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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軍團:秦始皇陵兵馬俑發現之謎 作者:嶽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工作。
省檢察院還要求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至於鄭安慶出賣物品所得,
應向他說明,要按說法規定納稅。
(本報記者田長山張子民)
與此同時,《陝西日報》配發了本報評論員文章:
執行政策是很嚴肅的事
對經濟犯罪分子一定要堅決打擊,但對不是經濟犯罪的人,就絕對不能
打擊。
由於有的同誌長期受“左”的思想影響,對現在搞活經濟、對外開放不
甚了解,把一些正當的事當成不正當的事,把不是犯法的事當成了犯法的事。
例如,當前在城鄉都有一些人認為搞副業、做生意是胡日鬼哩,是不務正業。
如果誰掙了錢,就馬上眼紅,說他是搞個人發財,是搞資本主義。臨潼縣有
關人員看見鄭安慶不但業餘搞收入,而且還從外國人那裏賺了錢,這還了得,
不是“走私犯”是什麽?馬上就把人逮了起來,一押就是半年多。你看,思
想不對頭,就這樣把事情辦壞了。在這方麵我們過去就有不少教訓,現在不
應該再犯了。
人常說:“逮人容易放人難。”意思是說,辦錯了人,就是糾正了,後
遺症很多。所以,當前我們還必須
繼續肅清“左”的思想影響,一定要嚴肅執行政策,特別是法律問題,
更要涇渭分明,不可有一點馬虎。
幾乎與此同時,臨潼縣人民檢察院的一紙公函也到達秦俑博物館:
鄭安慶我院已作了不起訴的決定,現按照有關規定和上級指示,對鄭安
慶不起訴後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建議,請予妥處。作好善後工作。
1.鄭安慶自一九八二年五月九日收審,到不起訴決定宣布,這期間的工
資和其他應享受的待遇由單位按規定全部補發。。
2.鄭安慶在押審查期間,單位如進行調資工作,應按有關文件中關於審
查期間的調資規定對待。
3.鄭安慶回原單位工作,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妥善安排,要遵守單位的
各項製度,並享受同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待遇。
鄭安慶半年多非人非鬼的悽苦悲愴生活從此結束,又重新返回了工作崗
位。但他心中的痛苦、委屈與憤慨之情依然未能消除。這恍若夢境的人生經
歷使他對生活本身更加迷惑,經濟上的損失已經補償,但肉體與精神的創傷
如何癒合與補償?半年多的大悲大痛難道就隨著時光的流逝而飄然盪去,不
留下任何一點標帶著諸多疑問與困惑,他來到西安一位著名法學教授的家
中。這位教授在聽他講述了自己的悲他愴歷與困惑後,苦笑著搖搖頭說:“您
的不幸經歷隻能使我同情,但卻沒法具體地解釋和回答您的問題。因為無論
是中國的《憲法》,還是《刑法》,都沒有對辦錯案和製造冤案的規定與處
置方法,這就是說我們的法律不允許有冤假錯案的出現。至於說出現了怎麽
辦,我想就目前而言,除了善良的人們對你的不幸灑下幾滴同情的淚水外,
還沒有別的方法來彌補你肉體與精神的創傷。也許你的疑問未來的中國能解
答。”
鄭安慶回到家中反覆揣摸教授的話,並產生了新的疑問:未來的中國能
解答嗎?這個未來到底有多遠的途程?
最後陳述
顯然,袁仲一、程學華、鄭安慶等人,不能也無法代表整個秦俑館,他
們的命運也不能代替其他人的命運,換句話說,他們就是他們,就是袁、程、
鄭三人。
但是,我還是用了以上不算太少的文字把他們的人生沉浮粗略地描述了
下來——盡管這個描述不及他們整個人生途程的十分之一,盡管他們的命運
與其他諸君的命運不同或相去甚遠。有一點卻是明確的,那就是,他們人生
的鏈條與一個時代緊緊相連,他們的命運就是時代的命運,任何人的個體都
無法超越時代,就如同人無法抓住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提起來一樣。
如果把秦俑館的諸君放在一個時代,也就是剛過去不久的那個時代的背
景下去審視,就會發現,他們整體的命運不是透明和鮮亮的,相反則是灰暗
和愁愴的、無耐和苦澀的——這就是他們的整體色彩。
老一代考古隊員不必贅述,就稍年輕一些的而言,如秦俑館現任美工李
鼎弦先生,在他就讀陝西藝術學院行將畢業的六十年代,原是一個在各方麵
都表現甚優的大學生,隻是由於他給某部門寫了一封大意是:“三家村”(鄧
拓、吳晗、廖沫沙)不是壞人而是好人,不是反革命分子而是革命者的信,
便被拿入大牢,一關十年。他那最富激情、最富才華、最富創造性的黃金時
期,就這樣在四壁漆黑的監獄中,在孤獨、憤懣、疑惑、痛苦甚至絕望中度
