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節
我推論女主喜歡我[穿書] 作者:盛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同事坐下來,八卦道:“我一直聽說,他是被粉絲給咒死的!我在八卦論壇上看的啊,不負法律責任的,我先聲明。”也許是因為職業的關係,同事八卦起來都顯得比其他人專業一些,“說是他有好些狂熱粉,特別喜歡他,為了花了好多錢,包場看電影啦,接送機啦,應援買榜單,自掏腰包買熱搜啦,這樣的。”
“粉絲也許是真挺喜歡的,還特別喜歡操心他的演義事業,說公司安排的工作不合理,不應該有那麽多的空檔期、不應該接這部劇、不應該跟哪個哪個女明星炒作之類的。這年頭粉絲活得比明星自己還要明白,聽說還自發組織後援會、粉絲群什麽的。”
“他又是個很親民的王子設定,跟粉絲互動挺多的。有時候粉絲會給他買一些小禮物,他也都笑著接受了——聽爆料說是真接受了,就是會吃會穿會用的那一種,狗仔拍到好多。現在娛樂圈這麽亂,他能真正接受粉絲的好意,就顯得人特別暖,特別親民。你不知道,現在飯圈可亂了,有給偶像寄刀片的,有給偶像的飲料裏放膠水的,有給偶像的手作餅幹裏藏繡花針的,真不知道怎麽能這麽惡毒!”
宋暮雪不明娛樂圈這一套,問道:“不是說粉絲麽,怎麽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偶像?我以為追星隻是很喜歡明星而已……”
同事說:“我也不明白,粉啊,黑粉啊,cp粉啊,黑裝粉啊……各種各樣,反正我是搞不懂。我隻是吃瓜群眾,喜歡圍觀而已。所以現在明星都不會怎麽接受粉絲的東西的,他們想要什麽買不到啊,跟錢一比,粉絲的心意根本無關緊要。我說這些是想要說,文哲人真的挺好的,是娛樂圈的一股清流,暖得很,我還是他路人粉來著。不過這也許是路線問題,如果他不是這麽個親民暖男路線,粉絲也不會增長這麽快吧。想要走捷徑,冒險就是必要的。隻不過他惹了幾個神經病粉絲,這就很令人難過了。”
“什麽神經病粉絲?你說公司害了他,又說是被粉絲咒死的,我有些聽不懂了。”宋暮雪說。
“公司給選了這路線,又給他安排工作嘛。他差不多每年都會有兩個月在娛樂圈消失,通告不接,微博不發,誰也不知道他幹什麽去了。公司解釋是學習進修,但粉絲覺得,這是因為公司沒能力給他搶資源,所以搬出這套說辭來糊弄粉絲的,公司還跟粉絲起矛盾了。當時這事情鬧得挺大的,好多粉絲刷話題說‘再不回歸就脫粉’,竟然刷上了熱搜,差不多成了整個粉圈的笑話。後來他親自出來辟謠,說是因為某些個人原因,不得不暫離工作,跟公司無關,希望粉絲們能夠理解。”
“他這麽說,好幾個粉頭就不幹啦,說他根本就沒把粉絲們放在眼裏。我們支持你是因為你能夠給我們帶來快樂,但因為私事一跑就是幾個月,這一點兒也不負責任。還艾特他的微博,問他是不是偷偷隱婚去了。”
“文哲沒回答,其中一個粉頭就宣布脫粉,把所有專輯和雜誌都燒了,還直播做巫毒娃娃詛咒他去死。直播的時候哭得泣不成聲,跟死了父母似的……那個直播我也看了,看了五分鍾就推出來了。太可怕了,那哪是愛啊,是恨還差不多吧!”同事驚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說:“還好我不是明星,不然要麵對路人的品頭論足,對家粉的攻擊,還有自家粉比恨還可怕的愛,我真的是會瘋!”
同事開口之前,宋暮雪還以為是一個證據確鑿的陷害,結果聽到了這兒,也隻不過是娛樂圈裏的黑粉沉浮。等同事說完,宋暮雪停頓了一會兒,說:“你相信巫毒娃娃麽?”
