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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殤:推理者挑戰不合理犯罪 作者:呼延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一,很少開夥的廚房裏除了鹽和糖外,為什麽會擺著一罐沒有打開的番茄醬?後來查明,這罐番茄醬是楊薇在出事那天下班時買走的。她買這罐番茄醬做什麽用?反正不會用來吃比薩或薯條,因為從楊薇當天的整個行動來看,她絕對沒有在案發現場用餐的意思。
第二,兇手為什麽要打碎那麵鏡子?為了栽贓給小青,還是刻意設置一個恐怖詭異的現場?我覺得兇手打碎鏡子一定別有動機。
第三,在洗手間的鏡框托架上放著一把扳手,兇手進來打碎鏡子時不可能沒有看到,那麽他為什麽不用扳手,反而費勁地用刀柄的底端去砸碎那麵鏡子呢?
第四,我要說的第四點,起初以為是自己想多了、想複雜了,後來我才發現,其實它是整個案件的突破點!
那就是楊薇消失的手機。
可能你會問,兇手把楊薇的手機拿走,有很多種理由可以解釋啊,這有什麽可奇怪的?
我們必須認清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兇手想要刻意營造一個楊薇是出於巨大恐懼而自殺的現場。比如他擦掉兇刀上的指紋,把刀塞在楊薇手裏,比如他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關於自己存在過的痕跡,他是如此的謹慎和小心,以至於警方多次發出“案發現場連一根多餘的毛都找不出來”,“很難下他殺結論”的嘆息,這足以說明兇手在一定意義上達到了目的,成功地誘導著警方向“楊薇是自殺”的結論上走。
但是那部手機,把一切都毀了。
兇手非常清楚,警方遲早會發現手機丟失,而手機丟失無疑是“現場還有第二者”的鐵證!所以,拿走手機,等於把他精心設計的自殺現場完全破壞了!由此看來,兇手拿走手機是一個“不合理行為”,除非出於極其重大的理由,否則他絕不會這樣做。
那麽,是什麽理由,迫使他必須拿走手機呢?
我們姑且放下上述這四個困惑,在後麵再慢慢得出答案,因為這個案子中引起我困惑的地方還有很多,其中有兩個在指證真兇上也意義重大。第一個是我不明白兇手作案之後是怎麽逃出青塔小區的,要知道他的逃跑路線隻能有三條:一個是正門,門衛大爺李夏生和小飯館老闆娘李丹紅都證明,夜裏12點以後沒有任何人從正門走出過小區;一個是小門,那柵欄門緊鎖著,用鑰匙都打不開,刑警隊最苗條的女警也不可能從柵欄間鑽出去,柵欄頂部有尖刺,翻過去也不可能;第三條路就是從草坡翻到望月園逃走,問題是當時有蔻子等一大群人在那裏玩捉迷藏,他們是流動的,藏身位置不固定、捉人路向不固定,想從這個地方逃走而不被任何人發現是非常艱難的——除非兇手勾結了所有玩捉迷藏的人為他做偽證,但事實上,蔻子這一群人因為種種原因,內部矛盾很尖銳,想讓他們共同掩護一個殺人兇手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個是:兇手為什麽要殺楊薇?
讓我驚訝的是,所有參與這一案件調查的人,都沒有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我也是在對每個嫌疑人的問詢中漸漸發現,所有和這一案件有關的人真正厭惡和痛恨的是樊一帆,而不是楊薇,就連殺人動機最鮮明的小青也說“楊薇出的主意再壞,說到底不還是樊一帆自願去聽、去幹嗎”。
那麽兇手為什麽要殺楊薇呢?難道真的是按照小青講的故事那樣,先殺閨密再殺妻子?不對,要知道這是現實中的兇殺案,而不是推理小說的情節,滿懷仇恨的兇手不能肯定自己作完第一起案件之後會不會被捕,所以即便他是同時恨兩個人、三個人……甚至更多人,他第一個殺的一定是他最痛恨的那個!
於是,問題再次被提出:誰會恨楊薇勝過恨樊一帆?他為什麽先殺的是楊薇而不是樊一帆?
