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取名’江川蘭子‘,是因為死的不是哥哥而是妹妹……”


    “對,這麽一想,筆名的事也就說得通了。”


    “但警方應該對蘭子的身分做了一番調查吧。”


    “文中寫道,調查畢竟是通過了一位代代侍奉其家族的顧問律師,極為慎重。至此,即便麵對的是警方,我也不認為律師會公開作家’江川蘭子‘的秘密。”


    “聯絡律師當然也是由球子小姐來做吧,所以不會有任何問題?”


    “恐怕是——”


    “對了,砍頭的動機我明白了,但有什麽必要弄成全裸……啊,我明白啦,屍體如果穿著長壽郎少爺的衣服,可就大為不妙了。”


    “這是第一項理由,此外另有一個非常重大的動機。”


    “另有?”


    “那就是記住長壽郎氏的身體特徵,作證時作為球子姑娘的特徵來描述。”


    “……”


    “蘭子小姐開始向高屋敷巡警描述球子姑娘身體特徵的細節時,藏田婆婆似乎’情不自禁地倒抽了一口冷氣‘。因為那些都是長壽郎氏的特徵。可以說,蘭子小姐和一守家富堂翁為首的三人之間瞬時達成了默契、建立了同謀關係。罪犯和被害者家屬暗自聯起手來。完全不需要語言的交流。”


    “弄成全裸原來含有這樣的雙重意義啊。不過既然如此,把換下來的襯褲留在現場也沒……”


    “是沒關係,但為了掩飾某個異常舉動需要這麽做。”


    “異常舉動?”


    “就是把偵探小說拋在森林裏的舉動。隻有書的話會很顯眼,所以需要拿一些東西來一起拋。”


    “不對啊,話說為什麽要把長壽郎少爺的偵探小說往森林裏——”


    “那些書大多不是長壽郎氏的藏書。她的書在其中隻占三本吧。”


    “啊……那餘下的書是?”


    “是江川蘭子氏的書。精確地說,是他當天作為禮品帶給長壽郎氏的書。”


    “不是以前寄來的書嗎?即便如此,又有什麽必要扔進森林——”


    “為了在旅行包裏騰出放兩顆人頭的空間。”


    “……”


    “斧高君毫不知情地把放有長壽郎氏和蘭子氏人頭的包,從媛神堂搬到了一守家。”


    “不會吧……”


    “’雄雞社推理叢書‘的《小栗蟲太郎》卷和新樹社範達因的《主教謀殺案》這兩本,作為長壽郎氏正在閱讀的書交到了高屋敷巡警手中,它們沒有被丟進森林。因為需要這兩本書做道具,好讓警方把蘭子氏的指紋誤認為長壽郎氏的指紋。鋼筆也是如此。最初那是蘭子氏常用的鋼筆——就放在西裝口袋裏吧,卻搖身一變成了贈送給長壽郎氏的東西了。說起來你不覺得奇怪嗎?長壽郎氏第一次給江川蘭子氏寫信時,回信是由古裏球子姑娘寄出的,之後也是兩人之間在保持通信。然而蘭子小姐說得倒像是自己和長壽郎氏有過頻繁書信往來似的。”


    “確實是這樣呢。”


    “我說過蘭子小姐和一守家的三人是同謀關係,但他們總不能碰頭商議吧。所以一聽到她要把長壽郎氏的書和鋼筆交給高屋敷巡警,一守家這三位的表情很快就陰沉了下來,眼中流露出責怪她多此一言的目光,看她的眼神也起了急劇的變化。也正是因此,在指紋鑑定結束,屍體被認定是長壽郎氏時,三人的反應就像是卸下了承重已久的包袱。”


    “隻是想像一下那兩個場景,就覺得氣都快透不過來了。”


    “其實在’雄雞社推理叢書‘裏也有線索存在。日本作家一人一冊共出版了八本,但後麵的七位國外作家沒有出。這些書後來以’雄雞推理‘的名義,隻出版了其中三本,即艾德蒙·克萊裏休·本特利的《特倫特最後一案》、伊登·菲爾波茲的《紅髮的雷德梅因家族》和弗裏曼·威爾斯·克勞夫茲的《桶子》。其實七位國外作家中還包括s·s·範·達因的《主教殺人案》。換言之,如果真的是蘭子氏送了長壽郎氏日本作家的八本作品,而長壽郎氏因此打算把未出版的國外作家作品給球子姑娘看的話,他當然應該會把《主教殺人案》也帶去。”


    “實際情況如何?”


    “蘭子氏把日本作家的八本作品和《主教殺人案》放在旅行包裏,而長壽郎氏則用包袱布把《特倫特最後一案》、《紅髮的雷德梅因家族》和《桶子》三本書包了起來。斧高君看見離開祭祀堂前的長壽郎氏手裏捧著一個淡紫色包袱。拋撒在森林裏的偵探小說共有十本。假設長壽郎氏的包袱裏真有那麽多書,無論如何也抱不了吧。”


    “蘭子小姐回東京後,提交的球子小姐的物品呢?”


    “是她偷偷從長壽郎氏的書房拿走的、可能沾有長壽郎氏指紋的東西吧。正是因此,蘭子小姐才要在案發的第二天早晨起,就一直呆在長壽郎氏的書房裏。”


    “但是,她居然會不暴露嗎?還是古裏球子的時候,她的臉至少被竹子小姐、華子小姐、甲子婆婆和斧高看到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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