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日記本翻到那一頁,發現那是三月十七日的一篇日記,上麵記了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並沒有什麽大發現。
我皺了皺眉,用手撚起那突兀的折角,將它按照原來摺疊的方式折回到那一頁上去,折角上刻意用筆寫的數字讓我忽然明白了——
108317折角上的數字是108317!而寫日記的日期便是三月十七日,與它後三位數完全相符。
這就像是一個事例一般的提示,那這麽說,“2627”中的“627”便也可能是六月二十七日的意思嘍!
但,最前麵的“108”和“2”又代表著什麽呢?
我有些不明白,但搜索範圍便停留在了這些日記中,“夢遊”的“我”似乎是在向我傳達什麽訊息。
懷著沉重的心情將日記本合上,放在書桌上仔細觀察起來,說不定能有什麽發現。
然而,手上的日記本左翻翻右翻翻,終究還是什麽都沒有翻出來,日記本上沒有被新標註任何暗示性的數字,要硬說有,那就隻有那產品條碼數了。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我發現這個日記本的條碼最後三位數便是“108”。
“柯堯……這是你寫過的第幾本日記來著?”丹尼斯站在我身後,冷不丁地蹦出這個問題。
“沒數過,少說也有一百本了吧……”話說到一半,忽然茅塞頓開了,“真虧得你小子,聰明。”我忍不住笑了起來,丹尼斯則不明所以地啊了一聲。
被丹尼斯提醒之後,我趕忙起身走到床前,趴下身子去拿我那裝著日記本的箱子。
前兩天拿出來的那本據說是我的第一本的日記前幾天我放回了箱子裏,我又一次將它拿了出來,翻到背麵看了看它的條碼數字,最後三數果不其然是“001”,那這麽說,“2”這個數字代表的便是條碼最後三位數為“002”的日記本。
早期的日記我都好好保存著,無一例外都放在箱子裏,略微翻找了一下,不一會兒,最後幾位編碼為“002”的日記本便被我找到了。
“2627”的意思是——第二本日記的六月二十七日那頁!
我快速地翻閱著,不知道會有什麽在等著我——
“6月20日”
“6月23日”
“6月25日”
……
終於,翻到了六月二十七日那天的日記,原來,第二本日記內夾著一樣東西,夾東西的那一頁,便是六月二十七日的那頁日記。
我將那原本夾在日記本裏的那小玩意拿起,發現是一塊樣式比較老舊的晶片,但因為長期被放置在這裏,沒有被投入使用,此時它依然泛著原先特有的光澤。
這晶片必定是我自己放進去的無疑,但我卻並不記得任何關於這晶片的事,那個讓我找到這個晶片的“人”,他究竟是什麽意思呢?
將晶片收好,目光投向這天的日記,希望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六月二十七日陰
那種藥我已經吃了三個月了,作用正在慢慢顯現,一切運轉皆為正常,我馬上就可以出院了,心中有些複雜吧。
日記寫得沒頭沒尾,我看不懂那個時候的我在說什麽,隨後我又翻了翻六月二十七日前後的的日記,發現都是一些記錄日常生活的東西,沒有什麽價值。
丹尼斯問我發現了什麽,我便把晶片拿出來給他看,他驚奇一陣,直叫我把晶片插到光腦裏麵看看是什麽,我也好奇,便照做了。
但不知是不是因為晶片太過老舊的原因,入光腦以後便呈現給我們一大堆亂碼,怎麽按鍵都沒有效果。
“明天我把它拿去翻新一下吧。”丹尼斯一臉興奮地把玩著那晶片,建議道,“說不定能發現什麽不得了的秘密哦~”他沖我眨眨眼,好奇是直接擺在臉上的。
我覺得沒什麽不妥,便將晶片交給他讓他幫忙翻新,這小子這些方麵可比我懂得多。
夜已深,我早就困了,打著哈欠就要去睡覺,丹尼斯卻拿出一款全景攝像機,定位之後擺在了書桌上。
定了位之後的全景攝像機,在指定範圍內會錄下範圍中所有角度的所有事物,錄製完畢後回放可以班模擬出當時指定範圍內的場景。
“你要幹嘛?”我瞥他一眼,心道他不會是要——
“你不想知道你夢遊後的樣子?我錄下來給你看啊。”丹尼斯一臉正氣凜然。
這全息攝像機是丹尼斯這幾天花血本買下來的新玩意兒,他大約是想試試他這新玩意兒好不好使吧,我在心中暗笑著想道。
我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而後翻過身,“得了吧你,我又不是天天晚都夢遊。”說著,便閉上眼便打算安然入眠了。
“誰知道今晚上你會不會夢遊……”朦朦朧朧中,我聽見丹尼斯如是道。
第69章 part.69 宴會的實質
第二天我很早就被伊萊的通訊請求給吵醒了,他叫我快點去他房間找他,那個時候還很早,我心中略微有些哀怨,這小子,這麽早是要去幹啥?
