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29 日,王更地、張傳秀將俑頭送到了唐軻家中,並達成協議:俑頭


    賣價7 萬元,如唐軻賣到100 萬元,王、張也隻要7 萬,其餘歸唐所有。一


    場交易很快做成。


    1987 年5 月中旬,北新旅社經理孫振平在唐軻家中見到將軍俑頭,在唐


    的要求下答應為其銷贓,但尋找了近一個月仍沒找到買主。這時,孫振平又


    求助於以北新旅社為落腳點,長期流竄在外搞“金盒子”和股票生意的情婦


    樊春梅,讓其幫助代尋買主,樊春梅當場答應並付諸行動。? .


    1987 年6 月22 日,新華社向世界播發了電訊:“本社5 月26 日曾報導


    了保存在陝西省秦陵考古隊倉庫中的一個將軍俑頭不翼而飛,記者近日從公


    安部獲悉,這一案件已被西安公安機關破獲。6 月17 日,案犯唐軻、孫振平、


    樊春梅在出售這一將軍俑頭時被公安幹警當場抓獲? .”


    隨著全國各大報刊、電台的轉載和播發,仍在四處探尋將軍俑頭蹤跡的


    國內外走私倒賣集團,隻好仰天長嘆,罷陣休兵。


    盡管罪犯已被抓獲,俑頭完好無損,但每個人都知道,這個案子並未到


    此了結,隨之而來的則是和此案有關的不同人物的不同命運。人們仍在熱切


    地注視著將軍俑頭案的最終結局。


    第十一章 槍聲喊聲板子聲


    兵馬俑是中國古代勞動人民的血汗和聰明才智的結晶,後輩一定要珍惜


    它。


    ——薩伊立法委員會主席卡鬆戈?穆紮吉


    人頭落地方猛省


    1987 年6 月19 日,陝西省委、省政府分別作出批示,嘉獎在破獲將軍


    俑頭案中的參戰人員。6 月24 日,公安部向西安市公安局發來了賀信:“將


    軍俑頭案破得漂亮,破得及時。此案偵控措施精心設計,行動迅速果斷,參


    戰幹警機智靈活,為偵破類似案件提供了有益和重要的經驗? .”


    隨後,國家文物局、公安部刑偵局、陝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聯合召開大


    會,隆重表彰西安市公安局在偵破將軍俑頭案中有功人員。公安部為“秦陵


    將軍俑頭被盜案專案組”記集體一等功,並同陝西省公安廳為偵破人員高西


    元記個人一等功,為偵破人員安坤生、馬軍記個人二等功,為偵破指揮員董


    儒、張斌生、張誌明記個人三等功。參與將軍俑頭案的六名罪犯被抓獲後,


    關入看守所內。1987 年6 月23 日,西安市公安局向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請


    批準將六罪犯逮捕,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在查看了罪犯的案卷後,為慎重起見,


    攜同市公安局委託省文物局文物鑑定小組對將軍俑頭的真偽進行鑑定。鑑定


    結論書如下:


    參加鑑定人:


    李長慶:鑑定組成員、文物鑑定專家


    王長啟:鑑定組成員、文物鑑定專家


    韓保全:鑑定組成員、助理研究員


    吳雙喜:鑑定組成員、助理館員


    石興邦:研究員


    袁仲一:研究員


    名稱;秦高級軍吏俑頭(俗稱將軍俑頭)


    時代:秦


    質地:陶質


    規格:將軍頭俑從頸底部到發冠頂處通高為38cm,麵部長度為27cm,從


    下頜到上額寬21.5cm,其右耳廓中上部有3cm×2cm 不規則殘缺一處,左耳


    廓上部有不規則殘缺1.7cm 一處,在右冠尾右側近末端上有寬1.5cm×6.5cm


    修補痕跡一處,在右冠的右頂部有長4cm×2cm 的修補痕跡一處。鬍鬚總長5


    公分,右下鬍鬚殘缺不齊,重量為13 公斤,脖頸處環繞一周有高7cm,低為


    2cm 的修補痕跡,冠上殘存有褐色彩斑。


    鑑定結論:此係秦陵一號兵馬俑坑第20 方第十過洞出土之將軍俑頭,出


    土號為t20g10:1,整編號為


    t20g10: 97,是八號戰車上之將軍俑頭。目前,俑坑出土此類俑僅有


    六件,是秦俑藝術中典型的代表作品,為國家一級甲等珍貴文物,屬稀世珍


    寶。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接到文物鑑定結論書,根據犯罪事實,於7 月2 日將


    6 名罪犯批準逮捕,並於8 月16 日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西安市中級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經公開審理,於1987 年10 月7 日作出如下判決:


    王更地,21 歲,以盜竊罪被判處死刑。


    權學力, 23 歲,以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唐軻, 43 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 年。


    張傳秀, 33 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 年。


    孫振平, 29 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 年。


    樊春梅, 46 歲,以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 年。


    一審判決後,王更地以盜竊文物是受他人脅迫,並非本案主犯為由;權


    學力以來指使王更地盜竊文物,量刑太重為由;張傳秀以原判認定的犯罪事


    實個別情節不實,沒有從中謀利的目的為由;唐軻、孫振平以在銷售將軍俑


    頭中隻起聯繫作用,原判定罪不準,量刑太重為由;樊春梅以在聯繫買主時,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復活的軍團:秦始皇陵兵馬俑發現之謎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嶽南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嶽南並收藏復活的軍團:秦始皇陵兵馬俑發現之謎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