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人把他抓住了沒有?”
“吉布森認為殺手已被困在法院正對麵的庫伯大樓裏。”
“很好,那麽你為何要給我打電話?”
“我覺得這事有點蹊蹺。在場的人都認為看到庫伯大樓裏有異常動靜。我想那兒甚至還會有碎片什麽的。但就職業殺手而論,不大會做出如此愚蠢之舉。”
“斯科特,我們應正視事實,要知道世界上傻瓜有的是。”
“我就是覺得有點反常。為什麽有人將一位八十五歲高齡的前任副總統置於死地?而且殺手還不怕麻煩地特意跑到街對麵去開槍,開槍時還砸碎了窗戶玻璃。這太不合乎邏輯了,根本不需要這樣做。那個白癡吉布森甚至沒有把聯邦法院大廈給封鎖起來。依我之見,兇手早已逃之夭夭。我敢斷定,這槍聲來自法院大廈裏麵。”
“好了,斯科特,吉布森沒有關閉法院大廈也許是個錯誤,可我仍不明白,你為何給我打電話,你很清楚我有特殊任務。”
“這正是我給你打電話的原因,湯姆。我有一種不安的預感,你稱它為直覺也好,想心靈感應也罷,反正就是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呼叫,我認為這事件與你的特殊使命有牽連。”
“斯科特,你這話可說遠了。聽你言下之意是他們發現了胡佛的指紋?”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但我認為結果將會如此。如果此案真是胡佛指紋手的殺手所為,我一定不能讓他逃脫,而要把他生擒活捉。”
“前副總統與殺手的最後兩個目標保拉德和加儂是否存在某種聯繫?”
“我一無所知,我甚至連保拉德與前副總統是否認識都不清楚。我告訴你的目的是想讓你去現場一趟。”
“好吧,斯科特,我會查明真相的。不過你得讓吉布森知道我要到場,我可不想他看到我會露出不悅的表情,以為我想攬他的活。”
“這點你放心,湯姆。我馬上就去,在那等候你的光臨。”
“好的,半小時後見。”
湯姆·韋斯特在美國聯邦調查局裏已有十八年了。他工作出色,成績斐然。在聯邦調查局特殊犯罪處為數不多的候選人中,他不僅名列前茅,也是最年輕有為的一員。
他在晉升為特殊犯罪處的處長未果不久,局長委任他負責一支特別行動小組,調查一樁棘手的加儂案件。威廉姆·加儂是石油公司的保安專家,卻被發現死在躺椅上。有人用他的左輪手槍射中他的前額,他的羊毛衫上還釘了一枚聯邦調查局的徽章。經過調查,發現此人原來曾是聯邦調查局特工,後改行為保安專家,1972年他供職於一家世界級環球風險投資公司,那是一家名聲顯赫的石油公司。
這樁案件使國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聯想起十年前的一樁未結之案,此案涉及聯邦調查局紐約市區辦事處局長助理麥可·保拉德,他在家被人從背後開槍打死。同樣,殺手使用的是保拉德的手槍。
當時保拉德臉部朝下,右手擱在他的自動手槍上,背部的傷口約四分之一大小,緊靠著傷口的是一枚聯邦調查局的徽章。
國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在保拉德的手槍柄上發現了約翰·埃德加·胡佛的拇指紋,經過與威廉姆·加儂被謀殺現場的拇指紋相比較,認定是同一指紋,而且上兩例案件都有聯邦調查局的徽章。盡管湯姆沒升為特殊犯罪處處長,但仍被視作全處最為出類拔萃的偵探,身為特別行動小組的指揮官這一要職足以證明他的才能過人。
湯姆在調查中發現,1969年保拉德和威廉姆·加儂都曾在胡佛手下的“特別課題小組”工作。1972年胡佛去世後,加儂便離開聯邦調查局,投身於石油風險投資公司。在調查過程中,聯邦調查局的高級官員,尤其是那個年代的資深特工,對“特別課題小組”從事的活動都諱莫如深,不願多談,隻是淡淡地說它屬約翰·埃德加·胡佛的直接領導。
湯姆本期望能夠找到一些有關胡佛、保拉德、加儂,及“特別課題小組”或其他有價值的案件材料,從而得出他們的死因及胡佛拇指紋的由來。然而,除了聯邦調查局的徽章和胡佛的拇指紋,他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可是,他卻掌握了大量值得推究的疑點。保拉德曾處理過數以百計的案件,把很多人送往監獄,使他們淪為長期在押囚犯,那些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有殺害他的可能。不過,他們根本無法弄到胡佛的拇指紋,也不可能有涉嫌殺害加儂的動機。
眼下,他領導的特別行動隊正在剝繭抽絲地複查保拉德與加儂聯手處理過的案件。可是,由於年代已久,胡佛的私密文件沒有電腦化,再加上“特別課題小組”所處理的案件文檔資料屬於機密,難以弄到手,使這項工作進展緩慢、費力。他目前的狀況和他走馬上任的第一天一樣,不知怎樣才能將竊取胡佛拇指紋的殺手抓獲。
在前往案發現場的途中,他在心中暗暗祈禱希望刺客已經落網,並且正是竊取胡佛拇指紋的殺手,倘若他僥倖逃遁,現場最好不要留有任何與胡佛有關的線索或指紋。
第二章
果然不出所料,當湯姆趕到案發現場時,斯科特和吉布森正憂心忡忡地等待著他的光臨。湯姆與斯科特曾聯袂調查多起案件,他倆互相尊敬,甚至可以說是互有好感。不過,就吉布森而言,湯姆僅在聯邦調查局的走廊裏見過他,通過閱讀他撰寫的案情報告才對他有所了解。這項報告給湯姆的印象是,吉布森的能力令人擔憂,有時很可能會做出超越他的職權範圍之舉。
“吉布森認為殺手已被困在法院正對麵的庫伯大樓裏。”
“很好,那麽你為何要給我打電話?”
