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我說。其實,我真是後悔死了……”楊二郎聞到一股尿騷味兒,馬浚顯然憋不住了,開始一邊抽泣一邊坦白,將那日事發經過一一說了,和鳳滿樓老鴇的回顧完全一致。
楊二郎聽著,身體在微微顫抖。馬浚講到巧月落地後,楊二郎直起身。他將錐子扔出了窗外,絲毫沒有食言。他對舉人、歌妓們說:“你們都下去吧,但暫時不要讓官兵們上來,就說馬公子還有危險。”馬浚叫道:“你發過誓的!”
“對,我說過,不會下手殺你。我把兇器都扔了,你還有什麽可怕的?”尹靖才說:“楊先生,我們再商量商量。”楊二郎叫道:“如果你不想要我改變主意,就不要廢話了!快下去,確保所有人都滾出這個沾滿血、沾滿民脂民膏的酒樓!”
尹靖才唯唯諾諾地下樓去了。
楊二郎攤開雙手,對馬浚說:“瞧見沒,我不殺你。”
“放了我!”
“當然,這是我毒誓的一部分,你說實話,我就放過你。”他在酒席上抓起一隻碗,在桌沿敲了一下,碗裂開,裂口鋒利。楊二郎蹲身用碎碗片把馬浚腕間的麻繩切斷。
然後一轉身,跑到了陽台,縱身跳下酒樓。
在空中的一剎那,他用打火石點起了火絨——全江京估計隻有他這樣的巧手可以在如此短暫的一瞬間打起火石點起火絨。火絨燒在酒樓旗子上,燒在他的一塊浸滿了油的方巾上。他落地之前,兩小團火已經飛進了酒樓的窗戶。
蓋樓的木材,很多都事先被他在油中浸泡多日,他為此傾家蕩產,因為他看到無法相認的姐姐後就知道,他已無家可歸。酒樓瞬時成為一座火樓,樓下官兵四散逃開,大亂中竟沒人聽見樓上傳來馬浚的悽厲慘叫聲。
5月20日下午4:00左右,江京市餘貞裏撫鬆巷那蘭講到這兒停下,說:“這是《昭陽紀事》的版本,現實版有不少出入。或者說,我還沒講完。”
巴渝生說:“離完整真相還遠著呢。李萬祥是楊二郎,梁小彤是馬浚,跟這個檔案袋裏的案件有關。十年前的冬天,懷渝縣的一個女高中生袁曼芳,被三名公子哥硬拉去陪酒,後來又被帶到酒店開房,不久袁曼芳從酒店八樓墜下,墜落時身體半裸。三名公子哥立刻被帶到當地公安局,每個人都醉得很厲害,驗血驗出極高的酒精濃度。問詢中三人眾口一詞,說袁曼芳喝高了發瘋,自己剝光了衣服跳下樓。屍檢發現袁曼芳血內也的確有較高濃度的酒精,所以被定為酒後跳樓的意外事故。因為三人都大有背景,而且都咬定袁曼芳是故意‘纏’上他們的,懷渝縣公安局就沒有再深究,草草處理了事。”
“袁曼芳的父母就這一個女兒,如今死因不明不白,自然不依,要求縣公安局再查,追究那三個公子哥的責任。他們完全有理由對當地公安局的處理不滿,因為從現有的記錄看,處理的確很草率,從筆錄、現場勘查取證都很不規範,明顯地‘裝糊塗’。最令人覺得有貓膩的,是酒店門口的監控錄像帶,當晚事發前後的三個小時的內容分裝在兩盤錄像帶上,警方作為物證帶到公安局,誰知在流程中丟失了。這是個很重要的物證,尤其能準確地反映袁曼芳進入酒店時的狀態,是被脅迫,還是主動,一個很好的突破口。可惜,丟了。”
“筆錄中有一個很不合邏輯之處,也沒有被深究,三個小子都說袁曼芳喝多了自己脫衣跳樓,但同時又都回憶不起來細節,都說跳樓的當時醉得昏睡過去,等袁曼芳跳樓後,他們才被酒店保安叫醒,也就是說,三個人都沒有親眼看見袁曼芳跳樓。問題是,那他們憑什麽說袁曼芳自己脫的衣服,自己跳的樓?”
那蘭說:“很簡單,其中一個在說謊,或者所有人都在說謊。”
“你堅信她是被推下去的?會不會真的是貪杯亂性?”
“一個十六歲的女孩,人人都誇的乖乖女,小學霸,會跟三個陌生小夥子貪杯亂性?好像缺了些環節,有些牽強。”那蘭搖頭,“隻可惜我們不知道最初是不是三個傢夥脅迫袁曼芳喝酒,如果是,說明三人事先就心存歹念。”
說到心存歹念,她想到了他,“三個公子哥中,有一個是梁小彤?”
巴渝生說:“沒錯。而且梁小彤和另外兩人說什麽都一致,足以證明他們被教唆好,從家長那裏或者律師那裏。”他意味深長地看一眼那蘭,又說:“說到教唆,我想你並不陌生。”
5月18日,瀟湘主樓主宴廳,大劫案實時現場李萬祥徑直走到梁小彤麵前,將剔骨刀在他麵前晃了晃,說:“知道我為什麽要找你嗎?”
梁小彤臉色大變,腦中急速掃過所有和他糾結過的女子,至少是他認為有糾結的女子,哪個女子的老公或老爸會是這個燒菜的瘋子。奈何越想越沒有思路,腦子裏滿滿的都是人,又一個都不像。他拚命搖頭說:“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好像,跟大家處得都不錯,沒得罪過什麽人,要這麽苦大仇深的。”
李萬祥嘆口氣說:“這麽難猜,難道你害死的人還不止一個?”
