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單兵天花板,悍匪雷國民(八)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幾杯酒下肚之後,張雲明跟我交了點底,他用手比了一個手槍的姿勢:“我結婚了,老婆在縣醫藥公司上班,咱們河口這個地方,過了河就是越南,我是做這個生意的!”
我馬上就明白了,這個人是做走私手槍生意的,就試探著問了一下:“兄弟,你有這路子,咋不自己幹點大事啊?”
張雲明歎了一口氣:“我倒是想啊,幹大事光靠自己膽大心狠可不行,得有誌同道合的朋友才行。”
我頓時覺得這就是天意,張雲明正是我要找的那個人,他比我大一歲,他的那些優勢,正是我當時缺少的。
誰在乎,我的心裏有多苦,
誰在意,我的明天去何處。
這條路,究竟多少崎嶇多少坎坷途,
我和你,早就沒有回頭路。
……
如果說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終究已注定。
如果能在多活一天,
能在多搶一點,
失敗少一點。
如果說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誰也逃不離,
不做大事此生又何必!
……
我聽了他的話之後,趕緊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大哥,咱倆真想到一塊去了,我來這邊的目的,就是想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
我們兩個一拍即合,之後的那段時間,我倆幾乎天天都在一起。
我沒告訴他我的真名,就告訴我叫雷老三,但張雲明也不在乎這些,他知道這是道上的規矩,從來也沒問過我。
張雲明告訴我,做大事得先弄把槍,他有路子,別人買槍得四五千塊錢,他買槍隻要兩千塊錢。
張雲明帶我去了一趟越南,找他之前的關係,花了兩千塊錢,買了一把五四手槍,還有四十多發子彈。
接下來我倆選了幾個目標,有在邊境做生意的,有販賣毒品的,還有幾個混黑道的有錢人。
但我倆踩點了一個多月,發現這些人都不太好搞,要不就是身邊的人多,要不就是他們手裏也有槍,想要全身而退,成功率太低了。
到了1994年一月份,我兜裏的錢快花完了,要是再沒有進賬的話,又要吃不上飯了。
我把情況和張雲明說了:“這邊的人太難搞了,不行咱倆去廣州幹一把吧,我知道廣州火車站旁邊,有一個煙攤,每天的生意都挺好,咱倆搶一把,怎麽也得先弄點零花錢再說。”
張雲明聽說我對廣州挺熟,也很感興趣,我倆又坐車回了廣州。
我倆下火車之後,就跟張雲明去煙攤假裝買煙,順便看看煙攤的情況。
我覺得張雲明第一次跟我來廣州,也算是到我地盤了,也不能太摳門了,就買了一盒玉溪。
不瞞你們說,別看我後來搞了那麽多錢,但我這個人平時節儉慣了,不該花的錢,我一分錢都不會亂花,我這輩子抽過最貴的煙,就是那盒玉溪。
老板收錢的時候,我看到他那錢箱子裏,大概能有一兩千塊錢,覺得不算太多,想等第二天再來看看。
當天晚上我倆找了個小旅店,張雲明覺得火車站廣場上人太多,還有不少警察,搶完了根本就跑不掉,如果要動手的話,就得跟著他,到沒人的地方才行。
第二天我倆又去那個煙攤觀察了一天,發現他一天營業額,大概兩千三塊錢,但到了下午,他就會把當天的營業款,存到旁邊的一個銀行裏,根本就沒有機會下手。
這個目標不行,我倆隻能尋找其他目標,張雲明告訴我,他在雲南有路子。
開元縣那邊有個摩托車交易市場,張雲明有朋友在那做二手摩托車生意,我倆實在是沒錢了,就決定搶摩托車賣錢。
槍摩托車可沒法在廣州搶,離雲南太遠了,沒辦法弄回去,不如直接在雲南當地搞。
我倆又扒了一輛火車,回到了昆明,到地方的那天,是一月29號。
下了火車之後,我倆坐了一輛公交車,在昆明轉了一圈,想找一個能動手的地方。
那趟公交車的最後一站,是官渡區前衛鎮的一個建築工地,附近沒什麽人,我倆商量了一下,就把地點定在了那裏。
之後我讓張雲明在工地等著,我自己帶著手槍,又坐公交回了市內,去了海棠大酒店門口。
我對摩托車不太懂,不知道什麽車值錢,張雲明告訴我,打一輛本田125摩托就行。
之前在公交車上,路上有騎摩托車,張雲明給我指了一下,我大概有了個印象。
海棠大酒店門口,有一大排正在等客的摩的,我大致看了一眼,發現其中一個摩的司機,騎的正是之前看的那種摩托車。
那個司機看起來年齡不太大,也就二十歲左右,我遞給他一張紙條,告訴他自己從外地過來,想去紙條上的地址,找一個朋友。
那小夥接過紙條看了看,說知道那個地方,過去得十塊錢。
我沒講價,就上了車,那小夥也挺高興,大概二十分鍾左右,我倆就到了那個建築工地門口。
車停下來之後,我告訴他一會朋友出來給他錢,張雲明也看到我們到了,就從建築工地裏走了出來。
我指了張雲明一下,告訴那個小夥:“那就是我朋友,他給你錢!”
