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第 85 章
穿越之黎錦的農家日常 作者:回眸已半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黎錦還是第一次見到自家小夫郎如此憂愁。
他躺在床上, 把人抱在懷裏,像哄小包子一樣的從後心順摸到腰窩, 然後一遍一遍再來。
秦慕文把頭埋在黎錦的頸窩, 聲音悶悶的:“我感覺雙雙在刻意模仿男人的舉動。”
黎錦的心猛地一跳, 突然想到一個可能性, 那就是趙雙會不會打算去找他那個生死未卜的未婚夫?
秦慕文其實非常聰慧,這種聰慧表現在他隻要努力的去想一件事,那就像拔蘿卜一樣,一串帶出來一堆記憶。
他說:“我想起來了,雙雙好像就是在咱家買了小茶的第二天,才突然改變自己行為舉止的!”
那天、那天他到底跟雙雙說了什麽?
對, 他說了他完全的相信阿錦!
難道就是這句刺激到了趙雙?
秦慕文到最後也沒想明白,最後就這麽抱著黎錦,沉沉的睡了過去。
又過了一個月, 趙雙越來越豪放的舉動已經引不起秦慕文的關注了。
就連趙雙的父母也對此沒有辦法, 畢竟孩子又沒做出多出格的事情, 他們也心疼趙雙,對他的行為會包容許多。
趙雙說:“我的傻文文,你還真以為我要離家出走啊。
我這人其實膽子很小的, 小時候看到路邊有人逃難過來, 胳膊斷了,我都嚇得一直哭。還連續做了好幾天噩夢。
我一個人出去,要真是受了什麽傷,我還不得把自己嚇到。”
秦慕文鬆了一口氣:“你能這麽想最好了。”
趙雙瞧著他的模樣, 又笑了:“阿文啊,別擔心我,我不算什麽正經的哥兒。不值得你掛念。
你想啊,我才認識你沒多久,就自作主張的勾引你夫君,想要驗證他把一個哥兒娶來當正房,是不是真的一心一意。”
“我打著對你好的幌子,其實是在驗證我自己內心的卑微。”
秦慕文說:“雙雙,這件事我不是早都跟你說過,雖然我當時生氣了,但你聽了我的勸告後再也沒做出任何出格的舉動。
後來我們不一直都挺好的麽,這件事就不用再說了。”
趙雙卻說:“不,阿文,你不知道的,曾經有個人也說過一生一世隻要我一個人,有人想嫁給他都被他拒絕了。”
秦慕文沒說話,這還是他跟趙雙結識兩三個月來,第一次聽他說‘過去’。
雖然他已經知道了那段事情,但到底跟趙雙自己說的有所差別。
“後來,他、別人都說他死了,我不信,天天等他來接我,等了有多久我已經不記得了。
我那時候喝他最愛的梨花白,喝醉了就想,如果他是個三心二意的男人,我會不會就沒這麽難過……”
就是因為這個想法,所以趙雙才頻頻去驗證那些願意娶哥兒當正房的人,是不是真的對那個哥兒一心一意。
他想從別處尋找內心的慰藉。
趙雙笑容裏都是苦澀:“我是個很自私的人,阿文,他對我那麽好,我卻隻想著我自己……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最後幾個字,他像是從牙縫裏蹦出來一樣。
秦慕文讓他坐下,小茶端來甜湯,給他潤潤嗓子。
“你隻太難過了,以後再這麽難過的時候,來找我說說話,我雖然不能給你什麽建議,但我可以聽。
雙雙,隻要你願意說,我都會聽。”
趙雙:“阿文,能認識你,是我這輩子唯三幸運的事情。”
秦慕文以為趙雙說完心裏就能舒坦許多,卻沒料到第二日趙雙就失蹤了。
趙雙的母親匆忙找上門來:“阿文,雙雙那孩子有沒有來你這兒?他早飯和午飯都沒吃……”
秦慕文急忙搖頭,“沒、沒來……”
秦慕文讓小茶跟著幫忙去找找,他留著哄小包子。
傍晚之前,趙雙自己回來了,他身上帶著水腥氣,但卻因為七月的太陽大,所以衣服都幹了。但味道卻散不掉。
秦慕文問他做什麽去了。
趙雙說:“就去外城走了走,什麽都沒做。你瞧瞧,我這不是沒事嗎,別擔心。”
秦慕文說:“你頭發上還沾著水草葉子。”這就是走了走?怕是遊了遊吧。
趙雙絲毫不見謊言被戳穿的窘迫,他說:“阿文就是聰明,幸好我先來見的你,快讓我在你家收拾一下,要不然我爹娘看到我這副模樣,怕是要暈過去。”
秦慕文沒法,隻能讓他先收拾。
趙雙解釋道:“我真沒想下水,就是走在岸邊不小心腳滑了一下……”
秦慕文:“這麽危險!”
