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頭說:“我不知道。”
他說:“他的日記裏。”
我驚訝地問:“他會把我記到日記裏嗎?”
他點點頭問:“在日記裏,他說要殺掉你!”
我驚叫了起來:“殺我?殺我幹嘛?”
他說:“日記裏說你可能已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麽你是否知道,他認為你知道了什麽真相呢?”
☆、腦癱兒7
我搖搖頭說:“什麽真相?”
他說:“我也不知道,所以問你,他日記裏麵寫的就隻有這麽多。裏麵提到更多的,不是這些,而是你的家庭住址,你在家的時間,以及你的聯繫方式。”
我猜測說:“他要殺我,就因為那次我報警了?”
警察用力地吸了一口煙,將菸蒂狠狠地扔在了地上,又用腳尖碾了碾。噴出了最後一口煙,他笑笑說:“好吧,麻煩您了,也不早了,您快回去吧!等回來有事兒,我會打電話叫您的,最近別出遠門。”
我點了點頭,就離開了。
一周後,警局來了電話,他們要我去指認兇手。
我作為證人進入了關押嫌疑犯的地方。我一直認為:作為一個沒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不應該被抓起來的。但是顯然我錯了。這時候我的心裏充滿了猜測,隻渴望立即揭曉一切問題的答案。
我到了警局後,他們引我進入了一個房間,房裏站著兩個女孩子。這兩個女孩子,都閉著眼睛。
他們問我:“哪個女孩兒是那個男人的女兒?”
我都不需要很仔細地分辨她們,就可以認定其中一個是我曾經見過的那個女孩。但是他們馬上告訴我:“你認錯人了吧?”
我認為這是他們在試探我,看我是否真的確定。於是我確定地告訴他們:“我確定就是這個女孩。因為這個女孩的臉,看上去完全不像是腦癱患者。正因為這,我當初才選擇報警的。”
警察們相互看了看,一個低聲對其他人說:“這麽說這個女孩一直在那裏?”
另一個人問:“那去年咱們搜查,什麽也沒找到啊!”
“肯定轉移了。”
我問他們在說什麽,他們卻並不理睬我,隻是禮貌性地說了聲謝謝我的配合,並讓我在筆錄上簽了字。就讓我回家了。回家之後我一直想知道這是怎麽回事,可是沒有人再來找我。
我一直想等案件宣判,也許隻有等到案件宣判,我才能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這個案子卻遲遲沒有開庭。最後我聽說,檢察院甚至沒有對這個案件提起公訴。因而這個案子在我的心中,也就成為了一個懸案。
三年之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一個記者。他跟市局的領導很是相熟。我就托他去刺探這件事的真相。結果他帶回了一個讓我震驚的故事。
原來我指認的那個女孩,並不是他的女兒。而是他拐來的女孩子。他割掉了這個女孩的舌頭,使這個女孩變成了啞巴。然後將她囚禁在了家裏。同時,他家裏還有一個女孩,這個女孩才是他的女兒,也確實是個腦癱兒。
在我報警的那一天,他為了逃避警方的調查,將那個被綁架的女孩兒藏到了另一所租來的房子裏。第二天警察對他的屋子進行搜查的時候,帶走的那個滿身是傷的女孩,是他真正的女兒。她女兒身上的部分傷痕,確實是她在發病時自己造成的,舌頭也是她之前發病時自己咬掉的。法醫的檢查確實沒有錯誤。
隻是這個女孩臉上的最新傷痕,才是他自己打的。他的目的是讓她的臉變得腫脹,從而使我無法辨認她們之間的區別。法醫雖然對於這些新的傷痕有一些疑議,但是警察們聽信了他所說的,那些與我存在鄰裏矛盾的說辭,在親子鑑定結果出現之後,就把他們都給放了出來。
當時我沒有發現他們帶錯了人,一是因為她的臉已經腫得完全無法辨認了,二是因為警察們急於保護這個女孩,在我還沒有來得及再仔細看一次的情況下,就將衣服蓋在了她的頭上。
後來他見到我搬家,以為是我參透了其中的奧妙,於是想要殺我滅口。所有的作案工具他都已經準備齊全。但是沒想到就在他要動手的前一天,那個被他囚禁了多年的女孩再次掙脫了束縛,拿起了準備用來殺我的刀子,將這個男人刺死了。
就因為我的自私,使得這個女孩兒被這個禽獸多囚禁了兩年之久。本來她有三次脫險的機會,但是都因為我的膽小怕事和自私自利而耽誤了。據那個女孩後來寫到,在那幾次不成功的逃脫後,她受到了變本加厲地虐待。
聽罷之後,我嘆息良久。我真沒想到不知覺間,自己竟成為了一個變態綁架者的幫凶。而我所害的那個女孩,卻變成了我的救命恩人。這個事實對我這樣一個男人來說是何等的諷刺!
最後,我問這個女孩怎麽樣了,記者說:“現在女孩已經恢復了健康,如果眼睛沒有瞎的話,也許還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聽了這話,我突然想起了那個女孩在第三次逃脫的時候,搶奪我手機的情形。我心裏猛然一陣抽搐。
我問:“怎麽瞎的?她的眼睛是什麽時候瞎的?”
