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地掏出手機,上麵居然是我家的號碼!我死死地盯著他的臉,猶豫著是否要接,他微笑著向我點了點頭。我按下了接聽鍵,電話那邊響起了一個熟悉的聲音:“兒子,今晚回家吃飯嗎?”
“媽?”我恐懼地看著侍者。
“媽?是你嗎?”
“是我,今晚回家吃飯嗎?”
“回,媽,我回。”我的眼淚立刻湧了出來。
掛了電話,我把他拉到一邊,低聲質問他:“她是誰!你到底又在搞什麽鬼?”
“她是你媽媽,她根本就沒死!我不過是把你們隔離了。”
“怎麽可能!葬禮上她都被燒成灰了!”
“怎麽不可能?從頭至尾你見過她的屍體嗎?”
“為什麽要幫我?你不是喜歡混蛋麽?我可不是你想要的那種混蛋,你到底要幹什麽?!”我加重語氣質問他。
他小聲回答說:“我幫助人需要理由嗎,我說過了,我是神,我是希望你選擇飛黃騰達,但我也並沒有說你不可以選擇平凡。我是喜歡混蛋,但是我可從來沒說過我隻喜歡混蛋。是你自己的思想太極端,把我理解錯了。告訴你,我是一個反覆無常的神,因為我超乎於規律之外,除了我自己以外,誰也別想掌握我的行動規律!所以希望……你這次可別再搞砸了!”
我鬆開了抓著他的手。他快步離開時,一邊用手指著自己的口袋,一邊沖我快速地擠了擠眼睛。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發現裏麵竟有一隻鑽石戒指。款式與送給媛媛的那隻一模一樣。
我走回座位,媛媛不解地看著我。我笑著對她說:“沒事,那人是我的老朋友,沒想到在這裏見麵了。”
我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香甜的酒混合著苦澀的淚,一起落到了肚子裏。放下酒杯,我強忍著哽咽對媛媛說:“咱們一起開一個小店吧!賣洋娃娃,咱們白手起家。”
媛媛喝酒之後,臉變成了可愛的粉紅色,她歪著頭,用疑惑而又好奇的神情看著我說:“你怎麽知道我喜歡洋娃娃的?”
我笑著說:“誰不喜歡啊?”
她露出了小酒窩,對我說:“可是那能賺幾個錢啊?”
我說:“誰說的,賣洋娃娃也能賺大錢的!”
☆、老鬼當家1
文/毒蜂
永遠也不要惹惱一個物理老師。惹惱了物理老師,是要大大地吃苦頭的。如果你不相信,那就聽我講完這個故事。這可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唉,別走,別走。其實也沒那麽長。
對,我是一名高中物理教師,現年37歲,但至今還是單身。我家住在育英園小區裏,那是教育局統一分配的房子。大樓一共24層,我住在最好的樓層——16樓。
因為不太喜歡交際,所以我的社交圈子很小,除了那些學生,我認識的人就隻有學校的同事了。哦,最近我還認識了一個人,他是一個流浪漢。
之所以會認識一個流浪漢,是因為我所居住的這個小區臨近郊區,每天上班我要步行十五分鍾走到地鐵站,然後再坐十五分鍾地鐵到學校。當然這在交通日趨擁堵的城市裏,還算是蠻悠閑的通勤時間。
在步行去地鐵站的路上,我會經過一個小花園,這個小花園裝飾得還不錯,花花草草都經過了園林工人的精心雕琢。為了多呼吸一些青草的芳香,每當走到這裏的時候,我都會故意放慢腳步。我最喜歡這裏夏日雨後的清晨,走在石板路上,石板被雨水沖刷得很幹淨。路兩邊的青草被淹沒在清澈的積水中,顯得格外碧綠。
在城市中,這可是難得的一點美景。
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個花園裏,就多了這麽一個流浪漢。似乎當我開始注意到他的時候,他就已經在這花園裏住了很長一段時間了。
他滿臉是泥,衣著骯髒,頭髮亂得像雞窩。在他的五官中,最有特色的就是那雙巨大的眼睛了。那雙眼睛大得連趙薇都難望其項背。可是他的黑眼球卻特別小,在那張黑臉的反襯下,這雙眼睛顯得尤為恐怖。
每次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都會瞪著這兩個燈泡似的大眼珠,神情呆滯地四處行走。每到一個垃圾桶邊上,他就會停下來,翻找裏麵的食物。隻要是能吃的東西,不管是否幹淨,他都會塞到嘴裏。
所以盡管他並不乞討,但人們見了他,也都會遠遠地躲著。
我曾試著給過他幾塊錢,但他不肯收,拒絕我的時候,他的臉上帶著倔強的表情,似乎是在試圖向我強調:他並不是乞丐。
我笑著又把錢收了回去。
雖然不要錢,但是他卻喜歡吸菸。有一次我從他身邊經過,見到他在撿垃圾桶裏的菸頭,於是我遞給了他一包煙。他猶豫了一會兒,接過來後敲出了一支。然後又將那包煙還給了我。他的動作很小心,生怕弄髒了那包煙。
我搭訕說:“學校缺少一個臨時工,你來幹嗎?包吃包住,每個月1200元。活兒不累,就是幫著搬些重東西。”
我見他不說話,認為他是有興趣,於是就接著說:“去我家洗個澡,我給你一身體麵的衣服。然後我帶你去學校。”
他搖搖頭,笑了笑。然後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用帶著外地口音的普通話說:“其實我每天都在工作。體力活兒我幹不來,如果有什麽腦力活兒,我倒可以幫你。”
“媽?”我恐懼地看著侍者。
“媽?是你嗎?”