“當然不相信啦!”同事表情誇張地說,過了一會兒之後仿佛反應過來了什麽,看著宋暮雪說:“莫非你真的在查他的死因?那你應該問警察——哦警察也不一定靠譜,因為他家人好像沒有報警,因為這死法抬不光彩了——反正不應該問我。我就是一吃瓜路人,能跟你分享娛樂八卦,但那種內幕我肯定是不知道的。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關心真相的麽?還不都是看一樂嗬。再說了,真相是相對的。”
同事拍了拍宋暮雪的肩膀,站起來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工作去了。宋暮雪坐在原地,將“真相是相對的”這句話品了兩遍,搖了搖頭,打開了檔案部同事的通訊:【你好,能幫我查幾個名字麽?我想知道他們有沒有被卷進什麽官司裏。】
檔案部的同事早已接觸過各種各樣奇怪的需求,此刻並不驚奇,隻是問她:【多少人?】
【15個。】
【不,還是16個吧,謝謝。】
【嗯,把名字發過來吧。】
宋暮雪將整理好的死者名單全數發了過去,道了謝。想起同事那一句“應該問警察”,覺得也挺在理的,於是又將名單發給了鄭風林一份。
第115章 合同
檔案部同事和鄭風林都相當給力,沒過多久, 就把能夠查到的信息全部打包發送了過來。
宋暮雪對比了兩份文件, 有的名字在兩份裏頭都被提到了,有的則兩份都沒有。
有據可查的名字大多卷入了各種各樣的矛盾之中, 有刑事案件, 有民事案件;有默默無聞的普通人,也有在微博上被曝光出來引發眾怒的人渣;有的死法比較奇詭, 有的則毫無記錄,應該較為普通。
有了這些信息,宋暮雪反而更加混亂了。這些名字之間仿佛沒有任何聯係。
宋暮雪重點關注的一家三口死於煤氣泄漏, 經過現場勘探, 警察認定是母親失誤造成的。而在檔案部同事給來的文件裏, 顯示父親欠了總計五十萬的外債, 債主曾委托他們事務所起訴對方, 但後來不知道為什麽又撤銷了委托。
宋暮雪甚至聯係了當年接手這個谘詢的前輩, 前輩印象深刻,說:“他們家有錢,至少拿出五十萬綽綽有餘。反而是債主家徒四壁, 家中兒子剛剛考上大學又查出癌症,急需錢治療。這一家人也真不是東西,都這樣了還不還錢。我跟債主一同登門,打算私底下溝通的時候,敲了一小時門都沒人開,後來我才知道, 他們一家人飛去香港購物去了。後來債主沒繼續找我了,我也不知道後續如何。怎麽樣,他們一家人還錢了麽?”
宋暮雪說:“還沒還錢我不知道,但發生了煤氣泄漏的事故,一家三口都過世了。”
前輩愣了好一會兒,才說:“這樣啊。”
沒有任何額外的評價,隻是有些吃驚的樣子。在宋暮雪即將離開的時候,又補了一句:“要是死前已經還了錢的話,那就太好了。”
宋暮雪給不出任何回應,隻能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一家三口死於兩年前,在已經掌握的信息裏,唯一能夠跟“3”扯上關係的東西,既不是死亡時間,也不是欠款金額,反而是死亡人數。
可若是死亡人數,張芷若墓碑上有兩筆就說不清楚了,畢竟張芷若死的時候孑然一身,就連她父母都不願意認回她。
……等等,死亡人數,張芷若……
張芷若死之前,不是還有一個武文玉麽?武文玉死在張芷若之後,但兩人的死亡現場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象征著死亡日期的零錢。
這個想法一旦成型,宋暮雪便覺得十分靠譜。福利院噴泉池裏的那個墓碑上寫的那麽多個正字,也代表著死亡人數麽?
宋暮雪不自覺地打了一個寒顫,隨後在電話裏找出很久以前存下的武文玉丈夫的電話,暗自祈禱對方沒有換號碼。
等了一會兒,電話竟然通了。“喂?您是?”是武文玉前夫的電話,但已經不記得宋暮雪了。
宋暮雪道:“我是宋暮雪,兩年前您前妻過世的時候,後事是我處理的,您還記得嗎?”
前夫思考了一會兒,才說:“哦哦記得,記得。有什麽事情嗎?”
“沒什麽特別的事情,我就想問一下,武文玉女士葬在了哪裏,方便告訴我嗎?我想祭拜她。”
“虹燁找到了麽?”前夫急切地問,“找到的話讓她回我家來,我可以養她。她是不是想祭拜她媽媽了?”
