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夫人站在婦人堆裏,自覺自己是眾人眼中的焦點。早些年王氏是比她嫁得好,可是王氏她命不好克夫啊,年紀輕輕就成了寡婦,現在聽說住在娘家,那日子指不定過的多難過。所以忍不住含著憐憫的說道:「聽說你兒子還在讀書,可不得多賺點錢嘛,以後花錢的地方還多著呢。要是讀個十幾二十年的,花銷大著呢。」方夫人在十幾二十上咬了重音。
「多謝姐姐關心了。但是我兒雖然天資魯鈍,幸好能夠在府學得到名師指點,再說了他年紀尚小,不比那些三十餘歲的秀才,總還是有機會的。」王氏也綿裏藏針,在三十餘歲拖長尾音。
「讀書不僅是一個人事,更需要父子傳承。幸好我兒快要有後,可以從小教起了。」
但是這句話打擊麵積就廣了。在場的夫人好幾個都還沒有孫輩,有那脾氣急的忍不住翻個白眼。誰不知道方夫人那大兒子是前妻留下的,她白撿一十多歲的兒子。要不怎麽這麽快就有孫輩了。
「那是方夫人運氣好,不用辛苦操勞照顧幼兒,孩子都懂事了,照顧起來也方便。」有位夫人忍不住開口,說完拉著自己的同伴:「這裏氣悶的很,我們先走吧。」
「這樣的話,不如我帶這位夫人去其他地方看看吧。」王氏悶著笑,引著這兩位夫人先走出涼亭,其他的夫人也陸陸續續的告辭,隻留下方夫人在原地恨恨的跺腳。
作者有話要說: 天氣變冷啦,打字好凍手...
抖抖抖....
第七十章
人間四月芳菲盡。
芳菲盡了, 就到了五月。初夏略略有些炎熱,但是也不會特別悶人,襯著鮮綠的梧桐樹葉, 倒是別有一番生機。
坐著自家馬車回家休息的林明嵐,正在閉目養神。今天旬休, 而且遊樂園開張的事情很順利, 偷得浮生半日閑, 他回家來準備好好休息。
馬車速度慢了下來,車輪碾過青石板, 再緩緩的停下來,車夫停了馬車,把馬鞭從右手換到左手,右手掀起藍布簾子, 「少爺, 到家了。」
「恩。」
林明嵐應了一聲, 直接從馬車上跳了下來。瞧見門口的獅子後麵露出一片淺藍色的衣角。一覷見他下了馬車,蹭的一下跳了出來:「表哥!」
原來是王仲秋。她已經是十四歲的年紀, 但是仍然梳著喜歡的雙丫髻,一蹦一跳的跑到林明嵐麵前。說話連珠炮的往外蹦:「我可算等到你回來了,我又不敢湊的太近被姑姑她們看到, 又不敢靠太遠沒看見你回來。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
林明嵐伸手從自己帶的包裹裏摸出一把蜜餞,遞到表妹手上:「果蜜坊的。」
「哇,謝謝表哥。」王仲秋摸了一個扔到嘴裏,眼睛歡喜的眯成一條縫, 「酸酸甜甜的,還是果蜜坊的蜜餞最好吃。不過最近我娘不讓我多吃,怕了長胖。」
「你找我什麽事?」
「其實是我哥讓我悄悄的過來告訴你,還不能讓姑姑碰見,所以我才在門口等你。」王仲秋把蜜餞愛惜的揣進懷裏,「我哥讓我告訴你,今天我娘還有姑姑一起去了東大街,還帶了很多名帖回來。」
「就這麽一句啊?」
「是啊,就這麽一句。」王仲秋有點不解。「哥哥說的,表哥一聽就明白吶。」
這個王孟夏也不知道搞什麽鬼?要傳話直接傳吧,搞什麽玄機?
「話傳到了,外麵怪熱的,先回去吧。」
「那我回去啦,謝謝表哥!」王仲秋擺擺手,一溜煙跑回家。王宅就在幾百米開外。
林明嵐跨進門檻,突然靈光一現,東大街?名帖?東大街好像是官媒所在的街道?那條街上自從有了官媒,差不多整條街都是各式各樣的冰人館。平日有心去給自家孩子尋一個良配的,都會去冰人館。畢竟官媒還是比走街串巷的媒婆靠譜多了。
大夥兒私底下都叫這條街,紅線街。
好兄弟,夠義氣的!得了消息就過來通風報信,下次再有他喜歡話本,肯定第一個給他留著!