趙雙道:“今天不是他的忌日嗎,我想跟他說說話的。”
趙雙這邊剛走沒多久,黎錦也從書院回來了,七月的太陽毒、氣溫高,他回來就是一身汗。
正好小茶沒在,黎錦便在院裏光著膀子,讓秦慕文把水從他的肩膀上往下澆。
澆了好幾遍後,黎錦也涼快下來,回屋去換衣服。
秦慕文注意到今日黎錦書籃裏的書特別厚,底下甚至還壓了一摞空白的宣紙,他問:“阿錦,今日要寫這麽多嗎?”
黎錦說:“明日休息,不用去書院,這是今日和明日一起的任務。萬教諭直接讓我把書帶回來了。”
秦慕文其實不太懂算術問題,他練字小有成果後,應黎錦的要求,開始學著自己寫東西。
再加上家務有小茶幫忙,秦慕文每日的空閑時間也變多了。
起初,黎錦讓秦慕文每日寫三百字左右的日記,他沉默許久都寫不出來。
如今,秦慕文已經能一口氣寫完四五百字的了。雖然都是大白話,沒有用什麽精妙的詞語,但卻巧妙地結合平仄押韻,讀起來朗朗上口。
黎錦對此讚不絕口,他覺得少年寫的東西很有靈氣。
字裏行間帶著一種未經世俗打磨的純真。
不過,這也因為日記用第一人稱來記錄,打眼一看就給人以代入感。
黎錦突然提議:“文文,有沒有興趣寫話本子?”
秦慕文眼睛瞪圓:“話本子?”
黎錦說:“正是你想象中的話本子,之前帶你去茶館聽說書先生講的就是近年來比較紅火的話本子。”
秦慕文擺手:“我寫不了那麽好。”
黎錦說:“寫不寫得了那麽好是一回事,想不想寫是另外一回事。”
其實黎錦能看出秦慕文動心了,黎錦每旬都會帶秦慕文去茶館聽說書,從茶館回來的路上,秦慕文還會學著說書先生的語氣,把自己記憶猶新的片段講出來。
此後,秦慕文寫日記也帶了說書的風格,那就是平仄一定要順口。
秦慕文的小心思果然蠢蠢欲動:“那、那我試試。”
結果,黎錦還是高估了秦慕文,少年從小到大聽過的故事也就那麽幾個,什麽‘牛郎織女’‘嫦娥奔月’‘田螺姑娘’……
翌日黎錦給算經做了一天的批注,秦慕文也把自己寫了多半天的成果交給黎錦看。
這一看,黎錦表情有些微妙,因為秦慕文隻是把‘牛郎織女’故事裏麵的織女改成了哥兒。
偏偏這孩子還瞪著大眼睛,睫羽線長,微微卷翹。
一臉的‘夫郎你快誇誇我’。
黎錦第一回言不由衷,但語氣特別真誠的誇讚:“寫的真好。”
秦慕文靦腆地笑了,打算再去改一版‘嫦娥奔月’的哥兒版本。
黎錦攔住他,說:“文文,下一本咱們寫第一人稱的。”
秦慕文在第一人稱描述方麵有特殊的天份,連他自己都沒察覺,幸好黎錦發現了,正悄無聲息把他往這個方向引導。
“第一人稱,”秦慕文想了想,說,“我寫個第一人稱的田螺哥兒!”
黎錦攔住他,自己給秦慕文命題。
“那個稍後寫,你可以先寫自己的生活,用小片段的方式記錄下來。”
秦慕文不太明白:“啊?”