看來兩年過去了,武虹燁還沒有找到……
宋暮雪理解對方思女心切,但還是隻能說:“抱歉,我不知道您女兒的音訊。做過dna錄入之後,一旦有消息,警方會聯絡您的。”
“這樣……”前夫停頓了一下之後,說:“這樣啊……武文玉我本來打算帶回我們這邊埋,但我老婆不同意,我隻好隨便找了個公墓,把她就埋在你們那邊了。你想祭拜她可以去看看,但我不知道兩年過去了,墓還在不在。”
宋暮雪連忙道謝,要過了公墓的名字,才發現是市裏另外一個規格稍微小一些的公墓。當初把骨灰交給前夫的時候,她還以為武文玉能夠安息,沒想到最後也隻落到一個“隨便”找個公墓“埋了”的下場。
不過比撒在河裏土裏還是要好一些的,前夫肯花錢把公墓位置,也算得上是一個好人。
宋暮雪拿到地址之後,打算這兩天去一趟。
雖然還沒去,但對著這個公墓的名字,宋暮雪莫名有種奇怪的預感——這個公墓裏,不會也找到一堆帶了標記的墳墓吧?
掛掉吳文義前夫的電話,她又給鄭風林打了個電話,詢問前兩年武虹燁案的凶手有沒有緝拿歸案,同時還詢問了一下武虹燁有沒有找到。
鄭風林接到電話之後有些疑惑,說:“你最近怎麽這麽關注武文玉的案子了?那不是兩年之前了麽?”
宋暮雪說:“追蹤觀察——所以有眉目了麽?”
鄭風林唉聲歎氣,說:“這案子一直沒破,被領導念叨到現在,說是不知道他退休之前能不能破了。”
“我這邊好像有線索,你想聽麽?”
鄭風林的語氣立刻變得很嚴肅,問道:“什麽線索?”
“你還記得我剛剛讓你查的那16個名單麽?跟那些人也有關聯。”宋暮雪拋了個話頭,停頓了一下,想說“電話不安全見麵再說”。
鄭風林馬上道:“停停停,你現在先別說,有事我們麵談,麵談可以麽?”
宋暮雪便笑了一下,說:“正有此意。”
說話間瞥見門口有人過來,宋暮雪便對鄭風林道:“不跟你聊了,我這邊來活兒了,要去接待。回頭談。”
鄭風林快得很,說了句“再見”就把電話掛了,比宋暮雪還快。
宋暮雪剛把電話收起來,那男人便走了進來,對宋暮雪說:“請問您是律師麽?我想谘詢個事兒。”
宋暮雪擺出職業化的笑容,說:“請問您想谘詢什麽呢?”
男人頓了頓,說:“我叫文泰,我兒子叫文哲,是個明星。”
說曹操,曹操到。宋暮雪甚至都有些懷疑這是不是什麽命中注定的玩意兒了。
看見宋暮雪驚訝的神情,男人苦笑了一下,說:“律師您也知道我兒子吧?這還真是……有點丟臉呢。”
宋暮雪連忙道:“沒有,我隻是沒想到,您跟您兒子這麽像。”
男人愣了一下,表情變得惆悵又溫柔,說:“是啊,從小就有人說他跟我像,他還問過我能不能跟他一塊兒出道呢,你說他這是什麽話,哪有這麽老了還去混娛樂圈的?那不都是年輕人的天下麽?”
宋暮雪看著文泰,從對方的表情中看出了很多很多的愛,連她臉上的笑容也變得不那麽模式化,帶了些溫存的暖意。
文泰停頓了一下,像是回過神似的,不好意思地低下頭,說:“我是不是說太多了?”
宋暮雪搖了搖頭,輕聲問:“那麽,您想谘詢的是什麽呢?”
文泰說:“文哲是怎麽死的,您應該知道吧?他自己酒駕撞到了橋墩,還好車上隻有他一個人,也沒有造成別的傷亡。他平常不是這種人,是絕對不會酒駕的,那一天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怎麽都想不通!”
看著文泰有些著急有些憤怒的樣子,宋暮雪忍不住道:“節哀順變。”
文泰重重地歎了一口氣,說:“他不該這樣的,我教了多少遍不能酒駕不能酒駕,他怎麽就是不聽呢?!我不相信他是這樣的人!”
也許這是一個不能接受現實的父親,說不定如同路仁義一般,也要狀告媒體或者警方?