我深知,困惑再多,也一定有合理的解釋,就像枝葉再繁茂,也一定是一個主幹生發出來的。當線索不夠的時候,給所有困惑找出最合理的解釋,一樣能復原出案件的真相。
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兇手到底隱藏在哪一群人裏。
不能不感謝小青,她講的鏡子殺人的故事使偵查的範圍大大縮減,隻在兩群人之內:“恐怖座譚”和蔻子那一群人。
起先我比較懷疑蔻子那一群人,原因是他們玩捉迷藏的地點與青塔小區隻有一坡之隔,兇手當捕人者也罷,當躲藏者也罷,都可以利用遊戲進行的時間,順著草坡滑進青塔小區,作案之後再迅速上來,繼續遊戲。特別是蔻子,犯罪嫌疑相當大,因為這個遊戲既可以玩15分鍾一輪的,也可以玩20分鍾一輪的,而蔻子提出玩15分鍾一輪的時候,實際上給謀殺提供了充足的時間。
也許你不太懂我說的是什麽意思,那麽我作一對比,你就明白了。
王雲舒說“遊戲的開始時間,是在晚上11點34分,中間休息兩三分鍾……可能更長些”——我姑且按照4分鍾計算,15分鍾一輪和20分鍾一輪的結果如下:
15分鍾一輪的:第一次遊戲結束在11點49分,休息到11點53分,第二輪遊戲結束在12點08分;
20分鍾一輪的:第一次遊戲結束在11點54分,休息到11點58分,第二輪遊戲結束在12點18分。
你發現了嗎?假如楊薇是在12點整被殺害的,選擇15分鍾一輪的話,兇手就有從11點53分到12點08分充裕的時間趕到青塔小區6號樓409房間殺人並滅跡;而如果選擇的是20分鍾一輪的話,11點58分才結束休息開始新一輪躲藏,雖然兩分鍾也夠趕到409房間的,但是時間太緊了!要知道兇手剛剛結束了遊戲,身上想必掛著草枝,鞋底也應該沾有汙泥(剛剛下過雨),他殺人後必須清理幹淨這一切,才能製造出一個不留痕跡的案發現場,這太難了!就算你在家打掃完衛生,能保證床底下、桌子腿或者某個死角裏,一根頭髮絲都沒有嗎?
第二,兇手為什麽要打碎那麵鏡子?為了栽贓給小青,還是刻意設置一個恐怖詭異的現場?我覺得兇手打碎鏡子一定別有動機。
第三,在洗手間的鏡框托架上放著一把扳手,兇手進來打碎鏡子時不可能沒有看到,那麽他為什麽不用扳手,反而費勁地用刀柄的底端去砸碎那麵鏡子呢?
第四,我要說的第四點,起初以為是自己想多了、想複雜了,後來我才發現,其實它是整個案件的突破點!
那就是楊薇消失的手機。
可能你會問,兇手把楊薇的手機拿走,有很多種理由可以解釋啊,這有什麽可奇怪的?
我們必須認清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兇手想要刻意營造一個楊薇是出於巨大恐懼而自殺的現場。比如他擦掉兇刀上的指紋,把刀塞在楊薇手裏,比如他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關於自己存在過的痕跡,他是如此的謹慎和小心,以至於警方多次發出“案發現場連一根多餘的毛都找不出來”,“很難下他殺結論”的嘆息,這足以說明兇手在一定意義上達到了目的,成功地誘導著警方向“楊薇是自殺”的結論上走。
但是那部手機,把一切都毀了。
兇手非常清楚,警方遲早會發現手機丟失,而手機丟失無疑是“現場還有第二者”的鐵證!所以,拿走手機,等於把他精心設計的自殺現場完全破壞了!由此看來,兇手拿走手機是一個“不合理行為”,除非出於極其重大的理由,否則他絕不會這樣做。
那麽,是什麽理由,迫使他必須拿走手機呢?
