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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師同人)小黑進入了小白身體裏 作者:花是主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被我勒得喘不上氣,卻笑起來:“那我父皇還是天照大神後人呢,我比你也不差。”
我聽罷放開了他,並非是信那個天神後人的說法,而是想起來神官們說親王關係著鳳凰神社的興衰。
他脖子上被我燙出來一道紅痕,可正在飛快淡去。我看了大驚,從不知道鳳凰火的燒傷可以自行治癒。
他摸摸自己的脖子,得意地一笑:“小時候我的背被你燒傷了,恰好來了一個遊方尼君。她割破手指,讓我飲了她兩滴血。她通體冰涼,血也是涼涼的。母後看她美貌,覺得她是妖孽,可咽下她的血後背上燒傷的痛立刻停了,而且從此以後再也不懼烈火,可見是位有大能的法師。”
咦?你為什麽看起來這麽驚訝?所以說啊,人世的緣分多麽的有趣,以為是偶遇的,其實是一別經年。
不過我也沒資格發這種感慨,一個冷血的小尼姑的事情我根本沒有留心,畢竟在言仁親王的故事裏,尼姑隻是個過客。
第13章 長燃(5)
親王名叫言仁,生母乃是當今中宮。中宮之弟,亦即親王的舅父,正是這一代家主。有這樣強的母親與外戚,未來得到天皇禦座毫無懸念。可以說這一門未來的光耀都繫於親王一身。
但他看起來並沒有未來皇者的莊重。年輕的親王坐在臥席上,華美的外袍鬆鬆披在肩上,長發鬆鬆地垂落。他仰頭看著我,帶著少年獨有的無賴,笑道:“我就知道,當年救我一命的鳳凰會來看我這個可憐病人!鳳凰啊鳳凰,我偷偷去神社禁地就是為了找你!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見到你了。”
“我不是鳳凰。是他的一簇卑微的火焰。世人誤會太久,讓你失望了。”
“不是?”他眨眨眼,滿不在乎地一笑:“不是就不是,何必失望?我一直想見的是救過我的那隻美麗的鳥。那就是你啊,你不是鳳凰又有什麽關係?”
我一時無言。
我時常自責,因為假借了鳳凰之名,我有了神社作為容身之地,有神官與巫女保護我的火焰不熄,更讓我有幸見識了繁華美妙的人間。我雖不曾有意竊取,卻因為占了鳳凰高貴的名號收穫太多。我這等不堪的行徑,凡聽者都會蔑視吧!
“鳳凰……鳳凰火,你為什麽在自卑?從馬上救下我的是你,既然你不是鳳凰,那鳳凰於我和烏鴉一般,都是凡鳥。對我而言,你比鳳凰更美麗,更重要!”
這等言語我不能容忍,立刻板起臉:“不許侮辱鳳凰!親王身體康健,請告知神社,諸位神官擔心得緊。”
言仁撇撇嘴:“隻不過是擔心權位奉納罷了。”
看吧?這是個太聰明太難纏的孩子,令我無可奈何。我拂袖離去,他站起來拉住我,懇求道:“鳳凰火,我說錯話了。你先別走!”
他的手涼涼的,不怕接觸我。我有生以來所碰之物大多燒為灰燼,更不必提與生靈肌膚接觸。我低頭看著他的手,感覺著這種新奇的體驗。
你們人族的手很軟,很輕柔卻又很有力,手掌相接的時候好像能傳來一股令人心安的力量。這是你們一族很獨特的能力呢。
親王低聲笑起來,拉著我在鏡台前坐下。“鳳凰火,在我們凡人間,女子可不能就這麽披頭散髮的。”
“我在神社中生存雖逾百年,從未以人形示人,故容貌修飾於我無用。”
他抿著嘴笑,很是得意:“所以說,我是第一個看到你人形模樣的咯!果然,我一直堅信著你我的緣分。”
“緣分?”
他的雙目映著燈火閃閃發亮:“你不知道這個詞?緣分,就是人相逢的際遇,世間最珍貴難得不過。”
緣分……我心中悄悄地念著這個詞,回想我輾轉的經歷,約莫有一點點理解。
言仁親王從抽屜裏取出一把溫潤晶瑩的梳子,上麵有著奇異的紋路。梳子輕輕的穿過我的頭髮,從頭頂梳到發尾。
我感覺他這樣行為不甚合適,他隻笑了笑:“這是報答從前救命之恩,你不能拒絕。”
他把我背後的長髮盤上頭頂,臉側與額前又留下幾縷短髮,他還教我用了胭脂與眉黛。我帶著好奇接受了這一切。最後我確實意識到了,從前的日子裏我真的都像個野丫頭一樣。
“你這樣子,很好看。”他看著鏡子中的我。
我點點頭:“從前的模樣,不好看。”
親王搖搖頭:“從前的模樣,也好看。鳳凰火,你的一切樣子,我都覺得好看。”
我低下頭暗暗嘆息:他真應該見識一下真正的鳳凰,就不至於麵對區區一個我謬讚美貌。
他將梳子握在手中,翻來覆去地把玩。“鳳凰火,這把梳子是用犀角所做,犀牛是靈獸,所以能接觸你而不燒毀。漢詩說‘心有靈犀一點通’,鳳凰火,我用犀角梳為你攏過頭髮,你能不能明白我的心意?”
