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漸陰暗起來,還沒有走出多遠,就已經黑漆漆的一片。四處都是被風吹的搖晃的樹枝樹葉,王烈找了一個幹燥的山洞,當成晚上休息的地方。麵前已經升起了一堆火,而王烈正用樹枝串著一條魚在火堆上反烤。


    烤魚已經散發出香味,魚肉雖然沒有什麽油脂,但是王烈找了一些漿果,將果子的汁水塗抹在魚身。在大火的燒炙下,一股甜香的魚肉香味鑽入鼻孔中,不禁讓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居然能在這樣的海島上吃上美味的烤魚,王烈有些啼笑皆非。不過這也證明了他的野外生存能力,無論到什麽地方都能讓自己活的很好。


    距離剛才的事件已經過了三個多小時了,王烈知道很快就會有人再來,趕來刺殺他。雖然那個黑人在自殺之前成王烈不備悄悄按下了信號的按鈕,但是這其實正巧合了王烈的心意。他並不擔心有人來殺他,這個世界想要他的命的人多了,可是能夠殺他的,還不知道在哪裏。


    到這個海島上的目的,一是拿回英國的國寶《納尼的死亡之書》,調查出到底是怎麽回事,第二就是為寒冰報仇,如果有可能,王烈絕對不惜殺光整個海島上的人。而自己剛剛到這個島上,情況是什麽樣的他還幾乎不清楚,能夠引蛇出洞那就再好不過了。


    火光映襯中的王烈悠閑的啃著烤魚,目光不時透過黑漆漆的層層枝葉往外張望,嘴角露出一抹了然於心的笑意。


    將烤魚的骨頭丟掉,王烈已經吃的差不多了。這海魚原本就有一股鹹味,配上酸甜的漿果果汁,別有一番風味。如果不是情況特殊,王烈早已經吃飽喝足,應該美美的睡一覺了。不過此時的他站在洞門口,耳邊已經聽到了順著風聲傳來的聲音。


    那是狼在夜晚的嚎叫,淒厲而恐怖。不過王烈的血液中那種狂熱好戰的因子已經充分燃燒起來,他沒有自己帶來的MT6,而是拔出了一尺左右的金剛匕首,牢牢的握在手中。夜風中帶著一絲海水的味道,遠遠的飄來,更讓他嗅到了野狼身上那種特有的腥臭味。


    距離王烈五百米的地方,十多個黑衣男子正朝這邊急速而來。最顯眼的是跑在最前麵的一個男子,渾身的肌肉充滿了爆炸的感覺,沒有一根頭發的腦袋上反射著月光,發出清晰的白色光芒,仿佛塗抹了油脂一樣。


    這個男人赤裸著上身,下身穿著一條緊身的皮褲,赤裸的腳底板顯露在外麵,不過已經長滿了老繭的腳底完全不在乎尖銳的石塊或是樹枝,就連一些灌木上生長著釘子一般粗細的尖刺,他也毫不在乎的樣子,根本不能穿透的他的肌膚。


    後麵的人排列成兩列縱隊,腰間都插著兩把修長的匕首,緊緊跟在為首的男人後麵。不過縱使他們已經使出了全力,但是不過才勉強跟上這個男人。


    最讓人吃驚的是,這個光頭的赤裸男人竟然騎在一匹兩米長的巨狼身上,巨狼張開的大嘴能夠清楚的看見森白的牙齒,不斷冒出的口涎不停的往下流淌,發出陣陣惡臭。狼眼在夜晚更顯得明亮,猶如一顆燈泡一般清楚的看清道路,不停的飛奔向前。它仿佛對自己背上背著的大漢完全沒有感覺一般,撒開四爪,不斷的飛騰前進。


    “來了,馬上就要見到了,到底是誰會來呢,真是期待啊!”


    王烈走出了洞口,嗅到風中傳來的越來越濃的味道,他仿佛一隻嗜血的雄獅,讓人膽寒而畏懼。靜靜的等待著,從隻有風聲吹過的寂靜,慢慢傳來了一絲嘈雜,然後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近,已經隱約能聽到人的嗬斥聲,腳步聲,踩斷樹枝的聲音。


    隨著一隻巨大黝黑的野狼從叢林中躥出,那個光頭赤裸的男子終於站在王烈的麵前,雙方不足二十米,而且中間沒有隔著任何遮擋物。


    看見麵前的敵人,野狼的眼睛變的綠油油的,恐怖的大嘴不停的張張合合,它背上的男子一躍而下,靠在野狼背上,左手大力的撫摸著狼頭,嘴角露出了殘忍的狠厲之色,看著王烈陰測測的道:“好小子,看不出來啊,居然傷了我們三個人,活得不耐煩了!”


    王烈手中握著一塊圓形的白色鵝卵石,一上一下的拋著,並沒有將麵前十多個人放在眼裏。他抽了抽嘴角,道:“我是來做什麽,想必你們是知道的,《納尼的死亡之書》在不在你們手裏?”


    “哼,你問了我就會告訴你嗎?前麵從華夏國派來的三個人,到死都不知道這個答案,你以為我會告訴……”


    “啪!”


