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打虎親兄弟,悍匪張顯光(十三)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顯光雖然暫時跑掉了,但是案情清晰,並不影響對其他劫匪的判決,隨後的2003年4月4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斌、李彥波四人,累計搶劫現金331萬,被當庭判處死刑。
張顯明的女朋友樸春子因為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是因為她不配合警方辦案,借著點酒勁,什麽也不肯說。
雖然樸春子不知道這個案子是張顯明做的,但是她絕對知道,張顯明在外麵沒幹什麽好事。
但是李彥斌隨後選擇了上訴,理由是自己隻跟著做了兩起案子,並沒有親手打死人,而且1.18的案子自己沒有參加,不應該被判死刑,請求從輕處罰。
但這隻是李彥斌的一廂情願,2003年4月24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
2003年4月29號,四個人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至此為止,除了首犯張顯光不知所蹤之外,其他人都接受了法律的製裁。
張顯光當天騎自行車逃出沈陽之後,在郊區的農村找了一個柴火垛,直接往裏麵一鑽,先藏起來再說。
張顯光在這裏麵一躺就是好幾天,每天隻敢趁著天黑的時候出來,到小賣店買點吃的,就這樣一直熬到了2月17號,最後實在是受不了了。
張顯光覺得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警察的追捕應該沒那麽緊了,於是當天晚上他從柴火垛裏鑽出來,步行走到了附近的一條鐵路線上。
等了一會之後,開來了一輛貨運火車,張顯光也不管車是到哪的,趕緊爬了上去,隻要能離開沈陽就行。
火車晃蕩了幾個小時,天亮的時候停了下來,張顯光下車看了一眼,發現這裏是遼寧省錦州市,再往南走一段,就要出山海關了。
張顯光在錦州混了幾天,覺得這地方不太行,離沈陽太近了,他那顆無人安撫的小心髒,實在是經受不住這樣的刺激。
另外一方麵他的說話口音也不行,錦州的方言太特別了,張顯光跟當地人格格不入,很容易引起別人注意。
張顯光決定換一個地方,南方肯定是不能去,那邊的口音更不一樣了,而且生活的不習慣,所以還得往回走。
客運火車肯定是不敢坐,張顯光還是用老辦法,爬上了一輛北上的貨運火車,等車再停下來的時候,終於出了遼寧省,來到了吉林省的公主嶺市。
在公主嶺下車之後,張顯光買了點吃的,步行到野外找了個荒草堆裏,胡亂的睡了一夜。
一覺醒來之後,張顯光覺得這地方也不太好混,還得是回黑龍江,於是他就沿著鐵路線一路北上,有機會就扒火車,沒機會就步行,曆盡波折,受盡苦難,終於到了哈爾濱市。
張顯光本來以為自己在哈爾濱生活多年,對這地方比較熟悉,應該能混下去,可是到了地方之後,他突然想起來一件事,自己之前在哈爾濱也做過案,那哥幾個肯定都得交代了,估計哈爾濱的警察此時肯定也在想辦法抓自己呢。
而且越熟悉的地方,認識自己的人越多,這種是非之地,千萬不能久留,他趕緊又上了一列火車,這一路經過肇東、大慶、海拉爾,最終在四月初的時候,到達了內蒙古的紮蘭屯市。
這地方和黑龍江省交界,張顯光覺得紮蘭屯是個小地方,在這沒人認識自己,自己隱姓埋名貓起來,應該非常安全。
可是待了幾天之後,張顯光發現還是不行,小地方更不容易藏身,不管誰看見自己,都會投來好奇的眼神,就連去小賣店買點東西,店主都得問一句:“哪的人啊?來我們這小地方做啥啊?”
大城市的外來人口多,流動人口也多,老百姓見到陌生麵孔很正常,可是小地方不行,大家見到生人都很好奇,你要說自己是來打工的,人家下一句肯定問了:“打工咋不去大城市啊?我們這小地方有啥活可幹的啊,你在這邊有親戚啊?有朋友啊?”
