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回到大荒世界,丁二苗就不再是普通人,不是季瀟瀟的獨屬。所以季瀟瀟想在山城,體驗一下小老百姓的簡單幸福。這是季瀟瀟的心思,但是季瀟瀟卻不能說,說出來,對丁二苗就是一種壓力。
“這還不簡單?反正這幾天,我們要等待李偉年的婚禮。我聽你的,找一間房子,過幾天尋常人家的煙火生活。”丁二苗點頭說道。
“多謝。”季瀟瀟笑靨如花,趁著路上沒人,在老公的臉上印了一個吻。
說幹就幹,丁二苗神思外遊,鎖定了東郊的一處家具齊全的出租房,和季瀟瀟趕了過去,然後邀來房東,以兩倍價格,把這套房子租了下來。
因為是精裝房,所以非常方便。入住以後,隻需要兩床被子即可。
季瀟瀟紮起圍裙,拿出當家主婦的模樣來,裏裏外外,先打掃了一番。丁二苗自然在一邊幫忙,聊點閑話。
因為要體驗生活,所以丁二苗和季瀟瀟,並沒有使用任何神通,都像平常人一樣,按部就班地幹活。
收拾好了房間,季瀟瀟脫下圍裙,稍事休息,道:“老公,我去菜市場買菜,你去不?”
“去啊,我做搬運工。”丁二苗急忙說道。
“好,走吧。”季瀟瀟滿意地一笑,挽著丁二苗的手,出了家門。
菜市場就在不遠處,這時候上午九點多,正熱鬧。各種生意人,都在吆喝招呼,一片繁華。
季瀟瀟拉著丁二苗,擠在人群裏,一邊問道:“老公,中午想吃什麽?”
“青菜豆腐,再加一點點肉就行了。過日子嘛,不能太浪費,咱還要還房貸,還要養孩子,還要養車……”丁二苗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凡人,笑著說道。
老婆要體驗尋常生活,丁二苗也隻有深度入戲,配合一下。
“好吧,所見略同。”季瀟瀟在一個青菜攤前蹲了下來,挑選蔬菜。
然後又買了一些豆腐,夫妻二人再去買肉。
“喂,兩位買肉不?”一個猥瑣的中年大叔,用手裏的剔骨刀,指著丁二苗和季瀟瀟,粗魯地招呼著。
“太不懂禮貌了吧你,怎麽用刀子亂指人?”季瀟瀟瞪了一眼,正欲發火,卻突然一愣,笑道:“咦,怎麽會是你啊?我見過你!”
那豬肉佬咧嘴一笑,道:“是啊是啊,你是我的老客戶嘛,經常在我這裏買豬肉嘛,當然見過我了!”
“去去去,少胡扯,少跟我套近乎!我魂在你這裏買過豬肉啊!”季瀟瀟叉起腰,潑婦一樣,瞪眼道:“你就是那個撲街寫手,念響,對不對?別以為我不認識你,喂,怎麽不寫書,跑來當豬肉佬啊!”
“啊,原來你們真的認識我?”豬肉佬臉色一紅,目瞪口呆。
丁二苗哈哈大笑,道:“有一次在山城西郊的民房裏,文曲星君斷案,你衝進去喊冤,還記得不?”
當年丁二苗忽悠文曲星潘一鋒,給綠珠等人寫判詞。誰知道弄假成真,引來了這個傻乎乎的寫手,差點被他鬧了場。後來被潘一鋒大罵一頓,被李偉年一腳踹了出去。
“呃……是有這回事,你們、你們怎麽知道的?”豬肉佬還沒搞清楚情況,但是卻承認了自己當年的身份。
因為當時的丁二苗等人,都是化裝易容的,不是現在的模樣。故而丁二苗和季瀟瀟認識豬肉佬,豬肉佬卻不認識他們夫妻。
“嘻嘻,反正我就認識你!”丁二苗笑著,問道:“沒看出你還能文能武啊,文能寫書,武能屠豬。怎麽,當豬肉佬比寫書……賺得多一點?”
殺豬佬嘆了一口氣,搖頭道:“都差不多吧。不過寫書太累了,很多人看書不給錢,去盜版看書,來正版催更,還會惡言相向,罵你全家。說你寫得慢,說你應該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給他們免費寫書。”
“不會吧,看盜版,還要罵人?”季瀟瀟瞪大雙眼,表示無法理解。
“怎麽不會?你看看他們的空間,每個人都是鍵盤俠,都愛國愛家愛父母,重情重義愛兄弟,痛恨小鬼子,痛恨人販子,兩肋插刀義薄雲天,懲惡揚善俠之大者,各種高大上,各種正能量!可是要他們付費看書的時候,他們會毫不猶豫不假思索地傷害一個渴望支持的寫手,開口就罵,靠,老子看你的書是給你麵子,還要錢!”
