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通靈日記-看見真相的男孩 作者:[英]濟利祿·斯科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唷!」查理說:「你說的是真的,還隻是騙人的?」
「我以人格擔保!」我說:「我發誓!但她不會傷害你們的,她是屬於一種相當崇高的靈魂,是不會傷害人的。」說完之後,我就回家了。
五月八日 戀愛的光芒
baby今天受洗了,安妮表姐來當他的教母,而且會一直待到星期一,七月份的時候,安妮表姐就要結婚了,而蜜蕊將會是花童之一。
媽媽說,安妮表姐看起來榮光煥發的,我看到她的光芒全是粉紅色的,我確定那是因為她在戀愛中的關係,我觀察到,當人們在戀愛中的時候,他們的光芒就會變成粉紅色的。
(評析) 粉紅色的光,很顯然的,就是當一個人的心,沉浸在浪漫、幸褔和愛的情愫中時,所散發出來的光芒。
也難怪我們會直覺的,將粉紅色視為浪漫和愛的顏色!
baby受洗之後,牧師、威爾先生還有其它的人都回到了我們家。
蜜蕊今天真是乖巧可人,而且又一付羞答答的樣子,因為她的甜心艾默力先生(助理牧師)也在這兒,我還是不能了解,她到底看上他那一點。
五月十九日 好奇的博德曼先生
自從我告訴博德曼先生一些事後,他好像很喜歡在我們喝牛奶的時候,問我各種的問題和問我還看到了些什麽。
他告訴我,他正在讀一些稱之為「靈魂學」的東西,但他不能全部告訴我,因為他怕會把媽媽給嚇壞了,然後他問我,對於我看到某些東西這件事,媽媽的反應如何?
我告訴博德曼先生,我再也不敢告訴媽媽任何事情了,因為她很生氣,而且總認定我在說謊。
博德曼先生說:「嗬嗬!跟我所想的一模一樣。」之後他告訴我,很多聰明的人都相信靈魂的存在,而且莎士比亞還把他們寫進他的劇本中,但博德曼先生告訴我,在未遇到我之前,他也一直認為,這些所謂靈魂的說法,都是人們不切實際的幻想,那時他還希望莎士比亞沒把這些東西寫進來呢!
星期六時,博德曼先生要來接我到他家去,跟他的太太一起喝茶,因為他說她太太很想見我,然後他會再帶我回家,我覺得博德曼先生像是我的老師,又像是我的死黨,這樣真的很不錯啊!
五月二十四日 到博德曼先生家作客
博德曼先生的太太,是個嬌小玲瓏,謙虛不造作的好人,以成年人來說,她真的是非常的嬌小,但卻是個非常善良可親的人,我也很喜歡她的光芒。
他們家的房子沒有我們的大,但卻很溫馨舒適,我們喝了一頓很豐盛的下午茶,茶點有上了一層厚果醬、熱烘烘的小圓麵包和鋪滿了糖的可口小蛋糕,博德曼太太非常的熱誠,要我盡可能的多吃。
喝完茶後,當博德曼先生坐在他的搖椅中抽著雪茄時,我看到一隻黑色的大狗(靈魂),坐在他的腳邊,於是我問他:「你是不是曾養過一隻黑色的大狗狗?」他們兩個人看起來都很難過,告訴我說,他們曾經養過一隻黑狗,叫做喬克,可是喬克在去年的八月死了,他們想知道我為什麽這麽問。
我告訴他們,我看到那隻狗就坐在椅子的旁邊,而且那隻狗知道我們正在談牠,因為牠一直搖著尾巴,這些話似乎讓他們兩人都非常驚訝而高興。
(評析) 很明顯的,不隻愛情的思念會捆綁人,任何對人、事、物的不舍和執著,都會捆綁人!
這種情感的不舍和執著,在平時就有夠讓人掛心的了,隻是捆綁的負麵效果,還不至於太過明顯。
但當不舍和執著的對象消逝了,或離開這個世間了,那時捆綁就發揮它的威力了!
