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關掉手機,坐起身來笑著說:“你腦子有病啊,咱們整晚都在一起啊!是你約我來你家的,你都忘記啦?”
“我不知道,我一點兒印象都沒有。不過還好,你至少還活著。那我就可以當作之前的那些事情沒發生過。這樣更好。”
女孩笑著說:“你自己瞎嘀咕什麽呢?我當然活著了,你真是喝多了。”
“我在哪裏喝的,我喝了多少,我怎麽不記得?”
“是大頭介紹咱們認識的,你忘記了啊?他約你喝酒,說是要跟你談生意。然後在酒吧裏,他買了好多瓶酒,喝到一半的時候,他打電話給我,讓我過去陪你。我過去之後他就離開了。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訴你了,大頭本來不讓我說的,但是我覺得這樣不好。結果你說沒事,你不在乎,就把我帶回了家。”
“大頭介紹咱們認識的?”我聽了心裏先是一驚,隨後我就明白了:我之所以與陌生人第一次見麵就喝那麽多,一點兒防範之心都沒有,是因為一開始我是要跟大頭談生意!而他半路叫這個女孩來,擺明了是要害我,因為他明知道我喝了酒就會忘記之前的一切。可是他究竟打算怎麽害我呢?
我問:“剛剛你說你有事情,大頭不讓告訴我,還說我不在乎,到底是什麽事情啊?”
女孩聽了一驚,急忙掩飾道:“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你不記得就算了。我該走了!”
突然我似乎是想起了什麽,事實上隻要有人提醒,因酒精而失去的記憶,就會重新浮現出來一些碎片。
“等等,我記得你好像告訴過我,你得過什麽病!”
這時她站起來穿衣服就要走。
“你說你有病,傳染嗎?”我突然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你才有病!”女孩不理睬我。
“到底是什麽病?”我吼道。
“你當時說不介意的!”女孩爭辯道。
突然我想起了自己不時出汗、怕冷的症狀,一種不祥的預感出現在我的腦海裏。
“我想起來了,你說的是愛滋,你說的是愛滋!你這個人怎麽可以這樣,有了這種病還出來害人?”
“現在隻是懷疑,還沒有確診,檢驗結果要兩天之後才出來了!還有你說你不在乎的,你說你有防護措施!”
我聽了這話急忙低頭看,然後我沖她吼道:“防護措施?什麽防護措施?!你睜開眼睛看看,哪裏有什麽防護措施!酒話能聽嗎?!”
女孩心虛道:“能怪我嗎?我也喝醉了,再說沒防護措施也不一定會傳上,這種東西傳染概率是五百分之一!”
“傳上了!一定傳上了!”我吼道,“我現在已經出汗了,已經發燒了!”
女孩臉上露出不屑的表情說:“你開什麽玩笑?哪有這麽快,就算傳上了,潛伏期也至少有半年!”
我冷靜下來,掐著手指頭算了算時間,結果我發現:從這一天開始,到大頭將要被行刑的前一天,剛好是半年。
我咬著牙說:“即使我說了你也不會信的,到現在已經半年了!”
“你是瘋子吧!”女孩顧不得穿上衣服,就要逃跑。
我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將她推倒在了床上說:“我臨死之前要做一件好事,那就是讓你以後別再害人了!”
她還沒來得及尖叫,我就已經把刀子插入了她的胸膛。連捅幾刀之後,鮮血噴湧而出,濺得滿床都是。
我呆坐在床上,看著滿床的血,突然感到一陣困意襲來,我知道自己暈血,可能是見血後要昏倒了。我立即跑到衛生間用冷水沖洗了一下,強迫自己清醒。然後我拿了一塊布,擦幹淨了刀柄上的指紋,並將刀子還有血衣裝到了一個大紙盒裏。我將紙盒外麵包上一層禮品紙。貼上了大頭的地址與姓名,然後換了衣服跑到樓下,將包裹交給了門口的值夜保安,我們認識多年了,他與我關係非常好。
我再三叮囑他說:“有人要陷害我,這個是重要的證據,可以證明我無罪。一個月之後,也就是7月2日那天上午,你一定要去同城快遞公司,把它發到這個地址上。假名發送,這件事千萬不要告訴任何人。”
之所以要在7月2日那天早晨發送,是因為7月3日那天,就是警察搜查大頭家的日子。而同城快遞的周轉時間,剛好是24個小時,既不提前也不錯後。他打開包裹之後,來不及處理這東西,警察就會進來搜查。那時候剛好可以抓一個正著。
做好了這一切,我立即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可能是暈血與酒精的雙重作用,我又重新感到了劇烈的眩暈。我擔心明天早晨起來什麽都不記得了,於是我急忙拍了照片,用微博發送到了公安局的報警簡訊平台上,我在上麵寫道:“報警!地址在桃村大街11號酒店公寓,21樓。”然後我又設置了語音簡訊的延時發送,提醒自己要跟警察說起李明的事情,以便把矛頭引向大頭。
其實這時的我已經知道了:李明與這件案子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但是隻有通過讓我查他,才能讓我發現後麵一係列的線索。也隻有這樣,我才能報復大頭,將他繩之以法。因為如果我自己處理掉屍體,即使警察不抓我,我也會因愛滋而死。而大頭是黑社會老大,我若想要自己去報復他,以我的能力也是件很困難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一點兒印象都沒有。不過還好,你至少還活著。那我就可以當作之前的那些事情沒發生過。這樣更好。”
女孩笑著說:“你自己瞎嘀咕什麽呢?我當然活著了,你真是喝多了。”
“我在哪裏喝的,我喝了多少,我怎麽不記得?”
