣的罪名,通常是交給被告所在的宗族或鄉老處理。


    林繼孝也不是不學無術之輩,他嘴上說要告林雅菡忤逆也不過是威脅而已。


    眼見這番說辭嚇不住林雅菡,他便又說道:“你這可是不敬長輩!”


    林雅菡聽到林繼孝改了自己的罪名,在心底也對這個二叔表示了讚同。相較於“忤逆”,顯然是告自己“不敬長輩”比較合適。可《大聖律》中對“長輩”的定義有很多,並不是隨便一個“長輩”都能告後輩“不敬”,否則大街上隨便一個老人都能來碰瓷了。通常來說,《大聖律》對“不敬長輩”裏的“長輩”是定義成同宗同族的長輩。


    隻不過林雅菡腦袋裏已經被係統塞了整個大聖朝的律法進去,她自然也有應對之策。


    “二叔,你別忘了你自己的身份。”林雅菡淡淡地說道,“你現在不過是林家的旁支,又有什麽資格插手宗家的事情?”


    林雅菡這番話狠狠地砸在了林繼孝的心上。大聖朝對嫡庶的區分還是非常嚴苛的,進而對一個家族的宗家和旁支也是區分得非常明顯。在一個家族裏,宗家是有權對分支進行管束的,但反過來那就是“僭越”。


    “二叔,你已經簽了分家文書。從那刻起,你就不再是丹陰林氏宗家的二房,而隻是丹陰林氏的旁支罷了!”林雅菡是知道殺人誅心的,“所以我今天倒是要好好地問問你,你有什麽資格闖入我林府?又有什麽資格打罵我林府的下人?別忘了,你現在不過是一介白衣罷了!”


    麵對林雅菡咄咄逼人的追問,林繼孝本能地往後退了一步,但沒想到因為自己腳軟而踉蹌了一下。


    林繼孝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痛恨自己的庶出身份。因為自己是庶子,所以自己就必須被分家另過。而且庶子麵對嫡子是永遠抬不起頭的,別看《大聖律》也規定了庶子有繼承家產的權利,但繼承順序卻排在嫡支之後。甚至哪怕嫡長子去世了,隻要還有嫡長孫或其他嫡子,那庶子哪怕序齒再在前麵也沒用。


    而林雅菡隻要沒有出嫁,那她的身份就等同於林家的嫡長孫。如果林繼孝真的不顧臉麵來搶奪林家家產,那整個大聖朝的讀書人會用口水淹掉他。


    林繼孝惡狠狠地看著林雅菡,他現在在心底盤算著,要找個人家將林雅菡嫁出去,然後讓那戶人家將林雅菡磋磨到死。


    林雅菡自然也看到了林繼孝的眼神,不過既然雙方都撕破臉了,難道自己還期待林繼孝能對自己還保留一絲親人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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