梁小彤的眼中閃過一絲驚恐,頭搖得更厲害了:“沒有,我沒有害死過任何人!你一定是認錯人了。”
楊二郎聽著,身體在微微顫抖。馬浚講到巧月落地後,楊二郎直起身。他將錐子扔出了窗外,絲毫沒有食言。他對舉人、歌妓們說:“你們都下去吧,但暫時不要讓官兵們上來,就說馬公子還有危險。”馬浚叫道:“你發過誓的!”
“對,我說過,不會下手殺你。我把兇器都扔了,你還有什麽可怕的?”尹靖才說:“楊先生,我們再商量商量。”楊二郎叫道:“如果你不想要我改變主意,就不要廢話了!快下去,確保所有人都滾出這個沾滿血、沾滿民脂民膏的酒樓!”
尹靖才唯唯諾諾地下樓去了。
楊二郎攤開雙手,對馬浚說:“瞧見沒,我不殺你。”
“放了我!”
“當然,這是我毒誓的一部分,你說實話,我就放過你。”他在酒席上抓起一隻碗,在桌沿敲了一下,碗裂開,裂口鋒利。楊二郎蹲身用碎碗片把馬浚腕間的麻繩切斷。
然後一轉身,跑到了陽台,縱身跳下酒樓。
在空中的一剎那,他用打火石點起了火絨——全江京估計隻有他這樣的巧手可以在如此短暫的一瞬間打起火石點起火絨。火絨燒在酒樓旗子上,燒在他的一塊浸滿了油的方巾上。他落地之前,兩小團火已經飛進了酒樓的窗戶。
蓋樓的木材,很多都事先被他在油中浸泡多日,他為此傾家蕩產,因為他看到無法相認的姐姐後就知道,他已無家可歸。酒樓瞬時成為一座火樓,樓下官兵四散逃開,大亂中竟沒人聽見樓上傳來馬浚的悽厲慘叫聲。
5月20日下午4:00左右,江京市餘貞裏撫鬆巷那蘭講到這兒停下,說:“這是《昭陽紀事》的版本,現實版有不少出入。或者說,我還沒講完。”
巴渝生說:“離完整真相還遠著呢。李萬祥是楊二郎,梁小彤是馬浚,跟這個檔案袋裏的案件有關。十年前的冬天,懷渝縣的一個女高中生袁曼芳,被三名公子哥硬拉去陪酒,後來又被帶到酒店開房,不久袁曼芳從酒店八樓墜下,墜落時身體半裸。三名公子哥立刻被帶到當地公安局,每個人都醉得很厲害,驗血驗出極高的酒精濃度。問詢中三人眾口一詞,說袁曼芳喝高了發瘋,自己剝光了衣服跳下樓。屍檢發現袁曼芳血內也的確有較高濃度的酒精,所以被定為酒後跳樓的意外事故。因為三人都大有背景,而且都咬定袁曼芳是故意‘纏’上他們的,懷渝縣公安局就沒有再深究,草草處理了事。”
“袁曼芳的父母就這一個女兒,如今死因不明不白,自然不依,要求縣公安局再查,追究那三個公子哥的責任。他們完全有理由對當地公安局的處理不滿,因為從現有的記錄看,處理的確很草率,從筆錄、現場勘查取證都很不規範,明顯地‘裝糊塗’。最令人覺得有貓膩的,是酒店門口的監控錄像帶,當晚事發前後的三個小時的內容分裝在兩盤錄像帶上,警方作為物證帶到公安局,誰知在流程中丟失了。這是個很重要的物證,尤其能準確地反映袁曼芳進入酒店時的狀態,是被脅迫,還是主動,一個很好的突破口。可惜,丟了。”
“筆錄中有一個很不合邏輯之處,也沒有被深究,三個小子都說袁曼芳喝多了自己脫衣跳樓,但同時又都回憶不起來細節,都說跳樓的當時醉得昏睡過去,等袁曼芳跳樓後,他們才被酒店保安叫醒,也就是說,三個人都沒有親眼看見袁曼芳跳樓。問題是,那他們憑什麽說袁曼芳自己脫的衣服,自己跳的樓?”
那蘭說:“很簡單,其中一個在說謊,或者所有人都在說謊。”
“你堅信她是被推下去的?會不會真的是貪杯亂性?”
“一個十六歲的女孩,人人都誇的乖乖女,小學霸,會跟三個陌生小夥子貪杯亂性?好像缺了些環節,有些牽強。”那蘭搖頭,“隻可惜我們不知道最初是不是三個傢夥脅迫袁曼芳喝酒,如果是,說明三人事先就心存歹念。”
說到心存歹念,她想到了他,“三個公子哥中,有一個是梁小彤?”
巴渝生說:“沒錯。而且梁小彤和另外兩人說什麽都一致,足以證明他們被教唆好,從家長那裏或者律師那裏。”他意味深長地看一眼那蘭,又說:“說到教唆,我想你並不陌生。”
5月18日,瀟湘主樓主宴廳,大劫案實時現場李萬祥徑直走到梁小彤麵前,將剔骨刀在他麵前晃了晃,說:“知道我為什麽要找你嗎?”
梁小彤臉色大變,腦中急速掃過所有和他糾結過的女子,至少是他認為有糾結的女子,哪個女子的老公或老爸會是這個燒菜的瘋子。奈何越想越沒有思路,腦子裏滿滿的都是人,又一個都不像。他拚命搖頭說:“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好像,跟大家處得都不錯,沒得罪過什麽人,要這麽苦大仇深的。”
李萬祥嘆口氣說:“這麽難猜,難道你害死的人還不止一個?”
梁小彤的眼中閃過一絲驚恐,頭搖得更厲害了:“沒有,我沒有害死過任何人!你一定是認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