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那兩位公主不都嫁出去了麽?這你一嫁給殿下,下麵的兩位公主嫁不出去了!”


    包氏這心一天天的都覺得操不完了,全在這小女兒身上。


    “啊,怎麽就跟我有關係?”


    張欣詫異。


    “好的時候,這都跟你無關,要是不好的時候,一家人裏就你一個外姓,不怪你怪誰!”


    包氏再壓低了聲音,一指頭戳張欣腦門上。


    “娘想得真全乎。”


    張欣確實沒想到是這麽個答案,心裏軟成了一團。


    “看得多,這擔心就像雜草,亂七八糟的長出來。”


    包氏歎了一口氣,捋了捋張欣的頭發。


    “沒事,公公婆婆都不是那樣的人,給娘交個底,這事是婆婆故意的。”


    張欣有點想哭。


    一當了娘,就是一輩子的娘,想啥都是子女。


    徐氏跟包氏一樣,但作為皇後,想得是全天下的女兒家。


    前元留下的糟粕實在是太多了。


    前元統治了百年下來,女人在男人眼裏,說是個物件兒都不為過。


    就算是先帝,對先皇後說是情深義重的,說穿了也不過就是那麽回事,當年啥也不是的時候,後院裏的也有別的女人。


    當了皇帝以後,更是廣開後宮。


    女人沒少納,子女沒少生。


    先皇後死了以後,不再立後一事,就說是一等一的好男人。


    可不立後一點不妨礙先帝去後宮睡妃子。


    先帝還說,這天下是他與先皇後共享,可實際呢,後宮裏打爛一個杯子,打爛一個碗,都要皇帝簽字確認。


    皇後管理後宮隻是徒有虛名。


    上行下效。


    整個大明朝的風氣,女人可以說毫無地位。


    徐氏入主中宮以後,就跟朱棣分了真正的後宮管理權。


    無論錢銀,無論人員任免,包括後宮妃嬪的晉升,通通都是徐氏說了算。


    現在壓著兩位公主的婚嫁,就是在等。


    等著那些娶不到媳婦的讀書人受不了,掀桌子,然後,趁機頒布關於婚嫁的新律。


    特別是關於嫁妝的歸屬。


    自從永樂元年他們一家子進京,到現在兩年多時間。


    女子學堂也開了兩年多。


    那可不單單是教讀書識字。


    更多教的是為人處世跟在這個這個世道的生活得更好的一些潛規則。


    讓這些讀了書的女孩子更懂得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朱高熾在國子監出種種辯論題,也是通過讓男人反思娶什麽樣的妻子對於他們更有利來隱形的提高女人的權益。


    一直以來,富有的人家把千金許配給上榜進士是大家非常認可的良緣。


    大明朝的進士大家都很清楚,熬了三十年還是拿最低那點俸祿的比比皆是。


    就算官運亨通,爬了上去,也架不住官越大,花銷越大。


    無論大小官員超過八成都是靠妻族幫補生計,打點升遷。


    就這樣他們也不一定能給妻子相應的尊重。


    一朝飛黃騰達,死原配,就是標準操作。


    這樣的婚配到了最後,最好的情況,也會被拿來表演一番所謂的糟糠之妻不下堂。


    事實上,人前可以留著老妻,是因為堂後可以有無數美婢美妾。


    這美婢美妾還多數是用妻子的嫁妝買的。


    女子學堂裏就有很多來自這樣子的家庭的女孩子。


    她們經曆過。


    她們的娘親父親親自給她們做了最壞的示範。


    她們的那些家長裏短通過朱安樂跟朱智明,傳到了徐氏耳朵裏。


    能送女孩子上學堂的人家,起碼還算有識之士,她們的遭遇,跟女子工坊裏的人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窮人家典妻賣子的大有人在。


    徐氏決定搞一波大的。


    首先就是這兩屆女子學堂跟女子工坊裏的女孩子被叮囑過,如果定親,嫁妝一事一定要提前簽契。


    不管大明律誥對於婚後是怎麽規定的。


    婚前提前簽訂契約,可以提前看清楚男方家的人品下限是什麽。


    比如女方嫁妝男方家不能動用,一旦擅自動用視同盜竊,男方敢不敢簽?


    比如和離,比如休妻,比如妻子亡故,嫁妝就得原封不動的還給女方家這樣的契約,男方敢不敢簽?


    結果自然是沒人簽。


    哪怕識文通字能掙錢的女孩子,因著要提前簽契,沒人敢娶。


    為了讓大家頂住壓力。


    徐氏讓朱安樂跟朱智明同所有的女孩子說了。


    你們但凡還有一個沒有婚嫁,她們兩個也一日陪著不嫁。


    她們倆其實比學堂跟工坊裏的女孩子們大,早在她們張羅的時候就已經是適婚年齡了。


    公主豁出去陪著,女孩子們感動之餘,定下親事的極少。


    女子學堂跟女子工坊的規模,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加起來總共有將近三千人。


    三千個女孩子不簽契不定親,就代表著三千個男孩子娶不到媳婦。


    而且,徐氏幫忙擬的那份婚前契約被大家傳抄了以後,很多人家都拿去做了借鑒。


    越有錢的人家越擔心女兒被謀財害命,或是養出了白眼狼。


    在徐氏的契約上發揚光大,加了納妾的前提,甚至還有要求分批給付嫁妝。


    所以,近一年多以來,京師的婚嫁低迷到了一定的程度。


    徐氏就等著觸底反彈以後,把嫁妝歸屬一事列入大明律誥裏。


    “娘娘,娘娘真不是個一般的娘娘啊。”


    包氏聽了張欣跟她說完整個緣由,抽了懷裏的手帕就去抹眼角。


    “那是,極好的。”


    張欣非常驕傲。


    “那兩位公主可怎麽辦。這轉眼就過了花期。什麽時候這大明律誥能改呢?”


    包氏之前還覺得是皇家公主心野,不願意嫁,這會知道是為了全天下的女孩子,就又開始操心起來。


    這兩年城中的變化,男人或許沒有什麽太大的感覺,但是作為女人確確實實是感覺到比以前的日子好了許多。


    女人可以上街逛商鋪,可以去酒樓喝茶吃飯。


    女孩子可以去上學,可以去學東西,然後呢還可以靠著學回來的東西謀生。


    包氏覺得現如今的世道對女子夠好了。


    張老爹也說,按著這樣發展下去,大明朝男人女人都會越來越好,國家也會越來越繁榮昌盛。


    想不到皇後娘娘還想從根本上動手,一勞永逸的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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