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根據她觀察,我似乎沒有關係曖昧的女性朋友,好像說的我不喜歡女生一樣,對此我隻想說,首先,曖昧不清是不應該的,喜歡就要很認真,其次,那是因為我還在等待遇到她。


    3.開始的時候說是妹妹,其實是怕被看出來我喜歡她,或者怕她誤會我是故意曖昧不清,是有所圖的奇怪前輩,總之很想撤回這句話。不過有所圖也沒錯,我圖謀……成為她的男朋友。


    用戶:挑戰是最大的樂趣


    開始的部分似乎是要說謝邀?


    我的確是被邀請過來的,以前也沒怎麽回答過問題,簡介還是大學時代寫的,喜歡彈鋼琴……


    就像我的暱稱那樣,我覺得人生苦短,我們應該去不斷的挑戰自我,富有挑戰的人生才是最有樂趣的,可能我的事業心比較重吧,別人都是這麽說的,開始的時候我完全沒想過愛情,更沒想過談戀愛。


    倒是私底下有猜測過前隊長和現隊長兩位同事之間的關係,還猜錯了,可見我對感情這方麵有些不敏感吧。


    我男朋友最初追我的時候,我一直以為他是在一次活動中和我起了些摩擦,想徹底贏了我,至於原因是證明他自己,還是別的什麽,我沒有多想過。反正我喜歡挑戰,那麽和他多對峙幾場也沒什麽,正好有人陪練,熟悉熟悉隊裏沒有的人也是件好事。


    後來關係要好的女性朋友都說他是喜歡我,想要追我,但是我不開竅,他沒辦法,隻好不斷的來找我比賽,才能勉強讓他在我心裏有一席之地。我很詫異,他喜歡我嗎,為什麽會喜歡我,男生一般好像都不喜歡太強勢的女生吧,我覺得我還是有些強勢的,因為我不服輸,也很倔強,為此曾經惹來了一些非議。


    我們隊長(女孩子啦)就說他絕對是喜歡我的,不然怎麽會邀請我去看一個音樂會,他似乎對音樂沒有什麽研究。剛好音樂會上有我很喜歡的音樂家,我又因為忙於工作而錯過了購票,去赴約也沒什麽,事後我再送一份合適的禮物就可以了,所以我就去了。


    隊長說的很對,他的確興致缺缺的,似乎聽不太懂,但好像又很開心,不知道他到底在開心什麽……有試圖和我找話聊,但聊來聊去還是聊回了工作,似乎除了工作,我們就沒有別的交集了,哦,有聊到如果以後不工作了,想要做什麽,聊的還很投機。


    我們對工作都很認真,也都很執著,但是在私底下,我發現他好像有些可愛,說話很坦誠,也算幽默,很尊重女性,不是現實中總被朋友吐槽的那種直男癌,雖然好像有些大男子主義,比如想要搶著買單,但是我已經提前刷好卡了……後來我總擔心打擊到了他作為男生的自尊心,比以前切磋贏了他還擔心,好像有點在意這個人了。


    其實接觸的男生不算少,以前學生時代,無論國內國外,其實都有人追,對於別人的好意,我不是很擅長拒絕,說話比較直白,並不委婉,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加上我平時不是很喜歡笑,可能是別人說的“高冷”,再加上性格原因,有些人就自動退出了,有些可能背地裏有議論我吧,但我並不在乎這些,又不是活給他們看的。


    他以前也有送過我一些小禮物,但是都是送給我們一群人的,比如可以掛在背包上毛茸茸的鑰匙扣,我們隊長的是小倉鼠,我的是個小兔子,我們隊長那個很合適了,她很喜歡嗑瓜子,像那個抱著瓜子的倉鼠,但我怎麽是小兔子呢,我覺得我和兔子不像啊,小老虎什麽的可能更適合,兔子太可愛了吧。


    禮尚往來,我直接和我們隊長一起挑了一些禮物,送給他們單位的同事,人手一個,誰都不特別。


    所以他和那些人不同,他沒有直接表白,我隱約感受到了他的好意,並且不是很抗拒。我開始思考如果和這個人成為情侶,其實還可以,除了父親那裏需要說一下,這個不需要擔心,是同行的話,總是有共同語言的,我對他觀感不差。


    但是好像不算是愛情,如果不是愛情的話,總覺得有些不公平。


    真正讓我確認可以和他交往試試,是那次因為工作去了他們那裏,在結束工作之後,我發現背包上的小兔子沒了,猜測可能是掉在之前的位置那裏了,於是回去拿,因此落了單,再出門的時候就遇到了奇怪的人。


    大概是不喜歡我平時工作時表現出的風格吧,之前說過了有遭到一些非議什麽的,對方對我很不滿的樣子,其實我不太怕這種罵罵咧咧沒素質的人,因為我有練過防身術,真要動手的話,對方可能會很慘,再說了,我可以報警,喊一句搶劫啦之類的也是可以的。


    我當時就準備掏手機報警,這人就要搶我手機,我還沒來得及做什麽,我男朋友就過來了,他替我把那個人推開了,大聲的訓斥他,並且擋在了我身前。


    說實話,我屬於女孩子裏身高比較高挑的了,他比我就高一點,而這個好像喝多了的人比他還高,但他並沒有任何發怵的感覺,有點想笑,很像騎士保衛公主的樣子。


    雖然最後是他臉上掛了彩,那個人被我一腳踢到了要害,送到警局去了。借了別人的藥給他擦傷口的時候,他還能笑的出來,我不知道該說什麽了,他和我在一起,好像就會很開心,被打了也很開心,我就說:“其實我自己能解決的。”他沒必要掛彩的,掛彩其實還挺丟人的吧,如果他真的喜歡我的話。


    “我知道,但我想做我能做到的事情。”他當時是這麽回答的,吸著氣的模樣有點傻。


    很傻了。


    他們副隊說,他是看我又回去了,不放心我才跟上去的,至於那隻兔子,也找到了,他們副隊說,他覺得我像那個兔子一樣,不是龜兔賽跑的兔子,而是狡兔三窟的那種,聰明、敏銳,爆發力很強……說了一大堆,都很牽強,包括“可愛”。


    真的很傻了。


    他曾經在我遭到非議的時候,在網上替我辯護過,用各種帳號,甚至發動自己的朋友,親人來幫我,他是相信我的……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


    我一直不覺得自己是公主,哪怕我家庭的生活很不錯,但我希望我可以獨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能我希望我是一個女王?所以我很要強,也不需要別人保護。他知道我不需要,但還是去做自己能做的事情了。


    所以我說:“我有一個很有挑戰性的任務,需要你的幫助,你要來我一起完成嗎?”


    他問是什麽,我說:“談戀愛。”


    也是跑題了,有男朋友是什麽樣的體驗,很容易就說成如何和男朋友在一起的。不打算再補充什麽了,我很好,他也不差。


    用戶:女王的騎士


    王子不夠格,那就做騎士吧,披荊斬棘很辛苦,我願意為你拔劍斬清身側。


    有男朋友是什麽樣的體驗?


    我很喜歡這個回答,但說明我還做得不夠好,不然下次能不能回答簡單一點,比如,和我一樣,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


    用戶:挑戰是最大的樂趣


    補充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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