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她和她的同伴前來探險時,定製的衣服,和這件一模一樣,並且在當時,他們約好2004年再來蝴蝶穀一遊,為了保證誓約的履行,他們在1999年定製的衣服上縫上了“2004”幾個字。
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巧的事?
世界上居然就有這麽巧的事!
她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來——天意,果然是天意也幫她。原本這串數字將成為她致命的漏洞,卻偏偏有這樣的巧合將這漏洞補得嚴絲合縫。
發現這件事後,她膽子陡然大了起來。
她不僅僅換了照片,還為每個人都換上了旅行裝,並為他們每人拍了一張頭部被壓在枕頭下的照片——這樣做的目的,純粹是出於惡作劇,卻讓這些被她捉弄的人們膽戰心驚。她將照片放好之後,想起自己這麽些年的苦,忍不住低聲哭了起來。她一邊哭,一邊折回房間看自己的傑作,這回她折回的是粟誠的房間,卻發現粟誠已經醒來,正慢慢地從床上坐起。她大驚之下,慌忙退出,順手推開旁邊林霖雨的房間門——那時候林霖雨還沒有住進去。她才將身子探進門一半,卻聽得腳步紛紛,每個房間的門都打開了,人們從各個房間裏探出身來,讓她大驚之下,僵立在原處,動彈不得。她以為這下一定要被發現了,不料眾人看了一陣,居然齊聲地開始數數,數數的聲音著實嚇了她一跳,但是她很快就明白了,這是那種粉末的效力。
接下來的事情,自然都是眾人在粉末下產生的幻覺了。她趁著燈光突然變暗的一剎那,趕緊溜走,走到樓下,靈機一動,又主動為他們修好了燒壞的保險絲,燈光一暗一明,越發讓他們驚疑。
第二天,林霖雨來了之後,她怕他發現秘密,慌忙又躲在密室裏,朝別墅裏撒下那種粉末,大家產生了幻覺。這還不夠,當天夜裏,她又故意在林霖雨房門前印上血腳印,讓大家陷入恐慌,等到大家回房,她又用粉末使大家熟睡,自己卻偷偷溜進江歡雅的臥室,將一抹鮮血抹在她的鞋子和腳上。
“江歡雅?”眾人大為不解,“腳上有血印的,不是馮小樂嗎?”馮素素哈哈大笑。
江歡雅麵色蒼白:“是我。我在半夜醒來,看見自己腳上的血,心裏很害怕,怕你們都將我當作是鬼,隻好,”她咬了咬嘴唇,“隻好和馮小樂換了鞋,那些血,也是我從樓下冰箱裏殺了一條魚抹到她的腳上去的。我沒想到小樂竟然為了這個做出那麽多事來。”她這樣一說,眾人心中百感交集,什麽也說不出來。
馮素素繼續道:“我後來又撒了一次粉末,讓那姓林的小子中了招;趁你們不注意,我又在樓梯的欄杆上抹了那種紅色的小粉末,然後在一個紙杯上塗上一種很特別的草藥,那樣那個紙杯就不會留下任何人的指紋。你們居然也上當了。最好笑的是那姓魯的小子,因為照片上的衣服上有一小處火燒的痕跡,居然讓他一個發現了,偏偏他的衣服上恰好也有這麽一個火燒的痕跡,哈哈,他就認定自己是那個鬼,一發現紙杯上沒有指紋,他就以為是自己,和你們衝出門外時,我看見他一個人去了後門,將總電閘拉下了,然後趁亂跑進別墅想將紙杯拿出來,卻被你們發現了,真是可笑。”她喘了一口氣,又道:“那個叫劉莎的女孩,不知道為什麽竟然有夢遊症,加上那種粉末,她倒著實比真鬼更嚇人,讓你們當鬼打死了,嗬嗬,我一個鬼畢竟寂寞,便將她帶走啦,我要這個小姑娘在地下陪我玩。可是啊,可是我抱著她的屍體經過穀口時,卻偏偏被那個姓白的傻丫頭看見啦,她一個不留神,就摔下去了,可不要怪我!”眾人到此時才恍然大悟。
原來一切的鬼,都是幻覺,都是人為。
馮素素正說話時,忽然天光大盛,一輪耀眼的圓日從雲後噴薄而出,正氣堂堂,光輝凜凜,漫天烏雲迅速消散,萬道金光照射下來,照得她縮成一團,尖聲摻叫。
陽光在這個料想不到的時候出現了。
眾人驚慌不已,連連後退,卻又忍不住想看,一隻鬼將如何在陽光下消亡。
隻見馮素素將頭縮在衣服裏,不敢直麵陽光,身子也是竭力縮小,卻始終無法避開,陽光火烈而恣意,毫不留情地照著她,讓她無所遁形。
她簌簌發抖的身體,在明亮的草地上投下一團抖動的影子。
影子?
