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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自白:一個軍統上校的筆記 作者:關夢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四個人走了,監房又恢復了原來的沉靜。陳牧與印匡時的號數犯人都知道。到我這屋沒叫張逸民的號數,隻說“你出來”,犯人們很可能以為把我叫出去了,所以我咳嗽了一聲,告訴關心我的人:我沒有走。
他們這樣走沒個好,是開鬥爭大會吧?什麽場麵呢?想不出來一個輪廓,也沒有具體的聽說過。小說裏有鬥爭地主惡霸的描寫——大會上要控訴地主的罪惡,然後宣判等等。如果要控訴陳牧,他的罪與我的罪差不了多少。
陳牧是北京朝陽大學畢業,當時朝陽大學法律係是最好的。他畢業以後,入軍統的“黔訓班”受特務訓練,以後到淪陷區幹潛伏工作。1946年調到長春督察處充偵審室中校主任,1947年冬因貪汙撤職,押了二個月。釋放調充吉林組副組長。他沒到吉林,仍住長春。1948年3月督察處的審訊工作忙,副處長張國卿念他是“黔訓班”的同學,叫他協助審訊。4月,張國卿升為處長,又把陳牧調回來,仍充偵審室主任。陳牧與軍統長春站站長項迺光是同鄉,都是遼寧開原縣人,所以項迺光對陳牧再回督察處也不反對。
陳牧吸食鴉片,為人陰險毒辣。不說別的,他與老婆吵架,操起椅子打過去,把老婆的頭部打出血。這件事就發生在解放前的半個月。對老婆尚且如此,對別人就可想而知了。
督察處的人,凡是他領導的特務,如偵審室的人,看守所的人,都怕他。他愛發脾氣,接著就打人。看守所所長石玉璞常挨他的耳光。石玉璞對我說:“給我調一調吧,我的能力實在不行。”他不是能力不行,是怕挨陳牧的打。
對自己的人還這樣,對犯人就不用說了,因此人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陳扒皮”。
1948年4月,他到長春大馬路重慶飯店去吃便飯。重慶飯店在長春是一個比較大的飯館。經理姓莊,是個很活躍的商人,認識長春不少高級官員,在警備司令部裏也認識不少處長和科長,但督察處他不熟悉。陳牧要了兩個菜,不合口味,價錢還貴。陳牧發了脾氣,茶房下樓把莊經理找來。莊經理排解一番,陳牧仍不講理,莊經理就與陳牧吵了起來。陳牧一生氣拂袖而去。回到督察處,陳牧把政治犯的案卷拿出來查了查,接著就從看守所提出一個新抓來的政治犯,問這個犯人:“你從哈爾濱到長春,見了幾次莊經理?莊經理給你幾份情報?
這個犯人答覆不上來,於是用刑,把這個犯人打得糊裏糊塗不能不“承認”。於是陳牧就派人把重慶飯店莊經理抓來,抓來之後,不問青紅皂白,先把莊經理重打一頓,然後押了起來。
第二天上班,陳牧對我說:“昨天夜裏審訊,一個八路地工人員供稱重慶飯店莊經理與他有關係,並且說莊經理最近要到哈爾濱去,我怕他逃走,當時沒有來得及向您報告,就把他抓了來,現在我補一個報告。”
按督察處規定,未經督察長批準是不能抓人的。他這樣一說,我因不知內情,就同意了。他又對莊經理百般拷打。莊經理家中託了許多人,以後又托到我這兒,我告訴陳牧把莊經理釋放。這一押重慶飯店關門了,莊經理花了很多錢,一下便垮台了。莊經理被釋放之後,對人說:“這回我才知道督察處的厲害!簡直不講理,叫人沒有法子活。”
像這種無中生有的方法,是一般特務所想不到的,可是陳牧不但想得出來,還能做得出來。
再有,陳牧的審訊“本事”極強,督察處處長張國卿對我說:“什麽案子,隻要到陳主任的手,就能審得出來,審訊能力比法官強得多。”
陳牧的確比法官有辦法,他能把被審的人繞在裏麵。比如審訊地工人員:“你到解放區把長春的物價說出去了吧?談談物價,什麽東西貴,什麽東西賤,沒有什麽關係?”
