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想到這裏的時候,不禁苦澀地一笑。
不過我又想,就算他們發現了那個吸塵器,也沒什麽大不了。因為裏麵既沒有血跡,也沒有屍體,隻是有一些灰塵而已,最多證明她在我這裏生活過些日子,而我則是一個潔癖症患者罷了。
很快警察們的表情就證實了我的猜想。他們在審訊的時候神氣活現,好像他們已經知道了一切。但是當他們出門的時候,在那轉身的一瞬間,我可以看到他們沮喪的神情。是的,他們沒有任何證據。
那天晚上,最後一次審訊時,一個警察拿出了一個信封。裏麵都是照片。他對我說:“也許我們現在還找不到證據,不過你應該看看這個。”
他將照片遞給我,繼續說:“我們調查她的老闆了,我認為你說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盡管照片很模糊,但是我還是可以辨認出那個熟悉的身影。我看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是我妻子的老闆。在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帥氣的年輕男人,與他手牽著手,表情很是曖昧。第二張照片裏,他們在接吻。
警察說:“她的老闆是遠近聞名的同性戀!所以你的妻子與他摟摟抱抱,並不代表什麽!現在你告訴我,你的妻子到底在哪裏!”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椅子上,感覺腦子就像是被雷劈過一樣的麻木。我錯怪了妻子,我錯怪了她!我們從小就相戀,父母認為她是為了我家的錢而與我在一起的,所以極力反對這門婚事,但是她毅然決然的選擇與我私奔!我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打拚,一切都是從頭開始,好不容易組建了這樣一個家。而她卻因為我的猜疑而慘死於我的手下!一想到這裏,我強烈求生欲望所構築的心理防線,在愧疚感地重擊之下,徹底地崩潰了。此刻我一心求死。
我終於承認了殺妻的罪行。後來他們依據我的供述,找到了分屍的工具,血衣以及那個巨大的塑膠袋。也正是這些東西使我後來無法翻供,隻能接受法院嚴厲地判決。
☆、殺人犯8
之所以後來想翻供,是因為我在供詞上簽字之後,警察趴在我的耳邊悄悄告問我:“你知道這照片為什麽那麽模糊嗎?”
我疑惑地搖頭。
他笑笑說:“其實那些照片是我們ps出來的。”
我聽了這話發狂一般地想撲過去打他,但我被鎖在了椅子上動彈不得。我幹嚎了幾聲之後,就昏了過去。
我知道我就要被判死刑了,剛剛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心裏很難過。我甚至認為這不過就是一個夢,隻要我用力叫喊,我就可以從這個無比真實的噩夢中醒來。但是很快,我就接受了這個事實,畢竟我殺死了兩個人,我罪有應得。
說來可能讓大家不相信,其實幾天之後,我就不太在意這件事了。比起我將要被判死刑來,我更關心的是,我怎麽會殺死一個陌生女孩?這個女孩為什麽會出現在我的家裏?為什麽門上會有鑰匙?為什麽客廳的燈變了顏色?為什麽屋子裏會有煙味兒?為什麽屍體會在樓上的變電箱裏。我不怕死,但我怕死得不明不白。
我求辦案的刑警,我對他們說,求你們告訴我事實真相,我不能這麽不明不白地死。那刑警點了點頭說:等你上刑場的那天,我一定告訴你真相。我能相信他的許諾嗎?我隻能相信。
顯然警察與我一樣好奇這件事,在他們全力追查下,很快就搞清楚了事情的細節。在我將被押赴刑場的那一天,刑警如約來訪,他告訴了我事情的整個經過。
原來,老闆看上的女人並不是我的妻子。他們之間隻是有點曖昧。他看上的是那個女孩。那個女孩是他們單位的新人。老闆垂涎她很久,但這個女孩很純潔,不肯為了升遷而出賣自己的肉體。於是這個老闆就給了我妻子一萬塊錢,托我妻子在公司聚會上,在那個女孩的酒裏下藥將她迷暈。按照他們的計劃,我妻子會在天亮前回來。這樣即使女孩有所懷疑,但是因為屋子裏就隻有她一個人,女孩也無法認定自己受到了侵犯。
我們現在正打算要孩子,所以急需錢。我了解妻子,她自己可以忍受一切,但是為了孩子,她確實可以做出這樣的事情。但是她當時並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發展,超出了她的意料。
那天公司聚會,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老闆故意將聚會地點安排在我家門口,以方便我妻子將她帶回家。由於她一個人搬不動女孩,所以一同來的人是個男性同事。那個男性同事喝了杯茶,吸了根煙就離開了。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屋子裏會有煙味兒。
那天晚上,我妻子見女孩睡的很熟,就離開了。臨走時,門上特意給老闆留了鑰匙。但是就在那個空當裏,我回到了家裏。當我推開臥室門的時候,女孩剛好醒來,她見到我以為是壞人,就拚命打我。那個老闆聽到屋子裏有吵鬧的聲音,就以為我發現了他們的醜事,而沒有敢進門。當我淩晨離開屋子之後,我的妻子才回了家。
她發現了床上的屍體,因為屍體已經變涼,就認為屍體已經死去多時了。她認為我已經出差,不可能回家。於是很自然地推斷是老闆殺死了她。她打電話給老闆,但是他不承認。
那個老闆說:“我根本就沒有去你家,說不定是你下藥太多,把她毒死了。你現在最好去把屍體處理掉,別忘了,你收了我的錢,也是脫不了幹係的!”
