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首先在吉福街的一個胡同裏,租了一間房子,又命令嚴若明和李澤軍去株洲市,在火車站和汽車站附近,一天換一個旅店住,造成案發時間兩人不在現場的假象。


    時間到了10月27號,張君覺得可以動手了,於是分別給兩個人下達了命令。


    張君首先交代李澤軍:“你在株洲買一根一寸寬,半尺長的鑿子,明天中午去人民路立交橋下邊等嚴若明,然後你倆一起來曉園公園門口找我。”


    接著他又吩咐嚴若明:“你去買一輛新的五洋摩托車,然後明天你騎著摩托車,去立交橋那裏接李澤軍。”


    這兩個命令看起來簡單明了,流程非常清晰,結果真正實施起來,張君的這兩員大將,卻全都出了差錯。


    李澤軍自作主張,並沒有在株洲買鑿子,他覺得那玩意在哪買都一樣,於是就去益陽市買了一個。


    另外李澤軍還把集合的流程記錯了,說好了他去立交橋下等嚴若明,他卻記成了去曉園公園門口找張君。


    當張君在公園門口看到李澤軍的時候,腦瓜子嗡嗡的:“你這個沒腦子的東西,行了,趕緊走吧,咱倆一起去找嚴若明!”


    可是兩人剛走到立交橋下邊就傻眼了,嚴若明的運氣更差,新買的摩托車因為沒掛牌,竟然被兩個警察攔住了。


    嚴若明哆哆嗦嗦的,把購車發票遞了過去,警察看了看發票:“今天新買的啊,趕緊去把車牌上了!”


    接著警察又把嚴若明的身份證號記下了,這才放他離開。


    等警察走了之後,三個人趕緊匯合,張君生無可戀的看著臥龍和鳳雛:“你倆是真他媽的不長心啊,算了,這次不做了,換個時間吧!”


    接著張君命令兩人:“你們兩個明天就回去,把摩托車給我毀了,在家隨時等我通知。”


    第二天一大早,嚴若明和李澤軍灰溜溜的買了兩張船票,把那台摩托車運回了津市。


    回到家之後,嚴若明找來之前幹鐵匠時候用的氧氣焊,把那輛一萬多塊錢的新摩托車切成了小塊,隨後都扔到了河裏,這個切割的過程,差點沒把他心疼死。


    對於兩人的這一次失誤,張君還是可以原諒的,畢竟他倆還屬於起步階段,犯點錯誤也在所難免,年輕人得經曆點磨難,幸好不影響大局,不過就是損失點錢,耽誤一些時間罷了。


    一個月之後的11月27號,張君決定再次行動,這天中午他帶著嚴若明,去了三湘大市場的摩托車門市部,親自挑選了一輛價值7000元的錢江牌摩托車。


    買完車之後,他們並沒有騎,而是雇了一輛微型麵包車,連人帶車裝上,先去給摩托車加滿了油,又拉到了目標商場附近的桂花村。


    李澤軍按照張君的指令,先把自己的行李寄存在了火車站的寄存處,然後打了一輛車,到桂花村和張君他們匯合。


    三個人碰麵之後,張君又下達命令:“一會五點四十分,我們在東塘廣場立交橋西北方的火宮殿門前集合,一個字都不能給我記差了。”


    接下來三個人馬上分開,張君騎著那台摩托車,嚴若明和李澤軍分別打車,在預定的地點,準時匯合了。


    接下來由李澤軍騎著摩托車,帶著其他兩人,到了友誼商場的天橋下邊,張君吩咐兩人原地別動,自己先進去看看。


    交代完之後,張君自己走進了商場,由於當天天氣很冷,商場裏的人很少,但是櫃台裏的黃金首飾可不少,張君馬上做出決定,就在今天動手。


    從商場出來之後,張君到天橋下喊上其他兩人,由他在前邊領路,直接來到了商場裏的黃金櫃台前邊。


    張君還是老一套:“把那個戒指拿給我看看!”


    戒指到手之後,張君馬上假裝掏錢,接著就掏出了手槍:“別動,蹲下!”


    營業員當場就愣住了,但是旁邊有個正在看首飾的女顧客,卻被這一幕嚇的直接癱在了地上。


    與此同時,嚴若明和李澤軍直接跳進櫃台,幾下就將玻璃全都砸碎,接著按照之前訓練的動作,把櫃台裏的首飾托盤,一個一個端出來,倒進了提前準備好的袋子裏。


    這個過程中,張君始終拿著槍,盯著四周的動靜,很快就看到一個賣文具的男營業員湊過來了。


    這個人姓吳,他過來之後,就在不遠處看著,由於之前張君並沒有開槍,他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張君看他離的太近,抬手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接著他又用槍對著他旁邊另外一個看熱鬧的男人比劃一下,示意他趕緊走。


    這個男的姓餘,可能是被開槍的這一幕嚇傻了,竟然愣在那裏沒有反應。


    大概兩秒鍾之後,張君毫不猶豫的扣動了扳機,餘某也被當場打死。


    這兩槍下去之後,旁邊一個賣手表的女營業員轉身就跑,但是她卻一邊跑,一邊嗷嗷的大喊大叫。


    張君勃然大怒,一槍就把她打倒了,子彈從這女的右腮幫子打進去,又從左邊穿了出來,這回兩邊漏風,徹底喊不出來了。


    眨眼的功夫,張君就打倒了三個人,那邊的嚴若明和李澤軍也掃蕩的差不多了。


    張君一聲令下:“撤!”,三個人趕緊集合,快步向商場外麵走去。


    三個人剛走出商場門口,就路過了一個公共電話廳,有一個女的正在那打電話:“喂喂喂,110嗎,有人搶劫了。”


    這女的話音未落,張君抬手就是一槍,正好打在了她的手上,話筒“啪嗒”一聲,就掉在了地上。


    張君沒工夫再補槍,三個人迅速來到摩托車前邊,這次由嚴若明騎車,李澤軍坐在中間,張君坐在後邊。


    摩托車啟動之後,直接竄了出去,一會功夫就沒影了。


    等到了沒人的地方之後,三個人扔掉摩托車,然後兵分兩路,嚴若明自己打車,輾轉了幾次之後,坐車直接回了津市老家。


    另一路的張君和李澤軍則是一起回到出租房,把那一袋金首飾藏在了院子裏的煤堆下麵,然後就在出租屋裏消停一待,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一樣。


    由於是第一次作案,李澤軍聽到外麵的警笛聲,嚇的渾身發抖。


    張君安慰他:“你有什麽可怕的,如果有警察來檢查,就說我們是來做辣椒生意的,再說我們也沒留下什麽證據,沒人知道是我們做的。”


    當天晚上,並沒有警察找上門,第二天一大早,李澤軍奉張君的命令,去找嚴若明匯合,張君自己留了下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兩天之後,張君覺得沒什麽問題了,就把金子挖了出來,放到行李包裏藏好,然後打車去了津市,找兩個外甥匯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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