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等等,現在高興還太早了。在別府町發現近鬆千鶴夫的遺物的時間,是十二月七號的上午十一點左右。這時候,蟻川愛吉應該還在船上——不,還有另一個難解的謎,隻要沒有破解蟻川愛吉在小河內旅館用照片的不在場證明,這個案子仍然是一宗懸案。
蟻川愛吉在大阪港上岸,是七號的十八點。就算那個時候,馬上回頭前往別府町,坐火車也需要兩個小時。而他宣稱自己下船後,馬上坐上計程車,飛奔至大阪車站,搭上往東京的快車,並舉出泉計程車行的司機當他的證人;如果情況需要,就連到東京車站接他的公司司機,也可以當他的證人吧!隻要有他們兩人的證言,蟻川愛吉就沒有時間繞到別府町,去投遞近鬆千鶴夫的明信片,當然也絕不可能在海邊,布置一個遺留了近鬆行李袋與大衣等遺物的假現場了。
鬼貫警部拿出了導遊書,翻開航行路線那一頁。“射幹花號”跨海渡輪從大分出發後,進入大阪港之前,會停靠在高鬆港與神戶港。或許他是在這兩港的其中之一下了船,繞到別府町的,在那放好行李袋,並投遞明信片之後,再趕到大阪港,混進接船的人之中,等待“射幹花號”入港的。那艘船連航行中有人跳水自殺都沒發現,應該也不會注意到,有旅客中途下船了吧?渡輪公司的人會有先入為主的觀點,認為旅客都已經付了到大阪的船錢了,不可能白白浪費了船票,還沒到大阪就下船,因此,蟻川愛吉就像是穿著件隱形蓑衣,脫殼的金蟬一樣,完全沒有人發現他提早下船了。
“射幹花號”渡輪出航時刻表
站點
到站時間
別府(始發)
(第一日)20:30
大分
(第一日)21:20
高鬆
(第二日)10:40
神戶
(第二日)15:50
大阪(到達)
(第二日)18:00
這樣一來,問題的關鍵,就在蟻川愛吉去了別府町後,是否有辦法在下午六點以前,抵達大阪港。這艘船入高鬆港的時間,是十點十分,出港是十點四十分,從高鬆開到大阪,要花七小時五十分鍾。因此,如果蟻川愛吉要下船的話,一定會選擇高鬆。
而且,播磨海運往兵庫縣別府港的小型聯運船,就是從高鬆港出發的。從高鬆棧橋往別府港,經陸路到別府町後,在下午六點趕到大阪港,用七小時五十分鍾,完成這段路程,綽綽有餘。然後,他在混入接船的人群中,等船入港;在船上旅客開始下船的時候,再偷偷地混入其中,裝成好像剛剛才下船,攔下了一輛計程車。
除了小河內的“不在場證明”這個難題以外,蟻川愛吉那精密複雜的犯罪計劃,已經大略現出原形了。
鬼貫警部大大地伸了個懶腰,像是筋疲力盡了似的,一頭倒在床上睡著了。
作者注
鬼貫警部對“別府”的解釋有誤,為避免誤會,茲節錄吉田東伍氏所著《大日本地名辭書》如下:
我認為“別府”的稱謂,來自於田製的土地名目,“別符”為其原名。有種說法指此名稱來源,與隱岐國別府相同,但我認為將“別府”當成國府的支廳,或是郡家1的別稱,隻不過是後人的推測,並非事實。
1指日本律令製下的郡之官署。
所謂“別府”,應該是“別勅符”之義——自古以來,“府”、“符”常可以互相通用——即是田製中出現的土地名目。在古文書中,元久年(1204~1205)的史料裏,可以找到正確記載著“別符”的文獻。(中略〉
因此可以知道,勅旨田是由別勅符來決定的。(下略)
之後隨著田製崩潰,土地分配形同莊園私墾,於是“別府”不久後與鄉、村並列為地方行政單位,之後又轉換為地名。
第14章 溺水者
01
第二天一早,鬼貫警部搭上六號列車,離開了下關,在第三天的十點三十分,準時抵達了東京。鬼貫警部馬不停蹄地趕到辦公室之後,丹那刑警也一臉迫不及待地,跟著進來了。
“辛苦了,看來您消耗了不少精力呢!”
