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習慣踩在地毯上的腳掌如何跋涉萬水千山?
我已習慣豪華轎車代步的四肢如何在草原上箭步如飛?
我已習慣生猛海鮮的胃囊如何適應草莖腐肉的果腹?
我已習慣掌聲的鼓膜如何分辨出呼嘯風中隱匿的危機?
我已習慣香水的鼻子如何嗅到十裏之外的陷阱?
我已習慣運用諂媚的技巧如何恢復狂野與孤傲?
我已習慣優越的物質生活如何再度接受貧瘠與荒涼?
種種事例表明,狗的生活並不見得有多糟。
種種事例表明,狼的生活並不見得有多高尚。
種種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堅定的信仰。
種種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夢的地方。
我想到了絢爛的舞台,掌聲如潮湧;我想到了大黃的友誼,永銘在心;我想到了一個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樣是一個偉大的夢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麗;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隻要執著,就有奇蹟;我想到了自由不過是一種欲望,它永不可能被滿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現實生活一種,草原也同樣是現實生活一種;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嚮往光榮;我想到了原則僅僅是逃避現實的一種手段;我想到了夢的本質就是懷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變現有的生活!……
我還沒有走上鐵軌,精心設計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慘遭流產。這是我從未想到會發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種必然。我無力阻擋,隻能隨其自然,跟著心的指引。我擦幹眼淚,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舊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見不知姓名的流浪狗還在原地等著我。
我問,你叫什麽名字?
他說,我叫風兒。
我問,為什麽叫風兒?
他說,寓意著無拘無束的飛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問,你從哪裏來?
他說,我就出生在這個城市。
我問,你的夢是什麽?
他說,就是像你一樣成為一隻優秀的寵物。
我問,當你成為一隻優秀的寵物後呢?
他說,糟啦!我再也沒有什麽可夢得了。
我說,有夢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問,你的夢是什麽?
我說,我的夢就是成為一隻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說,我看你永遠也實現不了,這太匪夷所思。
我說,所以,我從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實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種種藉口說服自己繼續生活在這個城市,而唯一正確的答案是:上蒼無意中為我打開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門,走進去後,它的確要比原來的生活更加誘我心魄。
最富麗堂皇的答案是:我從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隻叫風兒的狗一定不知曉,我以前是一隻叫風兒的草原狼,渴望著無拘無束的飛翔在草原的上空,這才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但我必須要說服自己,這就是夢!
第十三章 似曾相識(1)
冥冥之中,上蒼又刻意的安排了我們再次邂逅,雖然,我已記不起她的名字,雖然,我已記不起到底和她發生過怎樣的故事。
自從返回草原的旅程隨著血泡的破裂灰飛湮滅,我就生了一場大病。醫生也說不出個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麽狀況,在一旁幹著急。我估計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細菌,就是記憶紊亂導致神經衰弱(我認為後者的可能性較大)。醫生沒開什麽藥,臥床的日子也不長,我的病就不治痊癒了。
接著就是忙。
忙著拍gg,海誇一家新開的寵物醫院服務一流,技術一流,醫德一流。
忙著演唱會,我還是演繹那隻發現自己真實身份是狼的狗,不過對著殘月長嘯再也沒了激情。
忙著錄製mtv,當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著與大黃喝酒,他是個不錯的朋友,總認為結識了我使他的未來充滿光芒,社會地位顯著提高。
忙著為新入夥的丐幫兄弟做演講,權當幫大黃擴充隊伍友情表演。丐幫不僅在市中心立住腳,還擠身三大黑幫行列。
忙著踩腳印,人氣越來越旺,沒辦法。
忙著情人冬冬的畫展,女主人為他邀請了眾多社會名流,不過場麵宏大,效果一般,沒賣出幾副畫,且價錢也低的可憐。那天我還遇到了帝王,令我錯愕的是萬裏香竟然和紙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紙巾王之間的關係也極度融洽,一家喜氣洋洋的,真是活見鬼的拉郎配!帝王見了我渾身發抖,看來他已徹底拋棄所謂“帝王將相本有種”的理論。萬裏香則拉著女主人的手說,我們永遠是好姐妹。女主人說,紙巾王是個好人,我沒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錯過。我差點沒笑出聲來。
忙著女主人與情人冬冬偷情放哨,範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著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這樣忙啊忙,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著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會給予我巨大的回報。因為太忙,女主人為我請了個保姆,模樣長得還挺俊俏,不過沒兩天就被我趕跑了。連撒尿的時候都有一雙眼睛始終不離的盯著,總歸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轉眼,幾個月過去,又一個春天來臨。這種季節的變化在城市裏並無顯著的痕跡,縱橫交錯的電纜不會長出嬌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樓不會生出碧綠的新葉,廣闊的馬路不會冒出毛茸茸的鵝黃。隻是天氣越來越暖,白晝越來越長,掠過城市上空的歸雁越來越多。倘若你不出門,這些變化自然是不覺的。倘若你頻繁出門,這些變化也難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為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裏,櫥窗裏的變化要比季節的變化惹眼得多。
我已習慣豪華轎車代步的四肢如何在草原上箭步如飛?
