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問題出現時,諉過於人比反思於己更容易。淩覺心裏反覆地默念這句話。
他和她都有錯,那我有沒有錯?當他接近她時我是否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他接近她的意圖是什麽?是婷婷。她離開我的理由是什麽?我打她。我打她了。為什麽?我精神分裂。我為什麽精神分裂?執頭丸。我為什麽服執頭丸?我看不到未來,我害怕不能給她和婷婷帶來幸福與快樂。所以我迷茫、我消沉、我借酒澆愁、我自甘墮落。是我把她逼走的,至少是我給了他機會,讓他將她和婷婷一併奪走的。諉過於人比反思與己容易。顯然,我挑了更容易的那個選項。我之所以一直將責任都推給他們,也是出於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意識,我不敢去直麵自己的錯誤,更不願去承擔自己的責任。其實我內心裏也明白這個道理,隻是我強迫自己無視它,選擇用仇恨去遮掩傷疤,用憤怒來重建信心。我自始至終都是自私的,當木已成舟無力挽回之後,也許我應該選擇去直麵自己的過失。過去沒有人能說服我,而今天這位少婦作到了。這美女很有學問喔,說得很有哲理。
“你是搞哲學的?”他驚訝地問道。
“我在廣西大學修心理學。”
怪不得鬥不過你。
※※※※※※※※※
“為什麽會是嫌疑人自己報警呢?”宋曉顏疑惑地問道。
張定國翻開一頁資料後說道。
“第一個發現被害人慘遭謀殺的人是自來水公司的抄表員。據抄表員說,被害人的房門當時沒鎖,她進入客廳後看到房子裏一片狼藉,當她發現被害人死在臥室裏的血泊之中後就尖咬著跑出了房子。嫌疑人是在聽到抄表員的尖叫之後才來到案發現場的,並在被害人家門口碰上的抄表員。抄表員在嫌疑人淩覺報警後不到兩分鍾也撥通了110。”
“嫌犯的作案時間有沒有問題?”孟琳問道。
“根據法醫郭警官的判斷認為: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今日淩晨0:30至2:30之間。據剛剛解救出來的嫌犯在珍尼絲夜總會的同事胡艷玲說,今日淩晨1:30左右胡艷玲乘計程車把醉酒的嫌犯淩覺從珍尼絲夜總會送回家,他們到達嫌犯的家應該是在淩晨2:00左右。胡艷玲將淩覺送回家之後就立即乘同一輛計程車離開了。被害人的鄰居,住在一樓的黃女士證實了胡艷玲的說法,黃女士稱今日淩晨她被樓道內的吵雜聲驚醒,並看了看床頭的鍾表,當時的時間是1:50,大約10分鍾後黃女士起床上洗手間時,看到有輛計程車駛出巷子。我們正在聯繫計程車公司以作進一步的證實。單從現在的證據看,淩覺有作案時間。”
“嫌犯的作案動機呢?還有就是,嫌犯作為一個退役偵察兵,他應該有足夠的反偵查能力,不可能留下那麽多如此明顯的證據讓我們輕易的找出來。”一直沉默不語的特警隊長開口了。
“就作案動機而言,我們目前掌握的信息不足以作出判斷。被害人和嫌犯所在的那一整棟樓多是原木材廠職工,鄰裏之間較為熟悉,據被害人的鄰居稱,被害人與嫌疑人時常有來往,之前並沒有衝突和糾紛的跡象。”張定國回復道。
