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號早晨七點鍾,一切流程和前一天一樣,四個人再次把麵包車停到了華山路儲蓄所對麵。


    這次汪老三吸取了前一天的教訓,麵包車壓根就沒熄火,就一直怠速等著,反正也不怕費油。


    早晨八點鍾,送款的桑塔納如期而至,車子剛開到銀行門口,林子哥一聲令下:“動手!”


    汪老三的麵包車,早就饑渴難耐了,鬆手刹掛檔抬離合,一腳油門下去,直奔桑塔納而去。


    追上桑塔納之後,汪老三向左打了半圈方向盤,隨後一腳刹車,麵包車一個漂移,正好停在了桑塔納的正前方,距離隻有半米遠。


    這一下給桑塔納司機都看懵了,這啥意思啊?技術不錯啊!


    但是根本就沒給他過多考慮的機會,麵包車剛一停穩,副駕駛的車門馬上打開,一個帶著頭套的大高個,端著獵槍就跳了下來。


    此人正是林子哥,他下車之後,直奔拿著錢袋子的工作人員,用獵槍一指:“都別動,搶劫!”


    林子哥話音剛落,一個保安的第一反應,就想掄起警棍衝上去。


    沒想到麵包車的兩個後排車門,緊接著就全部打開了,二哥和孫德鬆跳下車,用槍對著那個保安一指,保安一下就慫了,直接蹲在了地上。


    幾乎是與此同時,汪老三也下了車,由於他一會還要開車,所以不方便戴頭套。


    汪老三嘴裏叼了一張報紙,用一隻手扶著,簡單把臉一擋,另一隻手端著獵槍,快速走到桑塔納司機旁邊,用槍一比劃:“痛快的,把車鑰匙給我!”


    司機乖乖的把鑰匙遞了出去,拿到鑰匙之後,汪老三趕緊回到麵包車裏,踩住離合器,掛好了一檔,右腳放在油門上,隨時準備出發。


    幾秒鍾之後,林子哥的錢袋子就到手了,三個人端著獵槍,陸續後退著上了麵包車。


    汪老三大喜過望,馬上展示了嫻熟的車技,麵包車直接鑽進了附近的胡同,眨眼之間就消失了,轉彎都不帶降檔的。


    當時銀行的門口,有好幾個看熱鬧的老百姓,其中有個男的叼根小煙,不住的點頭稱讚:“嗯,不錯!這電影拍的,真是太像樣了!”


    麵包車很快就開到了提前藏自行車的位置,四個人跳下麵包車,林子哥抱著錢袋子,由二哥托著他,孫德鬆托著汪老三,兩輛自行車分頭跑路,先後回到了汪老三家裏。


    打開了錢袋子之後,幾個人終於如釋重負,仔細清點了一下,裏麵一共是二十九萬八千三百元。


    為了防止回去的路上,有警察排查,大家決定先不分錢,先等幾天再說。


    孫德鬆回去之後,弄了一個煤氣罐,在煤氣罐上開了一個口子,第二天來到汪老三家,把錢都塞到了煤氣罐裏,然後用自行車托著,帶回了自己家裏。


    又過了一天,四個人在孫德鬆家聚齊,這才把錢分了,每個人到手七萬多。


    在1994年,七萬塊錢已經相當給力了,四個人當天晚上,找了一家飯店,要了個包間,一頓開懷暢飲,經曆了七次失敗,最終總算是成功了。


    已經過去了三天,警察還沒找到自己頭上,看來是沒什麽事了,不過他們卻忽略了一個人,那就是王文緒。


    王文緒在報紙上看到了新聞之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馬上找到了汪老二:“行啊兄弟,你們一炮就幹走了三十萬啊!”


    二哥趕緊否認:“你可別瞎扯啊!那案子不是我們幹的,跟我們沒關係。”


    王文緒壓根就不信:“你不用跟我裝,我找你就一個想法,你們用的槍,是不是有一支是我的,那麽多少是不是得給我分點啊?”


    二哥根本沒搭理他,轉身就走了,回頭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其他幾個同夥。


    汪家禮大怒:“這個狗東西,我上次就說要把他幹掉了,這回別再猶豫了,幹脆一了百了。”


    林子哥考慮了一下,覺得這麽幹還是有風險,萬一王文緒留下了遺書,或者和自己家人交代了什麽,隻要他一死,事情就有可能敗露了,所以決定換一種方式解決。


    幾天之後,幾個人把四支獵槍,用之前那個煤氣罐裝好,找到了王文緒,決定和他好好談談。


    孫德林告訴王文緒:“二哥把事和我們說了,我們幾個研究了一下,你也別管那個案子是誰幹的,現在我們決定一起出錢,把你那支槍買了,這是四千塊錢,你先拿著。”


    接著孫德林打開了煤氣罐,把四支獵槍拿了出來:“現在這四支槍,都是我們的了,我們早就決定金盆洗手了,現在當著你的麵,直接把這四支槍銷毀。”


    說完這些之後,孫德林把四支獵槍,扔到了旁邊的一條河裏:“從現在開始,我們都金盆洗手了,以後肯定不作案了,不過大家兄弟一場,你有啥事喊一嗓子,也都沒毛病。”


    其實王文緒過來找二哥,目的並不是想要那幾千塊錢,而是有點後悔了。


    自己沒槍沒團夥,一個人啥都幹不了,這半年都快窮瘋了,王文緒隻是想找個借口,重新回歸團隊。


    結果大家壓根沒給他機會,因為不管在任何團隊裏,一個人隻要是出現過背叛,那麽基本上就是零容忍了。


    接下來孫德林團夥的所有人,和大部分悍匪的最初想法一樣,狠狠的整一把之後,有了錢就改走正道。


    在那個年代,七萬塊錢已經不少了,四個人都想到此為止,畢竟已經有本錢了,誰都不想再出去拚命。


    孫德林看中了一個生意,就是去倒騰牛,三弟孫德鬆也回歸正途,幹起了服裝生意,而且還處了一個女朋友。


    汪老三跟情人過起了平靜的小日子,還是保持著每天十瓶啤酒,同時也考慮著要幹點啥正經買賣。


    最給力的是二哥汪家仁,有了錢之後,他一頭就紮進了夜總會。


    二哥特別喜歡這種紙醉金迷的感覺,自己已經一把年紀了,年輕的時候吃糠咽菜,現在必須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當年去夜總會的,大多數都是成群結隊的年輕人,所以二哥的出現,簡直就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不管是誰看到他,都會忍不住多瞅幾眼。


    而且二哥的愛好也很獨特,別人到這種地方來,基本上都是喝啤酒和洋酒,但是二哥隻喝白酒。


    別人過來都是點一些小吃和果盤,二哥覺得這些太low,必須得吃炒菜。


    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當年沒有外賣,夜總會也沒有廚師,隻能是小姐和服務生跑到附近的飯店,點完菜之後再端回來。


    估計當時整個沈陽市,隻有二哥這麽幹,在夜總會裏喝白酒吃炒菜,這就是實力的象征,要的就是與眾不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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