鬼怎麽會有影子?
眾人疑心大起,互相看看,每個人腳下都是一團影子。
而馮素素,抖了許久,卻始終不見消失,她漸漸從衣服裏露出頭來觀望,初時眯縫雙眼,似乎什麽也看不清,過了幾分種,居然能夠睜大眼睛,身子也漸漸坐直,滿麵驚愕地看著大家。
“為什麽我沒有消失?”鬼問。
“為什麽你會有影子?”人問。
人和鬼都感到萬分驚訝,出現了他們不可理解的現象,顛覆了他們關於鬼魂的有限常識。
“難道我不是鬼?”馮素素道。
同時,人們也問她:“難道你依舊是人?”大家都被這個問題給問住了。
“如果你不是鬼,那麽那些事情,又如何解釋?”人們問道。
馮素素想了好一會,突然驚恐地睜大眼睛:“蝴蝶穀本來是沒有鬼的,我在這裏住了五年,一個鬼也沒有遇到,可是你們來了,就鬧鬼了!”眾人被她說得心中發毛,大聲道:“可是那些鬼事不都是你做的?”馮素素麵色慘白,望著他們,無法出聲。
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巧的事?
世界上居然就有這麽巧的事!
她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來——天意,果然是天意也幫她。原本這串數字將成為她致命的漏洞,卻偏偏有這樣的巧合將這漏洞補得嚴絲合縫。
發現這件事後,她膽子陡然大了起來。
她不僅僅換了照片,還為每個人都換上了旅行裝,並為他們每人拍了一張頭部被壓在枕頭下的照片——這樣做的目的,純粹是出於惡作劇,卻讓這些被她捉弄的人們膽戰心驚。她將照片放好之後,想起自己這麽些年的苦,忍不住低聲哭了起來。她一邊哭,一邊折回房間看自己的傑作,這回她折回的是粟誠的房間,卻發現粟誠已經醒來,正慢慢地從床上坐起。她大驚之下,慌忙退出,順手推開旁邊林霖雨的房間門——那時候林霖雨還沒有住進去。她才將身子探進門一半,卻聽得腳步紛紛,每個房間的門都打開了,人們從各個房間裏探出身來,讓她大驚之下,僵立在原處,動彈不得。她以為這下一定要被發現了,不料眾人看了一陣,居然齊聲地開始數數,數數的聲音著實嚇了她一跳,但是她很快就明白了,這是那種粉末的效力。
接下來的事情,自然都是眾人在粉末下產生的幻覺了。她趁著燈光突然變暗的一剎那,趕緊溜走,走到樓下,靈機一動,又主動為他們修好了燒壞的保險絲,燈光一暗一明,越發讓他們驚疑。
第二天,林霖雨來了之後,她怕他發現秘密,慌忙又躲在密室裏,朝別墅裏撒下那種粉末,大家產生了幻覺。這還不夠,當天夜裏,她又故意在林霖雨房門前印上血腳印,讓大家陷入恐慌,等到大家回房,她又用粉末使大家熟睡,自己卻偷偷溜進江歡雅的臥室,將一抹鮮血抹在她的鞋子和腳上。
“江歡雅?”眾人大為不解,“腳上有血印的,不是馮小樂嗎?”馮素素哈哈大笑。