我們姑且放下上述這四個困惑,在後麵再慢慢得出答案,因為這個案子中引起我困惑的地方還有很多,其中有兩個在指證真兇上也意義重大。第一個是我不明白兇手作案之後是怎麽逃出青塔小區的,要知道他的逃跑路線隻能有三條:一個是正門,門衛大爺李夏生和小飯館老闆娘李丹紅都證明,夜裏12點以後沒有任何人從正門走出過小區;一個是小門,那柵欄門緊鎖著,用鑰匙都打不開,刑警隊最苗條的女警也不可能從柵欄間鑽出去,柵欄頂部有尖刺,翻過去也不可能;第三條路就是從草坡翻到望月園逃走,問題是當時有蔻子等一大群人在那裏玩捉迷藏,他們是流動的,藏身位置不固定、捉人路向不固定,想從這個地方逃走而不被任何人發現是非常艱難的——除非兇手勾結了所有玩捉迷藏的人為他做偽證,但事實上,蔻子這一群人因為種種原因,內部矛盾很尖銳,想讓他們共同掩護一個殺人兇手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個是:兇手為什麽要殺楊薇?
讓我驚訝的是,所有參與這一案件調查的人,都沒有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我也是在對每個嫌疑人的問詢中漸漸發現,所有和這一案件有關的人真正厭惡和痛恨的是樊一帆,而不是楊薇,就連殺人動機最鮮明的小青也說“楊薇出的主意再壞,說到底不還是樊一帆自願去聽、去幹嗎”。
那麽兇手為什麽要殺楊薇呢?難道真的是按照小青講的故事那樣,先殺閨密再殺妻子?不對,要知道這是現實中的兇殺案,而不是推理小說的情節,滿懷仇恨的兇手不能肯定自己作完第一起案件之後會不會被捕,所以即便他是同時恨兩個人、三個人……甚至更多人,他第一個殺的一定是他最痛恨的那個!
於是,問題再次被提出:誰會恨楊薇勝過恨樊一帆?他為什麽先殺的是楊薇而不是樊一帆?
我深知,困惑再多,也一定有合理的解釋,就像枝葉再繁茂,也一定是一個主幹生發出來的。當線索不夠的時候,給所有困惑找出最合理的解釋,一樣能復原出案件的真相。
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兇手到底隱藏在哪一群人裏。
不能不感謝小青,她講的鏡子殺人的故事使偵查的範圍大大縮減,隻在兩群人之內:“恐怖座譚”和蔻子那一群人。
起先我比較懷疑蔻子那一群人,原因是他們玩捉迷藏的地點與青塔小區隻有一坡之隔,兇手當捕人者也罷,當躲藏者也罷,都可以利用遊戲進行的時間,順著草坡滑進青塔小區,作案之後再迅速上來,繼續遊戲。特別是蔻子,犯罪嫌疑相當大,因為這個遊戲既可以玩15分鍾一輪的,也可以玩20分鍾一輪的,而蔻子提出玩15分鍾一輪的時候,實際上給謀殺提供了充足的時間。
也許你不太懂我說的是什麽意思,那麽我作一對比,你就明白了。
王雲舒說“遊戲的開始時間,是在晚上11點34分,中間休息兩三分鍾……可能更長些”——我姑且按照4分鍾計算,15分鍾一輪和20分鍾一輪的結果如下:
15分鍾一輪的:第一次遊戲結束在11點49分,休息到11點53分,第二輪遊戲結束在12點08分;
20分鍾一輪的:第一次遊戲結束在11點54分,休息到11點58分,第二輪遊戲結束在12點18分。
你發現了嗎?假如楊薇是在12點整被殺害的,選擇15分鍾一輪的話,兇手就有從11點53分到12點08分充裕的時間趕到青塔小區6號樓409房間殺人並滅跡;而如果選擇的是20分鍾一輪的話,11點58分才結束休息開始新一輪躲藏,雖然兩分鍾也夠趕到409房間的,但是時間太緊了!要知道兇手剛剛結束了遊戲,身上想必掛著草枝,鞋底也應該沾有汙泥(剛剛下過雨),他殺人後必須清理幹淨這一切,才能製造出一個不留痕跡的案發現場,這太難了!就算你在家打掃完衛生,能保證床底下、桌子腿或者某個死角裏,一根頭髮絲都沒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