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句話標誌著漫長的談話終於到頭,聞聆如釋重負,卻又懶洋洋地提不起精神。


    就在這時候,陳晨敲門進了辦公室,她的班主任也在這間辦公室,她是來拿試卷的。


    “你看看人家陳晨,考試從來沒掉出過前十,你們還是朋友吧,沒事跟她多學學,你要是能像她那麽穩定,就算你上天我也不管你。”


    班主任恨鐵不成鋼地調出陳晨班上的成績給聞聆看,全班第一,全年級第六,比上一次下降了三名。


    與聞聆的是鮮明的對比。


    陳晨在不遠處對聞聆露出一個慣常的微笑來,而後又低下頭去聽班主任講話。


    乖巧優秀懂禮貌,這就是陳晨在老師眼中的印象了——其他大部分同齡人中也是。


    與聞聆也完全不一樣。


    聞聆站在那裏,微熱的夏日,卻仿佛一桶冰水兜頭澆下,她渾身冰涼。


    那種巨大的空虛無聊感再度向她襲來,鋪天蓋地的,她無處可逃。


    聞聆突然覺得一切都很無聊,都沒有意義,包括那場秘密的戀愛。


    聞聆很熟悉這種感覺,每當她對一件事失去興趣時,她便會產生這種感覺,然後徹底放下先前在追逐的東西,果斷投向下一家的懷抱。


    隻是這一次的感覺尤為強烈,強烈到聞聆覺得自己是痛苦的。


    放下樂團的事對於聞聆來說是再輕易不過的事,事實上就在前一天她撥動最後一根弦的那一刻,她就已經放下了。


    興趣的消散可以在一秒之內達成。


    但是感情不可以。


    聞聆確信自己還是喜歡陳晨的,而且是比過去的任何時候都要喜歡。


    隻是在這一刻,她前所未有地厭惡自己,也前所未有地清晰地意識到,她與陳晨是站在怎樣的對立麵。


    陳晨的生活一板一眼,始終在既定的軌道上往前走,永遠那麽不溫不火。


    就像是在樂團中的付出對她沒有任何影響,就好像參加不參加對她來說都是一樣的。


    感情也是一樣。


    聞聆想,與自己的交往,對於陳晨來說或許就隻是橫生的枝節,可以放任瘋長,也可以隨時砍斷。


    但選擇權在聞聆的手上。


    而聞聆呢,她是註定無法為任何事物停留的,她確信以後的自己無法忍受被困於一處的生活,包括陳晨。


    她這樣冷心冷肺的人,或許哪一天就突然失去了愛人的興趣,將昔日的戀人丟到了腦後——


    這種事對於其他人或許是天方夜譚,但對於聞聆來說,太有可能了。


    那時候陳晨該怎麽辦呢?


    或許會很難過很傷心,或許是如釋重負,終於丟到了一個麻煩。


    但不管怎麽說,有一點聞聆是確信的——在離開自己以後,陳晨必然還會好好地生活下去。


    甚至或許會活得更好。


    07.


    雪後就是接連的晴天,聞聆吸收完新鮮的花卉知識,終於空出時間來整理自己的行李。


    聞聆這幾年走南闖北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並不多,幾乎隻有錢包和幾件貼身換洗衣物,唯一的特例就是一把木吉他,總是隨身帶著。


    陳晨一眼認出來。


    “……是我送給你的那個?”


    “是啊,為了紀念我的好朋友,我當然要隨身攜帶一點信物懷念一下了。”


    聞聆嬉皮笑臉,說得輕輕鬆鬆,背後隱藏的掙紮卻全部隱去。


    木吉他是陳晨送的,在高三的時候。


    那時候聞聆的世界頭一次受到重擊,對陳晨突然冷淡了下來,後者一如既往地溫柔體貼,一句也不多問,仍是照常地在生日時送上禮物與祝福。


    這樣的態度令聞聆十分挫敗,卻沒有動搖她的決心,


    那把木吉他最終被聞聆壓箱底收藏了四年,直到大學畢業,與陳晨徹底分開的時候才又鬼使神差地拿了隨身帶上。


    時隔數年,這把木吉他依然被保存得很好。


    “有時候在外麵混,實在窮很了,就帶著出去街頭賣藝,起碼能賺夠回家的路費。”聞聆語氣裏藏著小小的驕傲,“我之前還想著呢,你要是不願意收留我,我就坐到天橋底下賣藝為生了。”


    “怎麽會。”


    陳晨下意識地接道。


    “你可以隨時過來。”陳晨補充道。


    “嗯,我猜也是。”聞聆笑眯眯地點頭,“所以我先來找你啦。”


    聞聆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按照一貫的習慣擺放整齊。


    除了聞聆自己隨身帶的東西,陳晨也一早幫她添置了一些必需品,


    原本空蕩蕩的房間瞬間變得充實,有了人氣。


    陳晨站在門口,背靠著門框,看著關上窗戶的聞聆,微微地笑了。


    第4章 四


    08.


    在聞聆住在陳晨家的第十一個月,某天晚上兩人一起坐在沙發上看電影的時候,陳晨看了一會兒手機,然後轉頭去問聞聆。


    “聞聆兒,同學聚會你去嗎?”


    “嗯?高中還是大學?”


    聞聆抱著一桶爆米花,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視,隨口問了一句。


    “高中的。”


    “那不太合適吧。”


    “沒什麽不合適的——”陳晨話說了一半,又臨時轉了個彎,“再說你跟好多人不是挺熟悉的嗎,去見見老朋友也好。人多熱鬧一些。”


    聽到這兒,聞聆也知道陳晨是擔心她一個人會寂寞,於是到口的拒絕又咽了回去,點了點頭。


    “好。”


    同學聚會在周六的晚上,陳晨剛好休息,大部分人也都有空。


    陳晨到的時候,人已經到了一半,她與昔日同窗微微頷首打過招呼,便找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了下來。


    反觀聞聆,一進門就有人爆發了驚喜的喝聲,歡歡喜喜地上來打了招呼。


    陳晨說的話不假,他們那一屆學生中,八成的人都認識聞聆,起碼也是點頭之交。


    何況是陳晨的班上。


    高中的時候,聞聆時常趁著課間的時間去找陳晨,久而久之,跟他們班的人也混了個臉熟。


    就算不認識的,多少也聽過聞聆的名聲。


    人一多,交談也就隨之而來。


    “多少年沒見了,還真是一點都沒變樣啊。”


    “沒想到聞聆也來,剛聽到陳晨說帶個人來的時候我還沒反應過來呢。”


    “那你也不動腦子想想,能讓陳晨親自帶過來的還能有誰啊。”


    “也是,不過你們這關係還真好,我都沒想到,這都畢業七八年了吧,大學在一塊,現在工作了,竟然也就陳晨能找得到你。說起來你這幾年跑哪兒高就去了?”


    “我聽說聞聆最近在商業區那家花店工作吧,才多長時間都混成網紅了。”


    “那不早就是了嗎,我記得以前陳晨也是吧,貌似是在網上發歌的?現在名氣也不小了啊。”


    陳晨安靜地坐在角落,淺笑著看著被一群人包圍住的聞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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