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關於捉姦的戰爭就這樣平息,倒像是懇談會,我驚異不已!隨後,兩個人友好磋商分手細節,無非是財產問題。討價還價後達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紙巾王索要青春補償費,紙巾王將別墅及法拉力跑車的產權改為女主人的名字。最後,兩個人開了一瓶香檳,斟了兩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慶祝還是懊惱。紙巾王臨走時主動和我打招呼,這是他對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搖搖尾巴,也是我對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紙巾王,坐到沙發上,不停的瞥望著牆上的掛鍾,不停的照著手中的小鏡子,不停的問我妝化得如何。
門鈴三次響了,該來的終於來了,不該來的再也不會來了。女主人親自開門,我一看,原來是唱片公司老闆範胖子。看來,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誹聞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曉真相,是他們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謎底終於解開,我並不感到詫異,因為這個謎底本身並不荒誕。
他抱著她進了臥室。
她說,我要在人民大會堂開演唱會。
他說,沒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說,萬裏香呢?
他說,她沒有一隻比冬冬優秀的狗。
她說,你是利用我們還是真心愛我?
他說,當然是真心愛你。
她說,證據?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說,你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不都是證據嗎。
她說,我也沒少給你賺錢啊。
他說,那我們就共同經營這份愛吧。
他關了燈,驀地又打開,讓女主人趕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聽取了他的意見(這極為少見)。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會兒,看來隻能作罷,隻有在心中跟她說聲再見了。我仔仔細細的走遍每一個房間,多少有些留戀,腦海裏總是浮現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堅持生活對他的不公,這一切是他的還是他的。我在廚房裏裝了一口袋食物,當然這一切不夠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隨身帶了銀行卡,裏麵全是我的私房錢,多得足可以讓我環遊地球一圈。我沒有帶上狗證,因為在這個城市裏無人不識我這張臉,臉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證。
至於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麽坐飛機、坐火車、坐輪船根本就不實際。不論我是一隻多麽出名的狗,若無主人在一旁,我都將失去自由行動的權利。幸運的是我的名氣不至於再次被投入監獄,而是被人客氣的送回來,對我的女主人獻殷勤道,是我發現了你走散的狗,以後可要當心。能不能給我簽個名?對了,這狗也得給我踩一個腳印。現實就是這樣,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給了我存在的價值,給了我揮霍的榮耀,給了我無限的風光,離開她,我就是一隻狗,僅僅是一隻狗。而今,我要做回一隻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線我再三推敲過,出了家門是衡山路,沿著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後順著京滬鐵路線一直往北走,途徑南京、蚌埠、徐州、濟南……最後到北京。接著往西走京包鐵路線,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離草原也就不遠了。最後的路程便是找到獵人的小村莊,穿過漫漫黃沙,回到廣袤自由的內蒙古大草原。
為什麽選擇走鐵路線呢?主要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一、 鐵路線簡單,不易迷途。
二、 鐵路線上沒有閑雜人等,安全。
三、 運氣好的話,可以扒車。
整個徒步路程共計2500多公裏,耗時4個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裏,這是何等艱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來源於我對自由與夢想的無限渴望。
一切準備好後,我在客廳裏靜坐了一會兒,滴淚少許。然後,又檢查一遍隨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腦海裏模擬驗證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沒有一絲紕漏後,閉上眼睛,睜開,起身,朝大門走去。隨著身後的大門緊緊關閉,我知曉,我已經走在了一條不歸路上。
路過衡山電影院時,我趴在大鐵門上凝望著空曠的院子,這裏曾經是我的城市沙場,其慘烈、其驚心動魄的程度,不亞於任何一場衝破獵人的圍剿。幸運的是我贏了,倘若我輸了呢?我不敢想像將會是怎樣的結局。
我繼續往前走。不知怎麽的,這一路上我特別留意黑夜裏的城市。我試圖拿它與草原的夜做比較,可是它們之間相差太遠,絲毫沒有可比之處。就說草原的夜吧,隻有在皓月當空的時候,才透露出一絲迷幻色彩(這還不排除陰雨綿綿的天氣),其餘的日子裏則如鬼魅般猙獰。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記憶起每當夜幕降臨的前刻,母親喚我回家的急切聲音在草原的黃昏一路跟隨著我,直到我歸家,母親才鬆口氣綻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論何時何刻都散發著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晝的延續,又像是晝的開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當空隻淪喪為可有可無的點綴,充其量不過是五彩斑斕的霓虹裏一盞蒼白的路燈。就說這景致吧,草原上的風景永遠是輪迴不越的,草枯又草榮,草榮又草枯……偶爾的野火燒紅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幾乎每剎都在變幻,你根本無從琢磨,它既是立體的又是流動的,你走在其間,儼然也是一道風景。不知怎麽的,我還是對比了城市與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後,我竟然無法做出一個客觀的比較,就連自由也變得異常模糊。難道我在城市裏就沒有自由嗎?我擁有至高的榮譽,擁有驕傲人類的關心,擁有各階層狗的景仰,擁有足夠多的財富,擁有女主人無限的寵愛(甚至她很少用繩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裏漫行而感覺不到恐懼。而草原帶給我的自由呢?我驀然發現,那草原的自由僅僅是一個過去的片斷而已。或許,我已無法再深刻領悟草原的自由,當我認為草原隻是一個過去的片斷開始。
女主人送走紙巾王,坐到沙發上,不停的瞥望著牆上的掛鍾,不停的照著手中的小鏡子,不停的問我妝化得如何。
門鈴三次響了,該來的終於來了,不該來的再也不會來了。女主人親自開門,我一看,原來是唱片公司老闆範胖子。看來,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誹聞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曉真相,是他們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謎底終於解開,我並不感到詫異,因為這個謎底本身並不荒誕。
他抱著她進了臥室。
她說,我要在人民大會堂開演唱會。
他說,沒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說,萬裏香呢?