說著,豬肉佬用剔骨刀在豬肉上連拍幾下,啪啪作響,情緒激動,道:“賣豬肉的話,就很省心。誰有膽子,在這裏買了豬肉敢不給錢?少給一分,我剔骨刀可不是吃素的!”
“少吹牛了吧,人家少你一分,你敢割人耳朵?”丁二苗翻了一個白眼,道:
“不過,看書不給錢,還要罵人的讀者,屬於素質極端低下的,你又何必搭理他們?你要知道,絕大多數讀者,都是好人,都在支持你,都在為你加油啊!你不寫書了,對得起那些鐵桿讀者嗎?”
豬肉佬沉默不語,帶著一臉的委屈。
“世間還是好人多,不用懷疑人生。”季瀟瀟一笑,道:“不如這樣吧老響,我給你一個精彩的故事,你來寫。”
“賺不賺錢無所謂,可是那些人罵我怎麽辦?”豬肉佬問道。
丁二苗一揮手,道:“天道循環,因果不慡,我在你的身上,種下茅山反詛咒大法。以後誰要罵你,一律反射回去,終身追隨罵人者!我是法師,我有這個本事。”
“那好吧,你們要我寫什麽樣的故事?”豬肉佬問道。
季瀟瀟一笑,道:“寫我們的故事,我慢慢說給你聽……”
一直以來,季瀟瀟就在想,自己和丁二苗故事,得有一個人寫出來,流傳人間,才不負這一段轟轟烈烈的人生。今天巧遇豬肉佬寫手,也算是個緣分。
季瀟瀟慢慢地說完了自己和丁二苗的故事,問道:“怎麽樣,值得寫寫嗎?”
“修仙成神,太過誇張。”豬肉佬想了想,道:“其實我對這個故事裏的一把刀和一個人,非常感興趣。”
“什麽刀,什麽人?”丁二苗問道。
“萬人斬的前身,是一把刑刀,上斬邪神,下斬陰魂,號稱絕世兇器。甚至你的祖師爺,也因之而死。它的身上,一定有很多故事。還有你的大師伯,算盡天機鬼道長林鳳嬌,威震陰陽兩界,他的一生,也一定精彩非常。”
豬肉佬點了一根煙,道:“我想知道這兩段故事,可以說給我聽聽嗎?”
“可以。你想先聽哪一個故事?”丁二苗問道。
“先說萬人斬,再說林鳳嬌。”豬肉佬說道。
丁二苗沉默了一下,道:“行,我們先說《絕世兇器》,再說《算盡天機》。”
第1991章 絕世兇器
“其實萬人斬的前身,的確有很多傳奇故事。
這把刀還是刑刀的時候,就展示了強大的煞氣。又一次皇宮鬧鬼,請來無數高人都搞不定,最後,請去了這把刑刀,才壓製住皇宮裏的怨氣。
不過這把刀也惹下無數仇怨,曾被大妖老鬼惦記。
更有甚者,被這把刀砍掉腦袋的人,投胎做了劊子手的兒子,最後成了這把刀的主人。
到了清皇朝沒落的時候,這把刀開始反噬,劊子手家族的人,暴斃無數,才引得我師祖出山。
這一切,還要從滿清入關開始說起……”
就在菜市場的豬肉攤前,丁二苗說起了往事,娓娓道來——
公元1644年,是明末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張獻忠、李自成的大順、永昌元年。
滿清名將多爾袞在這一年的四月,率八旗子弟,與明朝總兵吳三桂合兵,於山海關,和李自成的大順軍,展開了一場生死決戰。
這場大戰的結果,是李自成大敗。而多爾袞卻通過這一戰,奠定了滿清260年的江山。
但是戰鬥中,李自成手下的一名悍將,確讓吳三桂和多爾袞心驚膽戰。
吳三桂號稱當世名將,其實不是李自成農民軍的對手。因為當時明軍節節敗退,而農民軍士氣正旺,在氣勢上,完全占據了上風。而且當時還有一件事,那就是吳三桂的老爹,在李自成的手裏做俘虜!
當時的戰鬥,是吳三桂的部隊,和李自成交戰。吳三桂已經頂不住了,投降多爾袞,要求多爾袞出兵相助。
五月二日,吳三桂部隊,已經呈現崩潰之勢。
李自成站在高崗之上,遙遙觀望,以為山海關已經是囊中之物。
可是忽然間,吳三桂的部隊後麵,一支白旗軍殺到。人似虎馬如龍,羽箭如飛蝗,勢不可擋!
