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提起,且讓我略略整理思緒。
初始要寫這個文,隻緣於二〇〇九年的一場夢——是真真睡著覺做的夢,並非夢想之類的東西;至於這夢的內容為何,不提也罷,總之在故事的文中有描繪出來。此文的定位,對外是“靈異鬼怪”類型,可看過的親都曉得,其實隻是著重說山村的孩童生活罷了;至於靈異鬼怪什麽的,那些隻是噱頭。
說到山村的生活,雖然我不是生活在山裏的人,可我的老家確實是在山裏,而且我也沒少回去,逢春節、清明或者某個阿婆過大生日的時候,基本都要進山。隻要進山了,就不免順便去拜拜祖宗。爺爺奶奶是清明才去拜的,平時拜的是菩薩、社公等大神;因此裏邊的規矩我見得不少,久而久之也便記下來了。山村的生活說很苦,倒也不至於,雖然我十公家唯一一部象樣的電器就得那彩色電視機——說是彩色的,還是在黑白電視機的前邊加了一個淺藍色的塑料罩子;但山裏人有山裏人的過法,每天忙忙碌碌基本一天就過去了,外加一些嘮嗑之類的娛樂節目。
山裏的小孩打小就懂得珍惜糧食,似乎性子也比城裏的小孩溫順,仿佛他們自降生那日起便有一個更為潔淨的靈魂。如我所見,我曾捧著飯碗在稻草垛旁邊吃午,十公給我盛了飽飽的飯,菜都鋪滿在飯麵上,從碗口的平麵冒頭了,我小心翼翼地才夾了幾口白飯吃,但終於還是讓筷子碰掉了一片煎得黃靚的肥肉,在稻草堆上橫住了,一名早已吃過飯的小孩見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用手指撚起肥肉,彈掉肉麵上的稻草渣子,塞進口中,有滋有味地咀嚼起來。我看了心疼,便讓他把碗裏的大部分肉都給吃了。
亂七八糟地說了大通,回到這個文章。
這文章本身就是一個異數,我沒想過要寫那麽多。寫了一萬來字的篇幅,有過一個編輯向我索文,我心道既然寫這文的初衷是玩樂,便抱著無所謂的心態,應了。他讓我寫個結局,我就信手拈來一篇短文,算是結了《山村說》。後來他有意見,我就沒再動筆修改,隻委婉地拋了一個“愛咋咋地”的態度給他。後來想到一些新的路子,又繼續寫,當初給那編輯的是什麽內容我已忘了——隻當那是這文的一個岔路吧。他仿佛也放棄了讓我修改的念頭,這事便不了了之。
那個編輯很好笑,他總認為我是女生,老“姐姐”“姐姐”地叫喚。我怒了,娛樂我嘛,換個方式無所謂,可不能把我當成混泰國的;於是我把自己的劣照發給他,他說了一句讓我吐血的話:“找別人的照片掩飾什麽。”
然後就是的編輯看到我的文,推薦我到上去發,而後又有責任編輯與我簽約,無論我的文最後下場如何,在此謝過他們,給我解惑,贈我動力。
前麵幾個故事新鮮出爐的時候,有少許人品評過,覺得再適合不過用一字謂之曰“萌”。萌的定義是什麽,當時我理解的隻是寥寥,現在看來,興許大家也察覺了我隱藏其中的意念,甚至有人問我,這寫的是否就是我的孩童生活。不可否認,當中有不少故事的細節取材於我小時候的所見所聞所想所做,但部分還是靠自己的臆想,參考的是心中漸漸淡去的記憶;我生怕這些記憶隻能在夢中醒起,便以文字將其刻畫下來。
有些閱文的親們看不明白我寫的是什麽——每個字都懂,連在一塊兒就無法理解故事的內容了。我不求大家都能看懂,也不多作解釋了,隻想能讓大家感悟一下不同於城市的生活,那便足夠。
我一直想在文章的字裏行間透露出山村孩童的天真無邪,不知有無達到這個效果,擔心自己的水平過低,讓文字玷汙了山裏小孩的純淨,於是便在故事臨近末尾的時候寫了這段“末話”,表明自己的心境。