過了。盡管他若幹年後輾轉來到秦俑館,並在美工的工作崗位上重新揚起了
生活的風帆,並取得了一些成就,但那個時代留給他心靈的創傷卻是極難消
省檢察院還要求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至於鄭安慶出賣物品所得,
應向他說明,要按說法規定納稅。
(本報記者田長山張子民)
與此同時,《陝西日報》配發了本報評論員文章:
執行政策是很嚴肅的事
對經濟犯罪分子一定要堅決打擊,但對不是經濟犯罪的人,就絕對不能
打擊。
由於有的同誌長期受“左”的思想影響,對現在搞活經濟、對外開放不
甚了解,把一些正當的事當成不正當的事,把不是犯法的事當成了犯法的事。
例如,當前在城鄉都有一些人認為搞副業、做生意是胡日鬼哩,是不務正業。
如果誰掙了錢,就馬上眼紅,說他是搞個人發財,是搞資本主義。臨潼縣有
關人員看見鄭安慶不但業餘搞收入,而且還從外國人那裏賺了錢,這還了得,
不是“走私犯”是什麽?馬上就把人逮了起來,一押就是半年多。你看,思
想不對頭,就這樣把事情辦壞了。在這方麵我們過去就有不少教訓,現在不
應該再犯了。
人常說:“逮人容易放人難。”意思是說,辦錯了人,就是糾正了,後
遺症很多。所以,當前我們還必須
繼續肅清“左”的思想影響,一定要嚴肅執行政策,特別是法律問題,
更要涇渭分明,不可有一點馬虎。
幾乎與此同時,臨潼縣人民檢察院的一紙公函也到達秦俑博物館:
鄭安慶我院已作了不起訴的決定,現按照有關規定和上級指示,對鄭安
慶不起訴後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建議,請予妥處。作好善後工作。
1.鄭安慶自一九八二年五月九日收審,到不起訴決定宣布,這期間的工
資和其他應享受的待遇由單位按規定全部補發。。
2.鄭安慶在押審查期間,單位如進行調資工作,應按有關文件中關於審
查期間的調資規定對待。
3.鄭安慶回原單位工作,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妥善安排,要遵守單位的
各項製度,並享受同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待遇。
鄭安慶半年多非人非鬼的悽苦悲愴生活從此結束,又重新返回了工作崗
位。但他心中的痛苦、委屈與憤慨之情依然未能消除。這恍若夢境的人生經
歷使他對生活本身更加迷惑,經濟上的損失已經補償,但肉體與精神的創傷
如何癒合與補償?半年多的大悲大痛難道就隨著時光的流逝而飄然盪去,不
留下任何一點標帶著諸多疑問與困惑,他來到西安一位著名法學教授的家
中。這位教授在聽他講述了自己的悲他愴歷與困惑後,苦笑著搖搖頭說:“您
的不幸經歷隻能使我同情,但卻沒法具體地解釋和回答您的問題。因為無論
是中國的《憲法》,還是《刑法》,都沒有對辦錯案和製造冤案的規定與處
置方法,這就是說我們的法律不允許有冤假錯案的出現。至於說出現了怎麽
辦,我想就目前而言,除了善良的人們對你的不幸灑下幾滴同情的淚水外,
還沒有別的方法來彌補你肉體與精神的創傷。也許你的疑問未來的中國能解
答。”
鄭安慶回到家中反覆揣摸教授的話,並產生了新的疑問:未來的中國能
解答嗎?這個未來到底有多遠的途程?
最後陳述
顯然,袁仲一、程學華、鄭安慶等人,不能也無法代表整個秦俑館,他
們的命運也不能代替其他人的命運,換句話說,他們就是他們,就是袁、程、
鄭三人。
但是,我還是用了以上不算太少的文字把他們的人生沉浮粗略地描述了
下來——盡管這個描述不及他們整個人生途程的十分之一,盡管他們的命運
與其他諸君的命運不同或相去甚遠。有一點卻是明確的,那就是,他們人生
的鏈條與一個時代緊緊相連,他們的命運就是時代的命運,任何人的個體都
無法超越時代,就如同人無法抓住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提起來一樣。
如果把秦俑館的諸君放在一個時代,也就是剛過去不久的那個時代的背
景下去審視,就會發現,他們整體的命運不是透明和鮮亮的,相反則是灰暗
和愁愴的、無耐和苦澀的——這就是他們的整體色彩。
老一代考古隊員不必贅述,就稍年輕一些的而言,如秦俑館現任美工李
鼎弦先生,在他就讀陝西藝術學院行將畢業的六十年代,原是一個在各方麵
都表現甚優的大學生,隻是由於他給某部門寫了一封大意是:“三家村”(鄧
拓、吳晗、廖沫沙)不是壞人而是好人,不是反革命分子而是革命者的信,
便被拿入大牢,一關十年。他那最富激情、最富才華、最富創造性的黃金時
期,就這樣在四壁漆黑的監獄中,在孤獨、憤懣、疑惑、痛苦甚至絕望中度
過了。盡管他若幹年後輾轉來到秦俑館,並在美工的工作崗位上重新揚起了
生活的風帆,並取得了一些成就,但那個時代留給他心靈的創傷卻是極難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