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病了。看我起不來床,他說:“殺人的人是不能倒下的,除非已經死了。”我趕緊搖晃著爬起來,學他的樣子蹲馬步。我腿酸背疼,頭暈眼花,大約隻蹲了半個時辰就昏倒了。醒來的時候是晌午,我一直躺在地上,原本冰涼的地麵已經被日頭曬得發燙。我口幹舌燥,挪到廚房去,發現他早自炊自食了,一片菜葉也沒剩下。他說:“要喝水自己挑,要吃飯自己做,要穿衣自己裁,受不了就趁早走。”說完就出門了。
走?我無家可歸,除了報仇更無事可做。他別想讓我走!
日落西山的時候他回來了,看見大缸裏裝滿水,灶台上擺著飯菜,院子掃過了,衣服洗好了。我說:“我不會白學你的本事。別家女人會的,我都會。你不用激我,我死也不走。不管是學本事還是伺候你,都是我自己願意的。”
他沒說話,一屁股坐下把飯菜吃個精光,然後抹把嘴看我一眼,從懷裏掏出二兩銀子放在灶台上,扔下一句“拿去買米”。
買米哪用的了二兩銀子?我買了米、麵、肉、布,還有兩隻雞。他雖然不說,我知道他愛吃臘肉炒雞蛋,隻要有這個菜他都能添兩次飯。
住的竹屋是他自己搭建的。屋後的地原本荒著,被我種了菜。屋前有一大片花圃,他要是不出門,必去擺弄那些枝葉。我來的時候花期已過,到第二年才見到那花開的樣子——艷得驚心,大片的紅,遠看似火近看如血。
我問他:“這是什麽花?紅得這樣烈。”
他說:“是玫瑰,也叫刺客之花——枝莖帶刺,刺傷那些靠近它的人。”
那花的香味熏得我胃裏一陣翻騰,吃下的飯都吐了。連著吐了幾天,像是吃壞了肚子,我跑去找郎中抓藥,郎中卻說我有喜了。
我跑去青樓,用身上唯一的首飾——一個瑪瑙鐲子,從老鴇子那兒換回一副打胎藥。
喝了藥,當天晚上痛得死去活來。他有些不解:“你吃了什麽髒東西?吐了幾天不說,又疼成這樣。不是給郎中看過了嗎?也喝了藥了。”
我疼得說不出話,顧不上理他。折騰到半夜,一團帶血的肉塊滑出來,被我盛在銅盆裏。
他聞到血腥味,過來問我盆裏麵是什麽。
“我懷上了,喝藥打下來。”我有氣沒力地說。“你說過刺客是沒有妻子兒女的。我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能有孩子。與其等你動手,不如我自己解決。”
他的眼神閃爍著,有些古怪,過了片刻,端起銅盆,一聲不響地出門了。天亮的時候他才回來,卻把銅盆丟在外麵了。我本來想說,把盆裏的東西遠遠扔了就好,不必把好好的盆也給扔了,但看他神色不佳,想來深更半夜被我使喚一回已是不耐,便不敢再招惹他了。
第二天我還在流血,可已經習慣了早起練功。蹲馬步的時候,感覺肚子裏像有根鋸在拉扯我的腸子。我大約隻堅持了一盞茶的工夫就昏過去了。我醒來的時候躺在床上,蓋著被子,床頭擺著一碗熱粥,飄出一股紅糖味。
那天之後,我和他仍舊每晚睡在一張床上,可他一直沒有再碰我。就這樣過了一年,我實在忍不住,問他是不是厭了要趕我走,殺人的本事我還沒學會呢。
他說,要是我再懷孕打胎死去活來的,把身體折騰垮了就什麽也學不會。
我跟他說不用擔心這個。老鴇子說,給我的是最好的藥,喝下去不僅能打掉肚子裏的,以後也不會再懷了,永絕後患。
他沒再說話,轉過身用後背對著我。過了一會兒,我快睡著的時候,他忽然轉過來,壓在我身上。那一次,他動作特別輕,讓我有些意盪魂迷,恍惚中隻覺著他的嘴唇在我額頭上貼了一下,很輕、很快的一下,好像隻是不小心碰到。雲雨之後,我枕著他的胳膊睡了,他沒動,任由我枕著,後來竟養成了習慣。
他隔一陣會出門幾天,回來的時候身上帶著傷和銀子。我從來不問他去了哪兒,隻把他給的銀子收好,換回吃的、穿的、用的。我跟了他六年,報仇在我心裏從唯一的執念逐漸淡成一個平常的詞語,隻有屋後菜地和屋前花圃偶爾提醒我歲月在行走。直到在集市上看見官府的告示,我才想起這樁未了的心事。告示上說,皇帝六十大壽,百姓進獻祥瑞可以受封受賞。我從集市回來,他還在花圃裏。我蹲在花圃邊,他好像沒看見我,過了一會兒才說:“去集市上了?”我嗯了一聲。他問:“看見告示了?”我又嗯一聲。“還想去?不怕死?”我默了半晌,才嗯出一聲。他沒再理我。
之後的兩天他一直不理我,也不再教我。我問他為什麽。他說沒什麽要教的,我可以出師了。
“可我的本事比你還差得遠。”我說。
“什麽本事都是需要練習的,殺人也一樣。”他仍舊在花圃裏忙活。
第三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床頭放了一盆玫瑰花,同木異枝,花期已近,含苞未放。同木異枝的草木叫“木連理”,甚是稀罕。有“德至於草木,則木連理”的說法,所以是祥瑞之物。他的花圃裏就有幾株。
離開之前我跪下給他磕了三個頭,他不看我,仍舊在花圃裏擺弄那些花。我以為彼此終究無話,卻聽見他說:“京郊的南山上有玫瑰花,如果你後悔了,就去南山賞花。”
走?我無家可歸,除了報仇更無事可做。他別想讓我走!