黎錦說:“就像寫日記那樣,但卻不完全是流水賬,而是把某一件讓你覺得歡喜、開心的事情單獨描寫出來。”
秦慕文說:“隻寫一件事情?”
黎錦點頭:“一個小片段大概三百字左右,隻寫一件事情。”
秦慕文垂眸思考了一會兒,眼睛就亮起來。
黎錦沒想到他這麽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後,看著從他筆尖誕生的一個個可愛的簪花小楷。
“辛醜年玖月初叁,晴,微風……”
秦慕文寫的是去年那會兒,他們還住在村子裏,九月初三,他已經不在醫館坐診了,每日下午可以早點回去陪他和孩子。
秦慕文寫當然是用他自己作第一人稱,他寫了自己做完活兒,抬頭看天色,不止一次期待柴門外傳來輕叩門扉的聲音。
前麵寫了聽錯聲音幾次失落,後來他無奈回去抱著小包子喂米糊。
卻不想一抬眼,就看到夫郎推開主屋的門,手裏拎著給他買的蜜糖。
一個小片段到這裏戛然而止,平凡中卻透著少年的小情緒,讓人很想繼續看下去。
黎錦誇讚:“這個寫的好。”
秦慕文:“夫君,我也發現我寫起這個來更加順手了。”
畢竟那都是自己的情緒,直接就能把真情實感寫出來。
黎錦說:“以後可以多寫寫,我晚上回來給你檢查錯字和措辭。”
然後稍加整理成冊,大概可以去書肆投稿。
秦慕文不知道黎錦的打算,小聲道:“阿錦,你還要繼續看啊。”
那都是他的小心思啊,這些思念的、喜歡的、愛的小情緒被心中所想的人看到,就算率真如少年,都會害羞。
黎錦說:“不想讓我看麽?”
秦慕文趕緊搖頭,他隻是害羞而已。
黎錦笑道:“文文,我可以暫時不看,你寫你的,等你以後想主動讓我看了,我再去看。”
秦慕文抱著他,表達自己純粹的喜歡。
“其實阿錦都能看的,我喜歡阿錦。”
作者有話要說: 【二更】
他躺在床上, 把人抱在懷裏,像哄小包子一樣的從後心順摸到腰窩, 然後一遍一遍再來。
秦慕文把頭埋在黎錦的頸窩, 聲音悶悶的:“我感覺雙雙在刻意模仿男人的舉動。”
黎錦的心猛地一跳, 突然想到一個可能性, 那就是趙雙會不會打算去找他那個生死未卜的未婚夫?
秦慕文其實非常聰慧,這種聰慧表現在他隻要努力的去想一件事,那就像拔蘿卜一樣,一串帶出來一堆記憶。
他說:“我想起來了,雙雙好像就是在咱家買了小茶的第二天,才突然改變自己行為舉止的!”
那天、那天他到底跟雙雙說了什麽?
對, 他說了他完全的相信阿錦!
難道就是這句刺激到了趙雙?