宋暮雪說:“發生事故誰也不想,您要節哀順變,也許那天文哲先生心情不太好,媒體也隻是正常報道而已。”
文泰非常詫異地抬頭看宋暮雪,說:“您以為我要告媒體麽?不不不,他們雖然誇大報道了這件事情,但是文哲的確做錯了,就是該罵。粉絲們太小心翼翼了,現在還在文哲微博底下留言,說天堂走好,還為他跟媒體打嘴仗。可文哲是個公眾人物還做錯事情了,就是該罵。我不是來找事的。我是有幾個跟合同有關的問題,想要谘詢一下。”
宋暮雪一愣,隨即有些羞赧。文泰雖然悲傷,但看待事情仍然站在社會倫理道德的立場上,甚至比大多數人還要苛刻。可自己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對方是來找茬的,這可以說是有一點兒卑劣了。
文泰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裏掏出厚厚一遝a4紙,遞給宋暮雪,道:“文哲死後,我從他的遺物裏搜出了這幾份合同。我從未見過這樣的條款,加上合同要求的履約日子快到了,因此想來請教請教律師,這幾份合同合法嗎?還算數嗎?如果算數的話,文哲已經死了,要賠付上麵所說的這麽多錢麽?”
從未見過的合同?
宋暮雪接過合同,沉默地翻了翻,隨即立刻動了一下,換了一個更加嚴肅的姿勢。
如同文泰所說,這份合同的確不一般。
普通的合同基於利益關係而成,從時間或者作品上界定文哲的勞動義務,大多是電視劇、電影或者代言,為了防止違約,還要將責任和義務描述得格外詳細。但這幾份合同不一樣,它隻規定了一條,那就是文哲的某個時間段完全屬於甲方,文哲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任何事情。“任何事情”的生效範圍並沒有明說,寫著這些都在補充合同裏。
不隻是對義務描述奇怪,報酬和違約條例也同樣奇怪。
一般的合同上會寫明酬勞計算方式,違約金也隻是象征性地標一下,不會高於預計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而這份合同不走尋常路,工作兩個月,酬勞用黃金結算,單位是千克,違約金更是可怖,宋暮雪按照當前黃金的市價計算了一下,發現違約金竟然是酬勞的十五倍。
對於文哲這個咖位的男明星來說,這算得上是天價工資。而開出這樣天價工資的,竟然不是任何一個大名鼎鼎的商業公司,而是個人。
能負擔起這麽多錢,合同卻擬定地不太規矩,遮遮掩掩,仿佛裏頭大有文章。怪不得文泰自己拿不準,非得拿到事務所裏來給律師過過眼了。
文哲為什麽要簽這份合同?落款處這個名不見經傳的人名又是誰?那兩個月他做什麽去了?拿到的錢又用到了何處?
“任何事情”,真的是任何事情麽?
這四份合同都是近幾年的,其中三份已經過期,不知道是已經履行還是失效了。而最新一份裏規定的兩個月時間近在眼前,馬上就要開始了。
文泰見宋暮雪看完了,忙問道:“這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嗎?”
宋暮雪也被這樣的合同嚇了一跳,沉默了一會兒說:“這種合同我沒有見過,還需要再研究一下。”
文泰便顯出些許的失望來,靠回了椅子上,說:“哦,好好,您研究研究。我想請問下,大概什麽時候能夠得出結果呢?這種業務又是如何收費的呢?”
宋暮雪說:“我們事務所裏有代擬合同的業務,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我還需要跟老板商量一下。至於工作時間……三天可以麽?我需要查一下有沒有類似的先例。”
文泰點了點頭,說:“可以,我的名片在這裏,有什麽需要請隨時聯係我。我隻有一個兒子,他的身後事我怎麽都要替他處理好。”
宋暮雪接過名片,說:“冒昧問一句,在前三年的合同所指定的時間段內,您清楚文哲先生的去向嗎?”
文泰說:“我隻知道他一年365天都在拍戲,拍什麽、在哪裏拍我都不知道。兒子大了,跟我見麵沒那麽多。”
也就是說,那三份合同可能是履行了的……宋暮雪盯著合同上全定的月份,心想待會兒還得跟同事八卦一下,文哲每年停止活動的兩個月,是不是跟這個對的上號。
宋暮雪又問:“等確定這份合同是否合法之後,您想要怎麽做呢?”
文泰指著合同落款處的另一個簽名說:“不管怎麽說,這個人都會出現在我麵前,對不對?我要問清楚他到底讓我兒子做了些什麽,再把他揍一頓。如果合同合法,我會賠錢;如果不合法,我會把他告上法庭。”
文泰停頓了一會兒,說:“這麽多錢,這種語焉不詳的合同……如果是真的,他一定對我兒子幹了非常過分的事情,過分到我足以將他告上法庭,宋律師您說對不對?”
