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機深不可測,卿等切莫多言,朕原本也是將信將疑,沒曾想一樣樣靈驗。”林廣宇告誡道,“孝達可擬文稿,將神人之意詔告天下臣民,隻是袁世凱一節且休提起,以免袁家觸景生情。”
“袁卿應了朕的劫數,替了朕的苦難,原本該是親往祭奠的,奈何亦有天數不方便前往,故差卿等替朕前往。明日大殮畢,慶親王、肅親王、醇親王替朕往袁府走一遭,慶王爺主祭。載灃,你現為攝政王又是朕的親兄弟,用全套天子儀仗去吧,不為僭越,隻表朕之痛心……”
“奴才等遵旨!”
林廣宇講完後,奕劻和那桐不約而同也鬆了口氣,原來這麽回事,唉,隻可憐了袁慰亭,怎麽如此陰差陽錯?張之洞卻是不信,因為他親眼所見袁世凱被皇帝留下的經過,但他老而成精,隻管把懷疑悶在肚子裏而不置一詞。
翻開奕劻等人呈遞上來的皇太後喪儀典禮,林廣宇頭都不覺大了幾分,上麵密密麻麻地一排。他嘆了口氣,果然是勞民傷財之舉。隻好說道:“朕粗掠覽,禮儀繁雜、興師動眾,驚擾臣民,恐有悖於皇太後愛民仁德之本意……”鬼才相信慈禧“愛民仁德”,不過沒辦法,隻能先給死人戴頂高帽子。
“皇上英明,摺子中所言喪典為國朝歷次大喪之集成,事易境遷,可做刪削。”張之洞雖然學問精深,但並非食古不化之人。
“臣等附議。”
“既如此,朕便稍作改動。”
第一條:帝截發成服,王、公、百官、公主、福晉以下,宗女、佐領、三等侍衛、命婦以上,男摘冠纓截發,女去妝飾翦發;
——可!
第二條:大斂後奉梓宮,設幾筵,朝、晡、日中三設奠,帝親詣尚食祭酒,三拜,立,舉哀;
——亦可。林廣宇想這兩條就是在他那個時空也差不多,不好改動。
第三條:王、公、大臣、公主、福晉、縣君、宗室公夫人詣幾筵前,副都統以上序立幹清門外,漢文官赴景運門外,武職赴隆宗門外,著縞素,朝夕哭臨,越三日,外藩陪臣給白布製服;
——此條牽涉人員過多,改為官署、軍營、軍艦、海關、學校等懸掛國旗處各下半旗二十七日,出殯日下半旗一日,靈櫬駐在所亦下半旗,至出殯日為止,各員心中遙為祭奠,不必親往哭臨。
第四條:至四日,王公百官齋、宿凡二十七日,過此則日哭臨一次,軍民除服;
——久哭傷神,此條改為文武官吏停止宴會二十七日即可。
第五條:音樂、嫁娶,官停百日,軍民一月,百日內票本用藍筆,文移藍印,禁屠宰四十九日;
——音樂、婚嫁為人之常情,不可褫奪人倫,此條改為民間輟樂七日,及出殯日另輟樂一日即可。
第六條:京城自大喪日始,寺、觀各聲鍾三萬杵;
——準奏。
第七條、越明日頒遺詔天安門,群臣素服,三跪九拜,宣畢後舉哀;
——準奏。
第八條:禮部謄黃,頒行各省,聽選官、監生、吏典、僧道,鹹素服赴順天府署,朝夕哭臨三日,詔至各省,長官帥屬素服出郊跪迎,入公廨行禮,聽宣舉哀,同服二十七日除,命婦亦如之,軍民男女十三日除,餘俱如京師。
——國事繁雜、政務倥傯,不宜隻重喪典,此條改為大小官吏左臂纏黑紗二十七日,官署公文封麵、紙麵、各報紙封麵鑲黑邊,寬約五分,亦二十七日即可。如此既無改懷念哀悼之意,亦毋庸終止正常政務。
第九條:……;
第十條:……;
林林總總,超過了30條,整整一個忙碌了才最終將喪典確定下來。雖然已經大有簡化,林廣宇依然對這些繁瑣而又勞民傷財的典葬儀式十分反感,恨不得一把火將慈禧燒個幹淨,骨灰撒海……但他深知以孝子麵貌出現的光緒將這些刪減掉已屬極限,再過於激烈恐怕要引起守舊大臣的群起攻之。
“臣等遵旨,擬詔後頒行天下……”
林廣宇正要點頭,忽地又追加一句:“電詔各省總督、陸軍各主要官員親往京師祭奠……”
皇帝想幹什麽?軍機處的幾個大臣又愣住了。
第一卷 風起青萍之末 第十四章 否極泰來
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
日本國,東京,鬧市中一處僻靜而又不起眼的寓所。
一個男子正矗立窗前,望著遠處西下的晚霞,怔怔地出神。
此人從體態上看顯然不高,也未發福,儼然就50稍出頭的光景,但從背影掠過去,背已稍稍有些駝了,勾勒出一條並不明顯的曲線。頭上,兩鬢已露出了灰白相間的碎發,滄桑感油然而生。如果說他是60歲的年紀也絲毫不會讓人懷疑。
最讓人覺得詫異的是後腦勺那根長長的辮子——這是清國人的典型特徵,在日本雖然並不罕見,但也不多見,特別是這種已經上了年紀的清國人。一般這種人要麽是清國的官員——他們是來日本考察的,要麽是清國的大商人——他們是來日本做買賣的,唯獨這一個什麽都不是。
“袁卿應了朕的劫數,替了朕的苦難,原本該是親往祭奠的,奈何亦有天數不方便前往,故差卿等替朕前往。明日大殮畢,慶親王、肅親王、醇親王替朕往袁府走一遭,慶王爺主祭。載灃,你現為攝政王又是朕的親兄弟,用全套天子儀仗去吧,不為僭越,隻表朕之痛心……”
“奴才等遵旨!”