“第三次逃脫失敗之後,那個男人用針把她的雙眼紮瞎了。”記者淡淡地說。
他說:“他的日記裏。”
我驚訝地問:“他會把我記到日記裏嗎?”
他點點頭問:“在日記裏,他說要殺掉你!”
我驚叫了起來:“殺我?殺我幹嘛?”
他說:“日記裏說你可能已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麽你是否知道,他認為你知道了什麽真相呢?”
☆、腦癱兒7
我搖搖頭說:“什麽真相?”
他說:“我也不知道,所以問你,他日記裏麵寫的就隻有這麽多。裏麵提到更多的,不是這些,而是你的家庭住址,你在家的時間,以及你的聯繫方式。”
我猜測說:“他要殺我,就因為那次我報警了?”
警察用力地吸了一口煙,將菸蒂狠狠地扔在了地上,又用腳尖碾了碾。噴出了最後一口煙,他笑笑說:“好吧,麻煩您了,也不早了,您快回去吧!等回來有事兒,我會打電話叫您的,最近別出遠門。”
我點了點頭,就離開了。
一周後,警局來了電話,他們要我去指認兇手。
我作為證人進入了關押嫌疑犯的地方。我一直認為:作為一個沒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不應該被抓起來的。但是顯然我錯了。這時候我的心裏充滿了猜測,隻渴望立即揭曉一切問題的答案。
我到了警局後,他們引我進入了一個房間,房裏站著兩個女孩子。這兩個女孩子,都閉著眼睛。
他們問我:“哪個女孩兒是那個男人的女兒?”
我都不需要很仔細地分辨她們,就可以認定其中一個是我曾經見過的那個女孩。但是他們馬上告訴我:“你認錯人了吧?”
我認為這是他們在試探我,看我是否真的確定。於是我確定地告訴他們:“我確定就是這個女孩。因為這個女孩的臉,看上去完全不像是腦癱患者。正因為這,我當初才選擇報警的。”
警察們相互看了看,一個低聲對其他人說:“這麽說這個女孩一直在那裏?”
另一個人問:“那去年咱們搜查,什麽也沒找到啊!”
“肯定轉移了。”
我問他們在說什麽,他們卻並不理睬我,隻是禮貌性地說了聲謝謝我的配合,並讓我在筆錄上簽了字。就讓我回家了。回家之後我一直想知道這是怎麽回事,可是沒有人再來找我。
我一直想等案件宣判,也許隻有等到案件宣判,我才能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這個案子卻遲遲沒有開庭。最後我聽說,檢察院甚至沒有對這個案件提起公訴。因而這個案子在我的心中,也就成為了一個懸案。
三年之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認識了一個記者。他跟市局的領導很是相熟。我就托他去刺探這件事的真相。結果他帶回了一個讓我震驚的故事。
原來我指認的那個女孩,並不是他的女兒。而是他拐來的女孩子。他割掉了這個女孩的舌頭,使這個女孩變成了啞巴。然後將她囚禁在了家裏。同時,他家裏還有一個女孩,這個女孩才是他的女兒,也確實是個腦癱兒。
在我報警的那一天,他為了逃避警方的調查,將那個被綁架的女孩兒藏到了另一所租來的房子裏。第二天警察對他的屋子進行搜查的時候,帶走的那個滿身是傷的女孩,是他真正的女兒。她女兒身上的部分傷痕,確實是她在發病時自己造成的,舌頭也是她之前發病時自己咬掉的。法醫的檢查確實沒有錯誤。
隻是這個女孩臉上的最新傷痕,才是他自己打的。他的目的是讓她的臉變得腫脹,從而使我無法辨認她們之間的區別。法醫雖然對於這些新的傷痕有一些疑議,但是警察們聽信了他所說的,那些與我存在鄰裏矛盾的說辭,在親子鑑定結果出現之後,就把他們都給放了出來。
當時我沒有發現他們帶錯了人,一是因為她的臉已經腫得完全無法辨認了,二是因為警察們急於保護這個女孩,在我還沒有來得及再仔細看一次的情況下,就將衣服蓋在了她的頭上。
後來他見到我搬家,以為是我參透了其中的奧妙,於是想要殺我滅口。所有的作案工具他都已經準備齊全。但是沒想到就在他要動手的前一天,那個被他囚禁了多年的女孩再次掙脫了束縛,拿起了準備用來殺我的刀子,將這個男人刺死了。
就因為我的自私,使得這個女孩兒被這個禽獸多囚禁了兩年之久。本來她有三次脫險的機會,但是都因為我的膽小怕事和自私自利而耽誤了。據那個女孩後來寫到,在那幾次不成功的逃脫後,她受到了變本加厲地虐待。
聽罷之後,我嘆息良久。我真沒想到不知覺間,自己竟成為了一個變態綁架者的幫凶。而我所害的那個女孩,卻變成了我的救命恩人。這個事實對我這樣一個男人來說是何等的諷刺!
最後,我問這個女孩怎麽樣了,記者說:“現在女孩已經恢復了健康,如果眼睛沒有瞎的話,也許還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聽了這話,我突然想起了那個女孩在第三次逃脫的時候,搶奪我手機的情形。我心裏猛然一陣抽搐。
我問:“怎麽瞎的?她的眼睛是什麽時候瞎的?”
“第三次逃脫失敗之後,那個男人用針把她的雙眼紮瞎了。”記者淡淡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