那時我雖然已經很有些年歲,卻活得糊塗。我深思熟慮後告訴言仁:“要麽做成梳子的並非真犀角,要麽就是從一隻很蠢的犀牛身上取下的。”
他托著腮沉吟良久,眼中有些悲傷:“虧我在宮中和女官們相處得那麽好,結果在你麵前還是個笨蛋啊……”
他嘆息一聲,把梳子別在我頭頂的髮髻上,嘴角彎彎:“不過沒關係。鳳凰火,你說你已在神社中生存百年,可是你還不懂人的情感。讓我教你吧?人心可是很有趣的哦。”
我將信將疑,他信誓旦旦。
我探過一回病後,親王痊癒的消息便傳到了神社。神官們長舒一口氣,對著鳳凰的雕像合十拜謝。
他們稱頌的歌聲傳來,我坐在院落深處的井邊,望著水中倒影,伸手扶正了髮髻上的梳子。從那時起,我好像是一個更完全的人了。
言仁是個很愛笑的年輕人,我回想著和他交談的情形,發覺他總是在笑著,哪怕向我認錯告饒也帶著慧黠的笑。
當然了,皇族貴胄,青春正盛,他當然該是快意的。
我那時就是這樣想的。很膚淺吧?現在我已經能明白:他雖然敏銳,卻不幸卷在了漩渦裏,他的笑容再燦爛,卻是不可能長久的。
山中的生活一成不變,所以我時常去找言仁。我不在意他說要教什麽人類感情,我的信念與使命都是等待鳳凰,其餘都可有可無。不過他藏了不少民間的物語故事集,總是念給我聽,我十分喜歡。
按物語裏的說法,我就是鬼怪,可是你們心中和筆下描摹的世界啊,可比我這個真鬼怪的世界更加光怪陸離。啊,你們這些人族,怎麽有那麽多奇思妙想呢?
聽累了故事時我還向言仁學了寫字與作畫。用軟軟的刷子筆在絹紙上塗抹並沒什麽玄機,可你們的字畫中有種讓我嚮往的生命力,我喜歡這種像火焰燃燒一眼熱烈。你們人族啊,真讓我驚訝。
時間於我很慢很悠然,於言仁卻不是。
這一天,我正為梧桐林澆水,忽然隱約聽見言仁在喊我名字。我覺得蹊蹺,又仔細聽來,確然就是他。他的聲音很焦急,像是遇到了危險。
我聽罷放開了他,並非是信那個天神後人的說法,而是想起來神官們說親王關係著鳳凰神社的興衰。
他脖子上被我燙出來一道紅痕,可正在飛快淡去。我看了大驚,從不知道鳳凰火的燒傷可以自行治癒。
他摸摸自己的脖子,得意地一笑:“小時候我的背被你燒傷了,恰好來了一個遊方尼君。她割破手指,讓我飲了她兩滴血。她通體冰涼,血也是涼涼的。母後看她美貌,覺得她是妖孽,可咽下她的血後背上燒傷的痛立刻停了,而且從此以後再也不懼烈火,可見是位有大能的法師。”
咦?你為什麽看起來這麽驚訝?所以說啊,人世的緣分多麽的有趣,以為是偶遇的,其實是一別經年。
不過我也沒資格發這種感慨,一個冷血的小尼姑的事情我根本沒有留心,畢竟在言仁親王的故事裏,尼姑隻是個過客。
第13章 長燃(5)
親王名叫言仁,生母乃是當今中宮。中宮之弟,亦即親王的舅父,正是這一代家主。有這樣強的母親與外戚,未來得到天皇禦座毫無懸念。可以說這一門未來的光耀都繫於親王一身。
但他看起來並沒有未來皇者的莊重。年輕的親王坐在臥席上,華美的外袍鬆鬆披在肩上,長發鬆鬆地垂落。他仰頭看著我,帶著少年獨有的無賴,笑道:“我就知道,當年救我一命的鳳凰會來看我這個可憐病人!鳳凰啊鳳凰,我偷偷去神社禁地就是為了找你!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見到你了。”
“我不是鳳凰。是他的一簇卑微的火焰。世人誤會太久,讓你失望了。”
“不是?”他眨眨眼,滿不在乎地一笑:“不是就不是,何必失望?我一直想見的是救過我的那隻美麗的鳥。那就是你啊,你不是鳳凰又有什麽關係?”
我一時無言。
我時常自責,因為假借了鳳凰之名,我有了神社作為容身之地,有神官與巫女保護我的火焰不熄,更讓我有幸見識了繁華美妙的人間。我雖不曾有意竊取,卻因為占了鳳凰高貴的名號收穫太多。我這等不堪的行徑,凡聽者都會蔑視吧!
“鳳凰……鳳凰火,你為什麽在自卑?從馬上救下我的是你,既然你不是鳳凰,那鳳凰於我和烏鴉一般,都是凡鳥。對我而言,你比鳳凰更美麗,更重要!”
