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連連答應著,買了褲子,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我們就離開了街市。路上六子說:“那娘們也真夠傻的,誰還能給她送一塊錢去?不要說沒有,就算有,也不能給她送去。”


    我和三寶哈哈大笑。回到宿舍的時候,估計時間不早了。逛了這麽長時間的街,大概也深夜了,我們開始洗腳睡覺。這時,六子忽然驚奇地說:“怎麽現在才八點鍾,我們走的時候不就八點了麽?”


    我坐在床沿轉頭去看小掛鍾,八點。咦?怎麽現在才八點鍾。六子說大概我們出去時看錯了吧。


    怎麽可能?我大聲地朝剛剛出去端洗腳水的三寶喊,讓他確認一下時間。門外沒有聲音,我繼續喊。三寶的聲音突然響在耳邊:“哎呀,你幹嗎,喊什麽呀?”他竟然從我上鋪伸出個頭來。我和六子幾乎驚叫出來:“你,你不是出去打洗腳水去了麽?”


    三寶說:“你們神經病,我一直在睡覺,你們回到寢室就把我打擾醒了,真是的!”說完,又呼呼睡去。我和六子瞪大了眼睛,半晌不能說出一句話來,眼睛直勾勾盯住桌子上新買的褲子。


    那一夜,我和六子膽顫心驚,在床上翻來覆去很久才困頓地睡去。正當我和六子沉浸在深度睡眠中時,一聲粗獷的吼叫把我和六子生生地從睡夢裏拉了出來。“哎呀,誰看見我身上的那疊錢了,我的錢呢,我的錢呢?”


    我和六子起身,三寶一直不停地在我們身邊叫喚。六子最後試探地問:“三寶,那錢不是買褲子了嗎?”三寶大吼:“胡扯,我是想買褲子,但還沒買呢,這不,正想趁著早上涼快去買,可,可錢卻沒有了!”


    “你,我們昨晚不是去過了嗎,褲子還在桌子上擺著呢?”六子更加害怕了,他緊張地向三寶敘述起了昨晚一起去買褲子的經過!


    “不,我一定沒去過,我自己去過哪兒,我自己能不知道嗎……?”


    事情就是這樣,直到後來高三畢業後我們到三寶家做客從他父母處才了解到,原來三寶有很嚴重夢遊症。他小時候曾經有一次,半夜起來把自家的驢放走,然後自己沒命地追。直到早晨才回來繼續睡覺。他的父母要我們照看著點,免得三寶發生意外!他們說完,互相交換了一個眼色,似乎在故意隱藏什麽。當然,這是三年後的事。


    一周後的又一個周末,我和六子去街市買東西,想起那個熱鬧的小街市,於是遍地尋找,奇怪的是,卻始終未能找到。問起三寶,三寶一直不承認他曾經和我們一起去過什麽小街市買過褲子。六子說:“你沒有和我們一起去過,那你這條褲子是怎麽來的?”


    三寶低頭不語,最後他說他也不知道!


    我看著三寶,覺得他一定有什麽苦衷。其實買褲子的第二天晚上,三寶又出去了,我偷偷地跟在他身後,他又來到了那條小街市。賣褲子的女人還在原地,他付清了他欠女人的那一塊錢。為什麽三寶不願意承認我們一起去過那條小街市呢?我一直百思不解。


    6年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到我曾經所在的高中附近辦事。一個老女人和我閑聊時這樣說起:“我們這條街10年前,那可是個鬧市啊。街頭的王麻子,做得一手好衣裳,隻可惜,10年前王麻子家的那一場大火燒著了整條街,你可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啊,王麻子及其附近的人家無一倖免。從那以後,這裏再沒有鬧市了,隻有死一般的寂靜!”


    直到那時,我才明白原來當年三寶帶著我們去了鬼市,那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市場。而三寶,其實他是一個很奇怪的人,高中三年,他一直怪怪的,讓人捉摸不透。高中畢業後,他沒考上大學,不知道去了哪裏……。


    “經理,經理!”有人叫我,我恍過神來。“整個小區的人員名單全部整來了,可詳細了。你看看,連15年之內死去的人的名字都有!”


    我接過來,隨手翻開了一頁,幾行字映入眼簾:


    國泰


    日期:2007-7-30 20:09:00


    (後麵一點沒貼上,補:)


    國泰小區1棟1單元101室:


    劉啟東,男,45歲,死於街區大火事故,1997年。


    張穎,女,43歲,死於街區大火事故,1997年。


    劉三寶,男,17歲,死於街區大火事故,1997年。


    國泰小區2棟2單元103室:


    王麻子,男,40歲,死於街區大火事故,1997年。


    …………


    劉三寶!我不禁覺得眼前一陣眩暈,七年前,我們剛入高中,三寶在介紹自己的家庭情況時是這樣說的:大家好,我叫劉三寶,我父親叫劉啟東,母親叫張穎……。


    這一刻,我突然全部明白了,原來,三寶的確有夢遊症,隻是……。


    我全身哆嗦地使勁抽打自己的臉,我想通過疼痛的神經確定,我是人嗎?


    《完》


    日期:2007-8-1 22:02:00


    《智力迷蹤之兇案現場》(第20篇)


    作者:冒泡


    夏天,一個萬裏無雲的早上,在日本東京的一幢公寓內,發生了一宗兇殺案,時間大約是下午4時左右。警方經過三天的深入調查,終於拘捕了一個與案件有關的疑犯。但他向警方提供證據證明當時自己並不在現場。他說:“警察先生,事發當天,我一個人在箱根遊戲玩。直到下午4時左右,我到蘆湖劃船。那時正好是雨後天晴,我看到富士山旁西麵的天空上,橫掛著一條美麗的彩虹,所以兇手是別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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