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著地鐵站發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聽到少年真誠的歌聲:“我的愛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經很長時間,她一直到處尋找那首歌的cd,但始終沒有找到,甚至沒有聽第二個人唱過。後來她終於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寫的一首歌曲。當想到這一點,她就無論如何不能拋開一個念頭:一首歌原來也可以像一個人一樣,是種緣份,錯過了就再難相遇。
再後來,她從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習俗:當愛人分手,失戀者會贈給舊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愛情。
那麽,男孩子是在紀念一段死去的愛麽?
那段愛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她與他相遇之前。她來不及參予。
她來不及參予他的過去,也再沒機會參予他的將來。
她和他的緣份,始於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愛。
從開始,已經註定結束。
天徹底地黑下來,小商販們開始借著夜的庇護做生意,賣盜版cd、地下書刊、假古董,或者粗製濫仿的維納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紙,毫不避諱地叫賣:“活著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錢花,也給亡朋故友送點錢花吧。十塊換十萬塊,陰陽兌換,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節。
她跳下欄杆,走進站台,輾轉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剛剛踏進地鐵站時,一個男孩子迎麵走過來,遞給她一束已經鏽成鐵灰色的枯死的幹花:“小姐,買花嗎?”
小宛嚇了一跳,凝神看著那個男孩:“這是什麽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更加專注地看著男孩,“為什麽會賣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節啊,冥錢燒給死去的親人,玫瑰燒給死去的愛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這麽年輕,大概不會有失去親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欄杆上那麽孤獨寂寞的樣子,大概是失戀了吧?買一束死玫瑰,燒給自己的初戀吧。燒了它,以後就不會再傷心了。”
小宛看著那個男孩子,他的年齡最多不超過十五歲,可是舉止言談卻像一個識破人情世故的老人。這樣詭秘的節日,這樣詭秘的花,這樣詭秘的話。
她又有些覺得冷了。
男孩已經在催促:“小姐,買不買呢?”
小宛定一定神,隻得掏錢買了一束花的屍體。15元一枝,還真是貴,比鮮花的價格都高。
然而那個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當然了,回憶總比現實珍貴嘛。”
小宛徹底服了這個精靈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話究竟是某個幕後高手寫好台詞讓他背熟的呢,還是出自天真心靈的一語道破。
地鐵呼嘯而來,像地獄使者要載人入黃泉。
小宛順手將花拋向軌道,既然是送給死去的愛情,就讓它在車輪下零落成泥碾作塵吧。
隻是,從今往後,自己真的會忘了那個彈吉它的地鐵歌手,真的會忘記那段青澀而痛楚的初戀回憶嗎?
恍惚間,她看到一個身影迎著地鐵撞上去,驀然間爆裂如煙花,是那個唱歌的少年!
小宛驚呼出聲,急轉身在人群中尋找那賣花男孩的身影,卻什麽也沒看見。忽然一個念頭湧上心頭,會不會,那唱歌的少年已死,魂靈卻附在這個小男孩的身上送給自己一束死玫瑰?寒意襲來,她整個人呆住,為了自己這驅之不去的可怕念頭而顫慄不已。
神秘的地鐵口把人吞進去又吐出來,已經身在另一個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墳——這是個很高貴也很晦氣的地名,公主、墳,兩個天上地下的概念連在一起,構成一個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慄的悲劇意象,是種荒謬,也是大徹大悟——不知道國外有沒有地方會用這麽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兒,聽說墓地都叫什麽安樂園呢,哪裏會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區喚作什麽墳的?
住在哪兒?住在墳堆裏。算怎麽回事兒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這名字叫了幾輩子,沒想到要改過。而且叫慣了,在後麵加個兒化韻,說句“公主墳兒”,自個兒還覺得挺親切的,從不覺得一個大活人住在墳地有什麽不妥。
小宛把同樣的對話重複了十九年,問的答的人都頗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墳隻是個明確的地界兒,而早已忽略字麵本身的意義。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識到了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燒冥錢,有人在叫魂兒,有人往火堆裏投送酒食,說是死鬼會來吃——今天是鬼節,人間的鬼節,是陰間的“人節”,因為冤魂不息的鬼會在今天來到陽間,重新過幾天人的日子,他們上來的路,是要經過墓園的吧?會不會把公主墳也當作一處墓地,走錯路認錯人上錯身報錯仇?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著地鐵站發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聽到少年真誠的歌聲:“我的愛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經很長時間,她一直到處尋找那首歌的cd,但始終沒有找到,甚至沒有聽第二個人唱過。後來她終於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寫的一首歌曲。當想到這一點,她就無論如何不能拋開一個念頭:一首歌原來也可以像一個人一樣,是種緣份,錯過了就再難相遇。
再後來,她從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習俗:當愛人分手,失戀者會贈給舊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愛情。
那麽,男孩子是在紀念一段死去的愛麽?