“粉絲也許是真挺喜歡的,還特別喜歡操心他的演義事業,說公司安排的工作不合理,不應該有那麽多的空檔期、不應該接這部劇、不應該跟哪個哪個女明星炒作之類的。這年頭粉絲活得比明星自己還要明白,聽說還自發組織後援會、粉絲群什麽的。”
“他又是個很親民的王子設定,跟粉絲互動挺多的。有時候粉絲會給他買一些小禮物,他也都笑著接受了——聽爆料說是真接受了,就是會吃會穿會用的那一種,狗仔拍到好多。現在娛樂圈這麽亂,他能真正接受粉絲的好意,就顯得人特別暖,特別親民。你不知道,現在飯圈可亂了,有給偶像寄刀片的,有給偶像的飲料裏放膠水的,有給偶像的手作餅幹裏藏繡花針的,真不知道怎麽能這麽惡毒!”
宋暮雪不明娛樂圈這一套,問道:“不是說粉絲麽,怎麽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偶像?我以為追星隻是很喜歡明星而已……”
同事說:“我也不明白,粉啊,黑粉啊,cp粉啊,黑裝粉啊……各種各樣,反正我是搞不懂。我隻是吃瓜群眾,喜歡圍觀而已。所以現在明星都不會怎麽接受粉絲的東西的,他們想要什麽買不到啊,跟錢一比,粉絲的心意根本無關緊要。我說這些是想要說,文哲人真的挺好的,是娛樂圈的一股清流,暖得很,我還是他路人粉來著。不過這也許是路線問題,如果他不是這麽個親民暖男路線,粉絲也不會增長這麽快吧。想要走捷徑,冒險就是必要的。隻不過他惹了幾個神經病粉絲,這就很令人難過了。”
“什麽神經病粉絲?你說公司害了他,又說是被粉絲咒死的,我有些聽不懂了。”宋暮雪說。
“公司給選了這路線,又給他安排工作嘛。他差不多每年都會有兩個月在娛樂圈消失,通告不接,微博不發,誰也不知道他幹什麽去了。公司解釋是學習進修,但粉絲覺得,這是因為公司沒能力給他搶資源,所以搬出這套說辭來糊弄粉絲的,公司還跟粉絲起矛盾了。當時這事情鬧得挺大的,好多粉絲刷話題說‘再不回歸就脫粉’,竟然刷上了熱搜,差不多成了整個粉圈的笑話。後來他親自出來辟謠,說是因為某些個人原因,不得不暫離工作,跟公司無關,希望粉絲們能夠理解。”
“他這麽說,好幾個粉頭就不幹啦,說他根本就沒把粉絲們放在眼裏。我們支持你是因為你能夠給我們帶來快樂,但因為私事一跑就是幾個月,這一點兒也不負責任。還艾特他的微博,問他是不是偷偷隱婚去了。”
“文哲沒回答,其中一個粉頭就宣布脫粉,把所有專輯和雜誌都燒了,還直播做巫毒娃娃詛咒他去死。直播的時候哭得泣不成聲,跟死了父母似的……那個直播我也看了,看了五分鍾就推出來了。太可怕了,那哪是愛啊,是恨還差不多吧!”同事驚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說:“還好我不是明星,不然要麵對路人的品頭論足,對家粉的攻擊,還有自家粉比恨還可怕的愛,我真的是會瘋!”
同事開口之前,宋暮雪還以為是一個證據確鑿的陷害,結果聽到了這兒,也隻不過是娛樂圈裏的黑粉沉浮。等同事說完,宋暮雪停頓了一會兒,說:“你相信巫毒娃娃麽?”
