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這篇文字不再談民間女子的愛情,而要敘述古代貴族、官僚家庭自選夫婿的女子的婚姻。


    先看春秋鄭國徐吾犯妹妹的擇婿。徐吾犯是鄭國大夫,妹妹徐吾氏很美麗,下大夫公孫楚送了聘禮,訂為未婚妻。上大夫公孫黑羨慕徐吾氏的容貌,也送來禮物,強作婚約。在這兩個求婚者麵前,作為家長的徐吾犯不知如何是好,遂報告執政子產。子產說這是國家政治不清明,才出現兩個大夫爭奪妻室的事,不是你家的過錯。你也不用犯難,問你妹妹,她愛嫁誰就嫁誰。徐吾犯同兩大夫商量了,都同意由徐吾氏決定的辦法,於是二人分別來到徐吾家求親。公孫黑穿著華麗的服裝,將作為聘禮的物幣置於堂上;公孫楚衣軍服,在院中射箭,接著跳躍到車上離去,他沒有再送贄禮,因為在先已給過聘金,認為不需要另送了。


    徐吾氏在屋內認真地觀看了兩位大夫的行動,選擇了自己的情人。她認為公孫黑確實漂亮,但不能做自己的丈夫,而公孫楚表現出男子漢的氣概,決定嫁給他。她的哥哥尊重這種意向,徐吾氏遂同公孫楚結為伉儷。這樁婚事到此並未結束,失敗的公孫黑不甘心,要殺死公孫楚以奪取徐吾氏,公孫楚一怒之下把公孫黑打傷,於是招來流放之禍(《左傳·昭公元年》),徐吾氏後來生活如何,不得而知。她在兩大夫之間,不以品貌、爵秩取人,有其愛情的標準。


    楊宇翔繪公孫楚射箭求婚圖西晉賈午與韓壽的結合,有類似於《西廂記》中張生、鶯鶯相愛的某些情節。賈午是司空賈充的次女,賈充宴請賓客,賈午常常從內室窺視客廳情景。韓壽是賈充的幕僚——司空掾,常來參加宴會。他長得俊美,風度又好,被賈午看中。愛慕的感情不能控製,睡覺中也想到他,然而無從接近,就問身邊的婢女,知道不知道他是誰。正好有一人原來是韓壽的奴婢,賈午就通過她與情人通音信,並約韓壽夜間跳牆進入閨閣。二人情好,賈午把西域進貢的奇香從賈充房間偷來送給韓壽。賈午有了情人,高興異常,以至其父感覺到她『悅暢異於常日』,終於發現他們的往來,並承認既成事實,讓二人成了親(《晉書·賈謐傳》)。


    刺史徐邈的女兒,與賈午是同時代的人,也有一段選婿的經歷。徐邈為給女兒擇配,大會佐吏,令女兒在內室觀看,暗中挑選。來客中有從事王浚,姿貌俊秀,年輕時不注意名節,後乃改變行為,立大誌向。他在宴席中的表現,被徐女相中,告知母親,徐邈就讓他們結為夫婦(《晉書·王浚傳》)。王浚後來在平定孫氏吳國中立了大功,官拜撫軍大將軍、散騎常侍。徐氏女真是慧眼識才。


    以上諸女是在父兄監護下擇婿的,而南朝荀闡之的女兒則是完全自主的。荀闡之,廣陵人,官給事中,他女兒的婚事,《南史·荀伯玉傳》記雲:『當嫁,明日應行,今夕逃隨人去,家尋求不能得。』看來,荀女早已有了戀人,不滿意家長相中的夫婿,在出嫁的前夕,隨著意中人逃跑了,而且事情做得秘密,家裏人找也找不到,很可能還得到別人的幫助。她決心與家庭決裂,可見愛情深篤,不管什麽情況也不動搖。


    唐末鄭畋女兒選婿,其結果別是一種情形。司空、門下侍郎平章事鄭畋有女當婚,時有餘杭人羅隱,善作詩,尤喜詠史,然而屢次考試不能得第,鄭畋賞識他,時與往來。鄭畋女兒非常喜歡羅隱的詩,不時誦讀,鄭畋以為女兒愛慕羅隱,想為他們作配,於是招請羅隱,鄭女在簾內觀看他。這一看不要緊,由於羅隱長相醜陋,同她從詩中得的印象相反,因而對羅隱深為厭惡,從此不再念他的詩。鄭畋知道女兒原來隻是愛讀羅隱的詩,而並不喜歡這個人,就不再給女兒謀算這門親事(《舊五代史·羅隱傳》)。在自家婚事上,鄭女表明了自己的觀點,而且得到父親的充分理解。


    南宋理宗沒有兒子,隻有一個女兒,封為周、漢國公主,喜愛異常。公主到了及笄之年,議選駙馬,宰臣建議選本科進士第一名周震炎。當周狀元廷謝時,公主在屏風內看到周,表現出不高興的情緒,理宗知道了女兒的心意,就不採納宰臣的意見,周震炎從而失去了做駙馬的機會。理宗是宋理宗畫像寧宗楊皇後所立,為酬恩,選定楊後侄孫楊鎮做駙馬,對這樁婚事公主再沒有異議。婚後,理宗為有天倫之樂,在大內附近為公主建造宅第,時常到公主府歡聚。但是好景不長,公主活到22歲就病死了(《宋史·公主傳》)。


    上述女子選婚的方式和結果有所不同,但又有相同之處。大體上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荀闡之女兒的完全自主婚姻。荀女反對家長的包辦婚,有自己的戀人,一點不徵求家長的意見,按照自己的願望辦,在家庭不可能支持的情況下,以出逃實踐婚姻自主的追求。婚配是自家的事,配偶要自己來選擇,她追求的是戀愛自由。這種要求,在兒女作為父母附屬物的時代是很難實現的,特別是女子,要遵行三從四德的倫理,哪能容你自由戀愛!凡是追求這種自由的,其婚姻和婚後生活多半是不理想的。即以荀女而言,出逃本身就是不幸的,離家後必然遇到許多困難,後來不知什麽緣故,到寺院當了尼姑。是情人拋棄了她,還是情人死了,史無記載。不過在南北朝時期並不以再嫁為恥,不管哪種情形,她都可以再婚,她沒有這樣做,萬念俱灰地遁入空門,不能不說與出逃有關。她為擺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付出了血淚的代價。自行婚配,還不符合封建的婚姻禮儀的要求。古代議親,根據禮法要經過六個步驟,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首先要有男方請的媒人到女方家問可不可以議親,同意了,女方報告女子姓名,男方回去占卜,得到吉兆,告知女家,並送聘金,約定日期,新郎迎娶新娘過門。隻有經過這些步驟,做到『明媒正娶』,婚姻才是合法的。若是戀愛結親,就沒有納采、問名、納吉等步驟,就不用請媒人,即使請了,也是事後補救,算不得數。不請媒人,不按婚儀程序走,就為禮法和輿論所不容。《禮記·曲禮》講:『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凡是沒有保媒的女子的結親,被叫作『私奔』。《詩經·衛風·氓》裏的那個自由結婚的女子也深知這一點,要求對方拖延婚期,以便請媒人——『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荀氏女出逃,當然沒有媒人,不行六禮,被正統派歧視,說荀家『出失行女子』(《南史·荀伯玉傳》)。不僅輿論蔑視,女子在夫家的地位也低,《禮記·內則》講:『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把自由結婚的女子當作妾來對待,將良人降為賤人,對於自由成親的女子的迫害到了多麽嚴重的程度。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去古人的庭院散步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馮爾康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馮爾康並收藏去古人的庭院散步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