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書的序章中,有讀者評論,提起悍匪這個詞,第一個想到的是白寶山,由此可見,白寶山的案子,影響是非常大的。


    此案之所以影響巨大,一方麵因為案件性質過於惡劣,被害人中有多名現役軍人,另外一部分原因,是由當時的社會環境造成的。


    因為白寶山搶劫最多的一起案件,涉及到了民族矛盾以及外交關係,因此公安部對此案極為重視,宣傳力度非常大。


    此案被列為1997年,中國十大刑事案件之首,以此案為原型拍攝的影視作品《中國刑偵1號案》,讓很多人了解到了白寶山這個人。


    在電視劇中,丁勇岱將白寶山塑造成了一個有勇有謀、有情有義的悍匪,但和原型人物比起來,還是做了過多美化。


    如果單論勇猛程度,白寶山當之無愧,此人膽大心狠,就沒有他不敢幹的事,整個犯罪生涯裏,一共殺死17人,打傷15人,總計搶劫現金150萬元。


    但從白寶山的整個作案過程來看,並不能稱為足智多謀,用大力出奇跡這句話來形容,還是很貼切的,當然這僅代表個人觀點。


    白寶山的祖籍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1958年出生於北京石景山,在家裏排行老三,上麵有兩個姐姐,下麵還有一個比他小兩歲的弟弟。


    當年的石景山,還屬於北京郊區,白寶山的父母都在首都鋼鐵公司上班,屬於普通工薪階層。


    在白寶山三歲的時候,父親就因病去世了,所以家裏的重擔,一下都壓在了母親一個人身上。


    由於此時白寶山的弟弟才剛剛一歲,母親自己照顧不過來兩個孩子,就把他送回了徐水縣老家,由爺爺奶奶代為照看。


    白寶山的整個童年,除了沒有體會過母愛之外,連玩伴都很少,因為爺爺奶奶壓根就沒送他去上學。


    在農村生活的白寶山,每天就是一個人坐在田間地頭發呆,一直到了13歲,才被母親接回北京,上了小學一年級。


    上學晚也有一個好處,山子哥馬上就成了班級裏的老大,他比別的孩子都大了五六歲,從武力值上來講,山子哥在同班同學裏,就像項羽一般的存在。


    但也正因為如此,山子哥往教室裏一坐,顯得鶴立雞群,導致沒有同學願意跟他玩兒,他的性格也變的非常孤僻,每天都是沉默寡言。


    到了小學三年級,白寶山直接輟學了,去了北京的一個醬菜廠當臨時工。


    又過了兩年,他母親托關係,給白寶山安排到了北京第一電探廠工作。


    白寶山雖然沒什麽特長,但是身體特別強壯,此時剛滿十八歲,身高就已經長到一米八了,還是有一膀子力氣的。


    因此白寶山當了一名裝卸工人,靠出苦力賺錢,幹活也很賣力氣,但就是不愛說話,也很不合群。


    不過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一個偶然的機會,白寶山發現,自己並不是啥也不行,在某一方麵,還是很有天賦的。


    那是一次廠裏組織的民兵訓練,在實彈打靶的過程中,第一次摸槍的白寶山,不僅三發子彈全部上靶,而且還打出了一個優秀的成績。


    發現了自己的特長之後,白寶山就對槍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隨後白寶山從親戚手裏,借來了一支氣槍,沒事出去打打鳥,要不就在家打打老鼠,僅僅一年的時間,槍法就練的出神入化。


    但是槍法好,並沒有什麽卵用,又賺不來錢,工作職位依然沒有改變,還是幹著最累的活,拿著最低的工資。


    在白寶山23歲的時候,和廠裏的一個女同事結婚了,他老婆也姓白,兩人婚後不久,就給他生了一對龍鳳胎。


    生活壓力一下就變大了,白寶山動起了歪心思,開始和別人一起,出去偷東西。


    1982年的12月份,白寶山和同夥入室盜竊,偷了兩件舊衣服,價值十塊錢。


    1983年一月份,兩個人再次入室盜竊,這次收獲比較大,到手七十多件贓物,包括手表、皮夾克、高跟皮鞋等貴重物品,總共價值人民幣五百元。


    接下來山子哥又單幹了一把,自己偷了一輛自行車,價值110元,結果很快就被警方抓住,隨後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


    結果到了1985年,白寶山之前的同夥,也因為盜竊被抓,把之前的事都交代了,同時還舉報了白寶山身上的另外一件事。


    1982年12月17號,白寶山出去偷了三包玉米,想拿回家喂鴿子。


    沒想到東西剛到手,就被主人發現了,兩人拉扯幾下之後,就扭打在了一起。


    白寶山掄起手中的棒子,直接給了對方一下,導致對方鼻梁骨骨折,到醫院縫了九針。


    這種行為,就不僅僅是盜竊那麽簡單了,而是直接升級成了搶劫。


    另外警方又根據舉報線索,調查出了白寶山的多次盜竊事實,包括輪胎、電視、以及工廠倉庫裏的多種物品,總計價值人民幣近一萬元。


    法院根據這些罪行,再次判處白寶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加上之前的四年,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四年,從1983年3月8號起,到1997年3月7號終止。


    白寶山覺得自己被判的太重了,就偷了點玉米,一下就多判了十年,自己人生的最好時光,就這麽沒了。


    而且不僅僅如此,有句話說的好,屋漏偏逢連夜雨,因為這次加刑,白寶山的老婆決定跟她離婚,帶著一對兒女改嫁了,四年還可以等,十四年是真等不起。


    白寶山本來就覺得冤,心裏充滿了恨意,現在老婆也沒了,人生等於徹底毀了,這更讓白寶山恨上加恨。


    其實白寶山的運氣,就算不錯了,他偷自行車被抓,是1983年2月份,後麵的案子被翻出來,是1985年。


    兩個時間點,正好錯過了八三嚴打,不然僅憑搶劫這一條,槍斃都有可能。


    到了1991年,由於監獄係統製度改革,白寶山的服刑地點,由北京換到了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繼續在這邊進行勞動改造。


    這個監獄建在戈壁灘上,茫茫的戈壁灘,本身就是個天然的屏障,所以和其他監獄比起來,犯人的活動範圍,要相對大一些。


    但是獄中的生活,還是很遭罪的,每天到點起床,點名吃早飯後,犯人就得出去幹活了,主要的工作內容,是在戈壁灘上砸石頭。


    武警會在幹活的地方,四個角插上紅旗,犯人隻準在這個區域內活動。


    到了中午,負責送飯的犯人會過來送飯,犯人吃完午飯繼續幹活。


    等到晚上收工之後,武警再把犯人帶監舍,點名吃過晚飯,一天才算結束,這樣的日子日複一日,看不到盡頭。


    這是大部犯人的日常生活,然而凡事都有例外,雖然都是蹲監獄的,但還是有少數犯人,過的要舒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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