“我消耗的精力可沒有白費!……”
回答了這樣一句之後,鬼貫警部向丹那刑警,詳細地說明了他的推理過程。
“……不過呢,我在回程的列車上想過了,目前並沒有任何物證,足以顯示蟻川愛吉殺害了近鬆千鶴夫;因此,將目標轉向他可能殺死馬場番太郎這一點,來加以突破的話,或許會比較容易。”
“說得也是。”丹那刑警點了點頭
“所以說,我想拜託你一件事。”
“哦……什麽事?”丹那刑警頓時大吃一驚。
“我先前應該也說過,隻要馬場的屍體,是被塞進z皮箱裏,送到東京來的,那麽,兇手一定在福岡縣犯的案。”
“邏輯上是這樣。”
“所以,倘若兇手就是蟻川愛吉那小子的話,那他十一月二十八號,在小河內旅館住了一晚這件事,應該是虛構的。”
“的確如此。”
“因此,我想請你再去調查一次。我希望借另一個人的眼睛,重新審視整件事。”
蟻川愛吉在大阪港上岸,是七號的十八點。就算那個時候,馬上回頭前往別府町,坐火車也需要兩個小時。而他宣稱自己下船後,馬上坐上計程車,飛奔至大阪車站,搭上往東京的快車,並舉出泉計程車行的司機當他的證人;如果情況需要,就連到東京車站接他的公司司機,也可以當他的證人吧!隻要有他們兩人的證言,蟻川愛吉就沒有時間繞到別府町,去投遞近鬆千鶴夫的明信片,當然也絕不可能在海邊,布置一個遺留了近鬆行李袋與大衣等遺物的假現場了。
鬼貫警部拿出了導遊書,翻開航行路線那一頁。“射幹花號”跨海渡輪從大分出發後,進入大阪港之前,會停靠在高鬆港與神戶港。或許他是在這兩港的其中之一下了船,繞到別府町的,在那放好行李袋,並投遞明信片之後,再趕到大阪港,混進接船的人之中,等待“射幹花號”入港的。那艘船連航行中有人跳水自殺都沒發現,應該也不會注意到,有旅客中途下船了吧?渡輪公司的人會有先入為主的觀點,認為旅客都已經付了到大阪的船錢了,不可能白白浪費了船票,還沒到大阪就下船,因此,蟻川愛吉就像是穿著件隱形蓑衣,脫殼的金蟬一樣,完全沒有人發現他提早下船了。
“射幹花號”渡輪出航時刻表
站點
到站時間
別府(始發)
(第一日)20:30
大分
(第一日)21:20
高鬆
(第二日)10:40
神戶
(第二日)15:50
大阪(到達)
(第二日)18:00
這樣一來,問題的關鍵,就在蟻川愛吉去了別府町後,是否有辦法在下午六點以前,抵達大阪港。這艘船入高鬆港的時間,是十點十分,出港是十點四十分,從高鬆開到大阪,要花七小時五十分鍾。因此,如果蟻川愛吉要下船的話,一定會選擇高鬆。
而且,播磨海運往兵庫縣別府港的小型聯運船,就是從高鬆港出發的。從高鬆棧橋往別府港,經陸路到別府町後,在下午六點趕到大阪港,用七小時五十分鍾,完成這段路程,綽綽有餘。然後,他在混入接船的人群中,等船入港;在船上旅客開始下船的時候,再偷偷地混入其中,裝成好像剛剛才下船,攔下了一輛計程車。
除了小河內的“不在場證明”這個難題以外,蟻川愛吉那精密複雜的犯罪計劃,已經大略現出原形了。
鬼貫警部大大地伸了個懶腰,像是筋疲力盡了似的,一頭倒在床上睡著了。
作者注
鬼貫警部對“別府”的解釋有誤,為避免誤會,茲節錄吉田東伍氏所著《大日本地名辭書》如下:
我認為“別府”的稱謂,來自於田製的土地名目,“別符”為其原名。有種說法指此名稱來源,與隱岐國別府相同,但我認為將“別府”當成國府的支廳,或是郡家1的別稱,隻不過是後人的推測,並非事實。
1指日本律令製下的郡之官署。
所謂“別府”,應該是“別勅符”之義——自古以來,“府”、“符”常可以互相通用——即是田製中出現的土地名目。在古文書中,元久年(1204~1205)的史料裏,可以找到正確記載著“別符”的文獻。(中略〉
因此可以知道,勅旨田是由別勅符來決定的。(下略)
之後隨著田製崩潰,土地分配形同莊園私墾,於是“別府”不久後與鄉、村並列為地方行政單位,之後又轉換為地名。
第14章 溺水者
01
第二天一早,鬼貫警部搭上六號列車,離開了下關,在第三天的十點三十分,準時抵達了東京。鬼貫警部馬不停蹄地趕到辦公室之後,丹那刑警也一臉迫不及待地,跟著進來了。
“辛苦了,看來您消耗了不少精力呢!”
“我消耗的精力可沒有白費!……”
回答了這樣一句之後,鬼貫警部向丹那刑警,詳細地說明了他的推理過程。
“……不過呢,我在回程的列車上想過了,目前並沒有任何物證,足以顯示蟻川愛吉殺害了近鬆千鶴夫;因此,將目標轉向他可能殺死馬場番太郎這一點,來加以突破的話,或許會比較容易。”
“說得也是。”丹那刑警點了點頭
“所以說,我想拜託你一件事。”
“哦……什麽事?”丹那刑警頓時大吃一驚。
“我先前應該也說過,隻要馬場的屍體,是被塞進z皮箱裏,送到東京來的,那麽,兇手一定在福岡縣犯的案。”
“邏輯上是這樣。”
“所以,倘若兇手就是蟻川愛吉那小子的話,那他十一月二十八號,在小河內旅館住了一晚這件事,應該是虛構的。”
“的確如此。”
“因此,我想請你再去調查一次。我希望借另一個人的眼睛,重新審視整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