林廣宇講完後,奕劻和那桐不約而同也鬆了口氣,原來這麽回事,唉,隻可憐了袁慰亭,怎麽如此陰差陽錯?張之洞卻是不信,因為他親眼所見袁世凱被皇帝留下的經過,但他老而成精,隻管把懷疑悶在肚子裏而不置一詞。
翻開奕劻等人呈遞上來的皇太後喪儀典禮,林廣宇頭都不覺大了幾分,上麵密密麻麻地一排。他嘆了口氣,果然是勞民傷財之舉。隻好說道:“朕粗掠覽,禮儀繁雜、興師動眾,驚擾臣民,恐有悖於皇太後愛民仁德之本意……”鬼才相信慈禧“愛民仁德”,不過沒辦法,隻能先給死人戴頂高帽子。
“皇上英明,摺子中所言喪典為國朝歷次大喪之集成,事易境遷,可做刪削。”張之洞雖然學問精深,但並非食古不化之人。
“臣等附議。”
“既如此,朕便稍作改動。”
第一條:帝截發成服,王、公、百官、公主、福晉以下,宗女、佐領、三等侍衛、命婦以上,男摘冠纓截發,女去妝飾翦發;
——可!
第二條:大斂後奉梓宮,設幾筵,朝、晡、日中三設奠,帝親詣尚食祭酒,三拜,立,舉哀;
——亦可。林廣宇想這兩條就是在他那個時空也差不多,不好改動。
第三條:王、公、大臣、公主、福晉、縣君、宗室公夫人詣幾筵前,副都統以上序立幹清門外,漢文官赴景運門外,武職赴隆宗門外,著縞素,朝夕哭臨,越三日,外藩陪臣給白布製服;
——此條牽涉人員過多,改為官署、軍營、軍艦、海關、學校等懸掛國旗處各下半旗二十七日,出殯日下半旗一日,靈櫬駐在所亦下半旗,至出殯日為止,各員心中遙為祭奠,不必親往哭臨。
第四條:至四日,王公百官齋、宿凡二十七日,過此則日哭臨一次,軍民除服;
——久哭傷神,此條改為文武官吏停止宴會二十七日即可。
第五條:音樂、嫁娶,官停百日,軍民一月,百日內票本用藍筆,文移藍印,禁屠宰四十九日;
——音樂、婚嫁為人之常情,不可褫奪人倫,此條改為民間輟樂七日,及出殯日另輟樂一日即可。
第六條:京城自大喪日始,寺、觀各聲鍾三萬杵;
——準奏。
第七條、越明日頒遺詔天安門,群臣素服,三跪九拜,宣畢後舉哀;
——準奏。
第八條:禮部謄黃,頒行各省,聽選官、監生、吏典、僧道,鹹素服赴順天府署,朝夕哭臨三日,詔至各省,長官帥屬素服出郊跪迎,入公廨行禮,聽宣舉哀,同服二十七日除,命婦亦如之,軍民男女十三日除,餘俱如京師。
——國事繁雜、政務倥傯,不宜隻重喪典,此條改為大小官吏左臂纏黑紗二十七日,官署公文封麵、紙麵、各報紙封麵鑲黑邊,寬約五分,亦二十七日即可。如此既無改懷念哀悼之意,亦毋庸終止正常政務。
第九條:……;
第十條:……;
林林總總,超過了30條,整整一個忙碌了才最終將喪典確定下來。雖然已經大有簡化,林廣宇依然對這些繁瑣而又勞民傷財的典葬儀式十分反感,恨不得一把火將慈禧燒個幹淨,骨灰撒海……但他深知以孝子麵貌出現的光緒將這些刪減掉已屬極限,再過於激烈恐怕要引起守舊大臣的群起攻之。
“臣等遵旨,擬詔後頒行天下……”
林廣宇正要點頭,忽地又追加一句:“電詔各省總督、陸軍各主要官員親往京師祭奠……”
皇帝想幹什麽?軍機處的幾個大臣又愣住了。
第一卷 風起青萍之末 第十四章 否極泰來
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
日本國,東京,鬧市中一處僻靜而又不起眼的寓所。
一個男子正矗立窗前,望著遠處西下的晚霞,怔怔地出神。
此人從體態上看顯然不高,也未發福,儼然就50稍出頭的光景,但從背影掠過去,背已稍稍有些駝了,勾勒出一條並不明顯的曲線。頭上,兩鬢已露出了灰白相間的碎發,滄桑感油然而生。如果說他是60歲的年紀也絲毫不會讓人懷疑。
最讓人覺得詫異的是後腦勺那根長長的辮子——這是清國人的典型特徵,在日本雖然並不罕見,但也不多見,特別是這種已經上了年紀的清國人。一般這種人要麽是清國的官員——他們是來日本考察的,要麽是清國的大商人——他們是來日本做買賣的,唯獨這一個什麽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