“有一種可以站得住腳的推斷。”來自警官大學的高材生林家衛說道“淩覺有吸食軟性毒品搖頭丸的歷史,幾度因吸食搖頭丸致幻而暴力對待妻子導致婚變離異。搖頭丸有不同的致幻效果,在勁暴的音樂與燈光刺激下,有的人感覺自己在遨遊太空、有的人感覺自己在遊泳。在失去外界強勁音樂地刺激後就會情緒失控失去理智,進而充滿暴力傾向,更有甚者會導致精神分裂。如果淩覺確確實實是本案的兇手,那他很可能在作案時處在精神分裂狀態。”
“他是如何發現我們用衛星定位技術找到他,並在最後時刻逃脫的?”刑警隊長周光達也開口了。
張定國又翻開一頁資料答道。
“據胡艷玲稱,嫌犯在去到她家之前曾給她打過電話,聲稱須要幫助,胡艷玲答應幫助他,但嫌犯進入胡艷玲家中之後就對她實施暴力手段,將她捆綁起來,搶去她放在家裏的3200塊現金和手機。本來嫌犯並未注意到自己已經被我們通過手機信號鎖定位置,但在他剛要離開胡艷玲住所前,發現雅儒路已經被我們封鎖,恰在此時,胡艷玲的一位羅姓女同事打電話給胡艷玲,嫌犯淩覺逼著胡艷玲接電話。而我們正是通過這位羅姓女士獲知的胡艷玲的具體地址。這位女同事出於擔憂而向胡艷玲詢問為何警方在尋找她,手機開著免提,嫌犯顯然是通過這一點,猜測到我們可能是通過手機信號鎖定了他的大概位置,然後封鎖圍堵他,所以他把兩台手機都留在了胡艷玲的住所。”
當張定國說到胡艷玲的女同事打電話給胡艷玲詢問為何警方在找她時,宋曉顏驚出一身冷汗來,林家衛當時要求她不要驚動胡艷玲,但這事她辦砸了,而且正是因為她的疏忽,導致嫌犯在最後關頭察覺了警方的意圖,並最終逃脫致使警方的抓捕行動失敗。原以為自己全無責任,現在看來也難逃疏忽之罪了。她悄悄愧疚地望向右邊的林家衛。隻見他說完剛才那個推斷後就又低頭不語,兩眼呆呆的望著桌麵發愣。
趙賢明手指重重敲了敲桌麵說道。
“好一個精神分裂的前特種戰士。他還在福柳新都小區襲擊了我們一名刑警隊員。”
他和她都有錯,那我有沒有錯?當他接近她時我是否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他接近她的意圖是什麽?是婷婷。她離開我的理由是什麽?我打她。我打她了。為什麽?我精神分裂。我為什麽精神分裂?執頭丸。我為什麽服執頭丸?我看不到未來,我害怕不能給她和婷婷帶來幸福與快樂。所以我迷茫、我消沉、我借酒澆愁、我自甘墮落。是我把她逼走的,至少是我給了他機會,讓他將她和婷婷一併奪走的。諉過於人比反思與己容易。顯然,我挑了更容易的那個選項。我之所以一直將責任都推給他們,也是出於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意識,我不敢去直麵自己的錯誤,更不願去承擔自己的責任。其實我內心裏也明白這個道理,隻是我強迫自己無視它,選擇用仇恨去遮掩傷疤,用憤怒來重建信心。我自始至終都是自私的,當木已成舟無力挽回之後,也許我應該選擇去直麵自己的過失。過去沒有人能說服我,而今天這位少婦作到了。這美女很有學問喔,說得很有哲理。
“你是搞哲學的?”他驚訝地問道。
“我在廣西大學修心理學。”
怪不得鬥不過你。
※※※※※※※※※
“為什麽會是嫌疑人自己報警呢?”宋曉顏疑惑地問道。
張定國翻開一頁資料後說道。
“第一個發現被害人慘遭謀殺的人是自來水公司的抄表員。據抄表員說,被害人的房門當時沒鎖,她進入客廳後看到房子裏一片狼藉,當她發現被害人死在臥室裏的血泊之中後就尖咬著跑出了房子。嫌疑人是在聽到抄表員的尖叫之後才來到案發現場的,並在被害人家門口碰上的抄表員。抄表員在嫌疑人淩覺報警後不到兩分鍾也撥通了110。”