對方沒有考慮其他,就承認了這一點。然而到了陳牧的筆下就是“多次往返哈爾濱與長春之間,收集我方經濟情報,調查物價,供給奸匪……”被訊問的人還認為沒有什麽關係,可是已被簽處死刑。類似這樣的審訊多得很,我也懂得不少。
陳牧在1948年審了一個地工案件,內中有一個長春大學的女學生杜鳴蘭。由於這個案子不能構成“奸匪”之罪,原始情況也不具體,就把杜鳴蘭等人開釋了。到4月,辦了一個政治案件,又牽涉到杜鳴蘭。怎麽牽涉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陳牧故意牽涉的?不能肯定。這個案子要結案的時候,一個晚上,陳牧把杜鳴蘭提出來,威脅要處死她。杜鳴蘭哀求他,他就把杜鳴蘭強姦了。結果這個案子多數人被殺,杜鳴蘭沒有被殺。這件事,南京來密令,叫我查。我包庇了陳牧。特務們不滿意:“抓到八路應該殺,不該強姦。強姦女犯,縱放八路,是犯團體紀律。”
陳牧的罪是數不盡的,還有一個我始終不明白的案子。1946年一個共產黨機關幹部從哈爾濱來到長春,他叫李文宣,他老婆叫韓瑛。到了長春之後,說是向國民黨投降的。督察處把李文宣轉送到瀋陽東北行營二處,該處處長文強把李文宣又派到長春督察處工作,並叫從優敘用。督察處便給李文宣一個中校偵審員的職務。1947年冬,督察處處長由安震東接充,陳牧對安震東不滿,說:“安震東不學無術,什麽也不懂,連公事都不會批。”類似這樣的話很多,李文宣報告了安震東。安震東就借陳牧貪汙把他押了起來,並且撤了職。到1948年2月,安震東升充警備司令部參謀長,督察處處長由副處長張國卿升充。張國卿與陳牧是同學,私交甚好,於是又把陳牧調回督察處。陳牧說李文宣是假投降,列出許多理由。他對我說;“李文宣不是真投誠,第一,他在偵審案件時,對刑事案件往死裏追,看上去工作很努力,可是對奸匪案件,他總是審不出來。到他手的政治犯就簽釋放。除夕的晚上,您在場,女八路龐靜這個案子,原情報說她從哈爾濱到長春,結交了一些新一軍軍官的眷屬作為掩護,以便收集我方各種情報。李文宣對龐靜的訊問是這樣問的:‘你到長春幹什麽來了?你有沒有組織?’這樣問犯人是給犯人開脫,應當問,‘你在長春先後收集了多少份軍事情報?’或者問,‘你在長春什麽時候開始收集情報?你把情報收集好了之後怎樣送走的?’第二個問題應當問,‘你們小組有多少人?’或者問,‘你領導幾個人?’‘你歸誰領導?’不能問你有沒有組織?這事,你在場還對他申斥了!這是他的可疑的地方;第二,社會關係複雜,他每天外出,東一趟西一趟,亂跑一陣。因為他家住在督察處院子裏外人不敢到這裏接頭,他隻好到外麵去。我聽說他有一些朋友是從哈爾濱來的;第三,他的錢很充裕,如果不是有人接濟他,他不會比我們有錢。根據這些可疑之處,我說他是假投誠。”
他們這樣走沒個好,是開鬥爭大會吧?什麽場麵呢?想不出來一個輪廓,也沒有具體的聽說過。小說裏有鬥爭地主惡霸的描寫——大會上要控訴地主的罪惡,然後宣判等等。如果要控訴陳牧,他的罪與我的罪差不了多少。
陳牧是北京朝陽大學畢業,當時朝陽大學法律係是最好的。他畢業以後,入軍統的“黔訓班”受特務訓練,以後到淪陷區幹潛伏工作。1946年調到長春督察處充偵審室中校主任,1947年冬因貪汙撤職,押了二個月。釋放調充吉林組副組長。他沒到吉林,仍住長春。1948年3月督察處的審訊工作忙,副處長張國卿念他是“黔訓班”的同學,叫他協助審訊。4月,張國卿升為處長,又把陳牧調回來,仍充偵審室主任。陳牧與軍統長春站站長項迺光是同鄉,都是遼寧開原縣人,所以項迺光對陳牧再回督察處也不反對。
陳牧吸食鴉片,為人陰險毒辣。不說別的,他與老婆吵架,操起椅子打過去,把老婆的頭部打出血。這件事就發生在解放前的半個月。對老婆尚且如此,對別人就可想而知了。
督察處的人,凡是他領導的特務,如偵審室的人,看守所的人,都怕他。他愛發脾氣,接著就打人。看守所所長石玉璞常挨他的耳光。石玉璞對我說:“給我調一調吧,我的能力實在不行。”他不是能力不行,是怕挨陳牧的打。
對自己的人還這樣,對犯人就不用說了,因此人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陳扒皮”。
1948年4月,他到長春大馬路重慶飯店去吃便飯。重慶飯店在長春是一個比較大的飯館。經理姓莊,是個很活躍的商人,認識長春不少高級官員,在警備司令部裏也認識不少處長和科長,但督察處他不熟悉。陳牧要了兩個菜,不合口味,價錢還貴。陳牧發了脾氣,茶房下樓把莊經理找來。莊經理排解一番,陳牧仍不講理,莊經理就與陳牧吵了起來。陳牧一生氣拂袖而去。回到督察處,陳牧把政治犯的案卷拿出來查了查,接著就從看守所提出一個新抓來的政治犯,問這個犯人:“你從哈爾濱到長春,見了幾次莊經理?莊經理給你幾份情報?