丹尼斯此時還沒有醒來,我打著哈欠下床穿衣準備洗漱,丹尼斯的全息攝像機還開著,那略微閃爍的信號燈告訴我它錄下了昨晚的全部影像,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我”究竟做什麽沒有,不過現在也沒那個時間去看了。
快速洗漱完畢,我輕手輕腳地走出房間後直奔食堂給伊萊端早餐去。
因為伊萊要求我“快點”,所以我口裏叼著一袋奶,手裏拿著麵包就推著餐車匆匆上五樓了。
進門的時候發現伊萊已經整理完畢,約摸是見我這風風火火的模樣,覺得略微喜感,他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我白他一眼,而後便將早餐放到桌前,“快吃。”一邊招呼他,一邊咬開自己的奶袋,將奶液往嘴裏倒,而後一大口麵包吃進嘴裏,估計樣子有些粗俗。
伊萊坐到我對麵,“沒吃早飯就這麽趕過來了?”
我盯他一眼:“你不是叫我快點嗎?”
“嗯,”伊萊抬手看了一眼時間,“不到十五分鍾,確實挺快的。”而後便開始有條不紊地吃起早餐來。
我看他這麽從容,原本急切的心也就緩解了不少,“像我這麽有效率的僕人真是天下少見啊……”我忍不住自戀道。
“你跟我前麵幾個助理比,還差得遠了。”伊萊吃著,還不忘打擊我一下。
我將麵包咽下:“既然別人那麽有效率你幹嘛還把人家炒了啊?”
伊萊抬起頭漫不經心地看我一眼,而後便懶道:“我願意。”
我抽了抽嘴角,看著他那張仿佛寫滿了“老子任性,愛咋咋地”的臉,不禁又問道:“那你為啥想不開要用我?”
伊萊微微頓了頓手上的動作,蹙起了眉,一副困惑的模樣,“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他翹起二郎腿,腦袋微微歪了歪,“大概是覺得好玩兒吧。”
我皺了皺眉,用手撚起那突兀的折角,將它按照原來摺疊的方式折回到那一頁上去,折角上刻意用筆寫的數字讓我忽然明白了——
108317折角上的數字是108317!而寫日記的日期便是三月十七日,與它後三位數完全相符。
這就像是一個事例一般的提示,那這麽說,“2627”中的“627”便也可能是六月二十七日的意思嘍!
但,最前麵的“108”和“2”又代表著什麽呢?
我有些不明白,但搜索範圍便停留在了這些日記中,“夢遊”的“我”似乎是在向我傳達什麽訊息。
懷著沉重的心情將日記本合上,放在書桌上仔細觀察起來,說不定能有什麽發現。
然而,手上的日記本左翻翻右翻翻,終究還是什麽都沒有翻出來,日記本上沒有被新標註任何暗示性的數字,要硬說有,那就隻有那產品條碼數了。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我發現這個日記本的條碼最後三位數便是“108”。
“柯堯……這是你寫過的第幾本日記來著?”丹尼斯站在我身後,冷不丁地蹦出這個問題。
“沒數過,少說也有一百本了吧……”話說到一半,忽然茅塞頓開了,“真虧得你小子,聰明。”我忍不住笑了起來,丹尼斯則不明所以地啊了一聲。
被丹尼斯提醒之後,我趕忙起身走到床前,趴下身子去拿我那裝著日記本的箱子。
前兩天拿出來的那本據說是我的第一本的日記前幾天我放回了箱子裏,我又一次將它拿了出來,翻到背麵看了看它的條碼數字,最後三數果不其然是“001”,那這麽說,“2”這個數字代表的便是條碼最後三位數為“002”的日記本。
早期的日記我都好好保存著,無一例外都放在箱子裏,略微翻找了一下,不一會兒,最後幾位編碼為“002”的日記本便被我找到了。
“2627”的意思是——第二本日記的六月二十七日那頁!