所有人一說話就是刨根問底,尤其是老頭老太太,專門往你家祖墳上麵刨。
張顯光很鬱悶,惹不起就躲著點吧,他扭頭又扒了一輛火車,去了齊齊哈爾市。
齊齊哈爾離紮蘭屯不算太遠,距離不到200公裏,但卻是黑龍江省的第二大城市,到這地方來打工,那就合情合理了。
結果張顯光到達齊齊哈爾之後,愁人的事又來了,身上僅有的那四千塊錢,這些天已經花的分逼不剩了,自己在這裏又沒有熟人,這真是投親無路,靠友無門。
但是老話說的好,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張顯光見火車站附近有不少當力工的,幫別人裝貨卸貨,全都是結現錢,而且都是臨時工,也沒人詢問身份,很適合自己這樣的人去幹。
接下來的日子,張顯光白天就去等活,晚上就找個橋洞子對付睡一宿,等攢了一點錢之後,他又跑到水果批發市場附近,租了個小房子,算是有了個棲身之地。
但是剛住了沒幾天,張顯光又發現了一個麻煩事,這種臨時出租屋,經常有警察過來檢查身份證,最開始的時候,他是能躲就躲,能編就編瞎話,可這並不是長久之計,所以每天都是在提心吊膽中度過。
後來張顯光在給別人幹活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叫吉中林的小老板,這人老家是黑龍江省綏化市蘭西縣的,在齊齊哈爾做塑料門窗生意。
張顯光無意之中看到了他的身份證,發現照片和自己有些相似,於是就把信息記了下來,回頭花了三百元巨資,做了一個基本上一模一樣的假身份證。
隨後張顯光把出租房退了,到火車站附近又重新租了一個,房租是80塊錢一個月,從這之後他就搖身一變,對外聲稱自己叫吉中林了,生活總算是穩定了下來。
接下來張顯光計劃趕緊找個女人同居,一來可以掩護自己,二來也能解決生理需求問題,畢竟富貴險中求,飽暖思淫欲。
不過這次張顯光沒有去歌舞廳,不是不想去,是實在去不起,那就隻能靠個人魅力了。
在這個方麵,光哥還是比較有自信的,畢竟自己長的不醜,如果能踏實肯幹的話,根本就不用主動出擊,肯定會有人自投羅網的。
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斌、李彥波四人,累計搶劫現金331萬,被當庭判處死刑。
張顯明的女朋友樸春子因為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是因為她不配合警方辦案,借著點酒勁,什麽也不肯說。
雖然樸春子不知道這個案子是張顯明做的,但是她絕對知道,張顯明在外麵沒幹什麽好事。
但是李彥斌隨後選擇了上訴,理由是自己隻跟著做了兩起案子,並沒有親手打死人,而且1.18的案子自己沒有參加,不應該被判死刑,請求從輕處罰。
但這隻是李彥斌的一廂情願,2003年4月24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
2003年4月29號,四個人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至此為止,除了首犯張顯光不知所蹤之外,其他人都接受了法律的製裁。
張顯光當天騎自行車逃出沈陽之後,在郊區的農村找了一個柴火垛,直接往裏麵一鑽,先藏起來再說。
張顯光在這裏麵一躺就是好幾天,每天隻敢趁著天黑的時候出來,到小賣店買點吃的,就這樣一直熬到了2月17號,最後實在是受不了了。
張顯光覺得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警察的追捕應該沒那麽緊了,於是當天晚上他從柴火垛裏鑽出來,步行走到了附近的一條鐵路線上。
等了一會之後,開來了一輛貨運火車,張顯光也不管車是到哪的,趕緊爬了上去,隻要能離開沈陽就行。
火車晃蕩了幾個小時,天亮的時候停了下來,張顯光下車看了一眼,發現這裏是遼寧省錦州市,再往南走一段,就要出山海關了。
