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孫連仲總司令的命令,黃樵鬆師長部署如下:
1.奉總司令孫電令本師艷早6[3]時半開始攻擊。
2.黃旅附山炮8門,戰車防禦炮2門,全力攻取園上、汶上、邵莊,限拂曉前完全肅清各該村之敵,並確保之。但隻留置小部保持我已占領之態勢。
3.侯旅(欠郭團)位於現位置,相機攻取劉家湖,使黃旅易於奏功。
4.郭團為師預備隊位於陶溝橋、礓石溝。
5.攻擊開始後,餘赴陶溝橋指揮。1
上午3時半,二十七師向敵開始猛攻,杜團官兵異常奮勇,擊潰裴莊之敵並占領該莊,又乘勢向邵莊猛烈進攻,斃敵極眾,已占領邵莊大部。殘敵退據碉樓頑抗,並集中炮火向我已占之裴莊、邵莊及附近村落猛烈轟擊,同時發射多枚燒夷彈,將我軍所占之房屋轟毀多處,我官兵利用頹垣斷壁與敵抗爭,雖然傷亡奇重,但屹然未動。此時楊團攻擊部隊已將園上之敵擊潰,殘敵退據碉樓頑抗。
當我軍攻占裴莊,攻入邵莊之時,敵坦克車6輛、裝甲汽車10餘輛,由莊後繞出猛攻我杜團陣地。當即被我戰車防禦炮擊毀坦克2輛,裝甲車數輛,重牽引車1輛。此時,劉家湖之敵馬上以炮火回擊,我戰防炮2名炮手陣亡,2門炮被擊毀。
同日4時,侯旅李團向劉家湖攻擊。該團劉營復以迫擊炮向邵莊之敵猛轟,擊焚敵汽油車4輛,頓時火焰騰空,煙霧彌天,敵裝甲車及步兵200餘均向北潰退。11時,敵又以坦克10餘輛,步兵300餘,向我岔路口、秦莊陣地猛攻,我李團楊營與敵激戰,劉營則沿公路向該敵側擊,雙方激戰至下午5時,形成對峙。
同日1時,因敵據碉頑抗,我山炮變換陣地,向前移動,轟敵碉樓。不意我炮陣地暴露,炮未及轟擊敵碉,即遭敵重炮還擊,我炮被擊毀4門,連排長各1人負傷,炮兵20餘名也負傷。
是役,我傷亡官兵300餘名,毀山炮4門,戰車防禦炮2門,我占領之岔路口、潘墜、前棗莊、後棗莊、邵莊、裴莊、孟莊等村,悉被敵炮轟毀殆盡,敵人傷亡約在300名以上。
下午2時,二十七師接孫連仲總司令電令如下:
本(29日)台兒莊附近之敵未能一舉肅清。委座十分震怒。為徹底奉行命令計,各部隊務於夜間多派小部隊以一班或一排用種種方法夜襲擾亂,使敵疲弊以減其晝間之攻擊能力。對派出部隊之攻擊目標,及出入路應指示明了,並須通知比鄰部隊以免誤會。1
二十七師按照上述命令,於下午3時30分命令七十九旅今夜務用小部隊襲占園上,阻絕敵與台兒莊之通路;令八十旅今夜派遊擊隊設法破壞南洛村南之石橋及興隆橋,斷絕敵人後路。
台兒莊左翼戰場三十師接孫連仲總司令命令後,馬上進行戰鬥部署,因該師渡河於本午始可完畢,即令四十四旅以主力於拂曉向三裏莊之敵進攻,成功後即側擊劉家湖。以完成截斷敵之連絡線,阻敵增援部隊南下任務。
29日拂曉,四十四旅以一團兵力向敵攻擊。三裏莊有敵步兵約四五百名,並附有機械化部隊,敵人裝備明顯優於我軍。當我步兵接近敵兵300米時,敵以猛烈火力向我部隊攻擊。我官兵奮不顧身,冒炮火前進與敵對攻。同時,敵戰車出動,在陣前橫衝直撞,我陣地被敵沖亂,敵步兵又借其戰車掩護施行逆襲。敵我力量懸殊,我官兵雖英勇殺敵,但損傷甚重,且已天亮,故進攻未獲進展,遂留少數部隊與敵保持接觸,以阻其增援台兒莊,其餘撤回原陣地。