我已習慣生猛海鮮的胃囊如何適應草莖腐肉的果腹?
我已習慣掌聲的鼓膜如何分辨出呼嘯風中隱匿的危機?
我已習慣香水的鼻子如何嗅到十裏之外的陷阱?
我已習慣運用諂媚的技巧如何恢復狂野與孤傲?
我已習慣優越的物質生活如何再度接受貧瘠與荒涼?
種種事例表明,狗的生活並不見得有多糟。
種種事例表明,狼的生活並不見得有多高尚。
種種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堅定的信仰。
種種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夢的地方。
我想到了絢爛的舞台,掌聲如潮湧;我想到了大黃的友誼,永銘在心;我想到了一個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樣是一個偉大的夢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麗;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隻要執著,就有奇蹟;我想到了自由不過是一種欲望,它永不可能被滿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現實生活一種,草原也同樣是現實生活一種;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嚮往光榮;我想到了原則僅僅是逃避現實的一種手段;我想到了夢的本質就是懷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變現有的生活!……
我還沒有走上鐵軌,精心設計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慘遭流產。這是我從未想到會發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種必然。我無力阻擋,隻能隨其自然,跟著心的指引。我擦幹眼淚,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舊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見不知姓名的流浪狗還在原地等著我。
我問,你叫什麽名字?
他說,我叫風兒。
我問,為什麽叫風兒?
他說,寓意著無拘無束的飛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問,你從哪裏來?
他說,我就出生在這個城市。
我問,你的夢是什麽?
他說,就是像你一樣成為一隻優秀的寵物。
我問,當你成為一隻優秀的寵物後呢?
他說,糟啦!我再也沒有什麽可夢得了。
我說,有夢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問,你的夢是什麽?
我說,我的夢就是成為一隻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說,我看你永遠也實現不了,這太匪夷所思。
我說,所以,我從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實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種種藉口說服自己繼續生活在這個城市,而唯一正確的答案是:上蒼無意中為我打開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門,走進去後,它的確要比原來的生活更加誘我心魄。
最富麗堂皇的答案是:我從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隻叫風兒的狗一定不知曉,我以前是一隻叫風兒的草原狼,渴望著無拘無束的飛翔在草原的上空,這才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但我必須要說服自己,這就是夢!
第十三章 似曾相識(1)
冥冥之中,上蒼又刻意的安排了我們再次邂逅,雖然,我已記不起她的名字,雖然,我已記不起到底和她發生過怎樣的故事。
自從返回草原的旅程隨著血泡的破裂灰飛湮滅,我就生了一場大病。醫生也說不出個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麽狀況,在一旁幹著急。我估計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細菌,就是記憶紊亂導致神經衰弱(我認為後者的可能性較大)。醫生沒開什麽藥,臥床的日子也不長,我的病就不治痊癒了。
接著就是忙。
忙著拍gg,海誇一家新開的寵物醫院服務一流,技術一流,醫德一流。
忙著演唱會,我還是演繹那隻發現自己真實身份是狼的狗,不過對著殘月長嘯再也沒了激情。
忙著錄製mtv,當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著與大黃喝酒,他是個不錯的朋友,總認為結識了我使他的未來充滿光芒,社會地位顯著提高。
忙著為新入夥的丐幫兄弟做演講,權當幫大黃擴充隊伍友情表演。丐幫不僅在市中心立住腳,還擠身三大黑幫行列。
忙著踩腳印,人氣越來越旺,沒辦法。
忙著情人冬冬的畫展,女主人為他邀請了眾多社會名流,不過場麵宏大,效果一般,沒賣出幾副畫,且價錢也低的可憐。那天我還遇到了帝王,令我錯愕的是萬裏香竟然和紙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紙巾王之間的關係也極度融洽,一家喜氣洋洋的,真是活見鬼的拉郎配!帝王見了我渾身發抖,看來他已徹底拋棄所謂“帝王將相本有種”的理論。萬裏香則拉著女主人的手說,我們永遠是好姐妹。女主人說,紙巾王是個好人,我沒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錯過。我差點沒笑出聲來。
忙著女主人與情人冬冬偷情放哨,範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著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這樣忙啊忙,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著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會給予我巨大的回報。因為太忙,女主人為我請了個保姆,模樣長得還挺俊俏,不過沒兩天就被我趕跑了。連撒尿的時候都有一雙眼睛始終不離的盯著,總歸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轉眼,幾個月過去,又一個春天來臨。這種季節的變化在城市裏並無顯著的痕跡,縱橫交錯的電纜不會長出嬌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樓不會生出碧綠的新葉,廣闊的馬路不會冒出毛茸茸的鵝黃。隻是天氣越來越暖,白晝越來越長,掠過城市上空的歸雁越來越多。倘若你不出門,這些變化自然是不覺的。倘若你頻繁出門,這些變化也難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為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裏,櫥窗裏的變化要比季節的變化惹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