他說,她沒有一隻比冬冬優秀的狗。
她說,你是利用我們還是真心愛我?
他說,當然是真心愛你。
她說,證據?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說,你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不都是證據嗎。
她說,我也沒少給你賺錢啊。
他說,那我們就共同經營這份愛吧。
他關了燈,驀地又打開,讓女主人趕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聽取了他的意見(這極為少見)。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會兒,看來隻能作罷,隻有在心中跟她說聲再見了。我仔仔細細的走遍每一個房間,多少有些留戀,腦海裏總是浮現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堅持生活對他的不公,這一切是他的還是他的。我在廚房裏裝了一口袋食物,當然這一切不夠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隨身帶了銀行卡,裏麵全是我的私房錢,多得足可以讓我環遊地球一圈。我沒有帶上狗證,因為在這個城市裏無人不識我這張臉,臉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證。
至於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麽坐飛機、坐火車、坐輪船根本就不實際。不論我是一隻多麽出名的狗,若無主人在一旁,我都將失去自由行動的權利。幸運的是我的名氣不至於再次被投入監獄,而是被人客氣的送回來,對我的女主人獻殷勤道,是我發現了你走散的狗,以後可要當心。能不能給我簽個名?對了,這狗也得給我踩一個腳印。現實就是這樣,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給了我存在的價值,給了我揮霍的榮耀,給了我無限的風光,離開她,我就是一隻狗,僅僅是一隻狗。而今,我要做回一隻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線我再三推敲過,出了家門是衡山路,沿著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後順著京滬鐵路線一直往北走,途徑南京、蚌埠、徐州、濟南……最後到北京。接著往西走京包鐵路線,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離草原也就不遠了。最後的路程便是找到獵人的小村莊,穿過漫漫黃沙,回到廣袤自由的內蒙古大草原。
為什麽選擇走鐵路線呢?主要基於以下三點考慮:
一、 鐵路線簡單,不易迷途。
二、 鐵路線上沒有閑雜人等,安全。
三、 運氣好的話,可以扒車。
整個徒步路程共計2500多公裏,耗時4個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裏,這是何等艱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來源於我對自由與夢想的無限渴望。
一切準備好後,我在客廳裏靜坐了一會兒,滴淚少許。然後,又檢查一遍隨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腦海裏模擬驗證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沒有一絲紕漏後,閉上眼睛,睜開,起身,朝大門走去。隨著身後的大門緊緊關閉,我知曉,我已經走在了一條不歸路上。
路過衡山電影院時,我趴在大鐵門上凝望著空曠的院子,這裏曾經是我的城市沙場,其慘烈、其驚心動魄的程度,不亞於任何一場衝破獵人的圍剿。幸運的是我贏了,倘若我輸了呢?我不敢想像將會是怎樣的結局。
我繼續往前走。不知怎麽的,這一路上我特別留意黑夜裏的城市。我試圖拿它與草原的夜做比較,可是它們之間相差太遠,絲毫沒有可比之處。就說草原的夜吧,隻有在皓月當空的時候,才透露出一絲迷幻色彩(這還不排除陰雨綿綿的天氣),其餘的日子裏則如鬼魅般猙獰。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記憶起每當夜幕降臨的前刻,母親喚我回家的急切聲音在草原的黃昏一路跟隨著我,直到我歸家,母親才鬆口氣綻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論何時何刻都散發著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晝的延續,又像是晝的開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當空隻淪喪為可有可無的點綴,充其量不過是五彩斑斕的霓虹裏一盞蒼白的路燈。就說這景致吧,草原上的風景永遠是輪迴不越的,草枯又草榮,草榮又草枯……偶爾的野火燒紅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幾乎每剎都在變幻,你根本無從琢磨,它既是立體的又是流動的,你走在其間,儼然也是一道風景。不知怎麽的,我還是對比了城市與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後,我竟然無法做出一個客觀的比較,就連自由也變得異常模糊。難道我在城市裏就沒有自由嗎?我擁有至高的榮譽,擁有驕傲人類的關心,擁有各階層狗的景仰,擁有足夠多的財富,擁有女主人無限的寵愛(甚至她很少用繩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裏漫行而感覺不到恐懼。而草原帶給我的自由呢?我驀然發現,那草原的自由僅僅是一個過去的片斷而已。或許,我已無法再深刻領悟草原的自由,當我認為草原隻是一個過去的片斷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