這個犯人答覆不上來,於是用刑,把這個犯人打得糊裏糊塗不能不“承認”。於是陳牧就派人把重慶飯店莊經理抓來,抓來之後,不問青紅皂白,先把莊經理重打一頓,然後押了起來。
第二天上班,陳牧對我說:“昨天夜裏審訊,一個八路地工人員供稱重慶飯店莊經理與他有關係,並且說莊經理最近要到哈爾濱去,我怕他逃走,當時沒有來得及向您報告,就把他抓了來,現在我補一個報告。”
按督察處規定,未經督察長批準是不能抓人的。他這樣一說,我因不知內情,就同意了。他又對莊經理百般拷打。莊經理家中託了許多人,以後又托到我這兒,我告訴陳牧把莊經理釋放。這一押重慶飯店關門了,莊經理花了很多錢,一下便垮台了。莊經理被釋放之後,對人說:“這回我才知道督察處的厲害!簡直不講理,叫人沒有法子活。”
像這種無中生有的方法,是一般特務所想不到的,可是陳牧不但想得出來,還能做得出來。
再有,陳牧的審訊“本事”極強,督察處處長張國卿對我說:“什麽案子,隻要到陳主任的手,就能審得出來,審訊能力比法官強得多。”
陳牧的確比法官有辦法,他能把被審的人繞在裏麵。比如審訊地工人員:“你到解放區把長春的物價說出去了吧?談談物價,什麽東西貴,什麽東西賤,沒有什麽關係?”
對方沒有考慮其他,就承認了這一點。然而到了陳牧的筆下就是“多次往返哈爾濱與長春之間,收集我方經濟情報,調查物價,供給奸匪……”被訊問的人還認為沒有什麽關係,可是已被簽處死刑。類似這樣的審訊多得很,我也懂得不少。
陳牧在1948年審了一個地工案件,內中有一個長春大學的女學生杜鳴蘭。由於這個案子不能構成“奸匪”之罪,原始情況也不具體,就把杜鳴蘭等人開釋了。到4月,辦了一個政治案件,又牽涉到杜鳴蘭。怎麽牽涉的我不知道,是不是陳牧故意牽涉的?不能肯定。這個案子要結案的時候,一個晚上,陳牧把杜鳴蘭提出來,威脅要處死她。杜鳴蘭哀求他,他就把杜鳴蘭強姦了。結果這個案子多數人被殺,杜鳴蘭沒有被殺。這件事,南京來密令,叫我查。我包庇了陳牧。特務們不滿意:“抓到八路應該殺,不該強姦。強姦女犯,縱放八路,是犯團體紀律。”
陳牧的罪是數不盡的,還有一個我始終不明白的案子。1946年一個共產黨機關幹部從哈爾濱來到長春,他叫李文宣,他老婆叫韓瑛。到了長春之後,說是向國民黨投降的。督察處把李文宣轉送到瀋陽東北行營二處,該處處長文強把李文宣又派到長春督察處工作,並叫從優敘用。督察處便給李文宣一個中校偵審員的職務。1947年冬,督察處處長由安震東接充,陳牧對安震東不滿,說:“安震東不學無術,什麽也不懂,連公事都不會批。”類似這樣的話很多,李文宣報告了安震東。安震東就借陳牧貪汙把他押了起來,並且撤了職。到1948年2月,安震東升充警備司令部參謀長,督察處處長由副處長張國卿升充。張國卿與陳牧是同學,私交甚好,於是又把陳牧調回督察處。陳牧說李文宣是假投降,列出許多理由。他對我說;“李文宣不是真投誠,第一,他在偵審案件時,對刑事案件往死裏追,看上去工作很努力,可是對奸匪案件,他總是審不出來。到他手的政治犯就簽釋放。除夕的晚上,您在場,女八路龐靜這個案子,原情報說她從哈爾濱到長春,結交了一些新一軍軍官的眷屬作為掩護,以便收集我方各種情報。李文宣對龐靜的訊問是這樣問的:‘你到長春幹什麽來了?你有沒有組織?’這樣問犯人是給犯人開脫,應當問,‘你在長春先後收集了多少份軍事情報?’或者問,‘你在長春什麽時候開始收集情報?你把情報收集好了之後怎樣送走的?’第二個問題應當問,‘你們小組有多少人?’或者問,‘你領導幾個人?’‘你歸誰領導?’不能問你有沒有組織?這事,你在場還對他申斥了!這是他的可疑的地方;第二,社會關係複雜,他每天外出,東一趟西一趟,亂跑一陣。因為他家住在督察處院子裏外人不敢到這裏接頭,他隻好到外麵去。我聽說他有一些朋友是從哈爾濱來的;第三,他的錢很充裕,如果不是有人接濟他,他不會比我們有錢。根據這些可疑之處,我說他是假投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