張雲明到了我倆身邊,假裝從兜裏掏錢,我趁那個小夥不注意,從後麵掏出手槍,對著他的後腦勺,就開了一槍。
司機倒下去之後,張雲明去發動摩托車,我趕緊去司機身上翻錢,結果他兜裏,隻有20塊錢。
但張雲明那邊,摩托車怎麽也打不著火了,我倆沒辦法,隻能推著摩托車走,剛才開槍的聲音挺大的,我倆怕有人聽到,想先離開這地方再說。
結果剛把車推出去五六十米遠,張雲明低頭看了一眼,有點氣急敗壞的跟我說:“老三,這個車不對啊,你整錯了吧,這也不是本田125啊,這是個國產的山寨貨,根本就不值錢。”
我當時就傻眼了,我就記住車的外形了,根本就不知道車標是啥樣,那輛車的外形,和本田125幾乎一模一樣,我給搞錯了。
但人已經殺了,後悔也沒用,我倆趕緊扔掉摩托車,離開了現場。
這回也是一樣,殺了一個人,就弄到20塊錢,那段時間我的運氣確實差到家了。
那時候我倆兜裏已經一點錢都沒有,隻能在昆明又幹起了小貓釣魚的活。
我馬上就明白了,這個人是做走私手槍生意的,就試探著問了一下:“兄弟,你有這路子,咋不自己幹點大事啊?”
張雲明歎了一口氣:“我倒是想啊,幹大事光靠自己膽大心狠可不行,得有誌同道合的朋友才行。”
我頓時覺得這就是天意,張雲明正是我要找的那個人,他比我大一歲,他的那些優勢,正是我當時缺少的。
誰在乎,我的心裏有多苦,
誰在意,我的明天去何處。
這條路,究竟多少崎嶇多少坎坷途,
我和你,早就沒有回頭路。
……
如果說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終究已注定。
如果能在多活一天,
能在多搶一點,
失敗少一點。
如果說一切都是天意,
一切都是命運,
誰也逃不離,
不做大事此生又何必!