那段愛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她與他相遇之前。她來不及參予。
她來不及參予他的過去,也再沒機會參予他的將來。
她和他的緣份,始於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愛。
從開始,已經註定結束。
天徹底地黑下來,小商販們開始借著夜的庇護做生意,賣盜版cd、地下書刊、假古董,或者粗製濫仿的維納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紙,毫不避諱地叫賣:“活著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錢花,也給亡朋故友送點錢花吧。十塊換十萬塊,陰陽兌換,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節。
她跳下欄杆,走進站台,輾轉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剛剛踏進地鐵站時,一個男孩子迎麵走過來,遞給她一束已經鏽成鐵灰色的枯死的幹花:“小姐,買花嗎?”
小宛嚇了一跳,凝神看著那個男孩:“這是什麽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更加專注地看著男孩,“為什麽會賣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節啊,冥錢燒給死去的親人,玫瑰燒給死去的愛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這麽年輕,大概不會有失去親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欄杆上那麽孤獨寂寞的樣子,大概是失戀了吧?買一束死玫瑰,燒給自己的初戀吧。燒了它,以後就不會再傷心了。”
小宛看著那個男孩子,他的年齡最多不超過十五歲,可是舉止言談卻像一個識破人情世故的老人。這樣詭秘的節日,這樣詭秘的花,這樣詭秘的話。
她又有些覺得冷了。
男孩已經在催促:“小姐,買不買呢?”
小宛定一定神,隻得掏錢買了一束花的屍體。15元一枝,還真是貴,比鮮花的價格都高。
然而那個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當然了,回憶總比現實珍貴嘛。”
小宛徹底服了這個精靈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話究竟是某個幕後高手寫好台詞讓他背熟的呢,還是出自天真心靈的一語道破。
地鐵呼嘯而來,像地獄使者要載人入黃泉。
小宛順手將花拋向軌道,既然是送給死去的愛情,就讓它在車輪下零落成泥碾作塵吧。
隻是,從今往後,自己真的會忘了那個彈吉它的地鐵歌手,真的會忘記那段青澀而痛楚的初戀回憶嗎?
恍惚間,她看到一個身影迎著地鐵撞上去,驀然間爆裂如煙花,是那個唱歌的少年!
小宛驚呼出聲,急轉身在人群中尋找那賣花男孩的身影,卻什麽也沒看見。忽然一個念頭湧上心頭,會不會,那唱歌的少年已死,魂靈卻附在這個小男孩的身上送給自己一束死玫瑰?寒意襲來,她整個人呆住,為了自己這驅之不去的可怕念頭而顫慄不已。
神秘的地鐵口把人吞進去又吐出來,已經身在另一個地方。
小宛家住在公主墳——這是個很高貴也很晦氣的地名,公主、墳,兩個天上地下的概念連在一起,構成一個令人想入非非又不寒而慄的悲劇意象,是種荒謬,也是大徹大悟——不知道國外有沒有地方會用這麽刺耳的字眼取地名兒,聽說墓地都叫什麽安樂園呢,哪裏會把青天白日的居民區喚作什麽墳的?
住在哪兒?住在墳堆裏。算怎麽回事兒呀?可是北京人硬是把這名字叫了幾輩子,沒想到要改過。而且叫慣了,在後麵加個兒化韻,說句“公主墳兒”,自個兒還覺得挺親切的,從不覺得一個大活人住在墳地有什麽不妥。
小宛把同樣的對話重複了十九年,問的答的人都頗自然。在北京人心目中,公主墳隻是個明確的地界兒,而早已忽略字麵本身的意義。
可是在今夜,七月十四的晚上,小宛第一次意識到了這街名的恐怖——街口有人在燒冥錢,有人在叫魂兒,有人往火堆裏投送酒食,說是死鬼會來吃——今天是鬼節,人間的鬼節,是陰間的“人節”,因為冤魂不息的鬼會在今天來到陽間,重新過幾天人的日子,他們上來的路,是要經過墓園的吧?會不會把公主墳也當作一處墓地,走錯路認錯人上錯身報錯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