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單兵天花板,悍匪雷國民(一)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鏜棍槊棒,鞭鐧錘抓,外加拐子流星錘,十八般冷兵器,樣樣可以殺人。
自古以來,關於哪種冷兵器最厲害,一直都爭吵不斷,但卻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決定這個問題的關鍵,還得是看使用兵器的人。
從古至今的各路猛將,無論是現實存在,還是小說演繹,如果能把他們放在一起,互相切磋一下,來一個冷兵器排行榜,那麽西府趙王李元霸手上的一對八百斤擂鼓甕金錘,絕對能占據一席之地。
可是李元霸的錘子再怎麽厲害,如果放到今天,估計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都能把他一槍放倒。
所以自從熱武器出現之後,關於哪種兵器更厲害的爭吵,逐漸有了統一答案,槍這種東西,也被很多人稱為眾生平等器。
然而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就在當今社會,依然有人專門苦練錘功,目的也非常明確,就是為了殺人搶劫,這個人就是悍匪雷國民。
雷國民身上的名頭有很多,他自封為獨行俠,也有很多人稱他為冷兵器之王,更是被廣大網友評為新中國十大悍匪之一,不過在作者心中,更願意稱他為悍匪中的單兵天花板。
雷國民在九年的時間裏,一共作案15起,殺死20人,重傷4人,搶走現金四百多萬。
並且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他曾經三次單人匹馬,成功的用錘子,完成了搶銀行的這種高難度操作。
雷國民在苦心研究作案的過程中,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武器應用理論:
在搶劫的過程中,刀沒有槍好用,槍沒有斧子好用,斧子沒有錘子好用。
用刀去搶劫,很難一擊斃命,對方有大把的機會呼救,而且容易造成大量出血,把血蹭到自己身上,不利於作案後快速隱藏。
用槍雖然能一擊致命,但是聲音太大,很容易被人發現,造成場麵混亂,而且用槍作案,一定會留下線索,最起碼會留下彈頭和彈殼。
另外警方對涉槍案的追查力度,遠遠超過其他其他案子,事後的麻煩更大。
斧頭的殺傷力可以,但是用起來沒那麽順手,和刀有一個同樣的問題,那就是容易造成大量出血。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攜帶斧子出門,很容易引起別人懷疑,畢竟閑著沒事,沒人會帶著這玩意上街。
綜上所述,錘子就成了最好的選擇,它完美避開了其它武器的缺點,而且用起來輕巧靈活,又完全可以一擊致命。
更重要的是,這玩意是生活中最常見的工具之一,不僅物美價廉,隨處可買,更重要的是,在任何地方拎著錘子,都不會引人懷疑。
同樣的道理,案發後警方想通過作案工具追查,也相當的困難。
為了驗證錘子的卓越性,雷國民曾經在自己頭上做過敲打試驗,隻要輕輕的一下,腦瓜子就嗡嗡的,效果好極了。
為了能把錘子的用法玩到極致,雷國民還特意租了一間房子,改成了練功室,在裏麵苦練錘功。
他買來啞鈴和杠鈴,鍛煉自己的臂力和爆發力,另外又在屋子裏吊了一個沙袋,上麵畫上人頭的圖案,練習用錘子從各個角度擊打。
李逵有三板斧,雷國民自創了四錘頭,那就是迎麵直擊,側身擺擊,轉身抽擊,還有倒地反擊。
等這些基本功都練熟了之後,雷國民把沙袋晃動起來,開始練習運動中的閃擊。
最後他又練了一招飛錘絕技,在必要的時候,把錘子扔出去,同樣可以一招製勝利。
雷國民曾經說過,自己可以在六秒鍾之內,用錘子置人於死地。
為了在作案中,能保持充足的體力,雷國民還每天堅持跑步,不管刮風下雨,最少要跑二十公裏。
但是僅靠這些硬件身體條件,還遠遠不夠,雷國民身上的一些優點,同樣不可忽視。
他做事堅韌不拔,思維非常縝密,不僅極有耐心,而且善於總結經驗。
為了做成一起案子,雷國民可以準備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的時間,必須要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下,才會選擇出手,否則他寧願放棄。
