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說:“把你碗裏的飯吃完再走。”
我沒有理睬他。
“聽見沒有?把你碗裏的飯吃完你再走!”
我打開一本書,靠在床頭,裝沒聽見。
他氣沖沖地走了過來,抓住我的耳朵,用力一揪,把我抓下了床。然後另一隻手拿著我的飯碗,遞給我同時吼道:“吃完飯,這飯也是花錢買來的!那麽大個子了,對家裏一點貢獻都沒有!還浪費糧食!”
我忍著淚水,把那些米飯吃了下去,飯被淚水弄得很苦。整個過程中,我的母親一直在旁邊冷冷地看著,沒有說一句話。
我的父親是個不入流的賊,他一直小偷小摸,三天兩頭進勞教所。每次從那裏麵出來,他都要做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偷點東西賣了買酒喝,第二件事就是喝到酩酊大醉然後撒酒瘋,第三件事是因為鬧事而被抓。雖然他也是多次進宮的人了,但是他很孬種,一見到警察就哆嗦。好幾次警察並沒有發現他偷竊,抓他僅僅是因為他撒酒瘋鬧事,但是一到裏麵,他就把自己做過的事都招認了。這個三部曲幾乎成為了他人生的死循環,從來沒有跳出來過。
在勞教所裏,他四處吹牛說他的兒子學習好,讀了大學。獄友卻都對他說:“大學畢業就等於失業。”
顯然,我被說中了,所以我讓他很丟臉。用他的話說,我有辱門風。我一直想不通,我家已然如此很多年,還有什麽門風可言。我不知道他這個毛賊怎麽會有這樣的荒唐想法。後來我才知道有這樣一句俗話:“寧養偷兒,不養吃兒。”意思是說,就是去偷,也比在家呆著強。
第二天我去麵試,他們的行政人員接待了我,也許是為了防止我提出過高的要求,他先向我簡單地說明了一下雜誌社的基本情況。聽了他說的話,我有點失望,因為這個雜誌社,並不是一家國有單位,而是私人承辦的。發行量每個月隻有1000冊。每個月開出的工資也隻有800塊。但是由於這份工作聽上去很好,而且我也沒有得到更好的機會,於是我就答應了下來。他見我答應得痛快,就讓我去找總編。
我按照他的指示,敲了敲門,屋子裏傳出了一聲慢悠悠的“請進”。
我輕輕地推門,走進了總編的辦公室。辦公室不大,裏麵擺放了幾張老式的實木座椅,座椅的中間擺放著一張同樣老式的實木桌子,桌子上麵擺放著茶道的器具。我覺得與其說這是辦公室,不如說這是喝茶聊天的地方。
在其中一張椅子上,一個滿臉皺著的老頭兒正翹著二郎腿,手裏端著一個很小的茶杯,小口地抿茶。他身穿一套綢緞的衣服,腳下踩著一雙黑布鞋,這身打扮很像古代的鄉紳。我看他這副悠閑的樣子,心想這應該就是雜誌社的總編了。
他慢悠悠地抬起頭看了看我,又拿起簡歷看了看,然後他念出了我的簡歷上寫的一句話:“世上本沒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很好,我很喜歡這句話,不過你知道這句話是誰說的嗎?”
我知道是魯迅。但是我該怎麽回答呢?是裝作不知道請他賜教,還是直接說出來?他見我很猶豫,於是拿出了一個裝滿了菸絲的小盒子,又拿出了一張捲菸的紙條,一邊捲菸,一邊說:“你連這都不知道嗎?是張愛玲說的。”說完他揪掉了捲菸的尾巴,將那支煙放到了滿是黑牙的嘴裏,接著劃了一根火柴點著了那支煙。他先是猛地一吸,然後又緩緩地將煙噴了出來,頓時屋子裏就飄滿了嗆人的煙味兒。
我聽了他的話,驚訝地張大了嘴巴,但我沒有做聲。顯然我這一猶豫,幫助了我,我不禁慶幸自己沒有說是魯迅。
我畢恭畢敬地說:“謝謝您的賜教!”
他點了點頭,起身帶我去了編輯的辦公室,在那個辦公室裏,一群人正在電腦前拚命地打字。我被交給了一個編輯,幫助她修改文章。這個編輯是個中年婦女,長得很是肥胖。她告訴我,這份工作很簡單。那就是將國外的一些文章抄過來,把裏麵句子的表達方式更換一下,最後再冠上一些莫須有的人名,就可以在雜誌上發表了。當然也可以抄國內的文章,但是要抄得高明,以免被人抓住。我這才終於明白,總編搞混魯迅與張愛玲是事出有因的。
☆、飛黃騰達3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加班到了夜裏12點。當我拎著包,騎著自行車回到家時,已經是夜裏2點了。第二天,我還要騎兩個小時的單車回去上班。上班時間是早晨8點。也就是說,我隻有不到4個小時的睡眠時間。
進門時,我的父母都還沒睡,他們坐在沙發上等著我。我沒理睬他們,直接躺到床上睡了。
他們走過來說:“這是什麽破工作,這麽晚才回家。”
我轉過身,蓋上被子,沒有理他們。
“明天別去了。”
我仍然不說話,那時我的最大願望就是躺下睡覺,但他們沒完。
“人家旁邊鄰居家的孩子,一個月賺2000多,還是中專畢業,瞧你這大學上的……”
“上了四年大學,四級都沒過。整天沒心學習,不知道都幹什麽去了……”
“花了20多萬,不知道勾引了多少女孩子……”
“畢業就等於失業,真是讓人家說中了……”
我沒有理睬他。
“聽見沒有?把你碗裏的飯吃完你再走!”