張顯光在錦州混了幾天,覺得這地方不太行,離沈陽太近了,他那顆無人安撫的小心髒,實在是經受不住這樣的刺激。
另外一方麵他的說話口音也不行,錦州的方言太特別了,張顯光跟當地人格格不入,很容易引起別人注意。
張顯光決定換一個地方,南方肯定是不能去,那邊的口音更不一樣了,而且生活的不習慣,所以還得往回走。
客運火車肯定是不敢坐,張顯光還是用老辦法,爬上了一輛北上的貨運火車,等車再停下來的時候,終於出了遼寧省,來到了吉林省的公主嶺市。
在公主嶺下車之後,張顯光買了點吃的,步行到野外找了個荒草堆裏,胡亂的睡了一夜。
一覺醒來之後,張顯光覺得這地方也不太好混,還得是回黑龍江,於是他就沿著鐵路線一路北上,有機會就扒火車,沒機會就步行,曆盡波折,受盡苦難,終於到了哈爾濱市。
張顯光本來以為自己在哈爾濱生活多年,對這地方比較熟悉,應該能混下去,可是到了地方之後,他突然想起來一件事,自己之前在哈爾濱也做過案,那哥幾個肯定都得交代了,估計哈爾濱的警察此時肯定也在想辦法抓自己呢。
而且越熟悉的地方,認識自己的人越多,這種是非之地,千萬不能久留,他趕緊又上了一列火車,這一路經過肇東、大慶、海拉爾,最終在四月初的時候,到達了內蒙古的紮蘭屯市。
這地方和黑龍江省交界,張顯光覺得紮蘭屯是個小地方,在這沒人認識自己,自己隱姓埋名貓起來,應該非常安全。
可是待了幾天之後,張顯光發現還是不行,小地方更不容易藏身,不管誰看見自己,都會投來好奇的眼神,就連去小賣店買點東西,店主都得問一句:“哪的人啊?來我們這小地方做啥啊?”
大城市的外來人口多,流動人口也多,老百姓見到陌生麵孔很正常,可是小地方不行,大家見到生人都很好奇,你要說自己是來打工的,人家下一句肯定問了:“打工咋不去大城市啊?我們這小地方有啥活可幹的啊,你在這邊有親戚啊?有朋友啊?”
所有人一說話就是刨根問底,尤其是老頭老太太,專門往你家祖墳上麵刨。
張顯光很鬱悶,惹不起就躲著點吧,他扭頭又扒了一輛火車,去了齊齊哈爾市。
齊齊哈爾離紮蘭屯不算太遠,距離不到200公裏,但卻是黑龍江省的第二大城市,到這地方來打工,那就合情合理了。
結果張顯光到達齊齊哈爾之後,愁人的事又來了,身上僅有的那四千塊錢,這些天已經花的分逼不剩了,自己在這裏又沒有熟人,這真是投親無路,靠友無門。
但是老話說的好,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張顯光見火車站附近有不少當力工的,幫別人裝貨卸貨,全都是結現錢,而且都是臨時工,也沒人詢問身份,很適合自己這樣的人去幹。
接下來的日子,張顯光白天就去等活,晚上就找個橋洞子對付睡一宿,等攢了一點錢之後,他又跑到水果批發市場附近,租了個小房子,算是有了個棲身之地。
但是剛住了沒幾天,張顯光又發現了一個麻煩事,這種臨時出租屋,經常有警察過來檢查身份證,最開始的時候,他是能躲就躲,能編就編瞎話,可這並不是長久之計,所以每天都是在提心吊膽中度過。
後來張顯光在給別人幹活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叫吉中林的小老板,這人老家是黑龍江省綏化市蘭西縣的,在齊齊哈爾做塑料門窗生意。
張顯光無意之中看到了他的身份證,發現照片和自己有些相似,於是就把信息記了下來,回頭花了三百元巨資,做了一個基本上一模一樣的假身份證。
隨後張顯光把出租房退了,到火車站附近又重新租了一個,房租是80塊錢一個月,從這之後他就搖身一變,對外聲稱自己叫吉中林了,生活總算是穩定了下來。
接下來張顯光計劃趕緊找個女人同居,一來可以掩護自己,二來也能解決生理需求問題,畢竟富貴險中求,飽暖思淫欲。
不過這次張顯光沒有去歌舞廳,不是不想去,是實在去不起,那就隻能靠個人魅力了。
在這個方麵,光哥還是比較有自信的,畢竟自己長的不醜,如果能踏實肯幹的話,根本就不用主動出擊,肯定會有人自投羅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