狗是一種很有靈性的動物,當主人強烈思念他的寵物時,狗在某種時節因緣下,就會被捆綁住,因而徘徊在主人身旁,不忍離去。
這可以說是另一種<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典型例子!也可以說成是<思念之,適足以害之>的典型例子!
所以,不隻是寵物,特別是當親愛的人,離開這個世間時,那時,每個人應當特別注意的是,可以思念,但應當以平靜,最好是以喜悅(或念佛)的心情來思念,能這樣做,就是愛我們親愛的人最好的方式了!
尤其在親人臨終時,更應特別注意到這一點!
博德曼太太說,博德曼先生曾告訴過她,我是個絕頂聰明的孩子,還具有第三眼,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因為聽起來,她的意思好像是,我是聰明的孩子,是因為不戴眼鏡就能看到一些東西,但我不能這樣告訴她,我隻好說謝謝她的讚美,因為媽媽說,當一個人說了些好話時,我們一定要這麽回答,我也覺得很有道理。
博德曼先生說,他一直都認為,動物也應該有靈魂的,但大部份的人都相信動物沒有靈魂,所以當他聽到我說看到他的狗時,他很高興,博德曼太太也是。
我不知道為什麽,當我告訴博德曼先生和太太我看到一些東西時,他們會認為那是好事,但媽媽卻那麽的生氣,而且認為這是很不好的事情,這真的讓我很困惑。
在我回家之前,我看到一個男人,他說他是博德曼太太的爸爸,雖然他看起來一點也不老,當博德曼太太問我,這個人長得什麽樣子時,我說他的臉看起來很奇怪,因為他有暴牙。
博德曼太太非常非常的驚訝,她說那絕對錯不了,因為她爸爸的確有暴牙,而且在她十歲的時候就過逝了,他(那個靈魂)要我告訴博德曼先生和太太,說他常在這裏,雖然他們看不見他,但他很高興今天我來了,因為我告訴他們一些事情,他並且說,他要他們不斷的研究靈魂學,因為這會讓一切的事情改觀,而所有的靈魂也會因此而感到欣慰。
「我以人格擔保!」我說:「我發誓!但她不會傷害你們的,她是屬於一種相當崇高的靈魂,是不會傷害人的。」說完之後,我就回家了。
五月八日 戀愛的光芒
baby今天受洗了,安妮表姐來當他的教母,而且會一直待到星期一,七月份的時候,安妮表姐就要結婚了,而蜜蕊將會是花童之一。
媽媽說,安妮表姐看起來榮光煥發的,我看到她的光芒全是粉紅色的,我確定那是因為她在戀愛中的關係,我觀察到,當人們在戀愛中的時候,他們的光芒就會變成粉紅色的。
(評析) 粉紅色的光,很顯然的,就是當一個人的心,沉浸在浪漫、幸褔和愛的情愫中時,所散發出來的光芒。
也難怪我們會直覺的,將粉紅色視為浪漫和愛的顏色!
baby受洗之後,牧師、威爾先生還有其它的人都回到了我們家。
蜜蕊今天真是乖巧可人,而且又一付羞答答的樣子,因為她的甜心艾默力先生(助理牧師)也在這兒,我還是不能了解,她到底看上他那一點。
五月十九日 好奇的博德曼先生
自從我告訴博德曼先生一些事後,他好像很喜歡在我們喝牛奶的時候,問我各種的問題和問我還看到了些什麽。
他告訴我,他正在讀一些稱之為「靈魂學」的東西,但他不能全部告訴我,因為他怕會把媽媽給嚇壞了,然後他問我,對於我看到某些東西這件事,媽媽的反應如何?
我告訴博德曼先生,我再也不敢告訴媽媽任何事情了,因為她很生氣,而且總認定我在說謊。
博德曼先生說:「嗬嗬!跟我所想的一模一樣。」之後他告訴我,很多聰明的人都相信靈魂的存在,而且莎士比亞還把他們寫進他的劇本中,但博德曼先生告訴我,在未遇到我之前,他也一直認為,這些所謂靈魂的說法,都是人們不切實際的幻想,那時他還希望莎士比亞沒把這些東西寫進來呢!