……
我聽了他的話之後,趕緊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大哥,咱倆真想到一塊去了,我來這邊的目的,就是想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
我們兩個一拍即合,之後的那段時間,我倆幾乎天天都在一起。
我沒告訴他我的真名,就告訴我叫雷老三,但張雲明也不在乎這些,他知道這是道上的規矩,從來也沒問過我。
張雲明告訴我,做大事得先弄把槍,他有路子,別人買槍得四五千塊錢,他買槍隻要兩千塊錢。
張雲明帶我去了一趟越南,找他之前的關係,花了兩千塊錢,買了一把五四手槍,還有四十多發子彈。
接下來我倆選了幾個目標,有在邊境做生意的,有販賣毒品的,還有幾個混黑道的有錢人。
但我倆踩點了一個多月,發現這些人都不太好搞,要不就是身邊的人多,要不就是他們手裏也有槍,想要全身而退,成功率太低了。
到了1994年一月份,我兜裏的錢快花完了,要是再沒有進賬的話,又要吃不上飯了。
我把情況和張雲明說了:“這邊的人太難搞了,不行咱倆去廣州幹一把吧,我知道廣州火車站旁邊,有一個煙攤,每天的生意都挺好,咱倆搶一把,怎麽也得先弄點零花錢再說。”
張雲明聽說我對廣州挺熟,也很感興趣,我倆又坐車回了廣州。
我倆下火車之後,就跟張雲明去煙攤假裝買煙,順便看看煙攤的情況。
我覺得張雲明第一次跟我來廣州,也算是到我地盤了,也不能太摳門了,就買了一盒玉溪。
不瞞你們說,別看我後來搞了那麽多錢,但我這個人平時節儉慣了,不該花的錢,我一分錢都不會亂花,我這輩子抽過最貴的煙,就是那盒玉溪。
老板收錢的時候,我看到他那錢箱子裏,大概能有一兩千塊錢,覺得不算太多,想等第二天再來看看。
當天晚上我倆找了個小旅店,張雲明覺得火車站廣場上人太多,還有不少警察,搶完了根本就跑不掉,如果要動手的話,就得跟著他,到沒人的地方才行。
第二天我倆又去那個煙攤觀察了一天,發現他一天營業額,大概兩千三塊錢,但到了下午,他就會把當天的營業款,存到旁邊的一個銀行裏,根本就沒有機會下手。
這個目標不行,我倆隻能尋找其他目標,張雲明告訴我,他在雲南有路子。
開元縣那邊有個摩托車交易市場,張雲明有朋友在那做二手摩托車生意,我倆實在是沒錢了,就決定搶摩托車賣錢。
槍摩托車可沒法在廣州搶,離雲南太遠了,沒辦法弄回去,不如直接在雲南當地搞。
我倆又扒了一輛火車,回到了昆明,到地方的那天,是一月29號。
下了火車之後,我倆坐了一輛公交車,在昆明轉了一圈,想找一個能動手的地方。
那趟公交車的最後一站,是官渡區前衛鎮的一個建築工地,附近沒什麽人,我倆商量了一下,就把地點定在了那裏。
之後我讓張雲明在工地等著,我自己帶著手槍,又坐公交回了市內,去了海棠大酒店門口。
我對摩托車不太懂,不知道什麽車值錢,張雲明告訴我,打一輛本田125摩托就行。
之前在公交車上,路上有騎摩托車,張雲明給我指了一下,我大概有了個印象。
海棠大酒店門口,有一大排正在等客的摩的,我大致看了一眼,發現其中一個摩的司機,騎的正是之前看的那種摩托車。
那個司機看起來年齡不太大,也就二十歲左右,我遞給他一張紙條,告訴他自己從外地過來,想去紙條上的地址,找一個朋友。
那小夥接過紙條看了看,說知道那個地方,過去得十塊錢。
我沒講價,就上了車,那小夥也挺高興,大概二十分鍾左右,我倆就到了那個建築工地門口。
車停下來之後,我告訴他一會朋友出來給他錢,張雲明也看到我們到了,就從建築工地裏走了出來。
我指了張雲明一下,告訴那個小夥:“那就是我朋友,他給你錢!”
張雲明到了我倆身邊,假裝從兜裏掏錢,我趁那個小夥不注意,從後麵掏出手槍,對著他的後腦勺,就開了一槍。
司機倒下去之後,張雲明去發動摩托車,我趕緊去司機身上翻錢,結果他兜裏,隻有20塊錢。
但張雲明那邊,摩托車怎麽也打不著火了,我倆沒辦法,隻能推著摩托車走,剛才開槍的聲音挺大的,我倆怕有人聽到,想先離開這地方再說。
結果剛把車推出去五六十米遠,張雲明低頭看了一眼,有點氣急敗壞的跟我說:“老三,這個車不對啊,你整錯了吧,這也不是本田125啊,這是個國產的山寨貨,根本就不值錢。”
我當時就傻眼了,我就記住車的外形了,根本就不知道車標是啥樣,那輛車的外形,和本田125幾乎一模一樣,我給搞錯了。
但人已經殺了,後悔也沒用,我倆趕緊扔掉摩托車,離開了現場。
這回也是一樣,殺了一個人,就弄到20塊錢,那段時間我的運氣確實差到家了。
那時候我倆兜裏已經一點錢都沒有,隻能在昆明又幹起了小貓釣魚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