不過我又想,就算他們發現了那個吸塵器,也沒什麽大不了。因為裏麵既沒有血跡,也沒有屍體,隻是有一些灰塵而已,最多證明她在我這裏生活過些日子,而我則是一個潔癖症患者罷了。
很快警察們的表情就證實了我的猜想。他們在審訊的時候神氣活現,好像他們已經知道了一切。但是當他們出門的時候,在那轉身的一瞬間,我可以看到他們沮喪的神情。是的,他們沒有任何證據。
那天晚上,最後一次審訊時,一個警察拿出了一個信封。裏麵都是照片。他對我說:“也許我們現在還找不到證據,不過你應該看看這個。”
他將照片遞給我,繼續說:“我們調查她的老闆了,我認為你說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盡管照片很模糊,但是我還是可以辨認出那個熟悉的身影。我看到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是我妻子的老闆。在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帥氣的年輕男人,與他手牽著手,表情很是曖昧。第二張照片裏,他們在接吻。
警察說:“她的老闆是遠近聞名的同性戀!所以你的妻子與他摟摟抱抱,並不代表什麽!現在你告訴我,你的妻子到底在哪裏!”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椅子上,感覺腦子就像是被雷劈過一樣的麻木。我錯怪了妻子,我錯怪了她!我們從小就相戀,父母認為她是為了我家的錢而與我在一起的,所以極力反對這門婚事,但是她毅然決然的選擇與我私奔!我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打拚,一切都是從頭開始,好不容易組建了這樣一個家。而她卻因為我的猜疑而慘死於我的手下!一想到這裏,我強烈求生欲望所構築的心理防線,在愧疚感地重擊之下,徹底地崩潰了。此刻我一心求死。
我終於承認了殺妻的罪行。後來他們依據我的供述,找到了分屍的工具,血衣以及那個巨大的塑膠袋。也正是這些東西使我後來無法翻供,隻能接受法院嚴厲地判決。
☆、殺人犯8
之所以後來想翻供,是因為我在供詞上簽字之後,警察趴在我的耳邊悄悄告問我:“你知道這照片為什麽那麽模糊嗎?”
我疑惑地搖頭。
他笑笑說:“其實那些照片是我們ps出來的。”
我聽了這話發狂一般地想撲過去打他,但我被鎖在了椅子上動彈不得。我幹嚎了幾聲之後,就昏了過去。
我知道我就要被判死刑了,剛剛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心裏很難過。我甚至認為這不過就是一個夢,隻要我用力叫喊,我就可以從這個無比真實的噩夢中醒來。但是很快,我就接受了這個事實,畢竟我殺死了兩個人,我罪有應得。
說來可能讓大家不相信,其實幾天之後,我就不太在意這件事了。比起我將要被判死刑來,我更關心的是,我怎麽會殺死一個陌生女孩?這個女孩為什麽會出現在我的家裏?為什麽門上會有鑰匙?為什麽客廳的燈變了顏色?為什麽屋子裏會有煙味兒?為什麽屍體會在樓上的變電箱裏。我不怕死,但我怕死得不明不白。
我求辦案的刑警,我對他們說,求你們告訴我事實真相,我不能這麽不明不白地死。那刑警點了點頭說:等你上刑場的那天,我一定告訴你真相。我能相信他的許諾嗎?我隻能相信。
顯然警察與我一樣好奇這件事,在他們全力追查下,很快就搞清楚了事情的細節。在我將被押赴刑場的那一天,刑警如約來訪,他告訴了我事情的整個經過。
原來,老闆看上的女人並不是我的妻子。他們之間隻是有點曖昧。他看上的是那個女孩。那個女孩是他們單位的新人。老闆垂涎她很久,但這個女孩很純潔,不肯為了升遷而出賣自己的肉體。於是這個老闆就給了我妻子一萬塊錢,托我妻子在公司聚會上,在那個女孩的酒裏下藥將她迷暈。按照他們的計劃,我妻子會在天亮前回來。這樣即使女孩有所懷疑,但是因為屋子裏就隻有她一個人,女孩也無法認定自己受到了侵犯。
我們現在正打算要孩子,所以急需錢。我了解妻子,她自己可以忍受一切,但是為了孩子,她確實可以做出這樣的事情。但是她當時並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發展,超出了她的意料。
那天公司聚會,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老闆故意將聚會地點安排在我家門口,以方便我妻子將她帶回家。由於她一個人搬不動女孩,所以一同來的人是個男性同事。那個男性同事喝了杯茶,吸了根煙就離開了。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屋子裏會有煙味兒。
那天晚上,我妻子見女孩睡的很熟,就離開了。臨走時,門上特意給老闆留了鑰匙。但是就在那個空當裏,我回到了家裏。當我推開臥室門的時候,女孩剛好醒來,她見到我以為是壞人,就拚命打我。那個老闆聽到屋子裏有吵鬧的聲音,就以為我發現了他們的醜事,而沒有敢進門。當我淩晨離開屋子之後,我的妻子才回了家。
她發現了床上的屍體,因為屍體已經變涼,就認為屍體已經死去多時了。她認為我已經出差,不可能回家。於是很自然地推斷是老闆殺死了她。她打電話給老闆,但是他不承認。
那個老闆說:“我根本就沒有去你家,說不定是你下藥太多,把她毒死了。你現在最好去把屍體處理掉,別忘了,你收了我的錢,也是脫不了幹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