“是大頭介紹咱們認識的,你忘記了啊?他約你喝酒,說是要跟你談生意。然後在酒吧裏,他買了好多瓶酒,喝到一半的時候,他打電話給我,讓我過去陪你。我過去之後他就離開了。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訴你了,大頭本來不讓我說的,但是我覺得這樣不好。結果你說沒事,你不在乎,就把我帶回了家。”
“大頭介紹咱們認識的?”我聽了心裏先是一驚,隨後我就明白了:我之所以與陌生人第一次見麵就喝那麽多,一點兒防範之心都沒有,是因為一開始我是要跟大頭談生意!而他半路叫這個女孩來,擺明了是要害我,因為他明知道我喝了酒就會忘記之前的一切。可是他究竟打算怎麽害我呢?
我問:“剛剛你說你有事情,大頭不讓告訴我,還說我不在乎,到底是什麽事情啊?”
女孩聽了一驚,急忙掩飾道:“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你不記得就算了。我該走了!”
突然我似乎是想起了什麽,事實上隻要有人提醒,因酒精而失去的記憶,就會重新浮現出來一些碎片。
“等等,我記得你好像告訴過我,你得過什麽病!”
這時她站起來穿衣服就要走。
“你說你有病,傳染嗎?”我突然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你才有病!”女孩不理睬我。
“到底是什麽病?”我吼道。
“你當時說不介意的!”女孩爭辯道。
突然我想起了自己不時出汗、怕冷的症狀,一種不祥的預感出現在我的腦海裏。
“我想起來了,你說的是愛滋,你說的是愛滋!你這個人怎麽可以這樣,有了這種病還出來害人?”
“現在隻是懷疑,還沒有確診,檢驗結果要兩天之後才出來了!還有你說你不在乎的,你說你有防護措施!”
我聽了這話急忙低頭看,然後我沖她吼道:“防護措施?什麽防護措施?!你睜開眼睛看看,哪裏有什麽防護措施!酒話能聽嗎?!”
女孩心虛道:“能怪我嗎?我也喝醉了,再說沒防護措施也不一定會傳上,這種東西傳染概率是五百分之一!”
“傳上了!一定傳上了!”我吼道,“我現在已經出汗了,已經發燒了!”
女孩臉上露出不屑的表情說:“你開什麽玩笑?哪有這麽快,就算傳上了,潛伏期也至少有半年!”
我冷靜下來,掐著手指頭算了算時間,結果我發現:從這一天開始,到大頭將要被行刑的前一天,剛好是半年。
我咬著牙說:“即使我說了你也不會信的,到現在已經半年了!”
“你是瘋子吧!”女孩顧不得穿上衣服,就要逃跑。
我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將她推倒在了床上說:“我臨死之前要做一件好事,那就是讓你以後別再害人了!”
她還沒來得及尖叫,我就已經把刀子插入了她的胸膛。連捅幾刀之後,鮮血噴湧而出,濺得滿床都是。
我呆坐在床上,看著滿床的血,突然感到一陣困意襲來,我知道自己暈血,可能是見血後要昏倒了。我立即跑到衛生間用冷水沖洗了一下,強迫自己清醒。然後我拿了一塊布,擦幹淨了刀柄上的指紋,並將刀子還有血衣裝到了一個大紙盒裏。我將紙盒外麵包上一層禮品紙。貼上了大頭的地址與姓名,然後換了衣服跑到樓下,將包裹交給了門口的值夜保安,我們認識多年了,他與我關係非常好。
我再三叮囑他說:“有人要陷害我,這個是重要的證據,可以證明我無罪。一個月之後,也就是7月2日那天上午,你一定要去同城快遞公司,把它發到這個地址上。假名發送,這件事千萬不要告訴任何人。”
之所以要在7月2日那天早晨發送,是因為7月3日那天,就是警察搜查大頭家的日子。而同城快遞的周轉時間,剛好是24個小時,既不提前也不錯後。他打開包裹之後,來不及處理這東西,警察就會進來搜查。那時候剛好可以抓一個正著。
做好了這一切,我立即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可能是暈血與酒精的雙重作用,我又重新感到了劇烈的眩暈。我擔心明天早晨起來什麽都不記得了,於是我急忙拍了照片,用微博發送到了公安局的報警簡訊平台上,我在上麵寫道:“報警!地址在桃村大街11號酒店公寓,21樓。”然後我又設置了語音簡訊的延時發送,提醒自己要跟警察說起李明的事情,以便把矛頭引向大頭。
其實這時的我已經知道了:李明與這件案子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但是隻有通過讓我查他,才能讓我發現後麵一係列的線索。也隻有這樣,我才能報復大頭,將他繩之以法。因為如果我自己處理掉屍體,即使警察不抓我,我也會因愛滋而死。而大頭是黑社會老大,我若想要自己去報復他,以我的能力也是件很困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