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主張是,要幹就幹“大”的,見好就收,蜇伏一段,用搶來的錢開個飯店什麽
的,後半生也有個依靠。幹的時候務必周密思考,注意隱蔽,“踩點”的時間不能
過長,以免弄個“臉熟”。可是那兩個姓汪的卻不然,他們沒錢就幹,連連作案,
也不管幹的對象錢多錢少,隻要能弄到錢就行。特別是汪老二,壓根兒就不是幹這
個的料。倘若將來大家有個好歹,十有八九要壞在他身上。汪老三呢,別看在研究
行動計劃的時候他總要比比劃劃地白話一通,最後還得按自己的幹。總而言之,這
兩個人他都越來越看不順眼了。
為三弟孫德鬆擔心,也是孫德林的一個考慮。在他心目中,孫德鬆與自己完全
不同,是個好弟弟。他孝敬父母,年輕有為,無論親人還是單位的人都對他印象不
錯。隻是後來由於妻子鬧離婚,他心情鬱悶,無心工作,拉他入夥時,他就破罐子
破摔,也幹起了殺人搶劫的“營生”。為此,孫德林總是感到不安:如果案子犯了,
連累了弟弟,那就是他害的,他愧對家裏的親人們。
與孫德林不同的是,汪家哥倆犯罪欲望強烈。如果孫德林勸他們“收山”,肯
定不行。於是,孫德林表麵上是在處處為犯罪團夥著想,出謀獻策,暗中卻在實施
著“踹”掉王文緒的計劃,同時作著幹幾次“大”的之後,在40歲前“收山”的準
備。
如果單是為了“踹”掉王文緒而扔掉4支獵槍,那代價豈不是太大了,汪家哥倆
能同意嗎?
醉生夢死
事實畢竟是,汪家哥倆竟然同意把獵槍扔掉,而且這麽幹了。這是為什麽呢?
汪家哥倆一直念念不忘的是,要弄到真正的軍用手槍。為了區別於獵槍,他們
把手槍叫作“強兵器”。搶劫運鈔車成功,他們每人分得一大筆贓款,有了買手槍
的錢,買槍慾念隨之越來越強烈了。獵槍雖然也可以用於作案,但它又大又笨,不
便於攜帶。於是,他們想在作案工具上來個“更新換代”,用剛剛到手的贓款買手
槍。孫德林提出“踹”掉王文緒的建議後,他們就藉此來了個順水推舟,把已經完
成“使命”的獵槍獻出來,充當了“演”這場“戲”必不可少的“道具”。
在預審員麵前,汪家仁說:“我們幹‘事’弄到錢後,就花天酒地,什麽事也
不想。”又說:“幹我們這行,有今天沒明天的,搶點錢就花了,填補一下自己
(精神上)的空虛。”
搶劫運鈔車得手,汪家仁分得7萬多元,腰包一下子鼓了起來,又有了尋歡作樂
的錢。
汪家仁離不開的,一個是酒,一個是女人。
汪家仁愛喝酒。雖然每次喝得不多,一天卻要至少喝三回,甚至喝四五回。以
前,他在瀋陽東站貨場蹬“倒騎驢”拉腳,幹一天活兒很累,回家後喝點酒解解乏。
自從上了孫德林、汪家禮的賊船,幹起殺人搶劫的勾當後,酒又成了他緩解作案後
的緊張心理,麻醉自己的東西。
搶了那麽多錢,喝酒是喝不光的,汪家仁最大的“消費”是出去找女人。
這個犯罪團夥的5個人都離了婚,唯有汪家仁續了弦,後老伴為他生了一個很不
錯的兒子。飽暖思淫慾,人老心不老,生就一顆花花心的汪家仁怎麽能看得上已經
滿臉皺紋的老伴,自從變成匪,幹上殺人越貨這一行後,他往往一夜之間便成為巨
富,為了尋求刺激,就嫖暗娼,直到把錢花光了為止。為這個,連汪家禮也數落過
他。
這天,汪家仁被那筆贓款燒得呆不住,又想出去走走。夜幕降臨,華燈初上,
他颳了鬍子,換上一套新衣裳,揣起幾千元錢,跨上摩托車開走了。
汪家仁有個本能,像隻狗似的會聞味,知道哪家酒店、娛樂廳裏有他需要的那
種女人。
汪家仁正騎著,一輛“佳美”轎車從身邊飛駛而過。車輪輾過一個水窪,泥水
飛濺,弄髒了汪家仁一隻褲腿。汪家仁懊惱地罵了一句,跟著“佳美”跑起來。
“佳美”開到娛樂宮門前停下了。車門開處,一個“大款”模樣的中年男子挺胸凸
肚地走了進去。汪家仁一見,也停了車,暗罵:不用你小子顯擺,你能來,我也能
來!他放好車,也走了進去。
汪家仁尋歡作樂,一般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樣既感到新鮮有趣,也不
會讓人弄個臉熟。這家娛樂宮是他頭一次來。進了門,他像劉姥姥進了大觀園,兩
隻眼睛都不夠用了。小舞池裏,彩燈旋轉,樂曲悠揚,一對對紅男綠女勾肩搭背,
跳著“聯繫步”,看得汪家仁心裏直癢癢。但他不喜好這個,急著找小姐。
在包房裏,汪家仁點了個身材高挑的小姐來陪他。
“小姐,叫啥名呀?”
