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天花板上的十二盞水晶燈猛地射出耀眼的光芒,已經在黑暗中浸yin了太久的我在一瞬間簡直睜不開眼睛。在我本能地眯上眼睛的那幾秒鍾裏,我突然再次感覺到恐懼──如果他真的是罪犯的話,那他等待的是不是就是這一個時機?


    三秒鍾的時間,已經夠我死上一次的了。


    然而什麽事也沒有發生。


    我的眼睛很快適應了眼前的光明。


    我好象是夢遊中的人突然回到現實,我又身處在我熟悉那間漂亮的客廳裏,我的腳下是光潔的金黃柚木地板,不遠處是溫暖的淺米色布藝沙發,大理石的台幾上擺著幾本雜誌和一個水晶菸灰缸,牆角的花架上,一大叢深紅色的蝴蝶蘭花優雅地垂下花枝,剛才在黑暗中麵目猙獰的一切,突然顯出它們的本來麵目,一切又都變得溫馨,精緻,親切。就象被施了魔法一樣──光實在是不可思議的退魔咒。穿著黑色v領毛衣,白色襯衫的程明,似笑非笑地站在我對麵不遠的地方看著我。他沒有戴眼鏡,襯衣的衣領敞開著,他今天應該剛剛剪過頭髮,鬢角修得非常整潔。他的嘴角破了一點,有些腫,那是被我剛才揍過的地方。但總的來說,他看上去斯文又瀟灑。在那一刻我幾乎有一種錯覺,我好象做了一個荒唐透頂的噩夢,現在夢醒了,其實什麽事也沒有,我隻是來這裏作客,他仍然是等待著我的情人,現在我到了──而我手裏卻用槍指著他,這不但非常戲劇化,而且還異常可笑,這一切太不真實了!


    本來以為十拿九穩的事,可是當我真正與他麵對麵的時候,卻象陽光下的冰淇淋一樣,迅速溶化。溶化在他漫不經心散發出的那種強大的親和力裏。我狼狽不堪。


    我覺得我他媽的這樣子太傻了!


    不知道為什麽會搞成這個樣子,他氣定神閑,我卻狗急跳牆。“你看,這樣是不是好很多?”他挑起嘴角,問。


    不知是不是因為沒有戴眼鏡的關係,他的笑容裏有種我不熟悉的感覺。他雖然是在笑著,可是從前展現在我麵前的溫柔感消失了,現在的他很象最初的時候,我在他的辦公室見到的他。在禮貌的範圍內殷勤,周到,彬彬有禮。我感覺到槍在我手裏的沉重。


    一時間我不知道下麵應該怎麽做,我也許應該把它收起來?


    程明向前走了幾步,彎下腰,把剛才放在地板上的東西重新拿了起來。“子魚,把槍放下好不好?你看,我並沒有拿什麽可以攻擊性的東西,我也不會逃跑的。我可以向你保證。”


    我這時才看清了一開始他拿在手上的黑乎乎的東西,原來是一瓶紅酒和兩隻杯子。“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本來想等你來一起慶祝的。”程明一邊把它們放到大理石的茶幾上,一邊說:“我不知道你什麽時候進來的,後來聽到音樂停了,才知道你來了。”


    我還是不知道應該說什麽。但是我握著槍的手慢慢的放了下來。我這時才發現我的手臂又酸又痛。“我的眼鏡呢?”他環視了一下四周,然後走到一個角落,將它撿了起來。其中一塊鏡片已經碎掉了。他拿在手裏看了看,聳聳肩,把它放在小茶幾上。然後他轉身坐在沙發上。“坐啊,子魚,不要那麽拘束。”他說。


    我無言地在他對麵的沙發上坐下。


    他拿起酒瓶,斟了兩杯酒,將其中一杯推給我,自己拿起另外一個杯子。我默默地拿起,喝了一口。紅酒特有的苦澀的清香,順著我的喉嚨流到胃裏,我飢餓的胃立時騰起一股熱辣辣的感覺,火舌一樣順著我的每一條神經末梢向頭頂上一路攀升。我喝酒一向不上臉,但是這一次,我感覺我一定連眼眶都紅了。“還是這樣說話比較舒服,對不對?”


    他也喝了一口酒,問我。


    我不說話。


    他仰身靠在沙發上,在椅背上長長的伸展開手臂。


    “我們開始吧。”他又說。


    我抬起眼看著他。


    “你不是要調查我嗎?現在我準備好了。我們隨時可以開始。”


    “好。”我說。


    然後我跟他說了我的想法。我是怎麽發現李信如的性取向問題,然後以此得到的推理。其實基本上剛才他自己也已經猜到了是怎麽一回事,隻是我說得更具體詳細。他是唯一符合一切條件的人。有強烈的殺人動機,也有充足的作案的時間,現在我們唯一需要的就是確鑿的證據。這也是最困難的地方。我一邊把繼續著我的推理,一邊緊緊地盯著他的反應。隻要他露出絲毫惱羞成怒的神情,或者流露出對於整個謀殺計劃百密一疏的懊惱,一定逃不過我的眼睛。但他隻是一言不發的聽著。


    很認真的傾聽。


    雖然善於傾聽也是律師的一大特性,但他那個樣子就好象在聽與自己毫相關的,某個客戶的委託。關於我自己的感受,我當然沒有向他透露一個字。


    聽我說完了,他發出了一聲感嘆:“你的想像力,的確很豐富。”


    我不理會他話中的揶揄:“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李信如在黃山旅遊時那張相片,是你給他拍的吧?”