星期六時,博德曼先生要來接我到他家去,跟他的太太一起喝茶,因為他說她太太很想見我,然後他會再帶我回家,我覺得博德曼先生像是我的老師,又像是我的死黨,這樣真的很不錯啊!
五月二十四日 到博德曼先生家作客
博德曼先生的太太,是個嬌小玲瓏,謙虛不造作的好人,以成年人來說,她真的是非常的嬌小,但卻是個非常善良可親的人,我也很喜歡她的光芒。
他們家的房子沒有我們的大,但卻很溫馨舒適,我們喝了一頓很豐盛的下午茶,茶點有上了一層厚果醬、熱烘烘的小圓麵包和鋪滿了糖的可口小蛋糕,博德曼太太非常的熱誠,要我盡可能的多吃。
喝完茶後,當博德曼先生坐在他的搖椅中抽著雪茄時,我看到一隻黑色的大狗(靈魂),坐在他的腳邊,於是我問他:「你是不是曾養過一隻黑色的大狗狗?」他們兩個人看起來都很難過,告訴我說,他們曾經養過一隻黑狗,叫做喬克,可是喬克在去年的八月死了,他們想知道我為什麽這麽問。
我告訴他們,我看到那隻狗就坐在椅子的旁邊,而且那隻狗知道我們正在談牠,因為牠一直搖著尾巴,這些話似乎讓他們兩人都非常驚訝而高興。
(評析) 很明顯的,不隻愛情的思念會捆綁人,任何對人、事、物的不舍和執著,都會捆綁人!
這種情感的不舍和執著,在平時就有夠讓人掛心的了,隻是捆綁的負麵效果,還不至於太過明顯。
但當不舍和執著的對象消逝了,或離開這個世間了,那時捆綁就發揮它的威力了!
狗是一種很有靈性的動物,當主人強烈思念他的寵物時,狗在某種時節因緣下,就會被捆綁住,因而徘徊在主人身旁,不忍離去。
這可以說是另一種<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典型例子!也可以說成是<思念之,適足以害之>的典型例子!
所以,不隻是寵物,特別是當親愛的人,離開這個世間時,那時,每個人應當特別注意的是,可以思念,但應當以平靜,最好是以喜悅(或念佛)的心情來思念,能這樣做,就是愛我們親愛的人最好的方式了!
尤其在親人臨終時,更應特別注意到這一點!
博德曼太太說,博德曼先生曾告訴過她,我是個絕頂聰明的孩子,還具有第三眼,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因為聽起來,她的意思好像是,我是聰明的孩子,是因為不戴眼鏡就能看到一些東西,但我不能這樣告訴她,我隻好說謝謝她的讚美,因為媽媽說,當一個人說了些好話時,我們一定要這麽回答,我也覺得很有道理。
博德曼先生說,他一直都認為,動物也應該有靈魂的,但大部份的人都相信動物沒有靈魂,所以當他聽到我說看到他的狗時,他很高興,博德曼太太也是。
我不知道為什麽,當我告訴博德曼先生和太太我看到一些東西時,他們會認為那是好事,但媽媽卻那麽的生氣,而且認為這是很不好的事情,這真的讓我很困惑。
在我回家之前,我看到一個男人,他說他是博德曼太太的爸爸,雖然他看起來一點也不老,當博德曼太太問我,這個人長得什麽樣子時,我說他的臉看起來很奇怪,因為他有暴牙。
博德曼太太非常非常的驚訝,她說那絕對錯不了,因為她爸爸的確有暴牙,而且在她十歲的時候就過逝了,他(那個靈魂)要我告訴博德曼先生和太太,說他常在這裏,雖然他們看不見他,但他很高興今天我來了,因為我告訴他們一些事情,他並且說,他要他們不斷的研究靈魂學,因為這會讓一切的事情改觀,而所有的靈魂也會因此而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