“當然不相信啦!”同事表情誇張地說,過了一會兒之後仿佛反應過來了什麽,看著宋暮雪說:“莫非你真的在查他的死因?那你應該問警察——哦警察也不一定靠譜,因為他家人好像沒有報警,因為這死法抬不光彩了——反正不應該問我。我就是一吃瓜路人,能跟你分享娛樂八卦,但那種內幕我肯定是不知道的。這世界上,有誰是真正關心真相的麽?還不都是看一樂嗬。再說了,真相是相對的。”
同事拍了拍宋暮雪的肩膀,站起來回到自己的工位上工作去了。宋暮雪坐在原地,將“真相是相對的”這句話品了兩遍,搖了搖頭,打開了檔案部同事的通訊:【你好,能幫我查幾個名字麽?我想知道他們有沒有被卷進什麽官司裏。】
檔案部的同事早已接觸過各種各樣奇怪的需求,此刻並不驚奇,隻是問她:【多少人?】
【15個。】
【不,還是16個吧,謝謝。】
【嗯,把名字發過來吧。】
宋暮雪將整理好的死者名單全數發了過去,道了謝。想起同事那一句“應該問警察”,覺得也挺在理的,於是又將名單發給了鄭風林一份。
第115章 合同
檔案部同事和鄭風林都相當給力,沒過多久, 就把能夠查到的信息全部打包發送了過來。
宋暮雪對比了兩份文件, 有的名字在兩份裏頭都被提到了,有的則兩份都沒有。
有據可查的名字大多卷入了各種各樣的矛盾之中, 有刑事案件, 有民事案件;有默默無聞的普通人,也有在微博上被曝光出來引發眾怒的人渣;有的死法比較奇詭, 有的則毫無記錄,應該較為普通。
有了這些信息,宋暮雪反而更加混亂了。這些名字之間仿佛沒有任何聯係。
宋暮雪重點關注的一家三口死於煤氣泄漏, 經過現場勘探, 警察認定是母親失誤造成的。而在檔案部同事給來的文件裏, 顯示父親欠了總計五十萬的外債, 債主曾委托他們事務所起訴對方, 但後來不知道為什麽又撤銷了委托。
宋暮雪甚至聯係了當年接手這個谘詢的前輩, 前輩印象深刻,說:“他們家有錢,至少拿出五十萬綽綽有餘。反而是債主家徒四壁, 家中兒子剛剛考上大學又查出癌症,急需錢治療。這一家人也真不是東西,都這樣了還不還錢。我跟債主一同登門,打算私底下溝通的時候,敲了一小時門都沒人開,後來我才知道, 他們一家人飛去香港購物去了。後來債主沒繼續找我了,我也不知道後續如何。怎麽樣,他們一家人還錢了麽?”
宋暮雪說:“還沒還錢我不知道,但發生了煤氣泄漏的事故,一家三口都過世了。”
前輩愣了好一會兒,才說:“這樣啊。”
沒有任何額外的評價,隻是有些吃驚的樣子。在宋暮雪即將離開的時候,又補了一句:“要是死前已經還了錢的話,那就太好了。”
宋暮雪給不出任何回應,隻能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一家三口死於兩年前,在已經掌握的信息裏,唯一能夠跟“3”扯上關係的東西,既不是死亡時間,也不是欠款金額,反而是死亡人數。
可若是死亡人數,張芷若墓碑上有兩筆就說不清楚了,畢竟張芷若死的時候孑然一身,就連她父母都不願意認回她。
……等等,死亡人數,張芷若……
張芷若死之前,不是還有一個武文玉麽?武文玉死在張芷若之後,但兩人的死亡現場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象征著死亡日期的零錢。
這個想法一旦成型,宋暮雪便覺得十分靠譜。福利院噴泉池裏的那個墓碑上寫的那麽多個正字,也代表著死亡人數麽?
宋暮雪不自覺地打了一個寒顫,隨後在電話裏找出很久以前存下的武文玉丈夫的電話,暗自祈禱對方沒有換號碼。
等了一會兒,電話竟然通了。“喂?您是?”是武文玉前夫的電話,但已經不記得宋暮雪了。
宋暮雪道:“我是宋暮雪,兩年前您前妻過世的時候,後事是我處理的,您還記得嗎?”
前夫思考了一會兒,才說:“哦哦記得,記得。有什麽事情嗎?”
“沒什麽特別的事情,我就想問一下,武文玉女士葬在了哪裏,方便告訴我嗎?我想祭拜她。”
“虹燁找到了麽?”前夫急切地問,“找到的話讓她回我家來,我可以養她。她是不是想祭拜她媽媽了?”