寫的時候聽得一首歌,其中一段很好。《我們都是好孩子》:“我們都是好孩子,異想天開的孩子——相信愛可以永遠啊;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懷念著傷害我們的;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燦爛的孤單的變遙遠的啊;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可愛的孩子——在一起為幸福落淚啊。”
——作為終曲罷。
第五十一章 秘密
胡姐姐拿了姥姥的祖傳夜明珠之後,除了在後山間冒煙的時候我知道那是她在烘烤村裏養雞場老闆家的雞之外,其餘的時間幾乎就不見了她的蹤影。
有時見個麵,聽她說是去“拚湊地圖”雲雲,我就想到她曾跟我說過要用姥姥的夜明珠來找到世界上所有的夜明礦石的位置,完成她的夜明礦物質的全球分布圖。隻要我想找她,在看到後山冒煙的時候,循著冒煙的地點跑去就可以了。每次她都邀我坐下來,邊吃邊聊。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暑假即將結束,她的分布圖也逐漸完善。我一天天看著她在大張的世界地圖上用翠黃色的大支的水性筆塗抹著,或者是星星點點,痕跡日益多了起來。
對於她的秘密的好奇像一隻貓爪子一般,撓得我心癢癢,有次我忍不住問道:“胡姐姐,這個夜明礦脈的秘密到底是什麽?”
胡姐姐斜了我一眼,那眼神裏似乎夾雜著些許的不滿。我低下眼瞼,閃過她的目光:不知道哪裏惹惱了她?胡姐姐看透我的心思,笑了笑,又佯怒道:“今天開始——不,現在開始,不許再叫我胡姐姐。”我愣了:“那……那我該叫什麽好……”她想了一會兒,道:“嗯,就叫我‘親愛的’。”聽她說罷,我頓時心裏一顫,緊張不已。雖說和胡姐姐有過不少親熱的行徑,可真要這麽明目張膽地喚出這個暱稱,我還是會膽怯。
初始要寫這個文,隻緣於二〇〇九年的一場夢——是真真睡著覺做的夢,並非夢想之類的東西;至於這夢的內容為何,不提也罷,總之在故事的文中有描繪出來。此文的定位,對外是“靈異鬼怪”類型,可看過的親都曉得,其實隻是著重說山村的孩童生活罷了;至於靈異鬼怪什麽的,那些隻是噱頭。
說到山村的生活,雖然我不是生活在山裏的人,可我的老家確實是在山裏,而且我也沒少回去,逢春節、清明或者某個阿婆過大生日的時候,基本都要進山。隻要進山了,就不免順便去拜拜祖宗。爺爺奶奶是清明才去拜的,平時拜的是菩薩、社公等大神;因此裏邊的規矩我見得不少,久而久之也便記下來了。山村的生活說很苦,倒也不至於,雖然我十公家唯一一部象樣的電器就得那彩色電視機——說是彩色的,還是在黑白電視機的前邊加了一個淺藍色的塑料罩子;但山裏人有山裏人的過法,每天忙忙碌碌基本一天就過去了,外加一些嘮嗑之類的娛樂節目。
山裏的小孩打小就懂得珍惜糧食,似乎性子也比城裏的小孩溫順,仿佛他們自降生那日起便有一個更為潔淨的靈魂。如我所見,我曾捧著飯碗在稻草垛旁邊吃午,十公給我盛了飽飽的飯,菜都鋪滿在飯麵上,從碗口的平麵冒頭了,我小心翼翼地才夾了幾口白飯吃,但終於還是讓筷子碰掉了一片煎得黃靚的肥肉,在稻草堆上橫住了,一名早已吃過飯的小孩見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用手指撚起肥肉,彈掉肉麵上的稻草渣子,塞進口中,有滋有味地咀嚼起來。我看了心疼,便讓他把碗裏的大部分肉都給吃了。
亂七八糟地說了大通,回到這個文章。