秦慕文到最後也沒想明白,最後就這麽抱著黎錦,沉沉的睡了過去。
又過了一個月, 趙雙越來越豪放的舉動已經引不起秦慕文的關注了。
就連趙雙的父母也對此沒有辦法, 畢竟孩子又沒做出多出格的事情, 他們也心疼趙雙,對他的行為會包容許多。
趙雙說:“我的傻文文,你還真以為我要離家出走啊。
我這人其實膽子很小的, 小時候看到路邊有人逃難過來, 胳膊斷了,我都嚇得一直哭。還連續做了好幾天噩夢。
我一個人出去,要真是受了什麽傷,我還不得把自己嚇到。”
秦慕文鬆了一口氣:“你能這麽想最好了。”
趙雙瞧著他的模樣, 又笑了:“阿文啊,別擔心我,我不算什麽正經的哥兒。不值得你掛念。
你想啊,我才認識你沒多久,就自作主張的勾引你夫君,想要驗證他把一個哥兒娶來當正房,是不是真的一心一意。”
“我打著對你好的幌子,其實是在驗證我自己內心的卑微。”
秦慕文說:“雙雙,這件事我不是早都跟你說過,雖然我當時生氣了,但你聽了我的勸告後再也沒做出任何出格的舉動。
後來我們不一直都挺好的麽,這件事就不用再說了。”
趙雙卻說:“不,阿文,你不知道的,曾經有個人也說過一生一世隻要我一個人,有人想嫁給他都被他拒絕了。”
秦慕文沒說話,這還是他跟趙雙結識兩三個月來,第一次聽他說‘過去’。
雖然他已經知道了那段事情,但到底跟趙雙自己說的有所差別。
“後來,他、別人都說他死了,我不信,天天等他來接我,等了有多久我已經不記得了。
我那時候喝他最愛的梨花白,喝醉了就想,如果他是個三心二意的男人,我會不會就沒這麽難過……”
就是因為這個想法,所以趙雙才頻頻去驗證那些願意娶哥兒當正房的人,是不是真的對那個哥兒一心一意。
他想從別處尋找內心的慰藉。
趙雙笑容裏都是苦澀:“我是個很自私的人,阿文,他對我那麽好,我卻隻想著我自己……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最後幾個字,他像是從牙縫裏蹦出來一樣。
秦慕文讓他坐下,小茶端來甜湯,給他潤潤嗓子。
“你隻太難過了,以後再這麽難過的時候,來找我說說話,我雖然不能給你什麽建議,但我可以聽。
雙雙,隻要你願意說,我都會聽。”
趙雙:“阿文,能認識你,是我這輩子唯三幸運的事情。”
秦慕文以為趙雙說完心裏就能舒坦許多,卻沒料到第二日趙雙就失蹤了。
趙雙的母親匆忙找上門來:“阿文,雙雙那孩子有沒有來你這兒?他早飯和午飯都沒吃……”
秦慕文急忙搖頭,“沒、沒來……”
秦慕文讓小茶跟著幫忙去找找,他留著哄小包子。
傍晚之前,趙雙自己回來了,他身上帶著水腥氣,但卻因為七月的太陽大,所以衣服都幹了。但味道卻散不掉。
秦慕文問他做什麽去了。
趙雙說:“就去外城走了走,什麽都沒做。你瞧瞧,我這不是沒事嗎,別擔心。”
秦慕文說:“你頭發上還沾著水草葉子。”這就是走了走?怕是遊了遊吧。
趙雙絲毫不見謊言被戳穿的窘迫,他說:“阿文就是聰明,幸好我先來見的你,快讓我在你家收拾一下,要不然我爹娘看到我這副模樣,怕是要暈過去。”
秦慕文沒法,隻能讓他先收拾。
趙雙解釋道:“我真沒想下水,就是走在岸邊不小心腳滑了一下……”
秦慕文:“這麽危險!”
趙雙道:“今天不是他的忌日嗎,我想跟他說說話的。”
趙雙這邊剛走沒多久,黎錦也從書院回來了,七月的太陽毒、氣溫高,他回來就是一身汗。
正好小茶沒在,黎錦便在院裏光著膀子,讓秦慕文把水從他的肩膀上往下澆。
澆了好幾遍後,黎錦也涼快下來,回屋去換衣服。
秦慕文注意到今日黎錦書籃裏的書特別厚,底下甚至還壓了一摞空白的宣紙,他問:“阿錦,今日要寫這麽多嗎?”
黎錦說:“明日休息,不用去書院,這是今日和明日一起的任務。萬教諭直接讓我把書帶回來了。”
秦慕文其實不太懂算術問題,他練字小有成果後,應黎錦的要求,開始學著自己寫東西。
再加上家務有小茶幫忙,秦慕文每日的空閑時間也變多了。
起初,黎錦讓秦慕文每日寫三百字左右的日記,他沉默許久都寫不出來。
如今,秦慕文已經能一口氣寫完四五百字的了。雖然都是大白話,沒有用什麽精妙的詞語,但卻巧妙地結合平仄押韻,讀起來朗朗上口。
黎錦對此讚不絕口,他覺得少年寫的東西很有靈氣。
字裏行間帶著一種未經世俗打磨的純真。
不過,這也因為日記用第一人稱來記錄,打眼一看就給人以代入感。
黎錦突然提議:“文文,有沒有興趣寫話本子?”