    一道撕破空氣的風刃劃過,光頭男人身後的一個黑衣人防備不及,脖子的正中出現了一個血洞。他睜大眼睛痛苦的捂著脖子,卻隻能發出一些沙啞的聲音,慢慢痛苦的倒了下去。


    光頭男人臉色一沉,低聲道:“看不出來,你還有兩下子,難怪湯瑪斯三個人被你殺了。”他看著王烈,麵容變的越來越陰冷,他狠狠的扭了一把野狼的耳朵,疼的野狼低嚎一聲,卻不敢反抗。


    “這麽好的身板,想必你身上的肉味道很不錯,用來喂我的獨狼,應該很不錯,哈哈哈……”光頭男子仰天長嘯,手下的動作稍微輕柔了一些,不住的撫摸著野狼背上的皮毛。


    仿佛聽懂了主人的心意,野狼看著王烈的樣子,就像是發現了美味的獵物,口中的涎水分泌的更多了,滴滴答答的滴到地上。


    王烈心頭閃過一道明光,他突然想起了麵前這個男人的來頭——曾經國際上赫赫有名的獨狼嗜血者。


    傳聞中,這個擁有野人血統的大漢叫桑迪恩,在亞馬遜叢林中生活了整整十年,天生力大無窮,且充滿了野性,狂傲不羈,能夠生生將活人撕裂。自從有一次在非洲大草原上,經過一天一夜的戰鬥,獨自一人消滅了一個野狼群,而他也馴服了最凶狠孤獨的狼王,渾身是傷的活著走了出來,也因此獲得了獨狼嗜血者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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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此以後,桑迪恩身邊就多了一頭狂野的狼王,而他也加入了一個非洲的基地組織,專門從事殺人之類的行當。不到五年他就在國際上赫赫有名,成為了該組織中一個中層領導者。


    不過王烈卻想像不出怎麽會在這裏碰到他,按理說他應該在和自己的組織成員,一起對付某個石油國家才對,居然跑到這裏來殺他,真是有些匪夷所思了。


    王烈慢慢的抽出了腰間的匕首,緩緩道:“你是桑迪恩,綽號獨狼嗜血者?我聽說過你。”


    “嗯?居然知道我?”桑迪恩語氣中顯露出一些吃驚,但是更多的卻是得意。他知道自己名聲赫赫,卻沒想到這個來自華夏國的年輕人也知道他,不禁輕蔑的道:“這世界上認識我的人多了,你認識我也不奇怪,但是凡是我的仇人,見到我的真麵目的,不會有活過第二天的。”


    “你也不例外!上,幹掉他!”桑迪恩話音一落,他身後十多個黑衣人已經抄著寒光閃閃的匕首衝了上去。


    王烈飛起一腳,已經踢飛了一個衝的最快的黑衣人,一腳正好踢在他胸口,隻聽的哢擦一聲脆響,那個黑衣人倒飛出去,撞在後麵一個同夥身上,兩人悶聲倒了下去。


    其餘的人仿佛沒有看見一般,手中的匕首揮的赫赫生風,一個橫掃,王烈把頭一低躲過,左拳乘機揮出,一個黑影飛了出去。他一腳踩碎一人的腳背,一點膝蓋將那人塌倒在地,再衝上去踩著他的胸口,而旁邊的一個黑衣人蹲下身體揮來的匕首正好刺入地上那人的身體中。


    王烈足見一點躍起,塌在那人的頭頂,再一個橫掃,麵前的七八個黑衣人頓時感到一股大力襲來,手中的匕首不但握不住掉到了地上,就連自己的手腕也直接被王烈踢斷了。


    好猛烈的一腳!站在一旁桌山觀虎鬥的桑迪恩心中一凜,他覺得自己有些低估王烈的勢力了,看他將自己帶來的人打了個落花流水,想來自己對付他也要小心一些。不過多年的勝利已經讓他養成了自大的性格,雖然見識了王烈的本事,卻認為還比不上自己,隻需要小心一些而已。


    一個旋轉,手中的金剛匕首上鮮血橫飛,無論接觸到什麽,全部是殘肢斷臂,哀嚎連連。一轉眼,王烈已經將十多個黑衣人解決掉,躺在地上沒有攻擊力了。或者是斷手斷腳,或者是被直接削掉了鬧到,除了死去的,剩下的黑衣人在地上翻滾著,不由自主的發出痛苦的聲音。


    “滾吧!”王烈將手上被自己扣住咽喉的最後一個黑衣人往上一甩,翻身一個回旋踢,接連三腳踹了上去,咚的一聲,那人狠狠撞擊在一棵大樹幹上,然後順著有些傾斜的地勢滾了下去看不見了。


    冷冷的哼了一聲,桑蒂斯心中怒火叢生,喝道:“非要我親自解決你才舒服,我要將你的四肢費去,再讓獨狼活活吃了你,啊……”


    他長嘯一聲,一拍野狼的屁股,野狼閃電般的張開大嘴一躍而上,桑蒂斯也緊跟著衝了過來,赤手空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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