這文章本身就是一個異數,我沒想過要寫那麽多。寫了一萬來字的篇幅,有過一個編輯向我索文,我心道既然寫這文的初衷是玩樂,便抱著無所謂的心態,應了。他讓我寫個結局,我就信手拈來一篇短文,算是結了《山村說》。後來他有意見,我就沒再動筆修改,隻委婉地拋了一個“愛咋咋地”的態度給他。後來想到一些新的路子,又繼續寫,當初給那編輯的是什麽內容我已忘了——隻當那是這文的一個岔路吧。他仿佛也放棄了讓我修改的念頭,這事便不了了之。
那個編輯很好笑,他總認為我是女生,老“姐姐”“姐姐”地叫喚。我怒了,娛樂我嘛,換個方式無所謂,可不能把我當成混泰國的;於是我把自己的劣照發給他,他說了一句讓我吐血的話:“找別人的照片掩飾什麽。”
然後就是的編輯看到我的文,推薦我到上去發,而後又有責任編輯與我簽約,無論我的文最後下場如何,在此謝過他們,給我解惑,贈我動力。
前麵幾個故事新鮮出爐的時候,有少許人品評過,覺得再適合不過用一字謂之曰“萌”。萌的定義是什麽,當時我理解的隻是寥寥,現在看來,興許大家也察覺了我隱藏其中的意念,甚至有人問我,這寫的是否就是我的孩童生活。不可否認,當中有不少故事的細節取材於我小時候的所見所聞所想所做,但部分還是靠自己的臆想,參考的是心中漸漸淡去的記憶;我生怕這些記憶隻能在夢中醒起,便以文字將其刻畫下來。
有些閱文的親們看不明白我寫的是什麽——每個字都懂,連在一塊兒就無法理解故事的內容了。我不求大家都能看懂,也不多作解釋了,隻想能讓大家感悟一下不同於城市的生活,那便足夠。
我一直想在文章的字裏行間透露出山村孩童的天真無邪,不知有無達到這個效果,擔心自己的水平過低,讓文字玷汙了山裏小孩的純淨,於是便在故事臨近末尾的時候寫了這段“末話”,表明自己的心境。
寫的時候聽得一首歌,其中一段很好。《我們都是好孩子》:“我們都是好孩子,異想天開的孩子——相信愛可以永遠啊;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懷念著傷害我們的;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燦爛的孤單的變遙遠的啊;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可愛的孩子——在一起為幸福落淚啊。”
——作為終曲罷。
第五十一章 秘密
胡姐姐拿了姥姥的祖傳夜明珠之後,除了在後山間冒煙的時候我知道那是她在烘烤村裏養雞場老闆家的雞之外,其餘的時間幾乎就不見了她的蹤影。
有時見個麵,聽她說是去“拚湊地圖”雲雲,我就想到她曾跟我說過要用姥姥的夜明珠來找到世界上所有的夜明礦石的位置,完成她的夜明礦物質的全球分布圖。隻要我想找她,在看到後山冒煙的時候,循著冒煙的地點跑去就可以了。每次她都邀我坐下來,邊吃邊聊。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暑假即將結束,她的分布圖也逐漸完善。我一天天看著她在大張的世界地圖上用翠黃色的大支的水性筆塗抹著,或者是星星點點,痕跡日益多了起來。
對於她的秘密的好奇像一隻貓爪子一般,撓得我心癢癢,有次我忍不住問道:“胡姐姐,這個夜明礦脈的秘密到底是什麽?”
胡姐姐斜了我一眼,那眼神裏似乎夾雜著些許的不滿。我低下眼瞼,閃過她的目光:不知道哪裏惹惱了她?胡姐姐看透我的心思,笑了笑,又佯怒道:“今天開始——不,現在開始,不許再叫我胡姐姐。”我愣了:“那……那我該叫什麽好……”她想了一會兒,道:“嗯,就叫我‘親愛的’。”聽她說罷,我頓時心裏一顫,緊張不已。雖說和胡姐姐有過不少親熱的行徑,可真要這麽明目張膽地喚出這個暱稱,我還是會膽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