林明嵐差點想倒回去直接回書院,但是這次回來早就告訴過娘了,再說躲得過初一,還有十五,總不能一直不回家吧。
想到這,林明嵐決定直接到正院去,有什麽事情早點解決可比拖著好多了。
這一進正院,就看見王氏平日算帳的楠木大桌子鋪的滿滿都是,全是名帖。她和孫舅母一人坐一頭,正在一本本的翻著名帖。
合著這火力都集中到一塊啦,他不禁有點頭皮發麻。
「我看這個姑娘不錯,年十九,擅長女紅烹飪。」孫舅母興致勃勃翻出一張帖子。
「姑娘是不錯,就是比嵐哥兒大了一點。」王氏看了一眼,又有點想點頭,又有點猶豫。
「那我先給孟夏備著。」孫舅母喜滋滋的把帖子拿了過來,然後堆到手肘邊。
也難怪。王孟夏比他大上七歲,今年都二十三了。倒不是孫舅母對婚事不上心,而是王舅舅一心想讓孟夏考出功名之後再娶親。畢竟男人晚幾年結親根本不要緊。再說有了功名,能夠結親的人家也會提高好幾個檔次。而這次考試王孟夏十拿九穩,所以孫舅母才高高興興的準備親事。
還沒等林明嵐走到門口,王氏就眼尖的看見了他,趕緊站起來招手:「明嵐過來。」
林明嵐扯了扯嘴角,走了兩步跨進門檻。「娘。」
「多謝姐姐關心了。但是我兒雖然天資魯鈍,幸好能夠在府學得到名師指點,再說了他年紀尚小,不比那些三十餘歲的秀才,總還是有機會的。」王氏也綿裏藏針,在三十餘歲拖長尾音。
「讀書不僅是一個人事,更需要父子傳承。幸好我兒快要有後,可以從小教起了。」
但是這句話打擊麵積就廣了。在場的夫人好幾個都還沒有孫輩,有那脾氣急的忍不住翻個白眼。誰不知道方夫人那大兒子是前妻留下的,她白撿一十多歲的兒子。要不怎麽這麽快就有孫輩了。
「那是方夫人運氣好,不用辛苦操勞照顧幼兒,孩子都懂事了,照顧起來也方便。」有位夫人忍不住開口,說完拉著自己的同伴:「這裏氣悶的很,我們先走吧。」
「這樣的話,不如我帶這位夫人去其他地方看看吧。」王氏悶著笑,引著這兩位夫人先走出涼亭,其他的夫人也陸陸續續的告辭,隻留下方夫人在原地恨恨的跺腳。
作者有話要說: 天氣變冷啦,打字好凍手...
抖抖抖....
第七十章
人間四月芳菲盡。
芳菲盡了, 就到了五月。初夏略略有些炎熱,但是也不會特別悶人,襯著鮮綠的梧桐樹葉, 倒是別有一番生機。
坐著自家馬車回家休息的林明嵐,正在閉目養神。今天旬休, 而且遊樂園開張的事情很順利, 偷得浮生半日閑, 他回家來準備好好休息。
馬車速度慢了下來,車輪碾過青石板, 再緩緩的停下來,車夫停了馬車,把馬鞭從右手換到左手,右手掀起藍布簾子, 「少爺, 到家了。」
「恩。」
林明嵐應了一聲, 直接從馬車上跳了下來。瞧見門口的獅子後麵露出一片淺藍色的衣角。一覷見他下了馬車,蹭的一下跳了出來:「表哥!」
原來是王仲秋。她已經是十四歲的年紀, 但是仍然梳著喜歡的雙丫髻,一蹦一跳的跑到林明嵐麵前。說話連珠炮的往外蹦:「我可算等到你回來了,我又不敢湊的太近被姑姑她們看到, 又不敢靠太遠沒看見你回來。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
林明嵐伸手從自己帶的包裹裏摸出一把蜜餞,遞到表妹手上:「果蜜坊的。」
「哇,謝謝表哥。」王仲秋摸了一個扔到嘴裏,眼睛歡喜的眯成一條縫, 「酸酸甜甜的,還是果蜜坊的蜜餞最好吃。不過最近我娘不讓我多吃,怕了長胖。」
「你找我什麽事?」
「其實是我哥讓我悄悄的過來告訴你,還不能讓姑姑碰見,所以我才在門口等你。」王仲秋把蜜餞愛惜的揣進懷裏,「我哥讓我告訴你,今天我娘還有姑姑一起去了東大街,還帶了很多名帖回來。」
「就這麽一句啊?」
「是啊,就這麽一句。」王仲秋有點不解。「哥哥說的,表哥一聽就明白吶。」
這個王孟夏也不知道搞什麽鬼?要傳話直接傳吧,搞什麽玄機?
「話傳到了,外麵怪熱的,先回去吧。」
「那我回去啦,謝謝表哥!」王仲秋擺擺手,一溜煙跑回家。王宅就在幾百米開外。
林明嵐跨進門檻,突然靈光一現,東大街?名帖?東大街好像是官媒所在的街道?那條街上自從有了官媒,差不多整條街都是各式各樣的冰人館。平日有心去給自家孩子尋一個良配的,都會去冰人館。畢竟官媒還是比走街串巷的媒婆靠譜多了。
大夥兒私底下都叫這條街,紅線街。
好兄弟,夠義氣的!得了消息就過來通風報信,下次再有他喜歡話本,肯定第一個給他留著!
林明嵐差點想倒回去直接回書院,但是這次回來早就告訴過娘了,再說躲得過初一,還有十五,總不能一直不回家吧。
想到這,林明嵐決定直接到正院去,有什麽事情早點解決可比拖著好多了。
這一進正院,就看見王氏平日算帳的楠木大桌子鋪的滿滿都是,全是名帖。她和孫舅母一人坐一頭,正在一本本的翻著名帖。
合著這火力都集中到一塊啦,他不禁有點頭皮發麻。
「我看這個姑娘不錯,年十九,擅長女紅烹飪。」孫舅母興致勃勃翻出一張帖子。
「姑娘是不錯,就是比嵐哥兒大了一點。」王氏看了一眼,又有點想點頭,又有點猶豫。
「那我先給孟夏備著。」孫舅母喜滋滋的把帖子拿了過來,然後堆到手肘邊。
也難怪。王孟夏比他大上七歲,今年都二十三了。倒不是孫舅母對婚事不上心,而是王舅舅一心想讓孟夏考出功名之後再娶親。畢竟男人晚幾年結親根本不要緊。再說有了功名,能夠結親的人家也會提高好幾個檔次。而這次考試王孟夏十拿九穩,所以孫舅母才高高興興的準備親事。
還沒等林明嵐走到門口,王氏就眼尖的看見了他,趕緊站起來招手:「明嵐過來。」
林明嵐扯了扯嘴角,走了兩步跨進門檻。「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