看來兩年過去了,武虹燁還沒有找到……
宋暮雪理解對方思女心切,但還是隻能說:“抱歉,我不知道您女兒的音訊。做過dna錄入之後,一旦有消息,警方會聯絡您的。”
“這樣……”前夫停頓了一下之後,說:“這樣啊……武文玉我本來打算帶回我們這邊埋,但我老婆不同意,我隻好隨便找了個公墓,把她就埋在你們那邊了。你想祭拜她可以去看看,但我不知道兩年過去了,墓還在不在。”
宋暮雪連忙道謝,要過了公墓的名字,才發現是市裏另外一個規格稍微小一些的公墓。當初把骨灰交給前夫的時候,她還以為武文玉能夠安息,沒想到最後也隻落到一個“隨便”找個公墓“埋了”的下場。
不過比撒在河裏土裏還是要好一些的,前夫肯花錢把公墓位置,也算得上是一個好人。
宋暮雪拿到地址之後,打算這兩天去一趟。
雖然還沒去,但對著這個公墓的名字,宋暮雪莫名有種奇怪的預感——這個公墓裏,不會也找到一堆帶了標記的墳墓吧?
掛掉吳文義前夫的電話,她又給鄭風林打了個電話,詢問前兩年武虹燁案的凶手有沒有緝拿歸案,同時還詢問了一下武虹燁有沒有找到。
鄭風林接到電話之後有些疑惑,說:“你最近怎麽這麽關注武文玉的案子了?那不是兩年之前了麽?”
宋暮雪說:“追蹤觀察——所以有眉目了麽?”
鄭風林唉聲歎氣,說:“這案子一直沒破,被領導念叨到現在,說是不知道他退休之前能不能破了。”
“我這邊好像有線索,你想聽麽?”
鄭風林的語氣立刻變得很嚴肅,問道:“什麽線索?”
“你還記得我剛剛讓你查的那16個名單麽?跟那些人也有關聯。”宋暮雪拋了個話頭,停頓了一下,想說“電話不安全見麵再說”。
鄭風林馬上道:“停停停,你現在先別說,有事我們麵談,麵談可以麽?”
宋暮雪便笑了一下,說:“正有此意。”
說話間瞥見門口有人過來,宋暮雪便對鄭風林道:“不跟你聊了,我這邊來活兒了,要去接待。回頭談。”
鄭風林快得很,說了句“再見”就把電話掛了,比宋暮雪還快。
宋暮雪剛把電話收起來,那男人便走了進來,對宋暮雪說:“請問您是律師麽?我想谘詢個事兒。”
宋暮雪擺出職業化的笑容,說:“請問您想谘詢什麽呢?”
男人頓了頓,說:“我叫文泰,我兒子叫文哲,是個明星。”
說曹操,曹操到。宋暮雪甚至都有些懷疑這是不是什麽命中注定的玩意兒了。
看見宋暮雪驚訝的神情,男人苦笑了一下,說:“律師您也知道我兒子吧?這還真是……有點丟臉呢。”
宋暮雪連忙道:“沒有,我隻是沒想到,您跟您兒子這麽像。”
男人愣了一下,表情變得惆悵又溫柔,說:“是啊,從小就有人說他跟我像,他還問過我能不能跟他一塊兒出道呢,你說他這是什麽話,哪有這麽老了還去混娛樂圈的?那不都是年輕人的天下麽?”
宋暮雪看著文泰,從對方的表情中看出了很多很多的愛,連她臉上的笑容也變得不那麽模式化,帶了些溫存的暖意。
文泰停頓了一下,像是回過神似的,不好意思地低下頭,說:“我是不是說太多了?”
宋暮雪搖了搖頭,輕聲問:“那麽,您想谘詢的是什麽呢?”
文泰說:“文哲是怎麽死的,您應該知道吧?他自己酒駕撞到了橋墩,還好車上隻有他一個人,也沒有造成別的傷亡。他平常不是這種人,是絕對不會酒駕的,那一天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怎麽都想不通!”
看著文泰有些著急有些憤怒的樣子,宋暮雪忍不住道:“節哀順變。”
文泰重重地歎了一口氣,說:“他不該這樣的,我教了多少遍不能酒駕不能酒駕,他怎麽就是不聽呢?!我不相信他是這樣的人!”
也許這是一個不能接受現實的父親,說不定如同路仁義一般,也要狀告媒體或者警方?