江歡雅麵色蒼白:“是我。我在半夜醒來,看見自己腳上的血,心裏很害怕,怕你們都將我當作是鬼,隻好,”她咬了咬嘴唇,“隻好和馮小樂換了鞋,那些血,也是我從樓下冰箱裏殺了一條魚抹到她的腳上去的。我沒想到小樂竟然為了這個做出那麽多事來。”她這樣一說,眾人心中百感交集,什麽也說不出來。
馮素素繼續道:“我後來又撒了一次粉末,讓那姓林的小子中了招;趁你們不注意,我又在樓梯的欄杆上抹了那種紅色的小粉末,然後在一個紙杯上塗上一種很特別的草藥,那樣那個紙杯就不會留下任何人的指紋。你們居然也上當了。最好笑的是那姓魯的小子,因為照片上的衣服上有一小處火燒的痕跡,居然讓他一個發現了,偏偏他的衣服上恰好也有這麽一個火燒的痕跡,哈哈,他就認定自己是那個鬼,一發現紙杯上沒有指紋,他就以為是自己,和你們衝出門外時,我看見他一個人去了後門,將總電閘拉下了,然後趁亂跑進別墅想將紙杯拿出來,卻被你們發現了,真是可笑。”她喘了一口氣,又道:“那個叫劉莎的女孩,不知道為什麽竟然有夢遊症,加上那種粉末,她倒著實比真鬼更嚇人,讓你們當鬼打死了,嗬嗬,我一個鬼畢竟寂寞,便將她帶走啦,我要這個小姑娘在地下陪我玩。可是啊,可是我抱著她的屍體經過穀口時,卻偏偏被那個姓白的傻丫頭看見啦,她一個不留神,就摔下去了,可不要怪我!”眾人到此時才恍然大悟。
原來一切的鬼,都是幻覺,都是人為。
馮素素正說話時,忽然天光大盛,一輪耀眼的圓日從雲後噴薄而出,正氣堂堂,光輝凜凜,漫天烏雲迅速消散,萬道金光照射下來,照得她縮成一團,尖聲摻叫。
陽光在這個料想不到的時候出現了。
眾人驚慌不已,連連後退,卻又忍不住想看,一隻鬼將如何在陽光下消亡。
隻見馮素素將頭縮在衣服裏,不敢直麵陽光,身子也是竭力縮小,卻始終無法避開,陽光火烈而恣意,毫不留情地照著她,讓她無所遁形。
她簌簌發抖的身體,在明亮的草地上投下一團抖動的影子。
影子?
鬼怎麽會有影子?
眾人疑心大起,互相看看,每個人腳下都是一團影子。
而馮素素,抖了許久,卻始終不見消失,她漸漸從衣服裏露出頭來觀望,初時眯縫雙眼,似乎什麽也看不清,過了幾分種,居然能夠睜大眼睛,身子也漸漸坐直,滿麵驚愕地看著大家。
“為什麽我沒有消失?”鬼問。
“為什麽你會有影子?”人問。
人和鬼都感到萬分驚訝,出現了他們不可理解的現象,顛覆了他們關於鬼魂的有限常識。
“難道我不是鬼?”馮素素道。
同時,人們也問她:“難道你依舊是人?”大家都被這個問題給問住了。
“如果你不是鬼,那麽那些事情,又如何解釋?”人們問道。
馮素素想了好一會,突然驚恐地睜大眼睛:“蝴蝶穀本來是沒有鬼的,我在這裏住了五年,一個鬼也沒有遇到,可是你們來了,就鬧鬼了!”眾人被她說得心中發毛,大聲道:“可是那些鬼事不都是你做的?”馮素素麵色慘白,望著他們,無法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