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國民愣了一下,隨後馬上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那次我進拘留所之前,你們采集了我的指紋。”


    我當時從拘留所出來之後,根本就沒把這件事當回事,但我覺得無錫這地方跟我不合財,錢沒偷到不說,偷點吃的還被抓了,就扒了一個去廣州的貨車,又回廣州了。


    那段時間我一直都挺迷茫,因為除了小貓釣魚,我什麽都不會,想要靠這種方式發大財,根本就不可能。


    1992年春天,我從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講的是一個小偷的事。


    那小子偷了十多年,在小偷這行裏,已經混成了賊王,但始終沒偷到什麽大錢。


    後來他下定決心,半夜鑽進了一個認識的富豪家裏,把一家三口全給砍死了。


    他在那個富豪家裏,一下就搶走了一百多萬,後來他拿著這些錢開始做生意,沒過幾年就發了大財。


    其實我知道,這就是小報記者瞎編的故事,但我看完之後,就有了別的想法。


    我覺得這個小偷跟我很像,想要靠小偷小摸發大財,別說十年了,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


    要想快速的弄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那就必須得下狠手,不是有那麽一句話嗎,叫富貴險中求。


    我當時就是這個想法,冒死幹一把大的,等有了錢之後,我也開個公司做生意,金盆洗手不幹了。


    我知道搶劫殺人是重罪,所以想要幹這事,就不能留下線索,必須得精心策劃才行。


    我買了不少破案的書,研究那些人的作案手段,還有你們的破案套路。


    你們的破案套路,無非就是那麽幾種,指紋、腳印、凶器、目擊證人這些。


    1992年8月份,我在廣州三元裏火車站附近,準備玩小貓釣魚,在找目標的過程中,看到了一條大魚。


    那是一個屠宰場,值班室裏有個小夥在床上睡覺,裏麵那個屋子裏,放了一個很大的保險櫃。


    一般單位的保險櫃,都沒有這麽大,我覺得這個保險櫃裏,肯定放了很多錢。


    這麽大的保險櫃,肯定是搬不走的,想要把它撬開,我也沒那個技術,唯一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弄到手。


    我覺得保險櫃的鑰匙,一定在睡覺的那個小夥身上,但我趴窗口看看半天,鑰匙並不在明麵上。


    後來那小夥翻了個身,我怕被他發現,就轉身離開了。


    那天回去之後,我想了一晚上,想要把保險櫃鑰匙拿到手,靠偷肯定是不行,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他殺了。


    其實對於殺人這件事,當時我還是很猶豫的,一直到第二天天亮,我還沒有下定決心。


    我記的很清楚,第二天是8月11號,那天一上午,我都在給自己打氣,人無外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件事必須得幹,等錢到手了,我就金盆洗手。


    那天下午,我在路邊的一家五金店裏,買了一把菜刀,出來之後,又找了一個磨刀的,花了五毛錢錢,把刀磨的特別鋒利。


    那時候我沒什麽經驗,其實買刀的話,不應該在那麽近的地方買,很容易讓你們查到凶器的來源。


    第一次殺人,我都是照著錄像裏學,後來我又買了一雙黑絲襪,還有一副白手套。


    當天晚上半夜十二點左右,我又去了那家屠宰場,這次我是從後院翻牆進去的。


    離老遠我就看到,那間值班室裏亮著燈,而且後門沒有關,稍微走近點,就能聽到打呼嚕的聲音。


    我趴窗戶看了一眼,發現和前一天一樣,那個小夥正躺在床上睡覺呢,但我再仔細一看,嚇了我一大跳。


    做記錄的警察抬頭看了雷國民一眼:“怎麽了?”


    雷國民尷尬的笑了一下說道:“我發現那個保險櫃不見了!”


    警察問道:“搬走了嗎?”


    雷國民搖了搖頭:“沒有,前一天我是趴在前邊窗戶看的,而當天我是趴在後窗戶看的,從那個角度,看不到保險櫃那個屋。”


    等我想明白之後,才發現是虛驚一場。


    我平複了一下心情,把絲襪套在了頭上,為了防止留下腳印,我又把鞋子脫掉了,然後從後門進了屋。


    那小夥當時正仰麵躺在床上,我走到他麵前,從腰裏拽出菜刀,左手按住他的頭,右手在他脖子上狠狠劃了一下。


    講到這的時候,雷國民低下了頭,警察遞給他一根煙,他接過去抽了幾口,這才接著往下講。


    血一下子就噴了出來,噴的天花板上都是,但我印象最深的,還不是這個。


    那小夥本來在打著呼嚕,我那一刀下去,呼嚕聲一下就停了,隻能聽到呼哧呼哧的聲音。


    怎麽形容呢,就像破了洞的手風琴,無論怎麽使勁,就是發不出聲音。


    不過我當時根本沒時間考慮那麽多,趕緊放下菜刀,在他身上找鑰匙。


    我先是從他短褲的一個兜裏,找到了16塊錢,又從另外一個兜裏,找到了一串鑰匙。


    當時我心裏隻有一個想法,自己判斷的沒錯,這裏麵肯定有保險櫃的鑰匙,這次沒有白來。


    但等我拿著鑰匙,推開旁邊放保險櫃那間屋子的房門時,差點沒把我嚇死。


    警察插嘴問了一句:“怎麽了?”


    昨天那個屋裏明明沒有人,今天竟然放了兩張上下鋪,一共睡了四個人,都是年輕力壯的小夥。


    這件事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可能就是運氣太差了吧,當時我腦袋一片空白,手裏的鑰匙,都掉在了地上。


    我根本來不及多想,趕緊關門退了出來,到門外穿上鞋子,翻牆就跑了。


    等我回去之後才發現,把菜刀忘在現場了,我怕警察順著菜刀這個線索找到我,就去了廣州郊區,租了一間房子,躲了一個多沒敢出門。


    警察問雷國民:“你第一次殺人害怕嗎?心裏是什麽感覺?”


    說不害怕,那是假的,那段時間隻要聽到警車的聲音,就以為是來抓我的,而且還經常做夢,夢到自己被抓了。


    我知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隻要我被抓住,肯定就得槍斃。


    但過了一個多月,我就放心了,你們要是有線索,早就把我抓住了,我覺得廣州這麽多人,想要查到我身上,和大海撈針差不多。


    有了這種想法之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做賊心虛的樣子,有點太幼稚了,就這麽點膽子,根本幹不了大事。


    接下來我考慮的,就是總結這次的經驗,我覺得自己這件事幹的有點衝動。


    在沒有確定保險櫃裏有錢的情況下,短短一天的時間,就貿然出手,肯定容易出現問題。


    雖然在動手之前,我有思想準備,但殺了一個人,最後隻到手16塊錢,太不值得了。


    但事已經做了,後悔也沒有用,既然手裏已經有了人命,以後就不能再畏首畏尾,必須得放手一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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