李自成大吃一驚,問道:“吳三桂還藏有生力軍?”
“這還不簡單?反正這幾天,我們要等待李偉年的婚禮。我聽你的,找一間房子,過幾天尋常人家的煙火生活。”丁二苗點頭說道。
“多謝。”季瀟瀟笑靨如花,趁著路上沒人,在老公的臉上印了一個吻。
說幹就幹,丁二苗神思外遊,鎖定了東郊的一處家具齊全的出租房,和季瀟瀟趕了過去,然後邀來房東,以兩倍價格,把這套房子租了下來。
因為是精裝房,所以非常方便。入住以後,隻需要兩床被子即可。
季瀟瀟紮起圍裙,拿出當家主婦的模樣來,裏裏外外,先打掃了一番。丁二苗自然在一邊幫忙,聊點閑話。
因為要體驗生活,所以丁二苗和季瀟瀟,並沒有使用任何神通,都像平常人一樣,按部就班地幹活。
收拾好了房間,季瀟瀟脫下圍裙,稍事休息,道:“老公,我去菜市場買菜,你去不?”
“去啊,我做搬運工。”丁二苗急忙說道。
“好,走吧。”季瀟瀟滿意地一笑,挽著丁二苗的手,出了家門。
菜市場就在不遠處,這時候上午九點多,正熱鬧。各種生意人,都在吆喝招呼,一片繁華。
季瀟瀟拉著丁二苗,擠在人群裏,一邊問道:“老公,中午想吃什麽?”
“青菜豆腐,再加一點點肉就行了。過日子嘛,不能太浪費,咱還要還房貸,還要養孩子,還要養車……”丁二苗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凡人,笑著說道。
老婆要體驗尋常生活,丁二苗也隻有深度入戲,配合一下。
“好吧,所見略同。”季瀟瀟在一個青菜攤前蹲了下來,挑選蔬菜。
然後又買了一些豆腐,夫妻二人再去買肉。
“喂,兩位買肉不?”一個猥瑣的中年大叔,用手裏的剔骨刀,指著丁二苗和季瀟瀟,粗魯地招呼著。
“太不懂禮貌了吧你,怎麽用刀子亂指人?”季瀟瀟瞪了一眼,正欲發火,卻突然一愣,笑道:“咦,怎麽會是你啊?我見過你!”
那豬肉佬咧嘴一笑,道:“是啊是啊,你是我的老客戶嘛,經常在我這裏買豬肉嘛,當然見過我了!”
“去去去,少胡扯,少跟我套近乎!我魂在你這裏買過豬肉啊!”季瀟瀟叉起腰,潑婦一樣,瞪眼道:“你就是那個撲街寫手,念響,對不對?別以為我不認識你,喂,怎麽不寫書,跑來當豬肉佬啊!”
“啊,原來你們真的認識我?”豬肉佬臉色一紅,目瞪口呆。
丁二苗哈哈大笑,道:“有一次在山城西郊的民房裏,文曲星君斷案,你衝進去喊冤,還記得不?”
當年丁二苗忽悠文曲星潘一鋒,給綠珠等人寫判詞。誰知道弄假成真,引來了這個傻乎乎的寫手,差點被他鬧了場。後來被潘一鋒大罵一頓,被李偉年一腳踹了出去。
“呃……是有這回事,你們、你們怎麽知道的?”豬肉佬還沒搞清楚情況,但是卻承認了自己當年的身份。
因為當時的丁二苗等人,都是化裝易容的,不是現在的模樣。故而丁二苗和季瀟瀟認識豬肉佬,豬肉佬卻不認識他們夫妻。
“嘻嘻,反正我就認識你!”丁二苗笑著,問道:“沒看出你還能文能武啊,文能寫書,武能屠豬。怎麽,當豬肉佬比寫書……賺得多一點?”
殺豬佬嘆了一口氣,搖頭道:“都差不多吧。不過寫書太累了,很多人看書不給錢,去盜版看書,來正版催更,還會惡言相向,罵你全家。說你寫得慢,說你應該二十四小時不眠不休,給他們免費寫書。”
“不會吧,看盜版,還要罵人?”季瀟瀟瞪大雙眼,表示無法理解。
“怎麽不會?你看看他們的空間,每個人都是鍵盤俠,都愛國愛家愛父母,重情重義愛兄弟,痛恨小鬼子,痛恨人販子,兩肋插刀義薄雲天,懲惡揚善俠之大者,各種高大上,各種正能量!可是要他們付費看書的時候,他們會毫不猶豫不假思索地傷害一個渴望支持的寫手,開口就罵,靠,老子看你的書是給你麵子,還要錢!”
