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有病吧,你這是來執法的嗎,你他媽是來搶劫的,還狡辯還狡辯。”胡明過來嘴巴和不要錢的一樣左右開弓朝著軍官臉上猛掄。瞬間這個軍官的臉就腫了,不過他根本不敢反抗,因為我的槍正指著他的頭。


    山羊鬍摸著下巴上的鬍子,若有所思,我問道:“你想什麽呢?”


    “我在想,他們為什麽說李國華跑的比狗還快,而不說兔子,是不是他們這裏沒有兔子。”山羊鬍一本正經道。


    我和胡明滿臉黑線。


    我從軍官兜裏掏出了我的煙和錢裝了回去,然後又拿出一遝錢,裏麵有人民幣有美元有港幣還有當地錢幣,我取了一半剩餘的塞回他的兜裏說道:“這算是我們的精神賠償,告訴你惡人還需惡人磨。”說完我把擊錘放了下去,然後猛然用劈到了軍官脖頸處,他一聲沒吭暈厥了過去。


    我對胡明和山羊鬍說道:“現在有三個事兒可以確定,第一樓下有人守著,他剛才說了。第二我們沒有暴露目標,隻不過碰巧了。第三,咱們得罪了政府軍,此地不宜久留,哥幾個腳底抹油撤吧。”


    胡明表示贊同,我們挑開開窗簾,偷偷看向樓下,果然幾名真槍實彈的士兵正守在門口。他們排布的很散每個人都懶洋洋的,有的在抽菸,有的甚至一手扛著槍一手拿著酒瓶往嘴裏猛灌,一點不像是士兵,反倒像是從地裏剛做完農活的農民。毫無組織性也沒紀律性,士兵不該是這個樣子的。


    反觀被我們打暈在屋內的這群人,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一些很簡陋的軍裝,迷彩服尼龍襪解放鞋,宛如八十年代初的打扮,現在就這身衣服給富裕點的農民工估計他們都不要。不過唯一的好處就是他們給我們送來了槍械,我們檢查者他們的槍,並且帶走了他們所有的彈藥。


    這些槍不論步槍還是手槍都很久了,烤藍早就脫落了,但整體的槍況還不錯,雖然用了很久但保養都跟上了。除此之外,還有些刀具和手榴彈之類的,種類也很在,看來這裏的士兵根本沒有統一的武器配備,政府軍尚且如此,可想而知若是地方軍閥那得落魄成啥樣。我腦中不禁幻想著大刀片子,手持紅纓槍的景象。


    我們也沒得挑,拿起這些槍,從後麵的窗戶翻了出去,然後趁著天黑消失在了黑暗中。在我們看來,這群士兵的軍事素養太差了,連包圍警戒都不會。


    跑了沒多遠,有人輕輕吹了一聲口哨,然後黑暗中有人低喝道:“我是李國華。”我們跑了過去,李國華看起來有些狼狽,胡明不禁笑了:“被這種地方的士兵還追成這幅德行,你可真丟國家的人。”


    李國華還沒來得及解釋什麽,我們所住的酒館方向響起了槍聲,隨即是高聲的叫喊和尖銳的哨聲。我們奪路而逃,正巧碰到一隊聽到哨聲趕來支援的隊伍,大約有十多人,他們連迷彩服都沒有,若不是手裏拿著槍,我真以為這是一群叫花子。


    槍戰開始了,對方的火力很猛壓得我們抬不起頭來,最主要的是他們跟我們的預判根本不一樣。雖然先前軍紀散漫更沒有好的軍事素養,但此時卻好像完全換了一組人一樣,每個人依然成散兵排列,但三三互成犄角之勢。他們的槍法很準,即便是容易跳彈的老式輕機槍也是擦著我們頭皮過去的。


    周圍的商鋪旅店被打的木屑狂跳,空氣中充滿了硝煙的味道,我們曾與人槍戰過,但那隻是用槍來射擊,憑的是腦子和好勇鬥狠以及射擊水平,但現在明顯是在打仗,是一場小規模的交火戰鬥,雙方實力差不多,最主要的是對方的火力太猛了。我終於知道為什麽美軍是世界霸主無往不勝了,在現代戰爭中信息戰什麽的固然重要,但火力覆蓋才是最關鍵的,從槍械時代到現在遠程打擊時代,美軍的軍事裝備一直走在全球的最前端,自然是無往不利。


    閑話不多,背後隱隱也傳來了槍擊的聲音,開來是他們的援軍到了,從後麵包抄我們正鳴槍告知同伴別誤傷。槍打的很有節奏,而且聽聲音是越來越近,我們被敵人包了餃子。


    山羊鬍大喝一聲就要衝出去,我卻一把攔住山羊鬍,然後說道:“該試一試上次練得的新招數了。”


    山羊鬍一愣說道:“可是還沒練熟啊。”


    “顧不上了。”我說著把身上的軍械交給山羊鬍,山羊鬍默契的點了點頭,開是用刀割自己的衣服,把手榴彈綁兩個拴在一起。


    我高舉雙手大喊著走了出去,對麵暫停了開火,嘰裏呱啦的說著什麽。我催動身體的力量,沖向了敵人。這一招是從tj那個餓鬼身上學來的,當時這麽多槍手沖他開火,他卻安然無恙,並且把子彈全部吸入了身體中。


    其實此時他沒有把力量吸收,因為力量來的太快,也麵積太雜,每個子彈打過來的動能著力點不同,所承受壓力的地方也不同,貿然去吸收隻能自亂方寸。於是乎,他應該是全部做了能量暫停,也就是把子彈停留在皮膚表麵,把力量也聚集在那裏,最後猛然讓力量反向運行,子彈從哪裏來的自然回哪裏去,所以才有這麽多槍手中彈,子彈好似長眼一樣奇準無比。隻是因為餓鬼體積龐大,讓人誤認為是把子彈吸入了皮膚再反彈回去的。


    我和山羊鬍曾經練過這個招數,當然在練習中我也穿上了防彈衣,山羊鬍則用了橡皮彈。他告訴圍繞我移動,然後不停地用手中的兩柄突擊步槍進行交替持續射擊。我們試驗過四次,就成功過一次,萬幸山羊鬍的準頭不錯,在移動中還能打在防彈衣上。當然即便有防彈衣,即便是橡膠頭子彈,我的身上還是青一塊紫一塊的,而我的肋骨也險些斷了,因為子彈的衝擊力實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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