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手機的時候它在發亮。我瞪著它看了好一會兒。隱隱約約地——在內心深處,或者記憶的邊緣——我清楚地知道這個來電意味著什麽。我接起了電話。
是個男人的聲音。“餵?”他說,“克麗絲?克麗絲?你在嗎?”
我告訴他我在。
“我是你的醫生。你沒事吧?本在旁邊嗎?”
“不。”我說,“他不在——你有什麽事?”
他告訴我他的名字,還說我們已經在一起進行了幾個星期的治療。“針對你的記憶。”他解釋說。我沒有回答,他說:“我希望你相信我。我想讓你看看臥室裏的衣櫃。”我們又沉默了一陣,然後他接著說,“衣櫃裏有個鞋盒,往裏麵看一眼,應該有一個筆記本。”
我望了一眼房間角落裏的衣櫃。
“你怎麽知道這些的?”
“你告訴我的。”他說,“昨天我們見麵了,我們說好你應該記日誌,你告訴我會把日誌藏在那裏。”
我不相信你,我想說,但這似乎既不禮貌又不全是真話。
“你能不能去看一眼?”他說。我告訴他我會的,接著他加了幾句,“現在就去。一個字也不要和本提。現在就去。”
我沒有掛電話,而是走到了衣櫃旁。他是對的。衣櫃的底板上是個鞋盒——一個藍色的盒子,蓋不嚴實的盒蓋上寫著“爽健”牌字樣——裏麵是一本用棉紙裹著的小簿子。
“找到了嗎?”納什醫生說。
我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紙。它是棕色的皮革封麵,看起來價格不菲。
“克麗絲?”
“是的,我拿到了。”
“好。你在上麵寫過東西了嗎?”
我翻開第一頁。我發現我已經記過日誌。我的名字叫克麗絲·盧卡斯。日誌開頭說。47歲,是一個失憶症患者。我感覺又緊張又興奮,像是在窺視誰的隱私,不過窺視的對象是我自己。
“我記過了。”我說。
“好極了!”他說明天他會打電話給我,我們結束了通話。
我沒有動。蹲在打開的衣櫃邊的地板上,放著床沒有整理,我開始讀日誌。
剛開始我感到很失望。日誌裏寫的那些東西我一樣也記不起來,想不起納什醫生,想不起我聲稱他帶我去過的診所,也想不起我說我們做過的測驗。盡管剛剛聽過他的聲音,我卻想像不出他的樣子,也想不出我跟他在一起的場景。日誌讀起來像一本小說,但接著在日誌快要結束的兩頁中間,我發現了一張相片。我在照片裏的房子裏長大,今天早上我醒來時以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的,這就是我的證據。我見過納什醫生,他給了我這張照片,一塊來自過去的碎片。
我閉上了眼睛。昨天我描述過我的舊房子,儲藏室裏的糖罐,在樹林裏采漿果。那些回憶還在嗎?我能想起更多嗎?我想著我的母親和父親,希望能記起別的東西。一幅幅畫麵悄悄地浮現了。一張晦暗的橙色地毯,一個橄欖綠色花瓶,一條粗毛地毯,一件胸部織有粉色鴨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的連衫褲,一個海軍藍色的塑料車座和一隻退色的粉紅便壺。
色彩與圖形,卻沒有一樣是關於活生生的生命。什麽也沒有。我希望見見我的父母,我想。正在那時我第一次意識到,盡管不知道為什麽但我明白他們已經不在了。
我嘆了一口氣,在沒有整理的床邊坐下來。日誌中間夾著一支筆,幾乎想也沒想我就把它拿了出來,打算再寫些東西。我拿著筆懸在紙麵上,閉上眼睛集聚精神。
事情就是在那個時候發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剛剛意識到一個事實——我的父母已經過世——因此觸發了連鎖反應,但感覺好像我的意識從一場又長又深的睡眠裏醒了過來。它活了過來,但不是一步一步活過來的;而是突然一下子,火花一閃。突然間我不再是坐在一間臥室裏、麵前有一本空白待寫的日記本,而是到了別的地方。回到了過去——我以為丟失了的過去——我能夠摸到、感覺到、嚐到一切。我意識到我陷入了回憶。
我看見自己回到了家,回到了我生長的地方。我在13歲或者14歲左右,急著要繼續寫一個還沒有完工的故事,卻發現廚房的桌子上有張紙條。我們必須得出門一趟,紙條上說。泰德叔叔6點會來接你。我弄了杯飲料和一個三明治,拿著筆記本坐下來。羅伊斯太太說我的故事有力且感人;她認為我以後可以從事這一行。但我想不出要寫什麽,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我默不做聲地生著氣。這是他們的錯。他們在哪兒?在幹什麽?為什麽沒有帶上我?我把紙揉成一團扔掉。
畫麵消失了,但立刻換成了另一幅。更有力,更真實。爸爸正開車載我們回家。我坐在車後座上,盯著擋風玻璃上的一個斑點。一隻死蒼蠅。一粒沙子。我認不出來。我開始說話,卻不知道自己要說些什麽。
“你們打算什麽時候告訴我?”
沒有人回答。
“媽媽?”
“克麗絲。”我的母親說,“別這樣。”
“爸爸?你打算什麽時候告訴我?”沉默。“你會死嗎?”我的眼睛還盯著車窗上的斑點,“爸爸?你,會死嗎?”