的,後半生也有個依靠。幹的時候務必周密思考,注意隱蔽,“踩點”的時間不能
過長,以免弄個“臉熟”。可是那兩個姓汪的卻不然,他們沒錢就幹,連連作案,
也不管幹的對象錢多錢少,隻要能弄到錢就行。特別是汪老二,壓根兒就不是幹這
個的料。倘若將來大家有個好歹,十有八九要壞在他身上。汪老三呢,別看在研究
行動計劃的時候他總要比比劃劃地白話一通,最後還得按自己的幹。總而言之,這
兩個人他都越來越看不順眼了。
為三弟孫德鬆擔心,也是孫德林的一個考慮。在他心目中,孫德鬆與自己完全
不同,是個好弟弟。他孝敬父母,年輕有為,無論親人還是單位的人都對他印象不
錯。隻是後來由於妻子鬧離婚,他心情鬱悶,無心工作,拉他入夥時,他就破罐子
破摔,也幹起了殺人搶劫的“營生”。為此,孫德林總是感到不安:如果案子犯了,
連累了弟弟,那就是他害的,他愧對家裏的親人們。
與孫德林不同的是,汪家哥倆犯罪欲望強烈。如果孫德林勸他們“收山”,肯
定不行。於是,孫德林表麵上是在處處為犯罪團夥著想,出謀獻策,暗中卻在實施
著“踹”掉王文緒的計劃,同時作著幹幾次“大”的之後,在40歲前“收山”的準
備。
如果單是為了“踹”掉王文緒而扔掉4支獵槍,那代價豈不是太大了,汪家哥倆
能同意嗎?
醉生夢死
事實畢竟是,汪家哥倆竟然同意把獵槍扔掉,而且這麽幹了。這是為什麽呢?
汪家哥倆一直念念不忘的是,要弄到真正的軍用手槍。為了區別於獵槍,他們
把手槍叫作“強兵器”。搶劫運鈔車成功,他們每人分得一大筆贓款,有了買手槍
的錢,買槍慾念隨之越來越強烈了。獵槍雖然也可以用於作案,但它又大又笨,不
便於攜帶。於是,他們想在作案工具上來個“更新換代”,用剛剛到手的贓款買手
槍。孫德林提出“踹”掉王文緒的建議後,他們就藉此來了個順水推舟,把已經完
成“使命”的獵槍獻出來,充當了“演”這場“戲”必不可少的“道具”。
在預審員麵前,汪家仁說:“我們幹‘事’弄到錢後,就花天酒地,什麽事也
不想。”又說:“幹我們這行,有今天沒明天的,搶點錢就花了,填補一下自己
(精神上)的空虛。”
搶劫運鈔車得手,汪家仁分得7萬多元,腰包一下子鼓了起來,又有了尋歡作樂
的錢。
汪家仁離不開的,一個是酒,一個是女人。
汪家仁愛喝酒。雖然每次喝得不多,一天卻要至少喝三回,甚至喝四五回。以
前,他在瀋陽東站貨場蹬“倒騎驢”拉腳,幹一天活兒很累,回家後喝點酒解解乏。
自從上了孫德林、汪家禮的賊船,幹起殺人搶劫的勾當後,酒又成了他緩解作案後
的緊張心理,麻醉自己的東西。
搶了那麽多錢,喝酒是喝不光的,汪家仁最大的“消費”是出去找女人。
這個犯罪團夥的5個人都離了婚,唯有汪家仁續了弦,後老伴為他生了一個很不
錯的兒子。飽暖思淫慾,人老心不老,生就一顆花花心的汪家仁怎麽能看得上已經
滿臉皺紋的老伴,自從變成匪,幹上殺人越貨這一行後,他往往一夜之間便成為巨
富,為了尋求刺激,就嫖暗娼,直到把錢花光了為止。為這個,連汪家禮也數落過
他。
這天,汪家仁被那筆贓款燒得呆不住,又想出去走走。夜幕降臨,華燈初上,
他颳了鬍子,換上一套新衣裳,揣起幾千元錢,跨上摩托車開走了。
汪家仁有個本能,像隻狗似的會聞味,知道哪家酒店、娛樂廳裏有他需要的那
種女人。
汪家仁正騎著,一輛“佳美”轎車從身邊飛駛而過。車輪輾過一個水窪,泥水
飛濺,弄髒了汪家仁一隻褲腿。汪家仁懊惱地罵了一句,跟著“佳美”跑起來。
“佳美”開到娛樂宮門前停下了。車門開處,一個“大款”模樣的中年男子挺胸凸
肚地走了進去。汪家仁一見,也停了車,暗罵:不用你小子顯擺,你能來,我也能
來!他放好車,也走了進去。
汪家仁尋歡作樂,一般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樣既感到新鮮有趣,也不
會讓人弄個臉熟。這家娛樂宮是他頭一次來。進了門,他像劉姥姥進了大觀園,兩
隻眼睛都不夠用了。小舞池裏,彩燈旋轉,樂曲悠揚,一對對紅男綠女勾肩搭背,
跳著“聯繫步”,看得汪家仁心裏直癢癢。但他不喜好這個,急著找小姐。
在包房裏,汪家仁點了個身材高挑的小姐來陪他。
“小姐,叫啥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