說著,豬肉佬用剔骨刀在豬肉上連拍幾下,啪啪作響,情緒激動,道:“賣豬肉的話,就很省心。誰有膽子,在這裏買了豬肉敢不給錢?少給一分,我剔骨刀可不是吃素的!”
“少吹牛了吧,人家少你一分,你敢割人耳朵?”丁二苗翻了一個白眼,道:
“不過,看書不給錢,還要罵人的讀者,屬於素質極端低下的,你又何必搭理他們?你要知道,絕大多數讀者,都是好人,都在支持你,都在為你加油啊!你不寫書了,對得起那些鐵桿讀者嗎?”
豬肉佬沉默不語,帶著一臉的委屈。
“世間還是好人多,不用懷疑人生。”季瀟瀟一笑,道:“不如這樣吧老響,我給你一個精彩的故事,你來寫。”
“賺不賺錢無所謂,可是那些人罵我怎麽辦?”豬肉佬問道。
丁二苗一揮手,道:“天道循環,因果不慡,我在你的身上,種下茅山反詛咒大法。以後誰要罵你,一律反射回去,終身追隨罵人者!我是法師,我有這個本事。”
“那好吧,你們要我寫什麽樣的故事?”豬肉佬問道。
季瀟瀟一笑,道:“寫我們的故事,我慢慢說給你聽……”
一直以來,季瀟瀟就在想,自己和丁二苗故事,得有一個人寫出來,流傳人間,才不負這一段轟轟烈烈的人生。今天巧遇豬肉佬寫手,也算是個緣分。
季瀟瀟慢慢地說完了自己和丁二苗的故事,問道:“怎麽樣,值得寫寫嗎?”
“修仙成神,太過誇張。”豬肉佬想了想,道:“其實我對這個故事裏的一把刀和一個人,非常感興趣。”
“什麽刀,什麽人?”丁二苗問道。
“萬人斬的前身,是一把刑刀,上斬邪神,下斬陰魂,號稱絕世兇器。甚至你的祖師爺,也因之而死。它的身上,一定有很多故事。還有你的大師伯,算盡天機鬼道長林鳳嬌,威震陰陽兩界,他的一生,也一定精彩非常。”
豬肉佬點了一根煙,道:“我想知道這兩段故事,可以說給我聽聽嗎?”
“可以。你想先聽哪一個故事?”丁二苗問道。
“先說萬人斬,再說林鳳嬌。”豬肉佬說道。
丁二苗沉默了一下,道:“行,我們先說《絕世兇器》,再說《算盡天機》。”
第1991章 絕世兇器
“其實萬人斬的前身,的確有很多傳奇故事。
這把刀還是刑刀的時候,就展示了強大的煞氣。又一次皇宮鬧鬼,請來無數高人都搞不定,最後,請去了這把刑刀,才壓製住皇宮裏的怨氣。
不過這把刀也惹下無數仇怨,曾被大妖老鬼惦記。
更有甚者,被這把刀砍掉腦袋的人,投胎做了劊子手的兒子,最後成了這把刀的主人。
到了清皇朝沒落的時候,這把刀開始反噬,劊子手家族的人,暴斃無數,才引得我師祖出山。
這一切,還要從滿清入關開始說起……”
就在菜市場的豬肉攤前,丁二苗說起了往事,娓娓道來——
公元1644年,是明末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張獻忠、李自成的大順、永昌元年。
滿清名將多爾袞在這一年的四月,率八旗子弟,與明朝總兵吳三桂合兵,於山海關,和李自成的大順軍,展開了一場生死決戰。
這場大戰的結果,是李自成大敗。而多爾袞卻通過這一戰,奠定了滿清260年的江山。
但是戰鬥中,李自成手下的一名悍將,確讓吳三桂和多爾袞心驚膽戰。
吳三桂號稱當世名將,其實不是李自成農民軍的對手。因為當時明軍節節敗退,而農民軍士氣正旺,在氣勢上,完全占據了上風。而且當時還有一件事,那就是吳三桂的老爹,在李自成的手裏做俘虜!
當時的戰鬥,是吳三桂的部隊,和李自成交戰。吳三桂已經頂不住了,投降多爾袞,要求多爾袞出兵相助。
五月二日,吳三桂部隊,已經呈現崩潰之勢。
李自成站在高崗之上,遙遙觀望,以為山海關已經是囊中之物。
可是忽然間,吳三桂的部隊後麵,一支白旗軍殺到。人似虎馬如龍,羽箭如飛蝗,勢不可擋!
李自成大吃一驚,問道:“吳三桂還藏有生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