這等言語我不能容忍,立刻板起臉:“不許侮辱鳳凰!親王身體康健,請告知神社,諸位神官擔心得緊。”
言仁撇撇嘴:“隻不過是擔心權位奉納罷了。”
看吧?這是個太聰明太難纏的孩子,令我無可奈何。我拂袖離去,他站起來拉住我,懇求道:“鳳凰火,我說錯話了。你先別走!”
他的手涼涼的,不怕接觸我。我有生以來所碰之物大多燒為灰燼,更不必提與生靈肌膚接觸。我低頭看著他的手,感覺著這種新奇的體驗。
你們人族的手很軟,很輕柔卻又很有力,手掌相接的時候好像能傳來一股令人心安的力量。這是你們一族很獨特的能力呢。
親王低聲笑起來,拉著我在鏡台前坐下。“鳳凰火,在我們凡人間,女子可不能就這麽披頭散髮的。”
“我在神社中生存雖逾百年,從未以人形示人,故容貌修飾於我無用。”
他抿著嘴笑,很是得意:“所以說,我是第一個看到你人形模樣的咯!果然,我一直堅信著你我的緣分。”
“緣分?”
他的雙目映著燈火閃閃發亮:“你不知道這個詞?緣分,就是人相逢的際遇,世間最珍貴難得不過。”
緣分……我心中悄悄地念著這個詞,回想我輾轉的經歷,約莫有一點點理解。
言仁親王從抽屜裏取出一把溫潤晶瑩的梳子,上麵有著奇異的紋路。梳子輕輕的穿過我的頭髮,從頭頂梳到發尾。
我感覺他這樣行為不甚合適,他隻笑了笑:“這是報答從前救命之恩,你不能拒絕。”
他把我背後的長髮盤上頭頂,臉側與額前又留下幾縷短髮,他還教我用了胭脂與眉黛。我帶著好奇接受了這一切。最後我確實意識到了,從前的日子裏我真的都像個野丫頭一樣。
“你這樣子,很好看。”他看著鏡子中的我。
我點點頭:“從前的模樣,不好看。”
親王搖搖頭:“從前的模樣,也好看。鳳凰火,你的一切樣子,我都覺得好看。”
我低下頭暗暗嘆息:他真應該見識一下真正的鳳凰,就不至於麵對區區一個我謬讚美貌。
他將梳子握在手中,翻來覆去地把玩。“鳳凰火,這把梳子是用犀角所做,犀牛是靈獸,所以能接觸你而不燒毀。漢詩說‘心有靈犀一點通’,鳳凰火,我用犀角梳為你攏過頭髮,你能不能明白我的心意?”
那時我雖然已經很有些年歲,卻活得糊塗。我深思熟慮後告訴言仁:“要麽做成梳子的並非真犀角,要麽就是從一隻很蠢的犀牛身上取下的。”
他托著腮沉吟良久,眼中有些悲傷:“虧我在宮中和女官們相處得那麽好,結果在你麵前還是個笨蛋啊……”
他嘆息一聲,把梳子別在我頭頂的髮髻上,嘴角彎彎:“不過沒關係。鳳凰火,你說你已在神社中生存百年,可是你還不懂人的情感。讓我教你吧?人心可是很有趣的哦。”
我將信將疑,他信誓旦旦。
我探過一回病後,親王痊癒的消息便傳到了神社。神官們長舒一口氣,對著鳳凰的雕像合十拜謝。
他們稱頌的歌聲傳來,我坐在院落深處的井邊,望著水中倒影,伸手扶正了髮髻上的梳子。從那時起,我好像是一個更完全的人了。
言仁是個很愛笑的年輕人,我回想著和他交談的情形,發覺他總是在笑著,哪怕向我認錯告饒也帶著慧黠的笑。
當然了,皇族貴胄,青春正盛,他當然該是快意的。
我那時就是這樣想的。很膚淺吧?現在我已經能明白:他雖然敏銳,卻不幸卷在了漩渦裏,他的笑容再燦爛,卻是不可能長久的。
山中的生活一成不變,所以我時常去找言仁。我不在意他說要教什麽人類感情,我的信念與使命都是等待鳳凰,其餘都可有可無。不過他藏了不少民間的物語故事集,總是念給我聽,我十分喜歡。
按物語裏的說法,我就是鬼怪,可是你們心中和筆下描摹的世界啊,可比我這個真鬼怪的世界更加光怪陸離。啊,你們這些人族,怎麽有那麽多奇思妙想呢?
聽累了故事時我還向言仁學了寫字與作畫。用軟軟的刷子筆在絹紙上塗抹並沒什麽玄機,可你們的字畫中有種讓我嚮往的生命力,我喜歡這種像火焰燃燒一眼熱烈。你們人族啊,真讓我驚訝。
時間於我很慢很悠然,於言仁卻不是。
這一天,我正為梧桐林澆水,忽然隱約聽見言仁在喊我名字。我覺得蹊蹺,又仔細聽來,確然就是他。他的聲音很焦急,像是遇到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