是個男人的聲音。“餵?”他說,“克麗絲?克麗絲?你在嗎?”
我告訴他我在。
“我是你的醫生。你沒事吧?本在旁邊嗎?”
“不。”我說,“他不在——你有什麽事?”
他告訴我他的名字,還說我們已經在一起進行了幾個星期的治療。“針對你的記憶。”他解釋說。我沒有回答,他說:“我希望你相信我。我想讓你看看臥室裏的衣櫃。”我們又沉默了一陣,然後他接著說,“衣櫃裏有個鞋盒,往裏麵看一眼,應該有一個筆記本。”
我望了一眼房間角落裏的衣櫃。
“你怎麽知道這些的?”
“你告訴我的。”他說,“昨天我們見麵了,我們說好你應該記日誌,你告訴我會把日誌藏在那裏。”
我不相信你,我想說,但這似乎既不禮貌又不全是真話。
“你能不能去看一眼?”他說。我告訴他我會的,接著他加了幾句,“現在就去。一個字也不要和本提。現在就去。”
我沒有掛電話,而是走到了衣櫃旁。他是對的。衣櫃的底板上是個鞋盒——一個藍色的盒子,蓋不嚴實的盒蓋上寫著“爽健”牌字樣——裏麵是一本用棉紙裹著的小簿子。
“找到了嗎?”納什醫生說。
我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紙。它是棕色的皮革封麵,看起來價格不菲。
“克麗絲?”
“是的,我拿到了。”
“好。你在上麵寫過東西了嗎?”
我翻開第一頁。我發現我已經記過日誌。我的名字叫克麗絲·盧卡斯。日誌開頭說。47歲,是一個失憶症患者。我感覺又緊張又興奮,像是在窺視誰的隱私,不過窺視的對象是我自己。
“我記過了。”我說。
“好極了!”他說明天他會打電話給我,我們結束了通話。
我沒有動。蹲在打開的衣櫃邊的地板上,放著床沒有整理,我開始讀日誌。
剛開始我感到很失望。日誌裏寫的那些東西我一樣也記不起來,想不起納什醫生,想不起我聲稱他帶我去過的診所,也想不起我說我們做過的測驗。盡管剛剛聽過他的聲音,我卻想像不出他的樣子,也想不出我跟他在一起的場景。日誌讀起來像一本小說,但接著在日誌快要結束的兩頁中間,我發現了一張相片。我在照片裏的房子裏長大,今天早上我醒來時以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的,這就是我的證據。我見過納什醫生,他給了我這張照片,一塊來自過去的碎片。
我閉上了眼睛。昨天我描述過我的舊房子,儲藏室裏的糖罐,在樹林裏采漿果。那些回憶還在嗎?我能想起更多嗎?我想著我的母親和父親,希望能記起別的東西。一幅幅畫麵悄悄地浮現了。一張晦暗的橙色地毯,一個橄欖綠色花瓶,一條粗毛地毯,一件胸部織有粉色鴨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的連衫褲,一個海軍藍色的塑料車座和一隻退色的粉紅便壺。
色彩與圖形,卻沒有一樣是關於活生生的生命。什麽也沒有。我希望見見我的父母,我想。正在那時我第一次意識到,盡管不知道為什麽但我明白他們已經不在了。
我嘆了一口氣,在沒有整理的床邊坐下來。日誌中間夾著一支筆,幾乎想也沒想我就把它拿了出來,打算再寫些東西。我拿著筆懸在紙麵上,閉上眼睛集聚精神。
事情就是在那個時候發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剛剛意識到一個事實——我的父母已經過世——因此觸發了連鎖反應,但感覺好像我的意識從一場又長又深的睡眠裏醒了過來。它活了過來,但不是一步一步活過來的;而是突然一下子,火花一閃。突然間我不再是坐在一間臥室裏、麵前有一本空白待寫的日記本,而是到了別的地方。回到了過去——我以為丟失了的過去——我能夠摸到、感覺到、嚐到一切。我意識到我陷入了回憶。
我看見自己回到了家,回到了我生長的地方。我在13歲或者14歲左右,急著要繼續寫一個還沒有完工的故事,卻發現廚房的桌子上有張紙條。我們必須得出門一趟,紙條上說。泰德叔叔6點會來接你。我弄了杯飲料和一個三明治,拿著筆記本坐下來。羅伊斯太太說我的故事有力且感人;她認為我以後可以從事這一行。但我想不出要寫什麽,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我默不做聲地生著氣。這是他們的錯。他們在哪兒?在幹什麽?為什麽沒有帶上我?我把紙揉成一團扔掉。
畫麵消失了,但立刻換成了另一幅。更有力,更真實。爸爸正開車載我們回家。我坐在車後座上,盯著擋風玻璃上的一個斑點。一隻死蒼蠅。一粒沙子。我認不出來。我開始說話,卻不知道自己要說些什麽。
“你們打算什麽時候告訴我?”
沒有人回答。
“媽媽?”
“克麗絲。”我的母親說,“別這樣。”
“爸爸?你打算什麽時候告訴我?”沉默。“你會死嗎?”我的眼睛還盯著車窗上的斑點,“爸爸?你,會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