“嫌犯的作案時間有沒有問題?”孟琳問道。
“根據法醫郭警官的判斷認為: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今日淩晨0:30至2:30之間。據剛剛解救出來的嫌犯在珍尼絲夜總會的同事胡艷玲說,今日淩晨1:30左右胡艷玲乘計程車把醉酒的嫌犯淩覺從珍尼絲夜總會送回家,他們到達嫌犯的家應該是在淩晨2:00左右。胡艷玲將淩覺送回家之後就立即乘同一輛計程車離開了。被害人的鄰居,住在一樓的黃女士證實了胡艷玲的說法,黃女士稱今日淩晨她被樓道內的吵雜聲驚醒,並看了看床頭的鍾表,當時的時間是1:50,大約10分鍾後黃女士起床上洗手間時,看到有輛計程車駛出巷子。我們正在聯繫計程車公司以作進一步的證實。單從現在的證據看,淩覺有作案時間。”
“嫌犯的作案動機呢?還有就是,嫌犯作為一個退役偵察兵,他應該有足夠的反偵查能力,不可能留下那麽多如此明顯的證據讓我們輕易的找出來。”一直沉默不語的特警隊長開口了。
“就作案動機而言,我們目前掌握的信息不足以作出判斷。被害人和嫌犯所在的那一整棟樓多是原木材廠職工,鄰裏之間較為熟悉,據被害人的鄰居稱,被害人與嫌疑人時常有來往,之前並沒有衝突和糾紛的跡象。”張定國回復道。
“有一種可以站得住腳的推斷。”來自警官大學的高材生林家衛說道“淩覺有吸食軟性毒品搖頭丸的歷史,幾度因吸食搖頭丸致幻而暴力對待妻子導致婚變離異。搖頭丸有不同的致幻效果,在勁暴的音樂與燈光刺激下,有的人感覺自己在遨遊太空、有的人感覺自己在遊泳。在失去外界強勁音樂地刺激後就會情緒失控失去理智,進而充滿暴力傾向,更有甚者會導致精神分裂。如果淩覺確確實實是本案的兇手,那他很可能在作案時處在精神分裂狀態。”
“他是如何發現我們用衛星定位技術找到他,並在最後時刻逃脫的?”刑警隊長周光達也開口了。
張定國又翻開一頁資料答道。
“據胡艷玲稱,嫌犯在去到她家之前曾給她打過電話,聲稱須要幫助,胡艷玲答應幫助他,但嫌犯進入胡艷玲家中之後就對她實施暴力手段,將她捆綁起來,搶去她放在家裏的3200塊現金和手機。本來嫌犯並未注意到自己已經被我們通過手機信號鎖定位置,但在他剛要離開胡艷玲住所前,發現雅儒路已經被我們封鎖,恰在此時,胡艷玲的一位羅姓女同事打電話給胡艷玲,嫌犯淩覺逼著胡艷玲接電話。而我們正是通過這位羅姓女士獲知的胡艷玲的具體地址。這位女同事出於擔憂而向胡艷玲詢問為何警方在尋找她,手機開著免提,嫌犯顯然是通過這一點,猜測到我們可能是通過手機信號鎖定了他的大概位置,然後封鎖圍堵他,所以他把兩台手機都留在了胡艷玲的住所。”
當張定國說到胡艷玲的女同事打電話給胡艷玲詢問為何警方在找她時,宋曉顏驚出一身冷汗來,林家衛當時要求她不要驚動胡艷玲,但這事她辦砸了,而且正是因為她的疏忽,導致嫌犯在最後關頭察覺了警方的意圖,並最終逃脫致使警方的抓捕行動失敗。原以為自己全無責任,現在看來也難逃疏忽之罪了。她悄悄愧疚地望向右邊的林家衛。隻見他說完剛才那個推斷後就又低頭不語,兩眼呆呆的望著桌麵發愣。
趙賢明手指重重敲了敲桌麵說道。
“好一個精神分裂的前特種戰士。他還在福柳新都小區襲擊了我們一名刑警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