我快速地翻閱著,不知道會有什麽在等著我——
“6月20日”
“6月23日”
“6月25日”
……
終於,翻到了六月二十七日那天的日記,原來,第二本日記內夾著一樣東西,夾東西的那一頁,便是六月二十七日的那頁日記。
我將那原本夾在日記本裏的那小玩意拿起,發現是一塊樣式比較老舊的晶片,但因為長期被放置在這裏,沒有被投入使用,此時它依然泛著原先特有的光澤。
這晶片必定是我自己放進去的無疑,但我卻並不記得任何關於這晶片的事,那個讓我找到這個晶片的“人”,他究竟是什麽意思呢?
將晶片收好,目光投向這天的日記,希望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六月二十七日陰
那種藥我已經吃了三個月了,作用正在慢慢顯現,一切運轉皆為正常,我馬上就可以出院了,心中有些複雜吧。
日記寫得沒頭沒尾,我看不懂那個時候的我在說什麽,隨後我又翻了翻六月二十七日前後的的日記,發現都是一些記錄日常生活的東西,沒有什麽價值。
丹尼斯問我發現了什麽,我便把晶片拿出來給他看,他驚奇一陣,直叫我把晶片插到光腦裏麵看看是什麽,我也好奇,便照做了。
但不知是不是因為晶片太過老舊的原因,入光腦以後便呈現給我們一大堆亂碼,怎麽按鍵都沒有效果。
“明天我把它拿去翻新一下吧。”丹尼斯一臉興奮地把玩著那晶片,建議道,“說不定能發現什麽不得了的秘密哦~”他沖我眨眨眼,好奇是直接擺在臉上的。
我覺得沒什麽不妥,便將晶片交給他讓他幫忙翻新,這小子這些方麵可比我懂得多。
夜已深,我早就困了,打著哈欠就要去睡覺,丹尼斯卻拿出一款全景攝像機,定位之後擺在了書桌上。
定了位之後的全景攝像機,在指定範圍內會錄下範圍中所有角度的所有事物,錄製完畢後回放可以班模擬出當時指定範圍內的場景。
“你要幹嘛?”我瞥他一眼,心道他不會是要——
“你不想知道你夢遊後的樣子?我錄下來給你看啊。”丹尼斯一臉正氣凜然。
這全息攝像機是丹尼斯這幾天花血本買下來的新玩意兒,他大約是想試試他這新玩意兒好不好使吧,我在心中暗笑著想道。
我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而後翻過身,“得了吧你,我又不是天天晚都夢遊。”說著,便閉上眼便打算安然入眠了。
“誰知道今晚上你會不會夢遊……”朦朦朧朧中,我聽見丹尼斯如是道。
第69章 part.69 宴會的實質
第二天我很早就被伊萊的通訊請求給吵醒了,他叫我快點去他房間找他,那個時候還很早,我心中略微有些哀怨,這小子,這麽早是要去幹啥?
丹尼斯此時還沒有醒來,我打著哈欠下床穿衣準備洗漱,丹尼斯的全息攝像機還開著,那略微閃爍的信號燈告訴我它錄下了昨晚的全部影像,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我”究竟做什麽沒有,不過現在也沒那個時間去看了。
快速洗漱完畢,我輕手輕腳地走出房間後直奔食堂給伊萊端早餐去。
因為伊萊要求我“快點”,所以我口裏叼著一袋奶,手裏拿著麵包就推著餐車匆匆上五樓了。
進門的時候發現伊萊已經整理完畢,約摸是見我這風風火火的模樣,覺得略微喜感,他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我白他一眼,而後便將早餐放到桌前,“快吃。”一邊招呼他,一邊咬開自己的奶袋,將奶液往嘴裏倒,而後一大口麵包吃進嘴裏,估計樣子有些粗俗。
伊萊坐到我對麵,“沒吃早飯就這麽趕過來了?”
我盯他一眼:“你不是叫我快點嗎?”
“嗯,”伊萊抬手看了一眼時間,“不到十五分鍾,確實挺快的。”而後便開始有條不紊地吃起早餐來。
我看他這麽從容,原本急切的心也就緩解了不少,“像我這麽有效率的僕人真是天下少見啊……”我忍不住自戀道。
“你跟我前麵幾個助理比,還差得遠了。”伊萊吃著,還不忘打擊我一下。
我將麵包咽下:“既然別人那麽有效率你幹嘛還把人家炒了啊?”
伊萊抬起頭漫不經心地看我一眼,而後便懶道:“我願意。”
我抽了抽嘴角,看著他那張仿佛寫滿了“老子任性,愛咋咋地”的臉,不禁又問道:“那你為啥想不開要用我?”
伊萊微微頓了頓手上的動作,蹙起了眉,一副困惑的模樣,“其實我也不太清楚。”他翹起二郎腿,腦袋微微歪了歪,“大概是覺得好玩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