秦慕文眼睛瞪圓:“話本子?”
黎錦說:“正是你想象中的話本子,之前帶你去茶館聽說書先生講的就是近年來比較紅火的話本子。”
秦慕文擺手:“我寫不了那麽好。”
黎錦說:“寫不寫得了那麽好是一回事,想不想寫是另外一回事。”
其實黎錦能看出秦慕文動心了,黎錦每旬都會帶秦慕文去茶館聽說書,從茶館回來的路上,秦慕文還會學著說書先生的語氣,把自己記憶猶新的片段講出來。
此後,秦慕文寫日記也帶了說書的風格,那就是平仄一定要順口。
秦慕文的小心思果然蠢蠢欲動:“那、那我試試。”
結果,黎錦還是高估了秦慕文,少年從小到大聽過的故事也就那麽幾個,什麽‘牛郎織女’‘嫦娥奔月’‘田螺姑娘’……
翌日黎錦給算經做了一天的批注,秦慕文也把自己寫了多半天的成果交給黎錦看。
這一看,黎錦表情有些微妙,因為秦慕文隻是把‘牛郎織女’故事裏麵的織女改成了哥兒。
偏偏這孩子還瞪著大眼睛,睫羽線長,微微卷翹。
一臉的‘夫郎你快誇誇我’。
黎錦第一回言不由衷,但語氣特別真誠的誇讚:“寫的真好。”
秦慕文靦腆地笑了,打算再去改一版‘嫦娥奔月’的哥兒版本。
黎錦攔住他,說:“文文,下一本咱們寫第一人稱的。”
秦慕文在第一人稱描述方麵有特殊的天份,連他自己都沒察覺,幸好黎錦發現了,正悄無聲息把他往這個方向引導。
“第一人稱,”秦慕文想了想,說,“我寫個第一人稱的田螺哥兒!”
黎錦攔住他,自己給秦慕文命題。
“那個稍後寫,你可以先寫自己的生活,用小片段的方式記錄下來。”
秦慕文不太明白:“啊?”
黎錦說:“就像寫日記那樣,但卻不完全是流水賬,而是把某一件讓你覺得歡喜、開心的事情單獨描寫出來。”
秦慕文說:“隻寫一件事情?”
黎錦點頭:“一個小片段大概三百字左右,隻寫一件事情。”
秦慕文垂眸思考了一會兒,眼睛就亮起來。
黎錦沒想到他這麽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後,看著從他筆尖誕生的一個個可愛的簪花小楷。
“辛醜年玖月初叁,晴,微風……”
秦慕文寫的是去年那會兒,他們還住在村子裏,九月初三,他已經不在醫館坐診了,每日下午可以早點回去陪他和孩子。
秦慕文寫當然是用他自己作第一人稱,他寫了自己做完活兒,抬頭看天色,不止一次期待柴門外傳來輕叩門扉的聲音。
前麵寫了聽錯聲音幾次失落,後來他無奈回去抱著小包子喂米糊。
卻不想一抬眼,就看到夫郎推開主屋的門,手裏拎著給他買的蜜糖。
一個小片段到這裏戛然而止,平凡中卻透著少年的小情緒,讓人很想繼續看下去。
黎錦誇讚:“這個寫的好。”
秦慕文:“夫君,我也發現我寫起這個來更加順手了。”
畢竟那都是自己的情緒,直接就能把真情實感寫出來。
黎錦說:“以後可以多寫寫,我晚上回來給你檢查錯字和措辭。”
然後稍加整理成冊,大概可以去書肆投稿。
秦慕文不知道黎錦的打算,小聲道:“阿錦,你還要繼續看啊。”
那都是他的小心思啊,這些思念的、喜歡的、愛的小情緒被心中所想的人看到,就算率真如少年,都會害羞。
黎錦說:“不想讓我看麽?”
秦慕文趕緊搖頭,他隻是害羞而已。
黎錦笑道:“文文,我可以暫時不看,你寫你的,等你以後想主動讓我看了,我再去看。”
秦慕文抱著他,表達自己純粹的喜歡。
“其實阿錦都能看的,我喜歡阿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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