“是我,今晚回家吃飯嗎?”
“回,媽,我回。”我的眼淚立刻湧了出來。
掛了電話,我把他拉到一邊,低聲質問他:“她是誰!你到底又在搞什麽鬼?”
“她是你媽媽,她根本就沒死!我不過是把你們隔離了。”
“怎麽可能!葬禮上她都被燒成灰了!”
“怎麽不可能?從頭至尾你見過她的屍體嗎?”
“為什麽要幫我?你不是喜歡混蛋麽?我可不是你想要的那種混蛋,你到底要幹什麽?!”我加重語氣質問他。
他小聲回答說:“我幫助人需要理由嗎,我說過了,我是神,我是希望你選擇飛黃騰達,但我也並沒有說你不可以選擇平凡。我是喜歡混蛋,但是我可從來沒說過我隻喜歡混蛋。是你自己的思想太極端,把我理解錯了。告訴你,我是一個反覆無常的神,因為我超乎於規律之外,除了我自己以外,誰也別想掌握我的行動規律!所以希望……你這次可別再搞砸了!”
我鬆開了抓著他的手。他快步離開時,一邊用手指著自己的口袋,一邊沖我快速地擠了擠眼睛。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發現裏麵竟有一隻鑽石戒指。款式與送給媛媛的那隻一模一樣。
我走回座位,媛媛不解地看著我。我笑著對她說:“沒事,那人是我的老朋友,沒想到在這裏見麵了。”
我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香甜的酒混合著苦澀的淚,一起落到了肚子裏。放下酒杯,我強忍著哽咽對媛媛說:“咱們一起開一個小店吧!賣洋娃娃,咱們白手起家。”
媛媛喝酒之後,臉變成了可愛的粉紅色,她歪著頭,用疑惑而又好奇的神情看著我說:“你怎麽知道我喜歡洋娃娃的?”
我笑著說:“誰不喜歡啊?”
她露出了小酒窩,對我說:“可是那能賺幾個錢啊?”
我說:“誰說的,賣洋娃娃也能賺大錢的!”
☆、老鬼當家1
文/毒蜂
永遠也不要惹惱一個物理老師。惹惱了物理老師,是要大大地吃苦頭的。如果你不相信,那就聽我講完這個故事。這可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唉,別走,別走。其實也沒那麽長。
對,我是一名高中物理教師,現年37歲,但至今還是單身。我家住在育英園小區裏,那是教育局統一分配的房子。大樓一共24層,我住在最好的樓層——16樓。
因為不太喜歡交際,所以我的社交圈子很小,除了那些學生,我認識的人就隻有學校的同事了。哦,最近我還認識了一個人,他是一個流浪漢。
之所以會認識一個流浪漢,是因為我所居住的這個小區臨近郊區,每天上班我要步行十五分鍾走到地鐵站,然後再坐十五分鍾地鐵到學校。當然這在交通日趨擁堵的城市裏,還算是蠻悠閑的通勤時間。
在步行去地鐵站的路上,我會經過一個小花園,這個小花園裝飾得還不錯,花花草草都經過了園林工人的精心雕琢。為了多呼吸一些青草的芳香,每當走到這裏的時候,我都會故意放慢腳步。我最喜歡這裏夏日雨後的清晨,走在石板路上,石板被雨水沖刷得很幹淨。路兩邊的青草被淹沒在清澈的積水中,顯得格外碧綠。
在城市中,這可是難得的一點美景。
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個花園裏,就多了這麽一個流浪漢。似乎當我開始注意到他的時候,他就已經在這花園裏住了很長一段時間了。
他滿臉是泥,衣著骯髒,頭髮亂得像雞窩。在他的五官中,最有特色的就是那雙巨大的眼睛了。那雙眼睛大得連趙薇都難望其項背。可是他的黑眼球卻特別小,在那張黑臉的反襯下,這雙眼睛顯得尤為恐怖。
每次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都會瞪著這兩個燈泡似的大眼珠,神情呆滯地四處行走。每到一個垃圾桶邊上,他就會停下來,翻找裏麵的食物。隻要是能吃的東西,不管是否幹淨,他都會塞到嘴裏。
所以盡管他並不乞討,但人們見了他,也都會遠遠地躲著。
我曾試著給過他幾塊錢,但他不肯收,拒絕我的時候,他的臉上帶著倔強的表情,似乎是在試圖向我強調:他並不是乞丐。
我笑著又把錢收了回去。
雖然不要錢,但是他卻喜歡吸菸。有一次我從他身邊經過,見到他在撿垃圾桶裏的菸頭,於是我遞給了他一包煙。他猶豫了一會兒,接過來後敲出了一支。然後又將那包煙還給了我。他的動作很小心,生怕弄髒了那包煙。
我搭訕說:“學校缺少一個臨時工,你來幹嗎?包吃包住,每個月1200元。活兒不累,就是幫著搬些重東西。”
我見他不說話,認為他是有興趣,於是就接著說:“去我家洗個澡,我給你一身體麵的衣服。然後我帶你去學校。”
他搖搖頭,笑了笑。然後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用帶著外地口音的普通話說:“其實我每天都在工作。體力活兒我幹不來,如果有什麽腦力活兒,我倒可以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