    “是的,是我。”他承認:“但是在法庭上,這樣的證據根本不會被承認。就算一個男人給另一個男人拍了張相片,這也不能證明他們是同性戀啊。”


    他笑了笑:“誰能證明我是同性戀者呢?你嗎?”


    這一下又點到了我的死穴。


    我語塞了一下,但隨即說:“我們隻是提出這樣的證據,信與不信,是法官和陪審團的事。”


    “看樣子,你真的非常肯定是我殺了信如。”他喃喃的說。“還有那位周小姐。”我平靜的補充。


    “就算是法官判案,也得給人犯一個自辯的機會,對不對?”


    這也是我預料中的事。他當然會狡辯。


    我等待著領教他的口才。


    “哼,”我說:“你說吧。”


    “我隻是想向你指出,以我是兇手為假設,在這整個案件中,有幾點很不合理的地方,希望陳警官能留意。”


    他對我的稱呼改變了。


    我心裏微微一痛。


    “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陳警官,如果我真的是兇手的話,我應該躲你躲得遠遠的才是啊,我沒有必要來招惹負責這個案件的警察。這麽做實在是很不明智的。”


    “你不過就是利用我來刺探案情。”


    “如果我真的想那麽做的話,還有很多其它的辦法,我沒有必要選擇其中最危險的一種。”他搖晃著手杯中的紅酒:“你知道,你那位搭擋許警官好象對我很有好感,利用她豈不是方便得多?”


    的確,那樣也安全得多。


    “也許你是做賊心虛。我遲早會認出你來的。”


    “是嗎?我很懷疑。”他一笑:“那天你根本爛醉如泥,連我把你帶回你自己家裏也不知道。好吧,就算你有所懷疑吧,隻要我矢口否認,或者再向許警官獻獻殷勤,你能怎麽樣?”


    “……”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李信如的太太,李梅──如果要行兇殺人,我完全可以趁李信如離開周潔潔的家的時候動手,先殺李信如,再殺周潔潔,我沒有必要跟蹤他回到家裏。我明明知道他老婆在家,我如何能夠確定他太太這時是睡著了還是醒著?事實上,女人大多非常敏感,一點動靜就會從夢中醒來,不是嗎?我為什麽要冒這個險?”


    “這個……也許是你想嫁禍給李梅。”我勉強說。


    “如果是這樣,我為什麽不做得更漂亮一點,比如說,弄點血滴在樓梯口上或她的某一件將洗的髒衣服上?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信如家的洗衣機放在樓下,非常方便。諸如之類。連丈夫離開身邊,被殺在家裏都一無所知的女人,實在睡得太沉了,就算我把兇器塞進她手裏她大概也不會醒吧。──你不覺得這裏很可疑嗎?”


    “……”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假設的殺人動機根本就不存在。”


    “你說什麽?”


    “我和信如的確都是同性戀者,這件事與案件也許有著某種相關聯的地方,但是卻不是你以為的那種關聯。我沒有殺信如,也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他。”他緩緩的說:“事實上,我很同情他。我一直想要幫助他。但有些事,除了自己,別人是沒有辦法幫得到的。”


    “你,同情他?”我問:“為什麽?”


    “因為信如他……是一個很不快樂的人,”他的眼睛裏有一種說不出的神情:“他也許是我見過的,最不快樂的人。”


    “在別人眼裏,信如也許就是所謂的幸運兒。他外型漂亮,頭腦聰明,事業一帆風順,也很有女人緣。很多認識他的人都羨慕他,甚至妒嫉他──當然,我是說,男人。我們律師事務所的同事,甚至背地稱他作男人公敵。”程明微微一笑:“意思就是說,他是這些男人的眾矢之的。信如是個好強的人,別人越是注視他,他愈發不肯輸人。他身邊的人真真假假的敵意越濃,人前人後他就越要漂亮,張揚,從來不肯低調服軟。”


    “哪怕是在我的麵前,他也不肯放鬆。他是那種打落牙齒和血吞,寧可忍痛,也不哀求的硬骨頭。這麽驕傲的一個人,你可想而知,在大學一年級時發生的那件事,對他的打擊有多大。後來他對我說,當時感覺如同滅頂之災,他的爸爸,媽媽,身邊的人的眼光好象要把他生吞活剝了。那時他特別不敢出門,走在外麵,覺得好象自己赤條條的沒有穿褲子一樣,他也特別怕別人在他後麵竊竊私語,他害怕他們是在議論他。就算街上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聊天,距離遠一點,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他也會全身發抖,認為他們是在談論他自己。”


    “那時他隻有十九歲,本來就是成長過程中最敏感的少年時期。那件事在他的生命裏留下了濃重的陰影,一直到他死恐怕也沒有擺脫。”


    “信如一直認為他爸爸是被他氣死的。因為他,他爸爸覺得在工作了一輩子的教育局裏丟人現眼,所以提前辦了病退。本來那麽令他驕傲的兒子,成了他晚年最大的恥辱,老頭子怎麽也沒想通這件事。後來他爸得了癌症,未了已經不能說話了,見到他就是流眼淚。他爸爸去了以後,他媽讓他跪在他爸的病床前麵,指著老頭子的屍體發誓,說他再也不敢了,說他一定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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