“我覺得這事有點蹊蹺。在場的人都認為看到庫伯大樓裏有異常動靜。我想那兒甚至還會有碎片什麽的。但就職業殺手而論,不大會做出如此愚蠢之舉。”
“斯科特,我們應正視事實,要知道世界上傻瓜有的是。”
“我就是覺得有點反常。為什麽有人將一位八十五歲高齡的前任副總統置於死地?而且殺手還不怕麻煩地特意跑到街對麵去開槍,開槍時還砸碎了窗戶玻璃。這太不合乎邏輯了,根本不需要這樣做。那個白癡吉布森甚至沒有把聯邦法院大廈給封鎖起來。依我之見,兇手早已逃之夭夭。我敢斷定,這槍聲來自法院大廈裏麵。”
“好了,斯科特,吉布森沒有關閉法院大廈也許是個錯誤,可我仍不明白,你為何給我打電話,你很清楚我有特殊任務。”
“這正是我給你打電話的原因,湯姆。我有一種不安的預感,你稱它為直覺也好,想心靈感應也罷,反正就是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呼叫,我認為這事件與你的特殊使命有牽連。”
“斯科特,你這話可說遠了。聽你言下之意是他們發現了胡佛的指紋?”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但我認為結果將會如此。如果此案真是胡佛指紋手的殺手所為,我一定不能讓他逃脫,而要把他生擒活捉。”
“前副總統與殺手的最後兩個目標保拉德和加儂是否存在某種聯繫?”
“我一無所知,我甚至連保拉德與前副總統是否認識都不清楚。我告訴你的目的是想讓你去現場一趟。”
“好吧,斯科特,我會查明真相的。不過你得讓吉布森知道我要到場,我可不想他看到我會露出不悅的表情,以為我想攬他的活。”
“這點你放心,湯姆。我馬上就去,在那等候你的光臨。”
“好的,半小時後見。”
湯姆·韋斯特在美國聯邦調查局裏已有十八年了。他工作出色,成績斐然。在聯邦調查局特殊犯罪處為數不多的候選人中,他不僅名列前茅,也是最年輕有為的一員。
他在晉升為特殊犯罪處的處長未果不久,局長委任他負責一支特別行動小組,調查一樁棘手的加儂案件。威廉姆·加儂是石油公司的保安專家,卻被發現死在躺椅上。有人用他的左輪手槍射中他的前額,他的羊毛衫上還釘了一枚聯邦調查局的徽章。經過調查,發現此人原來曾是聯邦調查局特工,後改行為保安專家,1972年他供職於一家世界級環球風險投資公司,那是一家名聲顯赫的石油公司。
這樁案件使國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聯想起十年前的一樁未結之案,此案涉及聯邦調查局紐約市區辦事處局長助理麥可·保拉德,他在家被人從背後開槍打死。同樣,殺手使用的是保拉德的手槍。
當時保拉德臉部朝下,右手擱在他的自動手槍上,背部的傷口約四分之一大小,緊靠著傷口的是一枚聯邦調查局的徽章。
國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在保拉德的手槍柄上發現了約翰·埃德加·胡佛的拇指紋,經過與威廉姆·加儂被謀殺現場的拇指紋相比較,認定是同一指紋,而且上兩例案件都有聯邦調查局的徽章。盡管湯姆沒升為特殊犯罪處處長,但仍被視作全處最為出類拔萃的偵探,身為特別行動小組的指揮官這一要職足以證明他的才能過人。
湯姆在調查中發現,1969年保拉德和威廉姆·加儂都曾在胡佛手下的“特別課題小組”工作。1972年胡佛去世後,加儂便離開聯邦調查局,投身於石油風險投資公司。在調查過程中,聯邦調查局的高級官員,尤其是那個年代的資深特工,對“特別課題小組”從事的活動都諱莫如深,不願多談,隻是淡淡地說它屬約翰·埃德加·胡佛的直接領導。
湯姆本期望能夠找到一些有關胡佛、保拉德、加儂,及“特別課題小組”或其他有價值的案件材料,從而得出他們的死因及胡佛拇指紋的由來。然而,除了聯邦調查局的徽章和胡佛的拇指紋,他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可是,他卻掌握了大量值得推究的疑點。保拉德曾處理過數以百計的案件,把很多人送往監獄,使他們淪為長期在押囚犯,那些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有殺害他的可能。不過,他們根本無法弄到胡佛的拇指紋,也不可能有涉嫌殺害加儂的動機。
眼下,他領導的特別行動隊正在剝繭抽絲地複查保拉德與加儂聯手處理過的案件。可是,由於年代已久,胡佛的私密文件沒有電腦化,再加上“特別課題小組”所處理的案件文檔資料屬於機密,難以弄到手,使這項工作進展緩慢、費力。他目前的狀況和他走馬上任的第一天一樣,不知怎樣才能將竊取胡佛拇指紋的殺手抓獲。
在前往案發現場的途中,他在心中暗暗祈禱希望刺客已經落網,並且正是竊取胡佛拇指紋的殺手,倘若他僥倖逃遁,現場最好不要留有任何與胡佛有關的線索或指紋。
第二章
果然不出所料,當湯姆趕到案發現場時,斯科特和吉布森正憂心忡忡地等待著他的光臨。湯姆與斯科特曾聯袂調查多起案件,他倆互相尊敬,甚至可以說是互有好感。不過,就吉布森而言,湯姆僅在聯邦調查局的走廊裏見過他,通過閱讀他撰寫的案情報告才對他有所了解。這項報告給湯姆的印象是,吉布森的能力令人擔憂,有時很可能會做出超越他的職權範圍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