宋暮雪說:“發生事故誰也不想,您要節哀順變,也許那天文哲先生心情不太好,媒體也隻是正常報道而已。”
文泰非常詫異地抬頭看宋暮雪,說:“您以為我要告媒體麽?不不不,他們雖然誇大報道了這件事情,但是文哲的確做錯了,就是該罵。粉絲們太小心翼翼了,現在還在文哲微博底下留言,說天堂走好,還為他跟媒體打嘴仗。可文哲是個公眾人物還做錯事情了,就是該罵。我不是來找事的。我是有幾個跟合同有關的問題,想要谘詢一下。”
宋暮雪一愣,隨即有些羞赧。文泰雖然悲傷,但看待事情仍然站在社會倫理道德的立場上,甚至比大多數人還要苛刻。可自己卻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對方是來找茬的,這可以說是有一點兒卑劣了。
文泰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裏掏出厚厚一遝a4紙,遞給宋暮雪,道:“文哲死後,我從他的遺物裏搜出了這幾份合同。我從未見過這樣的條款,加上合同要求的履約日子快到了,因此想來請教請教律師,這幾份合同合法嗎?還算數嗎?如果算數的話,文哲已經死了,要賠付上麵所說的這麽多錢麽?”
從未見過的合同?
宋暮雪接過合同,沉默地翻了翻,隨即立刻動了一下,換了一個更加嚴肅的姿勢。
如同文泰所說,這份合同的確不一般。
普通的合同基於利益關係而成,從時間或者作品上界定文哲的勞動義務,大多是電視劇、電影或者代言,為了防止違約,還要將責任和義務描述得格外詳細。但這幾份合同不一樣,它隻規定了一條,那就是文哲的某個時間段完全屬於甲方,文哲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任何事情。“任何事情”的生效範圍並沒有明說,寫著這些都在補充合同裏。
不隻是對義務描述奇怪,報酬和違約條例也同樣奇怪。
一般的合同上會寫明酬勞計算方式,違約金也隻是象征性地標一下,不會高於預計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而這份合同不走尋常路,工作兩個月,酬勞用黃金結算,單位是千克,違約金更是可怖,宋暮雪按照當前黃金的市價計算了一下,發現違約金竟然是酬勞的十五倍。
對於文哲這個咖位的男明星來說,這算得上是天價工資。而開出這樣天價工資的,竟然不是任何一個大名鼎鼎的商業公司,而是個人。
能負擔起這麽多錢,合同卻擬定地不太規矩,遮遮掩掩,仿佛裏頭大有文章。怪不得文泰自己拿不準,非得拿到事務所裏來給律師過過眼了。
文哲為什麽要簽這份合同?落款處這個名不見經傳的人名又是誰?那兩個月他做什麽去了?拿到的錢又用到了何處?
“任何事情”,真的是任何事情麽?
這四份合同都是近幾年的,其中三份已經過期,不知道是已經履行還是失效了。而最新一份裏規定的兩個月時間近在眼前,馬上就要開始了。
文泰見宋暮雪看完了,忙問道:“這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嗎?”
宋暮雪也被這樣的合同嚇了一跳,沉默了一會兒說:“這種合同我沒有見過,還需要再研究一下。”
文泰便顯出些許的失望來,靠回了椅子上,說:“哦,好好,您研究研究。我想請問下,大概什麽時候能夠得出結果呢?這種業務又是如何收費的呢?”
宋暮雪說:“我們事務所裏有代擬合同的業務,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我還需要跟老板商量一下。至於工作時間……三天可以麽?我需要查一下有沒有類似的先例。”
文泰點了點頭,說:“可以,我的名片在這裏,有什麽需要請隨時聯係我。我隻有一個兒子,他的身後事我怎麽都要替他處理好。”
宋暮雪接過名片,說:“冒昧問一句,在前三年的合同所指定的時間段內,您清楚文哲先生的去向嗎?”
文泰說:“我隻知道他一年365天都在拍戲,拍什麽、在哪裏拍我都不知道。兒子大了,跟我見麵沒那麽多。”
也就是說,那三份合同可能是履行了的……宋暮雪盯著合同上全定的月份,心想待會兒還得跟同事八卦一下,文哲每年停止活動的兩個月,是不是跟這個對的上號。
宋暮雪又問:“等確定這份合同是否合法之後,您想要怎麽做呢?”
文泰指著合同落款處的另一個簽名說:“不管怎麽說,這個人都會出現在我麵前,對不對?我要問清楚他到底讓我兒子做了些什麽,再把他揍一頓。如果合同合法,我會賠錢;如果不合法,我會把他告上法庭。”
文泰停頓了一會兒,說:“這麽多錢,這種語焉不詳的合同……如果是真的,他一定對我兒子幹了非常過分的事情,過分到我足以將他告上法庭,宋律師您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