29日晚8時,三十師張金照師長判斷,敵在台兒莊孤軍深入之態勢,其兵力較少,處於內線作戰,形成被動局麵,而我之兵力數倍於敵,且左右兩翼均有我軍,形成外線作戰,敵時時有被我圍殲之可能。主動被動之勢利害,勝敗之機早已判然。而敵猶敢頑強抵抗,死據台兒莊者,恃其後方連絡線未被切斷,嶧縣之敵尚可增援,劉家湖與台兒莊之敵且可互相策應。
為達成該師以截斷敵之連絡線,阻敵增援部隊南下,並側擊劉家湖之敵,以使我二十七、三十一兩師作戰容易之目的,張師長決定於本夜12時,以主力襲擊三裏莊,以一部襲擊南洛之敵。
張師長選擇三裏莊、南洛兩地為完成任務的突破口,是因為三裏莊位於台兒莊西北,劉家湖之西南,台兒莊、三裏莊、劉家湖成為三角形勢,三裏莊如為我有,北可襲擊劉家湖,南可襲擊台兒莊敵之側背,因此必須以優勢兵力擊退三裏莊之敵,使之退於劉台之連絡線以外。至於阻敵增援部隊南下,就地形而論,當以南洛為最宜,因為南洛在台兒莊西北約4公裏,台棗支線西側,敵自嶧縣南下增援台兒莊,或由嶧台公路,或沿台棗支線,或向鐵路東西繞行,無論走哪條路,均須經過南洛,我為正麵阻敵,或側背攻擊,或與二十七師友軍夾擊,都必須將南洛收為我有。而南洛為強敵所盤踞,我為奪取南洛,非派相當兵力不可。
為實現上述目的,三十師製定具體作戰部署要旨如下:
一、令四四旅由楊團長率兵四營,於29日夜12時開始襲擊三裏莊之敵,占領後築工事確保之。
二、令八十八旅由吳團長率兵兩營,於29日夜12時開始襲擊南洛之敵,奏功後築工確保之,以阻敵增援隊之南下。
三、令工兵營之爆破排歸吳旅指揮,於29日夜12時破壞三裏莊至南洛間鐵路、公路等橋樑。
1.奉總司令孫電令本師艷早6[3]時半開始攻擊。
2.黃旅附山炮8門,戰車防禦炮2門,全力攻取園上、汶上、邵莊,限拂曉前完全肅清各該村之敵,並確保之。但隻留置小部保持我已占領之態勢。
3.侯旅(欠郭團)位於現位置,相機攻取劉家湖,使黃旅易於奏功。
4.郭團為師預備隊位於陶溝橋、礓石溝。
5.攻擊開始後,餘赴陶溝橋指揮。1
上午3時半,二十七師向敵開始猛攻,杜團官兵異常奮勇,擊潰裴莊之敵並占領該莊,又乘勢向邵莊猛烈進攻,斃敵極眾,已占領邵莊大部。殘敵退據碉樓頑抗,並集中炮火向我已占之裴莊、邵莊及附近村落猛烈轟擊,同時發射多枚燒夷彈,將我軍所占之房屋轟毀多處,我官兵利用頹垣斷壁與敵抗爭,雖然傷亡奇重,但屹然未動。此時楊團攻擊部隊已將園上之敵擊潰,殘敵退據碉樓頑抗。
當我軍攻占裴莊,攻入邵莊之時,敵坦克車6輛、裝甲汽車10餘輛,由莊後繞出猛攻我杜團陣地。當即被我戰車防禦炮擊毀坦克2輛,裝甲車數輛,重牽引車1輛。此時,劉家湖之敵馬上以炮火回擊,我戰防炮2名炮手陣亡,2門炮被擊毀。
同日4時,侯旅李團向劉家湖攻擊。該團劉營復以迫擊炮向邵莊之敵猛轟,擊焚敵汽油車4輛,頓時火焰騰空,煙霧彌天,敵裝甲車及步兵200餘均向北潰退。11時,敵又以坦克10餘輛,步兵300餘,向我岔路口、秦莊陣地猛攻,我李團楊營與敵激戰,劉營則沿公路向該敵側擊,雙方激戰至下午5時,形成對峙。
同日1時,因敵據碉頑抗,我山炮變換陣地,向前移動,轟敵碉樓。不意我炮陣地暴露,炮未及轟擊敵碉,即遭敵重炮還擊,我炮被擊毀4門,連排長各1人負傷,炮兵20餘名也負傷。