雷國民真正的把搶劫,當成了自己的事業,無論遇到多大困難,都會鍥而不舍,迎難而上。
為了能快速逃跑,他學會了開車,為了能把銀行的金庫打開,他學會了電焊切割,為了能便於隱藏,他學會了多地的方言……
雷國民與時俱進,不斷的學習新技能,不斷提高自己,這也是他能多次作案成功的最關鍵因素。
如果雷國民能把自己的鑽研和執著,都用到正當行業,估計賺到的錢,應該比搶劫來的還多。
不過雷國民雖然錢搶了不少,卻和其他悍匪,有一個顯著的區別,那就是生活異常節儉,從不鋪張浪費,對自己特別摳門。
他把搶來的錢,大部分都存在了銀行,生活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
用誇張點的說法來形容,那就是上廁所都得帶雙筷子扒拉扒拉,看看有沒有什麽能重複利用的。
雷國民的摳門,在作案的時候也是一樣,出門踩點從來不住高檔酒店,基本就是十塊二十塊的小旅館。
對於交通工具的選擇,能走路去的,絕對不會坐公交車,能騎自行車去的,絕對不會打車,能坐火車去的,絕對不坐長途客車,能買到硬座車票,絕對不會買臥鋪。
但他對自己的家人和鄉親,卻出手非常大方,做事有裏有麵,絕對的夠意思。
雷國民同樣也是瞧不起張君的悍匪之一,他落網之後,決定徹底交代案件,就跟負責審訊的警察說:“你們以後審犯人的時候,別老拿張君和張子強嚇唬人,你們以後隻要提我,肯定能把他們鎮住。”
隨後雷國民又遺憾的提出了一個心願:“哎呀,你們應該找一個作家過來,我的這些事,足夠寫一本書了,肯定十分精彩。”
他的這個心願,當然無法得到滿足,雷國民也知道,這不太現實,所以他隻能再次開發出新技能,自己完成了這個心願。
接下來的13個小時,雷國民慷慨激昂,時而像匯報工作,時而像說評書,整個人異常興奮,滔滔不絕的把自己做過的所有案子,從頭到尾講述了一遍。
雷國民的記憶力和口才非常好,所有的作案細節都曆曆在目,甚至連搶來的錢,都能精確到以角做為單位。
偶爾遇到作案時間拿捏不準的時候,他都會報以歉意的微笑,過後一旦想起來了,馬上會進行補充和修改。
負責審訊的警察,既不枯燥,也無需追問,隻需要聽他娓娓道來,認真的做好記錄就行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本書將從雷國民的講述中,來還原他的人生,以及他做過的那些驚天大案。
自古以來,關於哪種冷兵器最厲害,一直都爭吵不斷,但卻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決定這個問題的關鍵,還得是看使用兵器的人。
從古至今的各路猛將,無論是現實存在,還是小說演繹,如果能把他們放在一起,互相切磋一下,來一個冷兵器排行榜,那麽西府趙王李元霸手上的一對八百斤擂鼓甕金錘,絕對能占據一席之地。
可是李元霸的錘子再怎麽厲害,如果放到今天,估計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都能把他一槍放倒。
所以自從熱武器出現之後,關於哪種兵器更厲害的爭吵,逐漸有了統一答案,槍這種東西,也被很多人稱為眾生平等器。
然而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就在當今社會,依然有人專門苦練錘功,目的也非常明確,就是為了殺人搶劫,這個人就是悍匪雷國民。
雷國民身上的名頭有很多,他自封為獨行俠,也有很多人稱他為冷兵器之王,更是被廣大網友評為新中國十大悍匪之一,不過在作者心中,更願意稱他為悍匪中的單兵天花板。
雷國民在九年的時間裏,一共作案15起,殺死20人,重傷4人,搶走現金四百多萬。
並且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他曾經三次單人匹馬,成功的用錘子,完成了搶銀行的這種高難度操作。
雷國民在苦心研究作案的過程中,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武器應用理論:
在搶劫的過程中,刀沒有槍好用,槍沒有斧子好用,斧子沒有錘子好用。
用刀去搶劫,很難一擊斃命,對方有大把的機會呼救,而且容易造成大量出血,把血蹭到自己身上,不利於作案後快速隱藏。
用槍雖然能一擊致命,但是聲音太大,很容易被人發現,造成場麵混亂,而且用槍作案,一定會留下線索,最起碼會留下彈頭和彈殼。