我打開一本書,靠在床頭,裝沒聽見。
他氣沖沖地走了過來,抓住我的耳朵,用力一揪,把我抓下了床。然後另一隻手拿著我的飯碗,遞給我同時吼道:“吃完飯,這飯也是花錢買來的!那麽大個子了,對家裏一點貢獻都沒有!還浪費糧食!”
我忍著淚水,把那些米飯吃了下去,飯被淚水弄得很苦。整個過程中,我的母親一直在旁邊冷冷地看著,沒有說一句話。
我的父親是個不入流的賊,他一直小偷小摸,三天兩頭進勞教所。每次從那裏麵出來,他都要做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偷點東西賣了買酒喝,第二件事就是喝到酩酊大醉然後撒酒瘋,第三件事是因為鬧事而被抓。雖然他也是多次進宮的人了,但是他很孬種,一見到警察就哆嗦。好幾次警察並沒有發現他偷竊,抓他僅僅是因為他撒酒瘋鬧事,但是一到裏麵,他就把自己做過的事都招認了。這個三部曲幾乎成為了他人生的死循環,從來沒有跳出來過。
在勞教所裏,他四處吹牛說他的兒子學習好,讀了大學。獄友卻都對他說:“大學畢業就等於失業。”
顯然,我被說中了,所以我讓他很丟臉。用他的話說,我有辱門風。我一直想不通,我家已然如此很多年,還有什麽門風可言。我不知道他這個毛賊怎麽會有這樣的荒唐想法。後來我才知道有這樣一句俗話:“寧養偷兒,不養吃兒。”意思是說,就是去偷,也比在家呆著強。
第二天我去麵試,他們的行政人員接待了我,也許是為了防止我提出過高的要求,他先向我簡單地說明了一下雜誌社的基本情況。聽了他說的話,我有點失望,因為這個雜誌社,並不是一家國有單位,而是私人承辦的。發行量每個月隻有1000冊。每個月開出的工資也隻有800塊。但是由於這份工作聽上去很好,而且我也沒有得到更好的機會,於是我就答應了下來。他見我答應得痛快,就讓我去找總編。
我按照他的指示,敲了敲門,屋子裏傳出了一聲慢悠悠的“請進”。
我輕輕地推門,走進了總編的辦公室。辦公室不大,裏麵擺放了幾張老式的實木座椅,座椅的中間擺放著一張同樣老式的實木桌子,桌子上麵擺放著茶道的器具。我覺得與其說這是辦公室,不如說這是喝茶聊天的地方。
在其中一張椅子上,一個滿臉皺著的老頭兒正翹著二郎腿,手裏端著一個很小的茶杯,小口地抿茶。他身穿一套綢緞的衣服,腳下踩著一雙黑布鞋,這身打扮很像古代的鄉紳。我看他這副悠閑的樣子,心想這應該就是雜誌社的總編了。
他慢悠悠地抬起頭看了看我,又拿起簡歷看了看,然後他念出了我的簡歷上寫的一句話:“世上本沒有路,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很好,我很喜歡這句話,不過你知道這句話是誰說的嗎?”
我知道是魯迅。但是我該怎麽回答呢?是裝作不知道請他賜教,還是直接說出來?他見我很猶豫,於是拿出了一個裝滿了菸絲的小盒子,又拿出了一張捲菸的紙條,一邊捲菸,一邊說:“你連這都不知道嗎?是張愛玲說的。”說完他揪掉了捲菸的尾巴,將那支煙放到了滿是黑牙的嘴裏,接著劃了一根火柴點著了那支煙。他先是猛地一吸,然後又緩緩地將煙噴了出來,頓時屋子裏就飄滿了嗆人的煙味兒。
我聽了他的話,驚訝地張大了嘴巴,但我沒有做聲。顯然我這一猶豫,幫助了我,我不禁慶幸自己沒有說是魯迅。
我畢恭畢敬地說:“謝謝您的賜教!”
他點了點頭,起身帶我去了編輯的辦公室,在那個辦公室裏,一群人正在電腦前拚命地打字。我被交給了一個編輯,幫助她修改文章。這個編輯是個中年婦女,長得很是肥胖。她告訴我,這份工作很簡單。那就是將國外的一些文章抄過來,把裏麵句子的表達方式更換一下,最後再冠上一些莫須有的人名,就可以在雜誌上發表了。當然也可以抄國內的文章,但是要抄得高明,以免被人抓住。我這才終於明白,總編搞混魯迅與張愛玲是事出有因的。
☆、飛黃騰達3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加班到了夜裏12點。當我拎著包,騎著自行車回到家時,已經是夜裏2點了。第二天,我還要騎兩個小時的單車回去上班。上班時間是早晨8點。也就是說,我隻有不到4個小時的睡眠時間。
進門時,我的父母都還沒睡,他們坐在沙發上等著我。我沒理睬他們,直接躺到床上睡了。
他們走過來說:“這是什麽破工作,這麽晚才回家。”
我轉過身,蓋上被子,沒有理他們。
“明天別去了。”
我仍然不說話,那時我的最大願望就是躺下睡覺,但他們沒完。
“人家旁邊鄰居家的孩子,一個月賺2000多,還是中專畢業,瞧你這大學上的……”
“上了四年大學,四級都沒過。整天沒心學習,不知道都幹什麽去了……”
“花了20多萬,不知道勾引了多少女孩子……”
“畢業就等於失業,真是讓人家說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