是役,我傷亡官兵300餘名,毀山炮4門,戰車防禦炮2門,我占領之岔路口、潘墜、前棗莊、後棗莊、邵莊、裴莊、孟莊等村,悉被敵炮轟毀殆盡,敵人傷亡約在300名以上。
下午2時,二十七師接孫連仲總司令電令如下:
本(29日)台兒莊附近之敵未能一舉肅清。委座十分震怒。為徹底奉行命令計,各部隊務於夜間多派小部隊以一班或一排用種種方法夜襲擾亂,使敵疲弊以減其晝間之攻擊能力。對派出部隊之攻擊目標,及出入路應指示明了,並須通知比鄰部隊以免誤會。1
二十七師按照上述命令,於下午3時30分命令七十九旅今夜務用小部隊襲占園上,阻絕敵與台兒莊之通路;令八十旅今夜派遊擊隊設法破壞南洛村南之石橋及興隆橋,斷絕敵人後路。
台兒莊左翼戰場三十師接孫連仲總司令命令後,馬上進行戰鬥部署,因該師渡河於本午始可完畢,即令四十四旅以主力於拂曉向三裏莊之敵進攻,成功後即側擊劉家湖。以完成截斷敵之連絡線,阻敵增援部隊南下任務。
29日拂曉,四十四旅以一團兵力向敵攻擊。三裏莊有敵步兵約四五百名,並附有機械化部隊,敵人裝備明顯優於我軍。當我步兵接近敵兵300米時,敵以猛烈火力向我部隊攻擊。我官兵奮不顧身,冒炮火前進與敵對攻。同時,敵戰車出動,在陣前橫衝直撞,我陣地被敵沖亂,敵步兵又借其戰車掩護施行逆襲。敵我力量懸殊,我官兵雖英勇殺敵,但損傷甚重,且已天亮,故進攻未獲進展,遂留少數部隊與敵保持接觸,以阻其增援台兒莊,其餘撤回原陣地。
29日晚8時,三十師張金照師長判斷,敵在台兒莊孤軍深入之態勢,其兵力較少,處於內線作戰,形成被動局麵,而我之兵力數倍於敵,且左右兩翼均有我軍,形成外線作戰,敵時時有被我圍殲之可能。主動被動之勢利害,勝敗之機早已判然。而敵猶敢頑強抵抗,死據台兒莊者,恃其後方連絡線未被切斷,嶧縣之敵尚可增援,劉家湖與台兒莊之敵且可互相策應。
為達成該師以截斷敵之連絡線,阻敵增援部隊南下,並側擊劉家湖之敵,以使我二十七、三十一兩師作戰容易之目的,張師長決定於本夜12時,以主力襲擊三裏莊,以一部襲擊南洛之敵。
張師長選擇三裏莊、南洛兩地為完成任務的突破口,是因為三裏莊位於台兒莊西北,劉家湖之西南,台兒莊、三裏莊、劉家湖成為三角形勢,三裏莊如為我有,北可襲擊劉家湖,南可襲擊台兒莊敵之側背,因此必須以優勢兵力擊退三裏莊之敵,使之退於劉台之連絡線以外。至於阻敵增援部隊南下,就地形而論,當以南洛為最宜,因為南洛在台兒莊西北約4公裏,台棗支線西側,敵自嶧縣南下增援台兒莊,或由嶧台公路,或沿台棗支線,或向鐵路東西繞行,無論走哪條路,均須經過南洛,我為正麵阻敵,或側背攻擊,或與二十七師友軍夾擊,都必須將南洛收為我有。而南洛為強敵所盤踞,我為奪取南洛,非派相當兵力不可。
為實現上述目的,三十師製定具體作戰部署要旨如下:
一、令四四旅由楊團長率兵四營,於29日夜12時開始襲擊三裏莊之敵,占領後築工事確保之。
二、令八十八旅由吳團長率兵兩營,於29日夜12時開始襲擊南洛之敵,奏功後築工確保之,以阻敵增援隊之南下。
三、令工兵營之爆破排歸吳旅指揮,於29日夜12時破壞三裏莊至南洛間鐵路、公路等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