另外警方對涉槍案的追查力度,遠遠超過其他其他案子,事後的麻煩更大。
斧頭的殺傷力可以,但是用起來沒那麽順手,和刀有一個同樣的問題,那就是容易造成大量出血。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攜帶斧子出門,很容易引起別人懷疑,畢竟閑著沒事,沒人會帶著這玩意上街。
綜上所述,錘子就成了最好的選擇,它完美避開了其它武器的缺點,而且用起來輕巧靈活,又完全可以一擊致命。
更重要的是,這玩意是生活中最常見的工具之一,不僅物美價廉,隨處可買,更重要的是,在任何地方拎著錘子,都不會引人懷疑。
同樣的道理,案發後警方想通過作案工具追查,也相當的困難。
為了驗證錘子的卓越性,雷國民曾經在自己頭上做過敲打試驗,隻要輕輕的一下,腦瓜子就嗡嗡的,效果好極了。
為了能把錘子的用法玩到極致,雷國民還特意租了一間房子,改成了練功室,在裏麵苦練錘功。
他買來啞鈴和杠鈴,鍛煉自己的臂力和爆發力,另外又在屋子裏吊了一個沙袋,上麵畫上人頭的圖案,練習用錘子從各個角度擊打。
李逵有三板斧,雷國民自創了四錘頭,那就是迎麵直擊,側身擺擊,轉身抽擊,還有倒地反擊。
等這些基本功都練熟了之後,雷國民把沙袋晃動起來,開始練習運動中的閃擊。
最後他又練了一招飛錘絕技,在必要的時候,把錘子扔出去,同樣可以一招製勝利。
雷國民曾經說過,自己可以在六秒鍾之內,用錘子置人於死地。
為了在作案中,能保持充足的體力,雷國民還每天堅持跑步,不管刮風下雨,最少要跑二十公裏。
但是僅靠這些硬件身體條件,還遠遠不夠,雷國民身上的一些優點,同樣不可忽視。
他做事堅韌不拔,思維非常縝密,不僅極有耐心,而且善於總結經驗。
為了做成一起案子,雷國民可以準備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的時間,必須要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下,才會選擇出手,否則他寧願放棄。
雷國民真正的把搶劫,當成了自己的事業,無論遇到多大困難,都會鍥而不舍,迎難而上。
為了能快速逃跑,他學會了開車,為了能把銀行的金庫打開,他學會了電焊切割,為了能便於隱藏,他學會了多地的方言……
雷國民與時俱進,不斷的學習新技能,不斷提高自己,這也是他能多次作案成功的最關鍵因素。
如果雷國民能把自己的鑽研和執著,都用到正當行業,估計賺到的錢,應該比搶劫來的還多。
不過雷國民雖然錢搶了不少,卻和其他悍匪,有一個顯著的區別,那就是生活異常節儉,從不鋪張浪費,對自己特別摳門。
他把搶來的錢,大部分都存在了銀行,生活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
用誇張點的說法來形容,那就是上廁所都得帶雙筷子扒拉扒拉,看看有沒有什麽能重複利用的。
雷國民的摳門,在作案的時候也是一樣,出門踩點從來不住高檔酒店,基本就是十塊二十塊的小旅館。
對於交通工具的選擇,能走路去的,絕對不會坐公交車,能騎自行車去的,絕對不會打車,能坐火車去的,絕對不坐長途客車,能買到硬座車票,絕對不會買臥鋪。
但他對自己的家人和鄉親,卻出手非常大方,做事有裏有麵,絕對的夠意思。
雷國民同樣也是瞧不起張君的悍匪之一,他落網之後,決定徹底交代案件,就跟負責審訊的警察說:“你們以後審犯人的時候,別老拿張君和張子強嚇唬人,你們以後隻要提我,肯定能把他們鎮住。”
隨後雷國民又遺憾的提出了一個心願:“哎呀,你們應該找一個作家過來,我的這些事,足夠寫一本書了,肯定十分精彩。”
他的這個心願,當然無法得到滿足,雷國民也知道,這不太現實,所以他隻能再次開發出新技能,自己完成了這個心願。
接下來的13個小時,雷國民慷慨激昂,時而像匯報工作,時而像說評書,整個人異常興奮,滔滔不絕的把自己做過的所有案子,從頭到尾講述了一遍。
雷國民的記憶力和口才非常好,所有的作案細節都曆曆在目,甚至連搶來的錢,都能精確到以角做為單位。
偶爾遇到作案時間拿捏不準的時候,他都會報以歉意的微笑,過後一旦想起來了,馬上會進行補充和修改。
負責審訊的警察,既不枯燥,也無需追問,隻需要聽他娓娓道來,認真的做好記錄就行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本書將從雷國民的講述中,來還原他的人生,以及他做過的那些驚天大案。