日落西山的時候他回來了,看見大缸裏裝滿水,灶台上擺著飯菜,院子掃過了,衣服洗好了。我說:“我不會白學你的本事。別家女人會的,我都會。你不用激我,我死也不走。不管是學本事還是伺候你,都是我自己願意的。”
他沒說話,一屁股坐下把飯菜吃個精光,然後抹把嘴看我一眼,從懷裏掏出二兩銀子放在灶台上,扔下一句“拿去買米”。
買米哪用的了二兩銀子?我買了米、麵、肉、布,還有兩隻雞。他雖然不說,我知道他愛吃臘肉炒雞蛋,隻要有這個菜他都能添兩次飯。
住的竹屋是他自己搭建的。屋後的地原本荒著,被我種了菜。屋前有一大片花圃,他要是不出門,必去擺弄那些枝葉。我來的時候花期已過,到第二年才見到那花開的樣子——艷得驚心,大片的紅,遠看似火近看如血。
我問他:“這是什麽花?紅得這樣烈。”
他說:“是玫瑰,也叫刺客之花——枝莖帶刺,刺傷那些靠近它的人。”
那花的香味熏得我胃裏一陣翻騰,吃下的飯都吐了。連著吐了幾天,像是吃壞了肚子,我跑去找郎中抓藥,郎中卻說我有喜了。
我跑去青樓,用身上唯一的首飾——一個瑪瑙鐲子,從老鴇子那兒換回一副打胎藥。
喝了藥,當天晚上痛得死去活來。他有些不解:“你吃了什麽髒東西?吐了幾天不說,又疼成這樣。不是給郎中看過了嗎?也喝了藥了。”
我疼得說不出話,顧不上理他。折騰到半夜,一團帶血的肉塊滑出來,被我盛在銅盆裏。
他聞到血腥味,過來問我盆裏麵是什麽。
“我懷上了,喝藥打下來。”我有氣沒力地說。“你說過刺客是沒有妻子兒女的。我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能有孩子。與其等你動手,不如我自己解決。”
他的眼神閃爍著,有些古怪,過了片刻,端起銅盆,一聲不響地出門了。天亮的時候他才回來,卻把銅盆丟在外麵了。我本來想說,把盆裏的東西遠遠扔了就好,不必把好好的盆也給扔了,但看他神色不佳,想來深更半夜被我使喚一回已是不耐,便不敢再招惹他了。
第二天我還在流血,可已經習慣了早起練功。蹲馬步的時候,感覺肚子裏像有根鋸在拉扯我的腸子。我大約隻堅持了一盞茶的工夫就昏過去了。我醒來的時候躺在床上,蓋著被子,床頭擺著一碗熱粥,飄出一股紅糖味。
那天之後,我和他仍舊每晚睡在一張床上,可他一直沒有再碰我。就這樣過了一年,我實在忍不住,問他是不是厭了要趕我走,殺人的本事我還沒學會呢。
他說,要是我再懷孕打胎死去活來的,把身體折騰垮了就什麽也學不會。
我跟他說不用擔心這個。老鴇子說,給我的是最好的藥,喝下去不僅能打掉肚子裏的,以後也不會再懷了,永絕後患。
他沒再說話,轉過身用後背對著我。過了一會兒,我快睡著的時候,他忽然轉過來,壓在我身上。那一次,他動作特別輕,讓我有些意盪魂迷,恍惚中隻覺著他的嘴唇在我額頭上貼了一下,很輕、很快的一下,好像隻是不小心碰到。雲雨之後,我枕著他的胳膊睡了,他沒動,任由我枕著,後來竟養成了習慣。
他隔一陣會出門幾天,回來的時候身上帶著傷和銀子。我從來不問他去了哪兒,隻把他給的銀子收好,換回吃的、穿的、用的。我跟了他六年,報仇在我心裏從唯一的執念逐漸淡成一個平常的詞語,隻有屋後菜地和屋前花圃偶爾提醒我歲月在行走。直到在集市上看見官府的告示,我才想起這樁未了的心事。告示上說,皇帝六十大壽,百姓進獻祥瑞可以受封受賞。我從集市回來,他還在花圃裏。我蹲在花圃邊,他好像沒看見我,過了一會兒才說:“去集市上了?”我嗯了一聲。他問:“看見告示了?”我又嗯一聲。“還想去?不怕死?”我默了半晌,才嗯出一聲。他沒再理我。
之後的兩天他一直不理我,也不再教我。我問他為什麽。他說沒什麽要教的,我可以出師了。
“可我的本事比你還差得遠。”我說。
“什麽本事都是需要練習的,殺人也一樣。”他仍舊在花圃裏忙活。
第三天早上我醒來的時候,床頭放了一盆玫瑰花,同木異枝,花期已近,含苞未放。同木異枝的草木叫“木連理”,甚是稀罕。有“德至於草木,則木連理”的說法,所以是祥瑞之物。他的花圃裏就有幾株。
離開之前我跪下給他磕了三個頭,他不看我,仍舊在花圃裏擺弄那些花。我以為彼此終究無話,卻聽見他說:“京郊的南山上有玫瑰花,如果你後悔了,就去南山賞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