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尖銳的、令人牙酸的、金屬間相互剮蹭的聲音。


    喬覺得背上開始出汗。他扔了刀,衝過去,一把抓住巴恩斯的手腕,奪下那把沾血的水果刀。刀刃和瓷磚相互碰撞,跳躍著在狹小的廚房轉了一圈,甩出血痕,又該死的回到他腳邊。


    “你他媽的在做什麽?!”喬覺得自己現在的臉色一定白得可怕,“這玩意兒和你的神經連著!”


    他仔細檢查了那塊可憐的皮膚,鬆了口氣。除了貫穿出血並沒有大問題。他第一次感謝這條胳膊不是簡單的焊接,而是死死嵌進肩膀裏。


    “喬,我不能····我不能是巴恩斯。”他用右手無力抓住喬的肩,綠眼睛裏的光快要熄滅了,“他····史蒂夫···他是英雄,我···我隻是九頭蛇的資產···我·····”


    他縮回手,把整個人團起來,喬跪在他麵前,卻依然隻能看見後腦勺。


    喬感覺心裏被燙了一下。迅速的漫延出血泡。他不能把他拉開,隻好穿過他的腿窩把人整個抱起來,穿過客廳,放在臥室那張床墊邊,抖開毛毯搭在他沒受傷的右肩上。


    “那不是你的錯,巴基。不要把錯攬在自己身上。”喬把沾著泥的工作靴踢掉,盤腿坐在床墊上。這張墊子很舒適,盡管剛買來時他和巴基躺上去都睡不著,他也依然喜歡。


    “史蒂夫首先是你的摯友,值得信任的戰友,然後是美國隊長。最後才是英雄。隻有能力強大談不上英雄,重要的是靈魂。是不是?我看介紹上說他以前很瘦小。”喬試圖把話題變得不那麽沉重。


    “·····我想起一些在布魯克林的事,還有咆哮突擊隊。”巴恩斯悶悶的聲音傳來,“他····從來不知道跑。不管是布魯克林的小個子還是美國隊長。”


    “很好啊,那你得記下來,我下午給你買了新筆記本。”喬找到放醫療用品的箱子,熟練的給他包裹傷口。看樣子巴基情緒已經穩定了。


    “···那些回憶,它一直在折磨我。”巴恩斯把頭抬起了一點,眼睛濕漉漉的。


    “我沒忘,也不能忘,我無法否認那就是我的過去。但我不會去想,去說。而你——你的過去是來自布魯克林的巴恩斯中士。九頭蛇就像係在你手腕上的風箏,你得解開它才能得到整片天空。”


    喬嘆了口氣,“不論其他人怎麽恨我,我都原諒了以前的自己。也許會有人說我無恥,但我想活下去——這可是對命運下的戰書。回頭看看,我們已經走了很遠的路。”


    他忽然想起自己對朗姆洛說過的話,於是他說:“巴基,你對我很重要,我很愛你。如果不是你和朗姆洛,我哪天崩潰了,很可能把自己和九頭蛇一起炸上天。所以,當你覺得這個世界容不下你的時候,起碼還有史蒂夫,還有我會愛你。好嗎?”


    “史蒂夫還在冰裏呢。”巴基用力撇嘴。


    “那等他出來,你可得好好嘲笑他不會用現代的東西。”


    巴基笑了,像那張照片上一樣,溫柔又鮮活。


    ——————


    在布加勒斯特的生活還不賴。


    算得上安逸的生活和美味的食物讓巴基重了近二十磅,連帶著喬的臉頰都圓了一圈。但兩人都沒有拉下訓練,畢竟誰也無法預測九頭蛇會不會找到這兒,或者在什麽時候找到這兒。


    喬靠著能力在修理廠從學徒幹起,巴基在工廠裝卸貨物。都是長時間戴手套也不會被懷疑的工作。他們賺的不多,不過也夠兩個人日常開銷,時間長了還能存下一些。


    喬沒有姓,但他對外稱他和巴基是兄弟,畢竟同樣都是棕發綠眼,總不能說他們是父子。鄰居便都默認他姓巴恩斯。巴基知道了還笑著要他叫聲哥哥聽。


    “很久沒人這麽叫過我了。”他啃著火腿三明治說,“真懷念在布魯克林的生活。”


    “是布魯克林的生活還是布魯克林的人?”喬一口氣喝完了熱牛奶。“那時候你一定很受歡迎。但是現在看上去挺落魄的,噢,落魄又邋遢。”


    “當然都想。我想史蒂夫,當他是布魯克林小個子的時候他隻有我。後來他是美國隊長,數不清的女士們圍在他身邊。現在情況反了,我隻有他和你。還有那家蛋糕店,我到現在也沒想過起來它的名字。說不定它已經被別的什麽取代了。”


    喬伸了個懶腰倚在靠背上:“聽上去你對史蒂夫受歡迎這件事感到很失落嘛,怎麽,他搶了你所有的小甜妞?”


    “當然不,這像是我會幹的事。史蒂夫才不會呢。我隻是,隻是覺得失落而已。畢竟他以前總是和我一起。”


    “所以你愛他?”


    “噗——咳咳···我們是最好的朋友,僅此而已。”巴基皺著眉把濺在領口的奶漬擦掉,真糟糕,這上麵的咖啡印還在呢。“說起這個,朗姆洛聯繫你了嗎?”


    真是糟糕的話題轉移技術。喬翻了個白眼:“沒有,大概他把我忘了。或者九頭蛇發現他叛變,把他突突了。”


    “別這麽想,他找過來需要時間。你隻告訴他你會來羅馬尼亞。”巴基伸長胳膊試圖把喬三明治裏的火腿叉走,“說不定這幾天就會來呢。”


    但估計找過來也不大能認出來,他們現在整天穿著髒兮兮的工作服,還有爛了洞的褲子和脫膠的靴子。渾身的泠冽氣息也收斂,真的像兩個勤奮工作,養活全家的兄弟倆一樣。更別提喬還得為了更便宜的夥食去和商販砍價。


    ——————


    朗姆洛三年後才找到他們,或者說,三年後才重新擁有讓他獨自外出而不被懷疑的信任。


    喬這天晚上到家的時間比平時晚了不少,巴基早早吃完飯,邊吃水果邊看電視,見他回來還調侃他維修的手藝太差,但很快就意識到他表情不對,立刻關了電視拉緊窗簾。


    “今天一直有人盯著我。”喬臉色陰沉,“我們得走了,起碼不能在這兒打起來,他們一定有載具,我們得找到它·····”


    巴基沒有異議:“我去拿槍。你去收拾背包。”


    他們從住下第一天就做好了離開的準備,幾乎是在五分鍾內就拿齊了所有必備品,喬輕輕掀開窗簾,把被日光曬的發黃的報紙揭開極小一個口觀察著外麵。


    “沒有人·····”喬覺得極其不正常,“他們人數不可能很少,怎麽可能藏的這麽完美。”


    “有人上來了。”離門口較近的巴基忽然說,“聽腳步隻有一個人···是正常走路的力度。”


    “老天,我也聽見了。”喬忽然放鬆了肩膀,“是朗姆洛,他的腳步聲我絕不會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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